学术研究中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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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中道德规范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加强科学道德学术规范是推进高校文化传承创新的迫切需要。知识界历来被视为社会的良心。高校学生是全社会知识层次较高的群体之一,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对社会行为、社会风气具有很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加强科学道德学术规范,从源头上治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形成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维护学术尊严的良好氛围,有利于建设高度自觉与自信的大学文化,更好地发挥高校在文化引领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出积极贡献。在成长过程中,不断的蜕变是需要时间的磨练的,只有深刻认识到该如何做人、如何做事,当代研究生们才能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踏实的科学风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进行学术方面的研究与超越,不断推动学术进步。

“道德”一词可追溯到中国古代思想家老子《道德经》一书。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道德”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作用。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在科学技

术活动中的表现,主要是指科研活动中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道德素质,既表现为科技工作者在从事科学技术活动时的价值追求和理想人格,也具体反映在指导科技工作者正确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或规范之中。因此,科学精神是科学道德的思想内核,科研伦理是科学道德在伦理层面的反映,科研不端与不当行为是科研活动中背离科学道德的负面表现,科研规范是科学道德在科研活动中的具体要求和行为指南。

“学风”一词,最早源于《礼记.中庸》。孔子对弟子们说:“审问之,博学之,慎思之,明辨之。”“学风”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学校的、学术界的或一般学习方面的风气。”当今社会,学风一般指个体或者群体在学术研究和知识学习的精神风尚和思想态度,包括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风气、治学原则等。在科研领域,学风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科技工作者的治学精神、治学态度、治学原则;二是指科技工作者的行为规范和思想道德的集体表现,是其在科技活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风貌。

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是科学研究工作者应遵循的基本伦理和规范,是保证学术正常交流、提高学术水平,实现学术积累和创新的根本保障。近年来,学术活动中道德失准、行为失范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学者违背学术研究目的,或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或媚于世俗,热衷炒作;更有甚者,丧失学术道德,以抄袭剽窃为手段换取一时之名利。这些行为和现象虽属个别,但若不加以制约,将严重污染学术环境,影响学术声誉,阻碍学术进步,进而影响整个学术群体的创新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强调立德、立功、立言。“立德”位于前列,显然,它比建功立业、著书立说更为重要。德包括政治品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就学者而言,学术道德是立身之本。“贺海波事件”,表面上看似单一的,实际上是一种现象的表露;表面上看似偶然的,实际上有其产生的必然性。事件已对浙江大学的声誉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而且这些伤害和影响还将会持续相当一段时间,能否尽快挽回影响,对我们是一大考验。科研活动作为特殊的社会活动,本身具有独特的价值追求和精神气质,从事科研活动的群体比其他社会群体更需要一个追求真理、严谨求实、诚信负责、真诚协作的文化氛围。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的出现,有着诸多复杂的因素,既有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也有科研体制中存在的弊端和漏洞,但从根本上说,科学文化起到至为关键的作用。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的本质是科学文化缺失或者说发育不良的问题,是科技事业发展与社会资源配置趋势出现偏差或者说悖离的问题。“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比喻形象地说明,科学文化对于科研人员学风道德的塑造具有长远的深层次的影响。同样,高尚的学风道德也会对科学文化的发育发展乃至全社会崇尚科学、热爱科学良好风范的形成产生十分重要的作用。比如我国

老一代科学家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勇攀高峰、无私奉献,以优良科学道德和学术素养为科技工作者乃至全社会树立了光辉典范。

在我国,学术腐败有很多种表现形式,例如制造学术泡沫、搞假冒伪劣、抄袭剽窃、进行钱、学、权的三角交易、从事注水学位教育或培训、在学术评审拉关系以及办刊收费等等,都是学术腐败在学术研究领域的具体体现。事实上,在学术界,腐败现象的存在早已有之,而学术腐败的法律规范实际上也已算不上是一个新问题,早在上个世纪末就已有学者撰文提出了这一问题。学术规范问题已经由一个单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日益演化为一个身跨道德与法律两个层面的重要现实问题。对这一问题,单纯依靠道德建设已难以甚至无法收到实效,必须要在强化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上,重视和加强学术法制建设,提高法律介入学术研究领域的频率与效能。应当尽早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其有法可依。这既是依法治国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基本要求,也是现阶段治理学术腐败的内在需要。此外,从根本上来说,学术腐败的产生主要还是根源于目前我国极不合理的科研评价机制。这种畸形的科研评价机制日益腐蚀着学者们的学术良知与职业精神,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不愿意再坐冷板凳,而更倾向于在学界投机钻营,谋名取利。基于此,要从根本上治理学术腐败,不仅要重视学术法制建设和学术道德建设,更要重视良好学术体制的建设。毕竟,只有当我们从体制上根除了容易滋生学术腐败的土壤,并进而净化了学术研究的环境时,才能够使学术腐败因最终无处容身而归于消亡。

学术风气不仅关系到学术自身的传承与创新,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的风气、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学者的学术研究不仅为社会生产思想和理论,而且为社会提供理想和信念。不良的学风不仅损害学者和学术的形象,而且会影响公众对价值理想和价值导向的认同,从而影响到整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和整个国家的社会风气。研究生学术诚信的缺乏危害程度非常大,当前研究生学术诚信缺乏的原因既有社会历史的客观原因,也有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研究生学术诚信建构的主要途径在于:从外在方面创设健康的学术生态环境和建立良好的学术评价制度;从内在方面狠抓养成教育,提高研究生的道德自律能力和法制观念,培养研究生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

我们研究生作为高等教育最高层次培养人才,在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塑造浓厚的学术氛围、建立诚信的学术机制、培养自觉的学术意识以及提升高校学术层次等方面肩负着历史的重任,理应成为学术道德的遵守者和学术规范的恪守者。今日研究生,明日之学者。作为浙江大学研究生,杜绝“学术腐败”、摒弃“学术造假”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明确要求,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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