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国家税务总局设个职能司(局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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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0.12.18•【文号】国税发[2000]210号•【施行日期】2001.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中“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抵扣凭证协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8年5月14日实施日期:2008年5月14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的通知(2000年12月18日国税发[2000]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提高协查工作效率,加强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总局制定了《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岗位职责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提高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协查工作效率,发挥协查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协查系统)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推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的地区。
第三条协查系统通过税务系统网络实行总局稽查局、省局稽查局、地(市)局稽查局、县(区)局稽查局四级协查信息管理。
上级对下级协查工作进行监控管理。
市辖区内实行一级稽查的,协查系统须统一在市局稽查局管理;实行二级稽查的,可在市局稽查局、区局稽查局管理。
第四条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须设专人负责协查系统的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协查系统运行的协查信息包括委托发出信息、组织协查信息、受托回复信息、统计监控信息、催办信息。
第六条委托发出信息、组织协查信息按协查来源分为以下四种类型:(一)稽查局经人工录入(或从征管软件载入)的稽查案件跨区域需异地协查的委托发出信息或组织协查信息;(二)稽查局接收认证系统发现的认证不符、密文有误的专用发票信息(包括辖区内、外的专用发票信息);(三)总局稽查局、省局稽查局、地(市)局稽查局分别在每月21日、19日、17日前,从同级稽核系统(包括金税工程与征管软件两部分,下同)提取的比对不符、缺联、失控、作废、重号、红字抵扣联缺联的专用发票信息;(四)稽查局接收征管软件提供的协查案源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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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税制改革步伐,强化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对经济宏观调控及监督功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职能转变需要强化的职能主要有:参与拟定税法、税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完善税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税收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加强税收,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管理,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法为核心的规范、科学的征管体系,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需要逐步下放或转移的职能主要有:在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强化中央调控权的前提下,将地方税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将部分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工作转移由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贯彻中央统一税收政策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二)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政策建议。
(三)参与研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及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收执法职能。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政策、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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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1.06.10•【文号】税总办宣传发〔2021〕37号•【施行日期】2021.06.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税总办宣传发〔2021〕37号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税务总局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王道树党委委员、副局长副组长:黄运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荣海楼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司长级)成员:傅靖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吴晓强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叶霖儿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宜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黄素华国际税务司副司长杜志农社会保险费司(非税收入司)副司长郑小英收入规划核算司一级巡视员张颂舟纳税服务司二级巡视员陈东辉征管和科技发展司二级巡视员王福凯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副司长李国成稽查局一级巡视员林建设财务管理司副司长(主持工作)彭增武督察内审司一级巡视员刘锋人事司(党委组织部)副司长(副部长)刘雅丽党建工作局(党委宣传部、巡视工作办公室)副局长(副部长、副主任)(主持工作)李志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副局长唐庆海教育中心二级巡视员吴观电子税务管理中心副主任金维生集中采购中心二级巡视员黎伦和税收宣传中心副主任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税务总局办公厅(党委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组成人员如下:主任:黄运办公厅(党委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荣海楼税收宣传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司长级)傅靖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综合处(办公室)负责人。
具体工作由税收宣传中心办公室承办。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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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领导⼩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号:税总发[2013]29号颁布⽇期:2013-03-18执⾏⽇期:2013-03-1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构和⼈员调整情况,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领导⼩组和办公室成员作相应调整,通知如下:⼀、国家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领导⼩组组成及其职责(⼀)领导⼩组组成??组长:丘⼩雄(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冯惠敏(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汪康(总会计师)成员:张捷(办公厅主任)郝⼀⼼(监察局局长)李三江(政策法规司司长)杨益民(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任荣发(所得税司司长)陈杰(财产和⾏为税司司长)龚祖英(国际税务司司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杨元伟(收⼊规划核算司司长)张树学(纳税服务司司长)李林军(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王道树(⼤企业税收管理司司长)马毅民(稽查局局长)伍舫(财务管理司司长)冯光泽(督察内审司司长)王满平(⼈事司副司长)铁斌(机关服务中⼼主任)王兰(教育中⼼主任)姚琴(电⼦税务管理中⼼主任)赵兴⽟(集中采购中⼼主任)(⼆)主要职责1.负责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作总体规划、⼯作部署,重⼤事项决策、重要⽂件审核。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作。
⼆、国家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办公室组成??主任:张捷(办公厅主任)副主任:郭晓林(办公厅副主任)??董凤明(监察局副局长)??丛明(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李伟(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赵国际(电⼦税务管理中⼼副主任)⼯作⼈员:李⼼源(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副主任)??杨德才(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吴礼祥(办公厅⽂秘处处长)??岂凤春(办公厅电⼦政务处处长)??路永利(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调研员)??马⽅明(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副处级调研员)傅靖(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于⼦胜(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综合处调研员)??⾟静杨(纳税服务司综合处调研员)??李建良(财务管理司综合处副处级调研员)??任中婴(收⼊规划核算司综合处处长)??曹进增(⼈事司综合处处长)??⽅圆(监察局监督监察室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孙继⽂(电⼦税务管理中⼼综合规划处副处长)(⼆)主要职责1.负责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组的⽇常⼯作。
国家税务总局对机构设置名称和发文字号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对机构设置名称和发文字号有关问题作出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2114056e45c3b3567ec8b9e.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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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 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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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 所函 〔 公 元 年号 ] X X X 号
(六 ) 地方税 务司 下设 5
XXX 号 地 函〔 公 元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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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字 号 为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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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 名 称 和 发 文 字 号
( 七 ) 涉 外 税 务管 理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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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字号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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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关 问 题 作 出规 定
1993 2 5 号《 根据国发【 关 于 国 务 院 机构 设 置 的 通 」 199 4 4 3 号 《 知》 和 国办发「 国务 院办公 厅 关 于 印 发 国 〕
X XX 号 国税 外 函 [ 公 元 年号〕
j \ ( ) 进 出 口 税 收 管 理 司 下设
XXX 号 为 国 税进 函 [公 元年 号」 ( 九 ) 征 收管 理 司 下设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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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指出 税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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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要经 常抓 天 天抓 这样才能 提高 全 民的纳 税意
因此 税法 宣传不是 多 了而 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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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 一 项新的改革措施 出台的实施 必然有一 个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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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 当务之急就是要大张旗鼓 地开 展税法宣传 努 力增
强全体公 民依法纳税的观念 提高纳税意识 大力推进 依法治税 要通过各种宣传形 式 使税法和税收知识家
XXX 号 征函 〔 公 元年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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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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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税务总局 职能设 置 内设 机 构 和 人 员编制 方 案 的 通
地税办公室岗位职责设置(参考)
![地税办公室岗位职责设置(参考)](https://img.taocdn.com/s3/m/32ec899d6c175f0e7cd137e8.png)
2.随时掌握车辆及驾驶员状况,确保安全行车。
(四)每月严格按照各车核定的用油标准,按时发放油料,确保工作用油。
(五)抓好后勤生活保障,充分体现局党组对干部的关心。
(六)严格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1.除日常工作任务外,对临时生任务随叫随到,做到政令畅通;
(二)本着节约办公经费的原则,对要求复印的资料进行初审,并在《槐荫国家税务局复印文件审批表》上签批栏签字。
(三)协调上下关系,帮助分管岗位人员实施重大活动,如税法宣传月活动等。
(四)对分管岗位起草的文字材料初审把关。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根据市局办公室工作思路,协助主任制定本局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组织协调全局办公自动化工作。
(四)负责对文印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局及纳税人的报刊杂志征订工作。
(六)协助主任根据领导的部署要求,制定办公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并协助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二、工作规程
(一)审查、落实分管工作的规划、计划,及时督促并协调秘书、税收宣传报道、文书、档案、税收科研及打字文印等岗位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和考核任务。
(三)负责对上级机关重要文件、本机关领导决定、决议及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督查、督办。
(四)负责重要工作部署和税收业务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
二、工作规程
(一)收到市局督办文件或通知后,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按照上级文件或通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每月对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内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记录,并将督查情况如实向局领导汇报。
行政副主任岗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https://img.taocdn.com/s3/m/3d48a9cd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fc.png)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98)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8.07.04•【文号】国办发[1998]101号•【施行日期】1998.07.0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关,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1998年7月4日国办发〔1998〕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财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设置财政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财政部是国务院主管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本金基础工作的宏观调控部门。
一、职能调整(一)划出的职能。
1.将税政(含关税)调查研究的职能以及税法起草和税法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交给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承担。
2.将国有企业所得税征管的职能,交给国家税务总局承担。
3.将世界银行贷款的转贷业务,交给国家开发银行承担(其中不属于国家开发银行业务范围的世界银行贷款,由国务院指定其他银行承担其转贷业务)。
4.将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组织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管的职能,交给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
5.将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央政府公共财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项工作,交给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
6.将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国有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职能,交给国土资源部、国家林业局承担。
(二)划入的职能。
1.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承担的编制国债发行计划的职能。
2.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承担的外国政府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3.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对外谈判与磋商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符合条件规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享受副厅(局)级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符合条件规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享受副厅(局)级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f1c2528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76.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符合条件规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享受副厅(局)级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0.10.27•【文号】国税发[2000]175号•【施行日期】2000.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符合条件规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享受副厅(局)级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7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2000年9月,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国家税务局人员定编定岗实施办法>、<国家税务局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62号)。
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机构改革中人员分流工作,按照《国家税务局人员分流安排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机构改革中符合条件规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享受副厅(局)级待遇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根据规定,申请提前离岗的正处级领导干部,1994年12月31日前任正处级领导职务、2000年12月31日前满57周岁(凡执行女处级干部55周岁退休的省,女干部的年龄可为52周岁)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可享受副厅(局)级待遇,待遇标准按照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二、对符合条件规定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享受副厅(局)级待遇的审批程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按照上述条件规定,在省局机关和地市局范围内,确定拟享受副厅(局)级待遇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人选。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组织对拟享受副厅(局)级待遇的人选进行考察。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享受副厅(局)级待遇的人选,上报总局(人事司);上报的材料包括:党组的请示、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党组会记录等材料一式三份。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符合其他条件也可提高一级待遇的,附规定全文、党组意见及本条(三)款所规定的上报材料一并报送。
办公室主任工作岗位职责
![办公室主任工作岗位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a1b4468165ce050877321306.png)
办公室主任工作岗位职责办公室主任是办公室的负责人,主要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办公室主任工作岗位职责,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办公室主任工作岗位职责(一)所属部门:办公室直接上级:总经理直接下级:文秘、档案管理专员、司机本职:掌握公司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制定、落实办公室工作计划和办公室内部的管理,统筹管理公司行政后勤服务工作,统筹负责公司的档案文书管理,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以及会议决议的督办事项,负责公司的接待工作及政府关系、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及保持主要职责与工作任务:掌握公司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负责制定、落实办公室工作计划和办公室内部的管理:参加行政领导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调研工作,拟定调研报告,及时掌握公司主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制订本部门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监督指导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本部门员工队伍建设,提出对下属人员的调配、培训、考核意见;制定并完善部门工作制度,检查本部门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下属员工之间、本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关系;监督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和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给予指导。
1、统筹管理公司行政后勤服务工作:监督后勤工作的执行,并提出改进意见;负责公司行政事务的上传下达;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负责通讯、交通、招待、办公费用的审核和标准管理;负责各部门之间和领导之间的协调;负责公司总部的车辆调度。
2、统筹负责档案文书管理:负责制定、完善档案文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做好保密工作。
3、负责相关会议的组织,以及会议决议的督办事项:负责会议场所的安排与布置;负责会议相关活动的安排;负责会议决议的督办事项。
4、负责公司的接待工作及政府关系、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及保持:负责公来访人员的接待;负责公司相关的公共关系建立、维护、保持。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权力和责任:权力:公司印章使用的审核权对重大会议根据需要有现场指挥权权限内的财务审批权,对通讯费用的审核权对直接下级人员调配、奖惩的建议权,任免的提名权和考核评价权对所属下级工作的监督、检查权和争议的裁决权责任:对本部门的整体工作绩效负责对印章的合理使用负责对所组织会议的执行效果负责对下属人员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考核指标:部门月度及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费用控制情况、下属行为管理部门合作满意度(年度)、员工满意度、后勤支持投诉率办公设施等固定资产管理状况、公司环境卫生状况重要任务完成情况办公室主任工作岗位职责(二)1、负责行政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
![国家税务局职能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2dba78054b73f242336c5ff1.png)
羅职能介绍蚄国家税务局系统的机构设置为四级,即:国家税务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市、州、盟)国家税务局,县(市、旗)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职务的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
虿国家税务总局13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职能简介聿办公厅蚄办公厅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日常公务、文秘和局机关行政管理事务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信访、保密和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
螄政策法规司肀政策法规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税收政策和税收法制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订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研究、承办涉及世贸组织有关税收事项;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
薆货物和劳务税司螇货物和劳务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以下简称货物和劳务税)、进出口税收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含海关代征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
袄所得税司蒀所得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具体征收管理政策和办法;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
芈财产和行为税司蒅财产和行为税司是国家税务总局主管财产和行为各税政策、指导和监督财产和行为各税征收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国家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调整汇总
![国家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调整汇总](https://img.taocdn.com/s3/m/6f99bc5fde80d4d8d05a4f23.png)
国家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调整汇总本网讯今年6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国家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之后,这些部门的“三定”新规在七八月份陆续出台。
为了让广大企业及时了解这些国家部门新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变化,我们特将近期出台的政策进行归集整理,并将可能对企业产生重要影响的调整作重点提示,方便企业日常工作。
据了解,在今年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介绍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华建敏指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了4个。
华建敏在说明中强调,本次国家机构改革突出了三个重点:一是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二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总的看,改革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出发,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既迈出了重要的改革步伐,又保持了国务院机构相对稳定和改革的连续性,并为今后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机构调整变化如下表: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调整后部委合并、调整或包含的原部委新增下属机构隶属关系调整撤销部门备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改委(部制不变)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委员会不再保留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要要进一步转变职能,集中精力抓好宏观调控。
财政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交通运输部将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职责,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不再保留交通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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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2.02.25•【文号】国税发[2002]18号•【施行日期】2002.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国税发[20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和税制改革、征管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努力造就一只“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开创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确保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
具体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治税思想,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把各级税务机关和基层建设成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优质、廉洁勤政、秩序优良的战斗集体。
推行岗位责任制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两手抓”的原则。
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坚持“一岗两责”,坚持抓好收入工作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标本兼治,使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确保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各级税务机关和各类税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税收行政和税收征收工作中以法制、公平、文明、效率为准则,做到按法律法规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税务干部是搞好税收工作的决定力量。
各级税务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既要严格管理,从严治队,又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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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现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4月27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6〕50号),结合税务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公开平台建设,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提升税务部门治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依法依规明确税务部门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加快推进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
坚持改革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税务系统政务公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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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标 签】调整总局政务公开,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领导小组【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2006﹞15号【发文日期】2006-01-23【实施时间】2006-01-23【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根据总局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并明确了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贺邦靖(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 副组长:李林军(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 郭奉滨(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 成员:杨益民(国家税务总局法规司司长) 范坚(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 张连顺(国家税务总局财务司司长) 董志林(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司长) 郝一心(国家税务总局巡视办主任) 权芳楼(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邢幼平(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总局党组的有关要求,分析研究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情况和重大问题,确定开展政务公开的原则、目标、内容,制定中长期工作方案。
2.对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所涉及的重要问题。
3.每半年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委托副组长召集;如工作急需,可随时召开。
具体研究以下工作: (1)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政务公开工作经验。
(2)研究制定总局机关及税务系统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文件、规定以及检查、考核的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工作;审议和研究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考核情况通报。
税总发〔2014〕10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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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4〕105号2014-9-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近年来,全国税务系统积极探索,充分发挥税收风险管理的导向作用,尝试运用各类征管数据,依托信息化工具,实施征管监控和管理决策,提高征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取得了不小的成效,但也存在着部分地区和单位对税收风险管理认识不统一、定位不准确、职责不清晰、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工作定位(一)提高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税收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是税务机关运用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准确把握和有效运用风险管理理论与方法,对于税收工作意义重大。
第一,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先进理念和国际通行做法,是完善我国税收管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是构建科学严密税收征管体系的核心工作。
第二,税收风险管理是税收征管改革的突破口,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就是要把有限的征管资源优先配置到高风险领域和大企业税收领域,实现税源管理专业化,推动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和税收管理体制变革。
第三,税收风险管理是完成组织收入目标的重要抓手,开展税收风险管理,通过风险分析识别,有助于找准税收漏洞,有效实施风险应对,促进税收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二)处理好税收风险管理在税收工作中的关系税收风险管理是加强税种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在税种管理中,要把税收风险管理的方法与税种管理特点紧密结合起来,研究各税种的风险发生规律,建立税种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模型,形成体现税种特点的风险任务,并为开展综合性的统一应对提供专业支撑。
国家税务局总局
![国家税务局总局](https://img.taocdn.com/s3/m/2ad44f9e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f8.png)
国家税务局总局国家税务局总局是我国税务系统的最高行政机关,直属国务院,负责全国的税收管理工作。
国家税务局总局的设立,标志着我国税务管理体制的重要改革和进步。
一、组织结构国家税务局总局的组织结构包括党组、机关部门、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等。
党组是总局党的领导核心,负责决策、领导、协调和监督总局的工作。
机关部门负责总局的行政和业务工作,包括税收政策研究、税收管理和税务征管等。
直属单位是总局直接管理的单位,负责全国税务系统的日常工作。
派出机构是总局派往各地的分支机构,负责对地方税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职责和权力国家税务局总局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和解释税收政策。
总局负责制定国家税收的政策和措施,并解释税法、税务法规和税收政策的相关问题。
2. 税收管理和征管。
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税收管理和征管工作,包括征收、缴纳、退税、申报、核实、稽查等。
3.税收信息化建设。
总局负责全国税收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4.税收法律监督。
总局负责对全国税收法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行为。
5.税务人员培训和职称评定。
总局负责税务人员的培训和职称评定工作,提高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国家税务局总局作为税务管理的最高行政机关,拥有相应的权力:1. 组织调查和处理税务违法行为。
总局有权对涉嫌税务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
2. 依法申请涉税案件的强制执行。
总局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涉税案件的强制执行,确保税款的及时收缴。
3. 指导和协调地方税务工作。
总局有权对地方税务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确保税收政策的统一执行。
4. 签订税收协定和协议。
总局有权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订税收协定和协议,在税收领域推动国际合作和交流。
5. 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
总局有权参与税收立法和政策制定的过程,为国家税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建议和意见。
三、工作特点和发展趋势作为全国税收管理的最高行政机关,国家税务局总局具有以下工作特点和发展趋势:1. 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caf9a1675022aaea988f0f01.png)
国家税务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国务院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3〕25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加快税制改革步伐,强化税收的组织收入和对经济宏观调控及监督功能,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一、职能转变需要强化的职能主要有:参与拟定税法、税收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研究、完善税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税收在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和保证企业公平竞争等方面的重要调节作用;加强税收,保障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加强税收管理,建立健全以税收征管法为核心的规范、科学的征管体系,运用各种现代化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强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的纳税意识;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机构、编制、干部、经费的垂直管理,协同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需要逐步下放或转移的职能主要有:在合理调整税制结构,强化中央调控权的前提下,将地方税的管理权下放给地方;将部分社会性、群众性、服务性工作转移由依法认定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二、主要职责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国家税务工作的职能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拟定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制订贯彻中央统一税收政策的某些具体政策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
(二)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体现国家产业政策、理顺分配关系和规范分配方式等政策建议。
(三)参与研究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的税收管理权限及改革税收管理体制,制定征收管理制度,建立科学、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强化税收执法职能。
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在税收政策、业务上进行指导和协调,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规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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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国家税务总局设个职能司(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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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国家税务总局设12 个职能司(局、厅):(壹)办公厅
处理总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方案;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保卫、调研、政务信息和新闻发布;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
主任:孙瑞标
副主任:王兰
副主任:王陆进
副主任:郭晓林
副巡视员:王建生
副巡视员:周维平(挂职)
办公厅下设处室机构:
局长办公室(总值班室)、办公室、文秘处、督办处、综合调研处、新闻宣传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室)、电子政务处、财务处、文印中心、信访处。
(二)政策法规司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组织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和实施细则;研究提出税制改革建议;拟定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司长:李三江(之前做个流转税管理司司长)
巡视员:丛明
副司长:杨元伟
副司长:李万甫
副巡视员:杨宏建
政策法规司下设处室机构:
综合处、税制改革处、法制处、复议应诉处(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世贸税收办公室。
(三)流转税管理司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于执行中的壹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龙岳辉
性别:男
年龄:42
职务: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副司长
主要经历:1982年参加税收工作历任税务所所长、县税务局副局长、局长
1995年一1999年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1999年一2003年湖南省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2003年一2004年5月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处处长
2004年5月一当下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副司长
(四)所得税管理司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于执行中的壹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司长:马林
副司长:卢云
副司长:缪慧频
副司长:刘丽坚
副巡视员:陈建华
副巡视员:孙午珊
所得税司下设处室机构:
综合处、企业所得税壹处、企业所得税二处、企业所得税三处、个人所得税壹处、个人所得税二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处。
(五)地方税务司
负责地方各税的税收业务管理,制定具体的征收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对有关法律、法规于执行中的壹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负责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组织办理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中的具体事项。
(六)国际税务司(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参和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研究提出国际间反避税措施;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协议、协定;承办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及外国税务机关的合作和交流业务,管理机关的外事工作;管理海洋石油税收业务。
(七)进出口税收管理司提出制定进出口税收管理政策、规章和办法的建议和意见;组织实施有关计划,检查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况;办理出口产品退税审批事项。
(八)征收管理司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规及规章、制度;指导税务登记、申报工作和税收资料的管理;负责税法宣传; 管理税收发票和票证。
(九)稽查局拟定税务稽查制度、办法且组织实施;办理重大税收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且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协调税务系统的稽查工作。
局长:马毅民
副局长:李亚民
副局长:刘建国
巡视员:杨绍艾副巡视员:李国成
稽查局设综合处、制度处、系统工作处、举报中心(案源管理处)、稽查壹处、
稽查二处、稽查三处、稽查四处、稽查五处(协查处)。
(十)财务管理司负责国税系统部门预算和决算编制、批复、执行工作;负责国税系统行政、事业、建设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制订和执行、监督工作;负责国税系统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税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工作。
(十壹)审计司拟定国家税务局系统审计工作制度,组织实施有关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指导、协调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的审计工作。
(十三)人事司拟定税务系统的人事管理,管理国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省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于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巡视办拟定国税系统的巡视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巡视检查;指导国税系统的巡视工作,组织实施对国税系统巡视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国税系统巡视工作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管理巡视档案。
机关党委(纪委)负责总局机关和于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国家税务局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以及总局机关、于京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综合处:63417238
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主要职责:1、监督检查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
2、监督检查总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3、经中央纪委监察部批准,初步核实总局党组和行
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和调查总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调查国家税务局系统副司(局)级之上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
4、协助总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国家税
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总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对总局机关纪委和地方税务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给予业务上的指导。
5、参和各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组织管理,监督下级党组和行
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情况且组织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
6、负责税务系统执法监察和行风建设工作,实施
对总局大宗物品的采购、人事考试录用、干部竞争上岗、财务管理的监督,参和巡视、审计等工作。
7、受理对总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监察决定或者行政处分复核决定的申诉。
&组织开展对税务系统的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和廉政教育,对税务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9、组织开展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查研究,制定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督促各有关司局建立健全廉政、勤政方面的规章制度。
10、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直属事业单位10个:
(四)集中采购中心。
负责起草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
(五)税收科学研究所。
负责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理论研究规划,开展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组织、指导全国税务系统税收科研机构的研究工作。
(六)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负责起草且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关行政管理制度,资格资质的审核认定,负责对行业协会的指导、监督。
(七)中国税务杂志社
(八)中国税务报社
(九)中国税务出版社
(十)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国家税务总局党校)联系方式:邮编:100038
电话:010 —634171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