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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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新)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新)

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防护治理工作,巩固防护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X〕10X号)、《X省水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X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到X年底,全面杜绝建成区黑臭水体,完成排洪渠道治理及雨污分流改造,确保示范区城市建成区内不再出现黑臭水体,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二、加快实施黑臭水体防护治理工程(一)实施控源截污。

进一步推动示范区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

加快示范区排洪渠截污工程建设进度,推动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所截生活污水纳入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建成区内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示范区总体发展规划协调一致。

(X区政府,示范区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发改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深入开展三河两渠河道沿线排污口整治。

研究制定排污口管理相关措施,对河道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

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

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渠排污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

(示范区水务局、环保局分别牵头落实,X区政府、示范区住建局、城管局配合)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

城市建成区内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

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

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X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示范区环保局牵头,X区政府、示范区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住建局配合)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最新版】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最新版】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2015年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在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巩固近年来治理成果,加快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指导思想这是盐的味道。

山的味道,风的味道,阳光的味道,也是时间的味道,人情的味道。

这些味道,已经在漫长的时光中和故土、乡亲、念旧、勤俭、坚忍等等情感和信念混合在一起,才下舌尖,又上心间,让我们几乎分不清哪一个是滋味,哪一种是情怀。

基本原则系统治理,有序推进。

多元共治,形成合力。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群众满意,成效可靠。

主要目标到2018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高于90%,基本实现长制久清。

到2019年底,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显著提高,到2020年底达到90%以上。

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控源截污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

推动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以及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和破损修复。

全面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

所截生活污水尽可能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现有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能力不足的,要加快新、改、扩建设施,对近期难以覆盖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处理设施。

城市建成区内未接入污水管网的新建建筑小区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

新建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参与,城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城市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深入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整治。

研究制定排污口管理相关文件,对入河湖排污口进行统一编码和管理。

组织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沿岸排污口排查,摸清底数,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一、工作任务(一)全面排查,科学制定方案1.加大黑臭水体排查力度。

地级城市要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加大黑臭问题排查识别、尤其是已经完成治理的13条水体返黑返臭问题甄别力度,加强日常跟踪监督,系统排查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及时纳入清单公示并限期治理,每年12月20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厅、局)、生态环境(厅、局)报送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及有无新增黑臭水体、返黑返臭水体。

灵武市、青铜峡市要对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明确水体黑臭的成因、主要污染来源,确定主责部门。

2022年6月底前,在当地主流媒体公布城市黑臭水体清单、位置图(附城市建成区范围图)、河湖长、主责部门、计划达标期限,现场挂牌公示。

到2022年底、2023年底、2024年底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分别达到40%、60%、80%。

2.加紧制定科学整治方案。

城市政府要对排查出的黑臭水体逐一科学制定系统化整治方案,2022年9月30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及主责部门对口政府部门,无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的地级城市也要报告说明。

对于影响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的黑臭水体整治方案,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

(二)综合治理,全面消除黑臭3.统筹流域治理加强协同治理。

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城市和乡村的综合治理,将影响黑臭水体水质的建成区外上游、支流水体同步纳入流域治理工作,协同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和流域水环境治理。

根据河湖干支流、湖泊和水库的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情况,开展精细化治理,提高治理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流域综合治理体系,提升流域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强岸线管理。

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统筹好岸线内外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及时对水体及河岸垃圾、漂浮物等进行清捞、清理,并妥善处理处置。

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属地负责、上下结合原则,依法清理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筑,并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

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实施方案(4篇)

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实施方案(4篇)

黑臭水体整治示范城市实施方案(4篇)第一篇:整治黑臭水体的必要性和目标黑臭水体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亟待进行整治。

为了建设示范城市,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整治黑臭水体的必要性和目标。

整治黑臭水体既是对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改善人们居住环境的迫切需求。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整治,使得城市水体环境恢复清洁、健康和宜居。

第二篇:整治黑臭水体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为了实现整治黑臭水体的目标,我们将采用一系列的技术手段和方法。

首先,我们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和排放。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和维护,确保市区内的雨水和污水得到合理排放。

此外,我们还将加大对水体污染源的监测和整治力度,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另外,我们还将加强河道和湖泊的清淤、清污工作,确保水体的通畅和清洁。

第三篇:整治黑臭水体的组织与管理为了保障整治黑臭水体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首先,我们将设立专门的水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整治方案和实施计划,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挥部,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并进行日常的调度和管理。

此外,还将加强宣传和社会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的良好氛围。

第四篇:整治黑臭水体的时间表和经费保障为了确保整治黑臭水体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详细的时间表和经费保障计划。

时间表将确切规定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限,以保证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经费保障计划将明确整治所需要的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确保整治工作的资金供应。

同时,我们还将探索多种筹款渠道,争取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和金融支持等多方面的资金支持,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一篇中,我们强调了整治黑臭水体的必要性和目标。

黑臭水体不仅影响城市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还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

因此,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整治,使得城市水体环境恢复清洁、健康和宜居。

龙岩市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龙岩市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龙岩市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龙岩市制定了实施方案,以下是具体的内容:
一、目标和原则:
1. 目标:在治理区域范围内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水质达标,建设环境优美的水体。

2. 原则:科学规划,综合治理;精准施策,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持续改善。

二、治理范围和重点:
1. 治理范围:涵盖龙岩市区内的所有黑臭水体和潜在的黑臭水体。

2. 治理重点:优先治理影响周边居民健康和生活环境的黑臭水体,重点解决原因和责任问题。

三、治理措施和时间节点:
1. 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人;
2. 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综合治理技术和方法,包括生态修复、水源整治等;
3. 加强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建设和管理,消除污水渗漏和直排;
4.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普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5. 重点解决违法排污企业问题,依法查处,并积极引导企业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6. 完善监测机制,定期监测水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7. 鼓励公众参与,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共同维护水环境的清洁
与健康。

四、资金保障和政策支持:
1. 建立健全黑臭水体治理的资金保障机制,争取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支持;
2. 对于参与治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必要的经济和政策支持,鼓励投入和创新。

五、监测评估和督查考核:
1. 建立黑臭水体治理的定期监测和评估机制,对治理效果进行科学评估;
2. 加强督查考核,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案,龙岩市将全力以赴进行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努力实现水环境的改善和市民的健康。

2024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篇)

2024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篇)

2024市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水污染是当前我市面临的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实现水清岸绿的目标,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我市决定在2024年开展全面综合整治工作。

二、总体目标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重点流域生态环境恢复良好,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达到国家标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水净化设施全覆盖,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推动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三、主要任务1. 加强水体监测与评估(1) 建立健全水体监测网络,全面监测和评估各类水体的水质状况。

(2) 制定水质评估标准,定期开展水质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水体污染问题。

2. 实施农村污水治理(1) 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农村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解决农村污水排放问题。

(2) 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控制,推广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技术和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水环境的影响。

3.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1) 提升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确保城市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2) 加强城市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减少污水直排河道,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

4. 推进工业污水治理(1) 加强工业园区和企业的污水治理,提升工业废水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果。

(2) 完善工业污染排放监管机制,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

5. 加强水环境保护(1) 加强水源地保护,划定城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域,完善水源地环境监测和管理体系。

(2) 加强水域生态保护,恢复和修复河流湖泊湿地等生态环境,并推行河湖长制。

6. 消除城市黑臭水体(1) 制定黑臭水体综合整治方案,重点治理城市黑臭水体。

(2) 加强城市垃圾处理,减少垃圾对水环境的污染。

7. 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1) 加大投资力度,建设和完善水污染防治设施,提高处理效果。

(2) 推动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污染物的治理效果。

8. 加强水环境监管和执法(1) 加强对水环境的监管和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最新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专项整治方案

最新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专项整治方案

最新黑臭水体整治方案专项整治方案一、整体思路全面提高对黑臭水体整治问题的认识,加大统筹力度,形成政府部门、社会公众、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等多方参与的整治合力。

注重问题的防治与治理相结合,统筹考虑改善黑臭水体的水质、水量和水文条件,实现黑臭水体整治的长效管理。

二、整治目标1.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使城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2.2025年底前,全面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水质优良、水体清澈透明,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

三、具体措施1.加强源头控制。

提高工业企业和农业农村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污染治理能力,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推进重点企业在线监测,实现监测数据联网共享。

2.深入开展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强对污水厂的日常监管和排放监测,确保每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同时,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提高城市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减少直排和乱排现象。

3.完善城市雨水管网系统,加强城市雨水收集和利用,减少雨水直排的现象。

建立完善的雨水收集和治理设施,提高城市雨水利用率,减少城市暴雨对水体的冲刷和污染。

4.提高水体自净能力。

加强水体保护区的管理,禁止污染物的排放和非法采砂行为。

适时开展水生态工程,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加速水中富营养化物质的降解和沉淀。

5.积极开展水体修复和生态恢复。

制定水体修复方案,采取生物调控、湿地修复、水植综合治理等措施,修复黑臭水体的水质和生态功能。

6.强化监督执法,加大对非法排放、乱倒垃圾、污染源执法打击力度。

建立健全监测和举报体系,人民群众可以随时举报黑臭水体问题,政府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7.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开展水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水资源的节约利用意识。

通过媒体和网络等途径,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黑臭水体整治的氛围。

四、评估考核制度制定黑臭水体整治的评估考核制度,对各地整治黑臭水体的成效进行定期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整治方案,督促各地区履行整治黑臭水体的责任。

龙岩市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龙岩市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龙岩市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1. 方案目标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彻底解决龙岩市存在的黑臭水体问题,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如下:1.治理黑臭水体,使龙岩市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2.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改善居住环境;3.增强城市吸引力,推动经济发展。

2. 实施步骤第一阶段:问题调查与分析1.成立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方案并协调相关部门合作;2.对龙岩市范围内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调查,了解黑臭水体的分布、原因和影响范围;3.分析调查结果,确定治理重点和优先顺序;4.制定详细的治理方案,包括技术手段、资金投入和工期安排。

第二阶段:治理措施实施1.进行黑臭水体治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场地清理、道路修复等;2.实施黑臭水体治理工程,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如生态修复、污水处理等;3.加强污水排放管控,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能力;4.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减少垃圾对水体的污染;5.加强河道清淤和河床整治工作,保持水体通畅;6.完善监测体系,加强对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

第三阶段:效果评估与持续治理1.对治理后的黑臭水体进行效果评估,评估指标包括水质改善程度、居民满意度等;2.根据评估结果,对治理方案进行优化和调整;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对水环境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4.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黑臭水体的日常监管和维护。

3. 预期结果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期将达到以下结果:1.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达到国家相关标准;2.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居民满意度提高;3.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投资和人才;4.经济发展得到推动,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4. 方案可行性和效率本方案具有以下可行性和效率:1.可行性:本方案基于全面调查和分析,制定了详细的治理方案,确保了治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2.效率:本方案将治理工作分为不同阶段,并明确了具体的实施步骤,有利于高效推进工作,提高治理效率;3.资金保障:本方案将充分利用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建立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确保治理工作的资金保障;4.风险控制:本方案将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降低治理工作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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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建城〔X〕104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X年X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X建城〔X〕14号)要求,把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生态优化、绿色发展,紧密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快补齐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一)以源头污染源收集处理为主要手段,以末端截污为补充,以“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目标,内外源兼治全面开展污染源整治,打好我市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

到X年底,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

(二)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方式,持续加快未消除黑臭水体的整治工作,避免水质出现黑臭反弹,确保水质持续达标,如期完成《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的目标任务。

到X 年底,我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三、工作内容(一)加快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1.控源截污。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以及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合理设立污水泵站,降低城市污染。

加快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在X年底前完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在X年完成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建设,在X年底前基本完成建成区内市政道路排水管网普查,加快推进X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X山片区管网建设及已超负荷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扩容工程。

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积极推进X、X、X、X山等片区居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

所截生活污水尽可能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对近期难以覆盖的地区可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各城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深入开展入河湖直排口整治。

组织开展城市入河湖直排口排查,摸清底数,以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协调好跨区域权责关系,明确责任主体,逐一登记建档。

制定X市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通过取缔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入河湖直排口,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在X年完成X二组直排口、旦冲2直排口等新发现直排口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削减合流制溢流污染。

全面推进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和市政雨污管道错混接改造。

城市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严格执行管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管道截流、调蓄等措施降低溢流频次,采取快速净化措施对合流制溢流污染进行处理后排放,逐步降低雨季污染物入河湖量。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控制。

城市建成区排放污水的工业企业应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

对超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

排入环境的工业污水要符合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新建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工业企业(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高盐废水,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X年底前完成全市10家自治区以下级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已建成的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要维持稳定达标运行,各园区要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禁止偷排漏排行为,入园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工艺要求后,接入工业园区配套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各园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控制。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改善城市水体来水水质,严禁城镇垃圾和工业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避免对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产生负面影响。

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当持有排污许可证,并严格按证排污。

积极完善农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防止垃圾直接入河或在水体边随意堆放。

(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各城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内源治理。

加强水体及其岸线的垃圾治理。

全面划定城市蓝线及河湖管理范围,整治范围内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并对清理出的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降低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量。

规范垃圾转运站管理,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

及时对水体内垃圾和漂浮物进行清捞并妥善处理处置,严禁将其作为水体治理工程回填材料。

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打捞)转运体系,将符合规定的河(湖、库)岸垃圾清理和水面垃圾打捞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各城区人民政府)3.生态修复。

加强水体生态修复。

强化沿河湖园林绿化建设,营造岸绿景美的生态景观。

在满足城市排洪和排涝功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对河湖岸线进行生态化改造,减少对城市自然河道的渠化硬化,营造生物生存环境,恢复和增强河湖水系的自净功能,为城市内涝防治提供蓄水空间。

(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对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围内的建筑小区、道路、广场等运用海绵城市理念,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方式积极推进改造建设,从源头解决雨污管道混接问题,减少径流污染。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各园区管委会、各城区人民政府)4.活水保质。

科学合理调配水资源,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逐步恢复水体生态基流。

严控以恢复水动力为由的各类调水冲污行为,防止河湖水通过雨水排放口倒灌进入城市排水系统。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推进再生水、雨水用于生态补水。

鼓励将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以及经收集和处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态补水。

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二)建立长效机制。

1.加强治理过程规范化管理。

严格排污许可的审批手续,要建立实施黑臭水体“一河(湖)一策”“一河(湖)一台账”“一河(湖)一评估”制度,确保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

“一河(湖)一策”,即按照“发现一个,治理一个”的要求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提出的最新要求,针对每个黑臭水体制定和完善治理方案并加快实施,方案要按照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明确治理工程措施和时间节点、责任主体等内容。

坚持每半年组织相关单位对我市建成区范围内水体黑臭情况进行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排查结果。

“一河(湖)一台账”,即结合“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建立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台账,收集汇总治理过程中的工程相关资料、记录,分析研判治理效果,及时把握治理动态。

“一河(湖)一评估”,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评估,严格落实工程竣工验收、公众评议、水质监测等检查环节和要求。

(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行政审批局、各城区人民政府)2.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

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我市江河湖库全面建立河长制,明确包括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在内的河湖的河X长。

河X长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治理时限要求,加强统筹谋划,调动各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确保黑臭水体治理到位。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环境保护局、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城区人民政府)加强巡河管理。

河X长要带头并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日常巡河,及时发现并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口问题。

有条件的地区可安装监控设施,对河道进行全天候监督,着力解决违法排污、乱倒垃圾取证难问题。

全面拆除沿河湖违章建筑,从源头控制污染物进入水体。

严格执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施工泥浆水等通过雨水口进入管网后直排入河。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配合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3.严格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

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按行业、地区、时限核发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企业治污责任,加强证后监管和处罚。

强化城市建成区内排污单位污水排放管理,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周边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等单位的管理,严厉打击偷排漏排。

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或不达标排放导致水体黑臭的相关单位和工业集聚区严格执法,严肃问责。

X 年底前,我市建成区全面实现污水处理厂持证排污,逐步强化发证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4.强化运营维护。

落实负责河湖日常管理和各类治污设施维护的单位、经费、制度和责任人,明确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考核力度。

严格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切实保障稳定运行。

推进机械化清扫,逐步减少道路冲洗污水排入管网。

定期做好排水管网的清掏工作,并妥善处理清理出的淤泥,减少降雨期间污染物入河。

分批、分期完成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权属普查和登记造册,有序开展区域内无主污水管道的调查、移交和确权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

落实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等污水收集管网相关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队伍,逐步建立以5至10年为一个排查周期的管网长效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三)强化监督检查。

1.X至X年,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每年一次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查和落实整改工作。

对专项行动过程中判定未消除黑臭的,要重新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进行治理并接受重新核查。

同时,强化对各部门、各城区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对公众举报的疑似黑臭水体要认真核查,一旦判定为新增黑臭水体要立即纳入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及时制定方案、开展整治工作。

(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境保护局按职责分工负责)2.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X年底前,对已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开展包括透明度、溶解氧(DO)、氨氮(NH3—N)、氧化还原电位(ORP)等4项指标在内的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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