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不应该接纳高调行善一辩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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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谢谢主席,问候在场各位。开宗明义,接纳的定义是接受采纳,代表着心中的一种认可感,而高调慈善是指行善者主观上去基于行善的目的,但是刻意追求该行为的社会知名度,客观上采取了扩大社会知名度的措施。我方认为,中国社会不应该接纳高调行善,理由很简单,就是高调行善这样的行善方式会极大的冲击和破坏我们社会对善观念的认知,此话怎讲,听我一一道来。
第一,就高调行善的本质而言,高调行善客观追求社会知名度的目的,使得慈善本质上成为了一种交易,破坏了社会对善行的一种美好的认知。这是由于善行能使施善者的心灵得到净化,使受助者的内心得到感化与激励,才使得两千多年来的良心善循环得以维系,但是在高调行善下,施善者刻意追求社会知名度,赋予施善功利的色彩,使得善行本质上成为一种交易。施善者通过行善的方式花大价钱购买的社会知名度,受助者心安理得的接受配合演出的报酬,我们不知道施善者得到的快乐到底来源于善行呢?还是社会知名度背后所存在的巨大利益呢?对于受助者而言,陈光标在台湾出行的时候,因为没有给XX钱,受到了行人的谩骂,让随行的人十分尴尬。施善者动机不纯,受助者不懂感恩,可见善行一旦赋予了功利,就破坏了原本最美好的样子。
第二,从高调行善的作用而言,高调行善需要的高曝光率使善行的作用得到变质从而成为一种伤害。高调行善将施善者与受助者暴露在聚光灯下,对于施善者而言,当他把自己推到聚光灯下,成为一个公众人物,他就理所应当承受更多的义务和责任,需要接受公众的质疑,而这种质疑往往涉及他们个人的隐私和相关利益,甚至会带有恶意的攻击。出于对施善者的保护,我方坚持认为施善者不应该接受采纳高调行善这样自我伤害如此巨大的一种方式以保护其行善的积极性。对于受助者而言,生活的不幸是他们生命不可承受之重,我们又怎么忍心让他们无助地再去揭开他们自己的伤口呢?基于受助者自身隐私权的保护,所以我方认为不应该采纳高调行善这样的方式。
我方相信在大家心里对善的认知应该是这样子的,美好,对于施善者和受助者而言都应该是极好的事情,然而高调行善冲击破坏了我们对善最基本的认知,给善行赋予了功利心,破坏了善最美好的样子,给施善者和受助者都带来了伤害,综上所述我方认为中国社会不应该接纳高调行善。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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