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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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一、标准编制背景及任务来源
1、标准编制背景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点多、线长、面广”、沿线水文地质情况复杂、周边建筑物广泛分部、施工工法多样、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能力良莠不齐,导致各地轨道交通工程安全事故频发,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945-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 535-2009 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分别对各自省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作出了规定,电力行业标准《DL 5162-200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也对本行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作出了要求。目前轨道交通施工方面缺乏针对轨道施工特点的安全防护技术标准,缺乏统一的标准化的规范指导,导致省内不同城市、同城不同线路之间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现状混乱,安全设施设置不合格状况普遍。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目前中国获批轨道交通建设规划的城市已达40个,2015年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将达到2200亿元,比2014年增加400亿元。2014年末,全国22个城市共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度3173公里。“十三五”时期,我国将进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大发展阶段,2020年规划线路里程将超过10000公里,并将由主要集中在省会等一线城市转变为向二线、三线城市扩展。江苏作为第二经济大省已有或将要建设地铁的城市最多,包括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和南通共6个;预计到2020年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一步加速,全省新增里程200公里以上,运营里程达500公里左右。由此,申报标准惠顾面广、体量较大。
根据有关单位在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积累,以及北京、湖北省在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制定的标准,包括多年来对南京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现状的调研和课题研究,上述引用的标准尚不满足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针对性、具体性要求;因此,有必要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地方标准),这对于提高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减小安全生产事故概率,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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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务来源
2018年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的编制任务。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为标准编制承担单位。
3、标准编制承担单位情况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是江苏省省属事业单位,是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科技厅管理的全省唯一综合性安全生产科技研发机构。
经省编委批准的江苏省化学品登记中心、江苏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重大危险源及隐患评估中心(中国工程院院士刘炯天任平台技术委员会主任)、江苏省劳防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江苏省重大危险源登记办公室、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等均设立在我院,我院还承担了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公室、省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办公室等日常事务性工作。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参与了南京地铁四号线、南部通道、南京长江大桥维修改造工程等多个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安全咨询服务,具有丰富的安全技术咨询服务经验,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在全国有较大影响。2006年以来,完成国家标准(GB)10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15项、省地方标准(DB)
4项。400多人次参加有关省、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调研等技术工作,并起草编制了江苏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
二、主要工作过程
1、立项
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接到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管局下达的编制任务后,于2018年5月启动编制工作,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确立起草小组成员,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确定了主要的制定原则、制定大纲、人员分工和进度计划。标准起草小组中的多名成员具有丰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经验以及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的相关经验。
2、起草
标准起草小组人员首先收集了有关国家以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查阅了大量相关的文献资料;对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
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标准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
起草小组通过多方面的调研、资料收集分析等工作,对目前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的防护设施技术进行了研究,依据分析研究结果开展了标准征求稿的编制。
三、标准编制原则及主要技术内容确定
1、标准编制原则
(1)依据关国家以及省市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政策文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945-20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准》、湖北省地方标准《DB42 535-2009 建设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程》,分别对各自省内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技术作出了规定。
(2)加强我省城市轨道工程施工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保障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障企业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施工生产秩序,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科学地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提供依据。
(3)贯彻国务院安委办(2016)11号《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准确把握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指导企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通过推行轨道交通安全防护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
(4)为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置准则,以及政府部门“监督管理”提供标准化依据,提高全省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5)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要求进行编写。
(6)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2、主要技术内容确定
标准技术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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