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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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冀建质〔2008〕130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各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将有效期满,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做好上述证书延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工作
一、延期的条件和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延期分为“重新考核延期”、“直接延期”和“不予延期”。

(一)需重新考核延期的条件和范围
“三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重新考核:
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
1、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企业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本人未依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3、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4、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5、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于项目负责人:
1、承建工程项目发生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有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记录的;
3、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承建的工程项目被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4、有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
5、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6、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7、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于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企业安全管理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企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或两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施工现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所在工程项目发生
过一般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有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记录的;
3、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其所在的企业或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被处罚或通报批评的;
4、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的;
5、未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的;
6、存在其他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
(二)直接延期的条件和范围
对于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无上述行为,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继续教育并持有《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证书》,可申请直接延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予延期:
1、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延期资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依法不予延期的其他情况。

二、申请延期需提交的材料:
(一)《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任职文件;
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项目负责人须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
3、最高学历证明;
4、身份证复印件;
5、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证明书;
6、业绩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电子文档需登陆“河北建设网”在线填写,纸质材料须由电子文档打印生成。

电子文档包括申请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文档材料直接采用Word文档格式,证、照材料经拍照或扫描形成电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不能大于200K,内容须清晰可辨)。

“三类人员”直接延期的,纸质材料只需报送一份申请表,不用打印附件材料;重新考核的,需报送一份申请表和一套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应装订成册,报送材料时需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三、延期申报程序
企业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将申报材料及有关原件报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进行查验,符合要求的在企业上报的电子文档中签署意见,在纸质材料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函(附申请企业和人员名单),连同企业上报电子和纸质材料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同时,将申请企业及人员名单电子版传至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审查结果公布后,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将申请企业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统一送省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按直接延期和重新审查合格后延期两种情况实施,重新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延期。

一、直接延期有关要求
(一)直接延期的范围
同时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直接延期:
1、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没有被暂扣过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
(二)申请直接延期应提交的材料
符合直接延期的企业,只需登陆“河北建设网”在线填写并报送电子文档,具体包括:
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证书编号、主要负责人、单位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组织机构代码。

基本信息内容填写内容需与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一致,组织机构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信息一致。

2、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经拍照或扫描形成电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不能大于50K,内容须清晰可辨。

(三)直接延期办理程序
申请企业将企业申报材料报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经确认后由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省建设厅。

省建设厅审核,符合要求的准予延期。

二、重新审查有关要求
(一)重新审查的范围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必须申请重新审查:
1、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
2、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被新闻媒体曝光、安全生产信用不良记录的;
4、未在原颁证机关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的
(二)申请重新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附件材料,具体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4)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规章制度和文件
a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b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c各工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目录
(5)安全生产投入的有关资料
a安全投入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
b年度安全投入计划
c安全投入台帐
d安全投入实物清单、发票、合格证等
(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a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b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c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d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明细表
(7)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8)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及证书
(9)企业年度安全培训教育材料
a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b安全培训考核记录
c安全培训考试卷(样卷)
(10)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1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文件
a水泥作业防护措施
b电焊作业防护措施
c防水作业防护措施
d其它作业防护措施
(12)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清单
a安全防护用具清单
b安全防护服装清单
c机械设备及施工机具清单
d起重机械设备检测证明
(13)施工现场危险部位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a大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b大型土石方开挖工程
c大型模板工程
d大型起重吊装工程
e脚手架工程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a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b救援人员名单
c救援器材、设备清单
d救援演练记录
(15)施工现场检查报告
申报材料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两种形式,电子文档需登陆“河北建设网”在线填写,纸质材料须由电子文档打印生成。

电子文档包括申请表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文档材料直接采用Word文档格式,证、照材料经拍照或扫描形成电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不能大于200K,内容须清晰可辨)。

制作纸质材料时,附件材料要装订成册,报送材料时需交验所有证件、凭证原件。

(三)重新审查办理程序
企业需登陆河北省建设网进行申报,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一并报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经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格式要求的,由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建设主管门在企业申报电子文档中签署意见,在纸质材料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出具申报函(附申报企业名单),连同电子及纸质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建设厅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省建设厅受理延期申请安排如下:
第一批:2008年3月31日前,受理2008年7月31日前“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申请。

第二批:2008年6月1日-15日,受理2008年8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期间“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申请。

第三批:2008年8月1日-15日,受理2008年10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申请。

第四批:2008年10月1-15日,受理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期间“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申请。

参照上述安排,以后每年双月份1日至15日,受理“三类人员”考核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

二、对直接延期的企业,省建设厅在延期结束后将组织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企业需按照申请重新审查要求的材料和程序,提交申报监督检查材料,监督检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改正,仍达不到要求的,收回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企业只具有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铁道、民航等方面资质,其三类人员由相应主管部门考核;除上述情况外,三类人员可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四、为方便长期驻外埠企业延期申请,常驻北京、天津、上海、山西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相关工作由省建设厅驻京、津、晋、沪建管处负责组织,不属于常驻外埠的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相关工作仍由企业所在地市、扩权县(市)负责组织。

五、对外省驻冀施工企业在我省办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除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来函委托我省代为办理的,此次不再办理延期。

六、企业和管理部门进入“河北建设”网“网上办公”页面(网址:/wsbg/),点击“网上办事大厅”版块的企业登录入口或市级登录入口登录系统。

具体操作说明可到“网上办事大厅”版块下载。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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