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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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相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有以下相同点:
1.债务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这意味着企业的债务不仅限于其注册资本或权益,而是可能涉及投资者的个人财产。

2.税务处理: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均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反,
它们将利润分配给投资者,由投资者单独缴纳个人所得税。

此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投资者责任: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投资者以其个人财
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4.企业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都是自然人企业,不具备法
人资格。

这意味着它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或进行诉讼。

5.组织结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不需
要像公司那样设立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机构。

6.决策过程: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投资者的决策通常更
加快速和灵活,因为它们不需要经过复杂的审批流程。

7.资金转移:在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中,资金的转移通常更加
便捷和快速,因为它们没有公司那样的资金转移程序和监管要求。

8.名称和品牌: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以拥有自己的名称和品
牌,但这些名称和品牌不能与公司名称混淆。

总之,尽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运营上有所不同,但
它们在债务承担、税务处理、投资者责任、企业形式、组织结构、决策过程、资金转移以及名称和品牌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二者的区别是:1。

投资人人数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2. 财产归属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3。

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企业的优缺点合伙组织形式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相比,合伙有其他经济体无法代替的优势,同时也有自身的不足,这需要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目的和取舍进行选择。

(1)合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独资企业广泛,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但相对于公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2)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但与公司股东的责任相比,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3)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4)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5)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它的优势在于: (1)个人投资,设立容易.因为是一个人投资,个人决策即可设立,无须与其他人在一起按照议事程序制定章程,申请、登记也比较简便. (2)规模较小,灵活多样。

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人出资,一般都规模较小,或者说,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的经营,能适应市场迅速多样的变化,以多样化的经营适应市场多样的需要。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五、法人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五、法人的变更、终止和清算 (一)法人的变更 (二)法人的终止 (三)法人的清算
六、法人的联营
六、法人的联营 (一)联营的概念 (二)联营的形式 1、法人型联营(紧密型) 2、合伙型联营(半紧密型) 3、合同型联营(松散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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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代企业制度
七、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理顺企业产权关系为基础, 以健全企业法人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关系清晰、法人制度完善、政企 职责分开、经营机制灵活、管理科学规范为基本制度目标。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法人制度,主要是公司法人制度(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的原因:(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
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情形。
三大难题:明晰产权、 政企分开、自负盈亏 1、企业法人的所有权 2、企业法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3、企业法人的所有权与股权 4、法人所有权与国家所有权 5、国有企业改造中的产权界定

• 1.物在法律上的概念、特征: • 民法上的物,是指能够为民事主体所直接支配
和利用,并能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需要的物质资 料。 • 民法上的物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1)民法上的物是特指人身以外的物质;说 明人不是物。 • (2)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 (3)能够为人类占有和支配,能为人类带来 经济效益。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财税[2000]91号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00]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确保政策调整和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国务院通知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停征企业所得税,只对其投资者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我国鼓励个人投资、公平税负和完善所得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政策调整,既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又是规范所得税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因此,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各项工作,掌握这项政策调整给征管和收入带来变化的有关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其中产生的有关问题,确保政策到位、征管到位。

二、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

调整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所得税政策,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因此,应认真作好宣传解释工作。

从事所得税工作的人员要首先学习和理解国务院通知的精神和意义,领会规定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向广大个人投资者广泛宣传国务院通知对支持和鼓励个人投资办企业的重要意义、所得税政策调整的具体规定和征收管理的具体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征收管理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准确掌握个人投资者情况和税源状况。

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与工商管理部门联系,尽快摸清现有独资、合伙性质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建立经常联系渠道,随时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登记情况;要对已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限定时间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做好内部的管理衔接工作,建立个人投资者档案,对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税源大户和一般户的个人投资者,要区分情况分类管理;对实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征个人所得税后,原则上应保持原所得税定额水平。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在创业阶段,企业主常常面临选择开设个人独资企业或是合伙企业,因此,对于这两种企业法有一定了解是必不可少的。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个人投资和经营组成的企业,是一种由个人经营、全部出资、承担全部经济责任的一种企业形式。

在中国,个人独资企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担经济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组织形式。

在中国,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进行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特点1.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和设立比较简单,且成本较低。

2.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灵活性和快速性。

3.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资本金最低要求的一种企业,因此,没有额外的注册资金要求。

4.企业主在个人独资企业中是独立的法人,可以独立承担企业经济责任。

5.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也相对容易,没有太多的程序和法律责任。

合伙企业的主要特点1.合伙企业可以由多个投资者合作,提高企业的成本资金以及经济实力。

2.合伙企业中的管理者可以根据股份的多少,平等地分配权力和责任。

3.合伙企业中的每个合伙人都有责任和义务通过集体决策来推进企业运营。

4.合伙企业的经济利益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更大更为稳定。

5.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较为复杂,需要较多的法律程序和费用,但其最大的优势之一就是可以灵活规范股权转让的程序。

两种企业法律责任差异1.制度完备度方面,个人独资企业的制度比合伙企业简单一些,企业主的法律责任更加直接。

2.合伙企业的其合伙人是根据他的股份去享受该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和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

如果合伙人出现了经济上的问题,则该企业中的其他合伙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风险。

而在个人独资企业中,该企业主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由企业主独立经营,因此,他只负有法律责任,而不负有与合伙人相似的管理责任。

而合伙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对所做的经营决策负责,其责任程度和范围要比企业主大得多。

财税(2000)91号文

财税(2000)91号文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下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 1997? 43 号)的规定确定。

15、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15、下列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

单选题1、在商标权人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A.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商标异议B.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提出注册商标争议C.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申请商标局予以撤销D.对于该商标,任何人均可以直接向商标局提出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注册申请答案:C2、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应当根据什么确定?()A.说明书B.图片或照片C.实物模型或样品D.说明书加图片或照片答案:B3、在一份撤销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请求书中,列举了以下几项理由,其中哪一项符合专利法的规定?()A.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B.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C.与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没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D.侵犯了请求人的专利申请权答案:C4、某出版社1997年4月9日收到某作家以挂号邮件寄来的一部小说书稿。

至同年10月9日,出版社未给予任何答复。

对上述情况,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A.出版社的沉默应视为已同意采用,该作家有权要求出版社正式签订合同B.出版社的沉默应视为不同意采用,该作家仅有权要求出版社退还原稿C.出版社还有三个月法定期间决定采用或不采用,该作家现在无权对出版社提出签约或退稿的要求D.出版社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采用或不采用的答复,该作家有权要求出版社退还原稿和给予经济补偿答案:B5、立制片人甲自筹资金于1993年11月15日首次出版《敖江威龙》电视剧录像带。

甲于l996年10月21日去世。

甲对该录像带享有的许可他人复制权和报酬请求权的保护期应于何时截止?() A.2043年11月15日B.2043年12月31日C.2046年10月21日D.2046年12月31日答案:B6、中学英语教师甲积数十年教学经验,总结出一套提高英语水平的学习方法。

学校指派青年教师乙将甲的学习方法总结成书面材料以便推广,乙在跟班听课和向甲请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构思编写了介绍甲的学习方法的材料。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比较(精选可编辑)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都是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的经济组织形式,它们在许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也有一些显著的区别。

以下是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一些比较:1.法律形式: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经济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

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签订合伙协议而组成的经济组织。

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投资者对企业的债务负有有限责任。

2.投资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规模通常较小,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一般为个人储蓄或家庭财产。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规模可能较大,因为合伙企业可以汇集多人的资金和资源。

但每个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同,所承担的风险也不同。

3.管理方式: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管理通常由投资者本人或雇佣少数员工进行。

投资者对企业的决策具有绝对的控制权。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管理通常由各合伙人共同参与,共同制定和执行企业决策。

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通常在合伙协议中规定。

4.运营风险: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运营风险主要集中在投资者身上。

如果企业破产或发生其他损失,投资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运营风险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承担。

每个合伙人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不同,承担的风险也相应不同。

5.税收优惠: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

一些国家对个人独资企业实行较低的税率或税收优惠政策。

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合伙企业与公司型企业类似,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符合相关规定)。

但在某些情况下,合伙企业可能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6.企业存续期: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存续期通常没有明确限制,但受到自然人寿命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

一般来说,投资者可以在其生前自由经营和管理企业。

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通常在合伙协议中规定。

一般而言,合伙企业的存续期较个人独资企业更长,因为可以有多位合伙人共同经营和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案例分析第一组资料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案例分析第一组资料
解散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需进行清算并 注销登记;合伙企业解散时,需清算 债务并办理注销手续。
投资者与合伙人权利义务
投资者权利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享有经营自主权,承担企业的债务和亏损;同时需遵守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合伙人权利义务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同分享利润、共担风险,有权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同时 需按照约定出资、履行合伙协议规定的义务。
03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的异同点
法律地位与责任承担
法律地位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 合伙企业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 位。
责任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承担无限 责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出资 比例或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设立与解散程序
设立程序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相对简单,只需投 资者申请登记即可;合伙企业需提交 合伙人协议和工商登记申请。
诚度。
02 合伙企业案例
案例一:四人合伙开办的装修公司
01
总结词
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
02 03
详细描述
四位合伙人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装修公司,各自负责不同的业务领域, 如设计、施工、采购等。他们共同经营公司,享有公司利润,同时也需 共同承担公司亏损和债务。
案例分析关键点
合伙企业中各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关 系,合伙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需明确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印 花税等税费,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和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
05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 的经营风险与防范措施
经营风险分析
经营风险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经营 风险主要来自于企业主或合伙人 个人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以及 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市场变化等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均为自然人,对企业债务都承担无限责任。

二者1. 投资人人数有所不的区别是:同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数仅为一人,合伙企业为二人以上。

2.责任承担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仅由出资人一人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则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 财产归属有所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出资人一人所有,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有。

4、合伙企业的优缺点合伙组织形式与个人独资企业和公司相比,合伙有其他经济体无法代替的优势,同时也有自身的不足,这需要经营者根据自己的目的和取舍进行选择。

(1)由于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和责任,因此,合伙企业的风险和责任相对于独资企业要分散一些。

但与公司股东的责任相比,合伙人之间的连带责任使合伙人需要对其合伙人的经营行为负责,更加重了合伙人的风险。

合(2)伙企业的资本来源比独资企业广泛,它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和合伙人个人的力量,这样可以增强企业经营实力,使得其规模相对扩大。

但相对于公司而言,合伙企业的资金来源和企业信用能力有限,不能发行股票和债券,这使得合伙企业的规模不可能太大。

(3)法律对于合伙企业不作为一个统一的纳税单位征收所得税,因此,合伙人只需将从合伙企业分得的利润与其他个人收入汇总缴纳一次所得税即可。

(4)由于法律对合伙关系的干预和限制较少,因此,合伙企业在经营管理上具有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每个合伙人都有权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这点与股东对公司的管理权利不同。

(5)由于合伙企业具有浓重的人合性,任何一个合伙人破产、死亡或退伙都有可能导致合伙企业解散,因而其存续期限不可能很长。

它的优势在于:(1)个人投资,设立容易。

因为是一个人投资,个人决策即可设立,无须与其他人在一起按照议事程序制定章程,申请、登记也比较简便。

(2)规模较小,灵活多样。

个人独资企业为一人出资,一般都规模较小,或者说,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的经营,能适应市场迅速多样的变化,以多样化的经营适应市场多样的需要。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和优缺点三种企业组织形式:1、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优点:创立容易:不需要与他人协商取得一致,注册资本少。

维持个人独资企业的固定成本较低:政府监管少,规模没限制,企业内部协调容易。

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还是要缴的。

缺点: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损失超过企业初始投资时,需要用个人其他资产偿债,有倾家荡产的可能。

企业存在年限受到业主的寿命影响:人死了企业就没了。

大量融资困难:难以从外部获得大量资本用于经营。

2、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是两人或以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优点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需要注意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其中一个或几个无法偿债或跑路了,其他合伙人需要分担债务,每个人都可能倾家荡产。

股权转让时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还有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有偿服务的专业机构。

需要在公司名称中有“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一个合伙人或多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线连带责任或无线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谁的锅谁背,其他人有限责任。

3、公司制企业依据公司法登记的机构被称为公司,经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并独立与所有者和管理者。

由于公司是独立法人有如下优缺点:优点:1、无线存续:即使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依然可以存续。

2、股权便于转让: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被分成若干股,每个份额可以单独转让,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3、有限责任:所有者对公司债务的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因为公司债务为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

正式由于以上优点,使得公司容易在资本市场获得资本,有限债务责任和无线存续,让投资者投资风险降低,股权便于转让,提高流动性。

企业法: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企业法: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企业的全部财产包括以企业名义获得的利润归业主个人所有
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
业主对企业事务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
1
2
3
4
5
01
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只是个人进行商业活动的特殊形态
02
业主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03
独资企业只交纳个人所得税,税负较低,不存在双重征税
04
企业的人格和业主的人格不可分
入伙的新合伙人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4、新合伙人原则上对入伙前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是若享有入伙前的收益,则应在所获得收益的范围内承担合伙企业的债务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理由: 合伙财产是一种有担保的财产,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作为债务担保 新合伙人入伙前必然要了解合伙负债状况,同意入伙就意味着承认、接受合伙债务 入伙的财产属于合伙企业财产,可以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融合导致责任融合 可以提高合伙企业的信誉 可以防止合伙人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
除名 概念:是指合伙人因有严重违反合伙协议之规定或有其他重大不轨行为损害了合伙企业之利益或威胁合伙企业生存与发展而被其他合伙人一致决定开除的行为。 除名的事由 未履行出资义务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退伙的法律后果、
合伙人死亡的法律后果
(二)独资企业主的权利及义务 权利 1、对企业资产及收益的完全所有权 2、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完全的决策权、指挥权和管理权 3、对企业产品的销售权和服务的提供权 4、政府资助的申请权 5、收购、并入其他企业和设置分支机构的权利 6、以企业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7、以自己或企业名义获得司法救济的权利
任意退伙的条件

简述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

简述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

简述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主要区别
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不同类型的组织形式,它们主要区别如下:
1.公司。

公司是一种法人组织形式,可以由一名或多名股东投资创立,并拥有独立的法律身份、有限责任、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区分,同时拥有自己的账户、资产和债务。

公司股东投资的最高限额等于其所持股份的总价值。

2.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一种组成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合作形式,其成员共享组织成员的利润和损失。

普通合伙人必须承担完全的有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需要承担其投资的有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人经营的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归一人所有,享有全部财产和管理决策权。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注册,在财务上不需要与个人所得税区分,但是在承担责任方面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旦企业面临经济问题或者法律问题,该企业所有人的财产和资产均会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

合伙企业法和个人独资

乙、丙、丁四人合伙经营汽车运输,颇为盈利,丙又介绍其表弟戊参加合伙,甲、丁均同意,唯有乙不同意,戊以多数人同意而驾车营运。后因闯红灯超速而撞车,造成损失5000元,戊主张每人承担1000元,甲乙丙丁不同意承担,诉至法院。问:法院应怎样判决?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设立。其含义包括:(1)合伙企业的投资人至少为两个,故而称其为“合伙人”;(2)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3)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4)合伙人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之间设立的企业采用合伙组织形式的,不适用《合伙企业法》,而由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02
设立条件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2、合伙协议:合伙协议作为合伙协议设立的基础,应具备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1)合伙协议必须一般是书面形式,也可根据合伙人间的口头方式及他们的行为来判定他们之间的合伙关系; 在中国,合伙的成立必要求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2)订立合伙协议,应当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 (3)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方能生效。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合伙人的姓名极其住所; (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办法; (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7)入伙与退伙; (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9)违约责任。
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风险高;
设立条件和程序
设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只能为中国公民;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
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课件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课件

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投资者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所有权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围
——责任范
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一个中国公民。
2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知识产权、其他财产权利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投资人家庭共有财产作为
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
5
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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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出设立申请。 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工商登记。 符合条件15日内予以登记,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3.分支机构登记。
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后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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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 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登记程序: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文 件起3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合伙企业的营 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 分支机构登记设立: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 业登记机关申请并领取营业执照。
3.财产清偿顺序:工资保险——税款——债务—— 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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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介绍:
张三、李四和王五三人合伙成立了甲合伙企业,从事摩 托车修理和配件销售,三人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为5:3:2。推选张三为该企业负责人,对外代表该合伙企 业,同时约定10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三人协商一致方可进 行。张三觉得在一家企业挣钱太少,便又与赵六合伙成立了 乙合伙企业,从事摩托车修理和配件销售,在业务中张三经 常从乙企业进配件给甲企业。有一天张三得知某配件批发商 处有大量的各种摩托车配件在低价抛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 与李四和王五商议便为甲企业购进20万元的各种摩托车配 件,后来这批配件因型号陈旧,销路不畅,致使大批积压, 并导致甲企业不能清偿几笔到期债务。甲企业被某配件批发 商和另外几个债权人告上法庭。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一、引言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常见的两种企业形式,它们各有优劣。

本文将从多方面分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以帮助创业者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形式。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1. 简单易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只需要一个自然人作为所有者,不需要其他股东或合伙人。

这使得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非常简单,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

2. 灵活性高个人独资企业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收益归属权都掌握在一个人手中,决策速度快,灵活性高。

同时,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随时调整经营策略。

3. 责任有限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享有责任有限的优势。

如果发生经济纠纷或债务问题,只需要承担公司负债金额以内的责任。

4. 税收优惠相比其他公司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上享受较多优惠政策。

例如,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减免政策,个人所得税率也比较低。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不足1. 资金有限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只有一个人,因此资金来源相对有限。

如果需要大量投入资金,很难满足需求。

2. 信誉度低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公司法定的身份和形象,信誉度相对较低。

这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3. 经营风险高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承担着全部经营风险。

如果经营不善或市场波动,将会影响到所有者本人的收益和利益。

4. 责任不清晰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其他股东或合伙人,责任归属不够明确。

如果出现纠纷或问题,很难确定责任方。

四、合伙企业的优势1. 资金充足合伙企业可以有多名股东或合伙人共同出资,因此可以获得更多的投入资金。

这使得企业在发展初期就能够拥有更强大的实力。

2. 分工协作合伙企业可以将不同的任务和职责分配给不同的合伙人,使得工作更高效。

同时,合伙人之间可以互相协作,共同解决问题。

3. 责任明确合伙企业的所有股东或合伙人都有责任承担。

如果发生问题或纠纷,责任归属比较清晰。

4. 税收优惠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合伙企业在税收上也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案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案例分析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案例分析一、内容概述本文将分析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在实际运营中的案例分析。

文章首先会简要介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基本概念、特点以及它们在经济发展中的角色。

本文将选取几个典型的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案例,通过深入剖析这些案例的背景、问题、发展过程和结果,探讨两类企业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挑战和机遇,包括企业管理、资金管理、市场拓展、法律风险等方面的问题。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揭示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并为类似企业提供借鉴和参考。

文章还将讨论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如何调整策略以适应市场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总结分析的主要观点,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展望。

1. 简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在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这两种组织形式中,我们首先要理解其基本概念和特征。

这是理解其运作机制、法律关系以及后续案例分析的基础。

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投资人个人所有和享有,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它的主要特征包括:单一的投资主体,即独资人个人的决策与风险承担;结构相对简单,管理灵活;由于缺乏其他股东的风险共担,独资人在经营中承担较大风险。

合伙企业是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出资建立的企业。

它的主要特征包括: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之间基于信任合作,共同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相对于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的税负可能较轻,但在管理和决策上需要更多的协调和沟通。

这两种企业形式在经济发展和日常生活中都有广泛的应用,各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劣势。

通过对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基本概念和特征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在实际运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挑战,为后续案例分析提供理论基础。

2. 阐述案例分析的目的和意义,以及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影响。

案例分析在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研究中占据重要地位。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附件1: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指:(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登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登记成立的独资、合伙性质的私营企业;(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登记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四)经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批准成立的负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其他个人独资、个人合伙性质的机构或组织。

第三条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第五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第六条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确定。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

论述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优势与不足个人独资企业优势1.灵活性:个人独资企业由单一所有者经营,决策过程简单,业务方向容易调整,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

2.低成本:个人独资企业无需与其他合作伙伴进行讨论、协商,避免合伙企业存在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3.管理自由:个人独资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合并在一人手中,可以自由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不需要考虑其他合作伙伴的意见和建议。

4.利润归属: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利润归个人所有,不需要与合作伙伴共享。

不足1.资金压力:个人独资企业往往由个人所有资金支持,一旦经营出现亏损或面临扩大经营需要更多资金时,个人可能承受不住资金压力。

2.风险承担:个人独资企业的所有权和责任由单一所有者承担,一旦出现经营风险或法律责任,个人将承担全部风险和责任。

3.经验限制:个人独资企业由个人经营,可能面临经验不足的问题,缺乏合作伙伴的多方面知识和经验。

合伙企业优势1.分工合作:合伙企业由多个合作伙伴组成,可以根据各自的兴趣、技能和经验进行分工合作,发挥优势,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

2.资金共享:合伙企业的资金由多个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能够减轻个人的资金压力,扩大企业规模和经营范围。

3.风险分担:合伙企业的风险分摊给所有合作伙伴,合伙人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相对较低,能够有效降低个人经营风险。

4.知识共享:合伙企业由多个合作伙伴组成,可以共享彼此的知识和经验,相互学习和成长,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不足1.决策繁琐:合伙企业由多个合作伙伴共同决策,需要充分沟通和协商,可能导致决策过程繁琐,耗费时间和精力。

2.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利润需要根据合伙协议进行分配,合作伙伴之间可能因为利润分配不均产生分歧和矛盾。

3.合作关系:合伙企业存在合作关系,合作伙伴之间需要互相信任、理解和合作,如果关系不好,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4.有限责任合伙人风险:合伙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合伙人风险相对较低,但仍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并没有完全摆脱个人独资企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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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有限公司一样
2,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查帐征收:扣除成本后按照个体工商户5级累进制征收
带征:根据营业额带征
税务局会提供个人所得税税单
4,财务报表、帐本帐册、凭证管理
(1)、与有限公司一样
(2)、必须有完善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必须有完善的凭证管理
(4)、如果个人所得税带征【6折扣税】,仅仅是税收按照带征执行,但不影响财务报表
5,帐户资金处理
如果带征个人所得税,则该企业所有税收全部交纳,帐户资金属于完全的税后利润。

因此,税后纯利润可以直接打到投资人个人帐户,并不用再交税。

(部分银行需要提供税单)
五、关于合伙企业
1,合伙企业名称
例:上海XX建筑设计事务所(普通合伙)
上海XX贸易商行(有限合伙)
上海XX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XX投资中心
上海XX软件科技事务所
上海XX信息技术事务所(有限合伙&普通合伙)
注意: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银行帐号必须与营业执照全称一致2,普通合伙
所有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3,有限合伙
部分有限,部分无限,但至少一人承担无限责任4,特殊的普通合伙
(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3)、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

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特殊普通合伙需要审批。

(5)、会计师事务所:2个注册会计师可以成立合伙企业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5个注册会计师可以成立有限公司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

5,执行事务合伙人
(1)、写在营业执照上(相当于“法人代表”)
(2)、必须由无限合伙人担任
六、 VC/PE组织(基金)模式下的有限合伙
1、LP与GP
LP和GP是私募基金组织形式里的有限合伙里面的两种当事人形态。

由发起人担任一般合伙人(GP: general partner)
投资人担任有限合伙人(LP: limited partner)。

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中GP和LP的权责关系,我国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有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GP和LP组成,GP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LP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GP执行合伙事务;LP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2、个人所得税
该种企业以投资为目的,因此主要是所投资企业的分红收入。

(1)GP: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LP: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依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七、注意事项
1、本材料仅限内部使用,不得外传
2、营业额高(现在50万税收以上)的企业注销需要税务核查,退税部分作
为营业外收入,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

3、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1)、本质区别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2)、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但个人独资企业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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