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会《税法》讲义_062_1014_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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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是CPA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内容繁杂,考点较多。

常考点主要是各项所得的应纳税额计算、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和税收优惠。

最近3年本章的平均分值约为9分。

题型主要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1.增加个体工商户的范围描述;2.收录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3.收录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4.整合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5.增加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个人所得税的规定;6.增加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的规定;7.删减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定。

概述: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是政府利用税收对个人收入进行调节的一种手段。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分为三类: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混合征收制。

【例题·单选题】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

A.分类征收制B.综合征收制C.混合征收制D.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模式【答案】A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1.纳税义务人2.征税范围3.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一、纳税义务人(熟悉,能力等级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涉及中国公民,也涉及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中国的港、澳、台同胞,还涉及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1.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只要具备一个就成为居民纳税人:(1)住所标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2)居住时间标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2016年注会《税法》讲义-042-080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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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契税法契税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一、征税对象(熟悉,能力等级2)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具体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与房屋的买卖、赠与、交换。

P226-227,教材提到5项。

【相关】这里要注意与土地增值税对比记忆。

具体情况契税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不是2.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是3.房屋买卖(含以房产抵债、投资、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等视同房屋买卖行为)是是4.房屋赠与(含获奖、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不是,除此之外均是赠与直系亲属、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以与公益性赠与、继承不是,上述以外均是5.房屋交换是(等价交换免)是(个人交换居住用房免)【特别提示1】对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

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特别提示2】买房者不论其购买目的是为了拆用材料还是为了得到旧房后翻建成新房,都要涉与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只要发生房屋权属变化,就要照章缴纳契税。

【特别提示3】某些特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也视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缴纳契税:(1)以房屋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入股,应按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方按入股房产现值缴纳契税。

【注意特例】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因未发生权属变化,不需办理房产变更手续,故不缴纳契税。

【特别提示4】注意辨析与房屋赠与有关的规定:赠与——征税【例题1•单选题】下列有关契税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原制度)A.买房用以拆料或翻建新房的,应缴纳契税B.受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缴纳契税C.以实物交换房屋的,应以差价部分作为契税的计税依据D.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免收土地出让金的,应免于缴纳契税【答案】A【例题2•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应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收契税的有()。

2016CPA《税法》精选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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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国际重复征税1.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和类型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进行分别课税所形成的交叉重叠征税,又称为国际双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强调被重复征税的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都具有同一性。

广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则在狭义基础上还包括纳税主体与征税对象具有非同一性时所发生的国际重复征税,以及因对同一笔所得或收入的确定标准和计算方法的不同所引起的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包括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中所指的国际重复征税一般属于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

国际重复征税类型产生原因征税主体纳税人税源法律性国际重复征税不同征税原则不同相同相同经济性国际重复征税股份公司经济组织形式不同不同相同税制性国际重复征税复合税制度不同相同相同2.国际重复征税产生的形式居民(公民)管辖权同地域管辖权的重叠居民(公民)管辖权与居民(公民)管辖权的重叠地域管辖权与地域管辖权的重叠考点:增值税低税率1.低税率13%的适用范围(1)粮食、食用植物油;农业初级产品。

注意区分:属于13%税率范畴属于17%税率范畴干姜、姜黄、橄榄油、花椒油、核桃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巴氏灭菌乳、动物骨粒等麦芽、复合胶、人发、肉桂油、桉油、香茅油、环氧大豆油、氢化植物油、淀粉、调制乳等(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提示】①自2015年9月1日起,化肥增值税优惠政策停止执行。

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符合规定范围的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②农机整机适用低税率;农机零件适用基本税率。

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教材【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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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教材【6】第三节资产的税务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五、存货的税务处理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一、资产损失的定义二、资产损失扣除政策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第五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一、企业重组的定义二、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三、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第六节税收优惠一、免征与减征优惠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三、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四、加计扣除优惠五、创投企业优惠六、加速折旧优惠七、减计收入优惠八、税额抵免优惠九、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十、非居民企业优惠十一、特殊行业优惠十二、其他优惠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二、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三、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四、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五、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第八节源泉扣缴一、扣缴义务人二、扣缴方法第九节征收管理一、纳税地点二、纳税期限三、纳税申报四、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五、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六、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七、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的管理八、纳税申报填写方法过关测试题一、单选题二、多选题三、综合题第11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二、征税范围三、所得来源地的确定第二节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税率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四、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十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

2016注会考试《税法》热门知识点讲解及试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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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考试《税法》热门知识点讲解及试题解析《税法》是注会考试中很重要的一门,考试难度也比较大,知识点众多又难记忆,只有在理解的基础上,外加做题加深记忆。

距离考试已经很近了,报考了该科目的考生们要开始重视起来了。

在此,小编邀请了高顿网校刘佳辉老师,为大家解读税法中人们知识点:进项税额的抵扣。

进项税额是纳税人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额,它与销售方收取的销项税额相对应。

【计算题】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7月收购烟叶生产卷烟,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200万元,价外补贴20万元。

另支付运费,取得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3万元。

问该卷烟厂7月份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答案】烟叶收购金额=200+20=220(万元);烟叶税应纳税额=220×20%=44(万元);准予抵扣进项税额=(220+44)×13%=34.32(万元)。

运输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11%=0.33(万元)因此合计7月份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4.32+0.33=34.65万元。

【计算题】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抵扣单位。

2015年6月销售2000吨巴氏杀菌乳,主营业务成本为1300万元,公司农产品耗用率为70%,行业原乳单耗数量为1.055,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5000元/吨。

问:1. 按照投入产出法,该公司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是?2. 按照成本法,该公司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是?【答案】1. 当期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2000×1.055×5000÷10000×13%÷(1+13%)= 121.37万元2. 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1300×70%×13%÷(1+13%)=104.69 万元【计算题】某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抵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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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能力等级3)(一)核定征收的范围6条(P304)【注意】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核定征收的办法分为定率(核定应税所得率)和定额(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方法。

1.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2)按照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上述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的,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应纳税额不一致时,可按测算的应纳税额从高核定。

2.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例题1·多选题】居民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应核定其应税所得率的情形有()。

A.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B.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C.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D.无法正确核算(查实)也不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总额的【答案】ABC【例题2·单选题】某批发兼零售的居民企业,2010年度自行申报营业收入总额35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370万元,当年亏损20万元。

经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无法核实,成本费用核算正确。

假定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该居民企业2010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完整)注会税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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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2016年教材变化不大.【知识点】税法的概念【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法的概念1.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2。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

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

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

税法是授权性法规【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

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

2。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而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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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税收优惠三、特殊行业的优惠(P298)(一)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解释】(1)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经认定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软件企业。

所称经认定,是指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

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P298)1.基金公司的投资基金——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投资者投资基金——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基金公司自身基金业务——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其他优惠(P299)(一)原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处理(P299)注意西部的范围。

期限内享受15%的税率。

特殊行业“两免三减半”——按照优惠税率减半。

优惠主体应是自建、运营上述项目的企业,单纯承揽上述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不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三)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新增)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2016CPA考试《税法》精选讲义:契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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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对象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不交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者应向国家缴纳出让金,以出让金为依据计算缴纳契税。

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转让方需交土地增值税)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产现值(折价款)缴纳契税;(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房地产企业以自建商品房投资交土地增值税);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与(非公益性赠与需交土地增值税)5.房屋交换(单位之间进行房地产交换应交土地增值税)(1)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应缴纳契税。

(2)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应缴纳契税。

(二)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1.计税依据(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的规定。

①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按照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算征收契税。

②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果是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适用的税率征收,如果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税法第一章-税法总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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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
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 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 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 是平等的。
20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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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 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 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 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 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 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2.相关的三个概念: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应税行为发生 的时间。 (2)纳税期限:每隔固定时间汇总一次纳税 义务税额的时间。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 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缴库期限: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界满之 时,纳税人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的期限。
20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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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税收法律关系
•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方面
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 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 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 (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3.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023/10/4
①超额累进税

征税对象按数额(或相对率)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 (如个人所得
(2)累 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 税中的工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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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营业税法(四)第四节应纳税额计算与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四、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P160掌握,能力等级2)(一)、(三)兼营的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归纳】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原则:兼营同税种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税率从高。

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未分别核算,核定纳税。

(二)混合销售行为特点和税务处理原则混合销售行为的特点是:货物销售与营业税应税劳务之间存在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

混合销售行为的一般处理规则(一般)——主营业务的税种性质确定适用的税种。

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处理规则(列举)——按照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纳税的原则处理(与兼营原则相同)。

如: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例题·计算问答题】地处县城的某建筑工程公司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月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总承包一项工程,承包合同记载总承包额9000万元,其中建筑劳务费3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

又将总承包额的三分之一分包给某安装公司(具备安装资质),分包合同记载劳务费1000万元,建筑、装饰材料2000万元。

(2)工程所用建筑、装饰材料6000万元中,4000万元由建筑公司自产货物提供,2000万元由安装公司自产货物提供。

(3)建筑工程公司提供自产货物涉及材料的进项税额236万元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相关的运输费用取得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9.09万元。

(说明:上述业务全部完成,相关款项全部结算,增值税按一般纳税人计算征收)计算:①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②分包工程的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③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答案及解析】①建筑工程公司承包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9000-4000-3000)×3%=60(万元)②分包工程的安装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1000×3%=30(万元)③建筑工程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4000÷(1+17%)×17%-(236+19.09×11%)=581.2-238.1=34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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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源泉扣缴(熟悉)一、扣缴义务人分“法定”和“指定”两类①法定: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支付形式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权益兑价支付等货币支付和非货币支付。

②指定:税务机关也可指定工程价款或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扣税时间和入库申报时间扣税时间: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到期应支付的款项,是指纳税人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应当记入相关成本、费用的应付款项。

入库申报时间: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当自代扣之日起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第九节征收管理一、关于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的基本规定(能力等级2)1.纳税地点①居民企业: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②非居民企业P3102.纳税期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采用公历年制,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3.纳税申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例题·多选题】以下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正确的有()。

A.企业发生亏损的,不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B.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D.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答案】BCD【解析】选项A: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亏,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2016年《税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真题答案解析

2016年《税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真题答案解析

2016年度注会《税法》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200×(13%-9%)=8(万元)2.【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9月5日收到50%价款,所以确认50%的收入。

应纳税额=140.4÷1.13×50%×10%=6.21(万元)。

3.【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房屋可以作为纳税抵押品;纳税质押包括动产质押(现金以及其他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提供的质押)和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凭证提供的质押)。

【点评】本题考查纳税质押。

相关规定参考下表:分类纳税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现金、除不动产以外的财产权利质押: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等权利凭证【提示】不动产可以抵押,不能质押。

责任纳税人逾期未缴清税款及滞纳金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处置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以抵缴税款及滞纳金。

4.【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A,摩托车按照“每辆”为计税单位;选项B,游艇按照“艇身长度每米”为计税单位;选项D,机动船舶按“净吨位每吨”为计税单位。

【点评】本题主要考查“车船税的税率”。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理解:【答案解析】选项A、B、D都属于变更税务登记的范围。

【点评】本题考查注销税务登记。

对于其注销时间,参考下面内容: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

2.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

3.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

4.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

6.【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征税对象是区分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2016年注会《税法》讲义-059-1011-j

2016年注会《税法》讲义-059-1011-j

第四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一、资产损失的定义(熟悉,能力等级2)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与取得应税收入有关的资产损失,包括现金损失,存款损失,坏账损失,贷款损失,股权投资损失,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被盗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等货币性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以及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权益)性投资。

【提示】资产损失的资产范围非常广泛。

二、资产损失扣除政策(了解,能力等级2)【解释】这部分内容比较繁杂,内容包括可扣除的资产损失。

特将其中容易混淆项目的损失项目、损失原因、确认损失额度列表辨析:关于资产损失的其他政策(P285,熟悉)(十)收回已扣除损失的资产需要计列收入。

(十一)境外损失不能影响境内所得。

(十二)损失扣除需要合法证据、证明——企业对其扣除的各项资产损失,应当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机构的技术鉴定证明等。

【例题·单选题】以下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的规定正确的是()。

A.股权投资损失指的是投资额减除股权转让金额后无法收回的股权投资B.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已经扣除的资产损失,在以后纳税年度全部或者部分收回时,其收回部分应当追溯调整原损失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C.企业就应收账款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但又无法追偿的,不能确认资产损失D.对境外营业机构由于发生资产损失而产生的亏损,不得在计算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答案】D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熟悉)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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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税收优惠三、特殊行业的优惠(P298)(一)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企业及条件优惠政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2017年底前,自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减半是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即12.5%)征收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2017年底前,自获利年度起“五免五减半”,减半是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即12.5%)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解释】(1)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经认定并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软件企业。

所称经认定,是指经国家规定的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按照软件企业认定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并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软件企业的获利年度,是指软件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后,第一个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包括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年度。

软件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期限应当连续计算,不得因中间发生亏损或其他原因而间断。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P298)1.基金公司的投资基金——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投资者投资基金——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基金公司自身基金业务——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其他优惠(P299)(一)原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的处理(P299)利润分配时间被分配利润的来源利润分配对象所得税征免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形外国投资者免征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2008年以后2008年及以后新增的外国投资者征预提所得税累积未分配利润(二)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注意西部的范围。

期限内享受15%的税率。

特殊行业“两免三减半”——按照优惠税率减半。

优惠主体应是自建、运营上述项目的企业,单纯承揽上述项目建设的施工企业不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三)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新增)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四)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新增)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产生资产评估增值,据此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递延计税政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其取得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基础为基础,加上每年计入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

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停止递延的2种情形: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将递延期内尚未计入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将递延期内尚未计入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歇业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其他(P302)5.对企业取得的2009年以后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对企业持有2011~2015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4]2号文有延续政策:2014和2015年也享受上述减半征税政策)第七节应纳税额的计算应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查账征收)纳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税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核定征收)额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无场所、无关联的所得)计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有场所的关联所得)算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一、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能力等级3)(一)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二)间接计算法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提示】考试题目很有可能要求运用间接计算法的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1·单选题】2008年某居民企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200万元,视同销售收入40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00万元,发生的成本费用总额16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0万元。

假定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0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2009年)A.16.2B.16.8C.27D.28【答案】D【解析】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计算:(1200+400)×5‰=8(万元)<20×60%=1 2(万元);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8=1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1200+400+100-1600+12=112(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12×25%=28(万元)。

【例题2·计算问答题】境内某从事生产的居民企业2014年发生下列业务:(1)销售产品收入2000万元(不含税,下同);(2)接受捐赠材料一批,取得赠出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0万元,增值税1.7万元;企业找一运输公司将该批材料运回企业,支付运杂费0.3万元;(3)转让一项商标所有权,取得营业外收入60万元;(4)出租财产取得其他业务收入10万元;(5)取得国债利息2万元;直接投资境内另一居民企业,分得红利50万元;(6)全年销售成本10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100万元;(7)全年销售费用500万元,含广告费400万元;全年管理费用205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全年财务费用45万元;(8)全年营业外支出40万元,含通过政府部门对灾区捐款20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捐款10万元、违反政府规定被工商局罚款2万元;其他资料:①企业当年发生新技术研究开发费,单独归集记账发生额80万元,尚未计入期间费用和损益;②企业当年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一台,取得并认证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0万元,增值税15.3万元,已按照规定入账并计提了折旧。

要求计算:(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4)该企业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6)该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7)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

【答案及解析】(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总额=2000+10+1.7+60+10+2+50-1000-100-500-205-45-40-80=163.7(万元)(2)该企业对收入的纳税调整额为52万元,2万元国债利息以及50万元境内居民企业分回的红利属于免税收入。

(3)该企业对广告费用的纳税调整额:以销售营业收入(2000+10)万元为基数,不能包括营业外收入。

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2000+10)×15%=301.5(万元);广告费超支=400-301.5=98.5(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8.5万元。

(4)该企业对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业务招待费限额计算:①80×60%=48(万元);②(2000+10)×5‰=10.05(万元)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10.05万元,超支69.95万元。

(5)该企业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捐赠限额=163.7×12%=19.64(万元)该企业20万元公益性捐赠可以扣除19.64万元,超限额0.36万元;直接对私立小学的10万元捐赠不得扣除;行政罚款2万元不得扣除。

对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额为12.36万元。

(6)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研究开发费用可加扣50%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63.7-2-50+98.5+69.95+12.36-80×50%=252.51(万元)(7)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因购置节能节水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则可按照不含增值税设备价款的10%抵免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

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252.51×25%-90×10%=63.13-9=54.13(万元)。

【例题3·单选题】2014年8月,一家新开业的小型微利商业企业,为了拓展市场,从开业之日起至12月31日销售商品一律实行买一赠一活动,开业5个月销售商品共计取得销售收入230万元,赠送商品的市场价格为15万元,全部销售商品和赠送商品的成本为180万元,应扣除的销售税金和全部费用共计42万元。

该商业企业2014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A.0.3万元B.0.8万元C.1.6万元D.1.8万元【答案】B【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30-180-42)×50%=4(万元),应纳的企业所得税=4×20%=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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