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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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考核答题纸
(2014 -- 2015 学年第 1 学期)
课号:课程名称:金融法阅卷教师:
班级: 13金融3 学号:姓名:朱婷成绩: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及价值取向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在金融领域中的法律法规得到了有效地调整,使之变得更为规范。滞后的金融法会严重限制我国金融行业的发展,阻碍金融业创新融合的步伐,只有不断更新金融法,结合实际情况对其做出修改才能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国家金融法律体系的纲领和主线,是金融法律精髓的完美体现,显示出金融法律的根本意义。它影响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的方向。金融行业的发展趋势决定金融法的价值取向,随着全球经济化的影响,金融法的价值取向也在不断变化中。
关键词:金融法;法律体系;基本原则;价值取向
一:引言
在21世纪,法治的社会环境下,更加规范的金融法保障了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从2011年开始,我国根据国情出台了一系列保护高低端市场的试行措施,创新发展了新型的金融消费保护体系。但是整体来看,我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要完善的地方还很多。因此根据国情,金融法不断调整规范,制定出贴合实际情况的法律法规。
二、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各项金融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建设金融法律体系的基础,它不仅仅可以弥补金融立法的漏洞,也可以为金融执法和司法活动提供指引方向。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金融体系法律法规的健全,我们可以看出金融法有以下四种基本原则:
1.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以促进经济发展原则
稳定货币币值可以促进经济发展,这是很多国家和地区发展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根据我国中央银行法规定可以知道,我国的货币政策目标就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因此可以说此目标就是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想要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就需要做到货币制度的独立和统一。货币制度的独立就是货币政策的发布和执行都不能与其他政策相混淆,必须做到独立,货币在发放过程中需要与财政发行和政府信用独立区分开。货币制度的统一是指有关货币的发型和管理都统一归人民银行管理。
坚守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来促进经济增长的原则,就可以确保在货币的发行时、金融活动开展时、监督管理金融时以及调控金融时,都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因此,最根本的目标就是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只有在币值稳定的基础上才能更好的发展经济,加快社会前进的步伐。因此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以促进经济发展原则是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2.保护金融安全以及保证运行效率原则
由于金融业涉及货币资金的融通,所以面临的风险是非常复杂多样的,可以说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这其中面临的风险有很多,比如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法律风险等等。风险的隐患存在,就会影响到金融行业的发展,更进一步影响社会的经济和社会的安定秩序。所以保护金融业的安全是重中之重,如何防范和抵御金融风险是当下需要研究考虑的问题,只有更有效更迅速地预防和解决这一问题才能保障金融业的安全,杜绝金融危机的爆发。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金融的安全已经得到更全面的保护。在立法上,建立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完善法律法规的指定,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安全的环境;在执行操作上,对金融的监管一刻不能松懈,要加大金融监管的力度,采用更科学有效的监管措施;在守法上,金融机构
本身要做到严于律己,内部控制和各项金融活动都必须做到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操作,谨慎前行;在对外上,面对国际化的发展,金融对外开放必须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的发展,立足于国家主权和安全,在对外的金融活动中要做到严格监管。
市场经济发展离不开效率二字,没有效率经济发展缓慢,效率是金融安全的目的,金融安全是效率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在保护金融安全的同时也需要确保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保护金融安全以及保证金融运行效率原则是金融法基本原则之一。
3.保障金融机构内部投资者的利益原则
结合我国金融机构实际情况可知,在法律法规中,和金融机构相比,在金融机构内投资者权益保护上显得较为弱势。这里所指的投资者是指在金融交易中购入金融工具融出资金的所有个人和机构,包括存款人。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没有投资者的出资就相当于让金融交易成为空谈,一旦投资者的权益受不到全面的保护,那么金融资金想要更迅速的融通必然成为纸上谈兵;其次,我国金融机构投资者大多为小型金额个人投资者,这类投资者由于自身一人力量薄弱,缺乏获得可靠信息的渠道以及判断金融市场风险的能力。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更能带动个体户进行投资,发扬了金融法一视同仁的精神理念,同时个体户也是消费者,他们的权益也应当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维护;然后,大多数金融工具所具有的流通性决定了投资者的不特定性和广泛性,所以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不仅仅是保障了金融业的稳定也是保障了社会发展的和谐稳定;最后,投资者不光仅仅只是投资者,他们也是金融业一支强有力的监督队伍,保障了投资者的权益也就是为了能够让投资者更好的监督金融市场的发展,让金融市场操作更加规范透明。因此,保障金融机构内部投资者的利益原则是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4.结合国情吸取其他市场经济国家金融立法原则
市场经济是属于外向经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来外资金涌入国内市场,我国的金融业也会有跟过机会参与到国际化的金融合作中。因此,一方面我国的金融立法要借鉴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法律,取其精乎去其糟粕,大胆试用新颖科学的做法,采用国际金融立法的通例,培养发展外向型的金融市场;另一方面不能脱离实际,盲目吸取国外的金融业发展措施,要结合国家实际国情进行斟酌,从维护国家主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方向出发,对外债、外汇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同时对我国对外的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的各项活动进行严格监督管理。
三、金融法的价值取向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自由化趋势迅速发展,证券、保险、信托及衍生金融业务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际金融业的发展方向。我国金融业目前仍然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不适应国际金融业的新变化,在未来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境地,因此未来的中国想要获得生存和发展,必然需要突破原先定制的分业经营的条条框框,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发展提供空间。这样不仅仅适应了国家发展潮流,也为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带来了新活力。因此,在清楚明了的金融业发展趋势环境下,金融法价值取向的研究更加有意义。
金融法价值取向的实现方法是:
1.金融政策法律化
在法治社会,政策基本上都是通过法律的形势来制定和实施的,尤其是金融政策,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已经趋向于法律化。金融政策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政策,是方便调控宏观经济的手段之一,其本质仍然是宏观经济的管理行为。虽然中央银行法对金融政策的目标和使用工具都做了规定,但是在如何使用金融工具达到金融政策目标方面并没有出台相应的规定,在法治社会,金融政策本身就具有很少的法律规范。因此金融政策的法律化显得至关重要,何为金融政策法律化,就是指将实施金融政策时和准则一同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制定标准化,按照法律法规办事,缩小中央银行在操作金融政策中的自由裁量权。虽然根据实际情况而言,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金融政策时不可能完全依照法律法规办事,但是在宏观经济运行方向上以及金融政策的自由裁量权上都需要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措施,避免出现金融政策滥用导致经济动荡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