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透室感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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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透室感染管理制度
1.设置在清洁安静的区域。室内布局合理,设三通道,并设普通病人血液透析间、隔离病人血液透析间;治疗室、水处理室、办公室、更衣室、接诊室,污染间等分开设置。
2.建立健全的消毒隔离制度。每次透析结束后,应对透析单元内透析机等设备设施表面、物表进行擦拭消毒,对血透机进行有效的水路消毒,对透析单元地面进行清洁,地面有血液、体液及分泌液时使用消毒液擦拭,每天工作结束后,各种物品、物体表面、空气、地面均应进行常规消毒处理,空气每月细菌培养一次。
3.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隔离,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4.进行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戴帽子、换鞋子。对患者进行治疗或护理操作时应严格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严格遵守手卫生管理制度和无菌操作技术。
5.血液透析室应当根据设备要求定期对水处理系统进行冲洗消毒,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每次冲洗消毒后应测定管路中消毒残留量,确保安全。反渗水细菌培养应每月1次,细菌数<200cfu/ml,采样部位为反渗水输水管路的末端。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月测定1次,要求内毒素<2EU/ml,采样部位同上,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
6.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皿的消毒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皿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患者皮肤、黏膜的医疗器械器皿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手注射、穿刺,采血有创操作的医疗器皿必须达到一用一灭菌。
7.血液透析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皿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皿不得重复使用。
8.建立严格的接诊制度,对所有的初次透析的患者进行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梅毒、艾滋病毒的相关检查,每半年复查一次。血源性传播疾病检测阳性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剑/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隔离、消毒措施按照《消毒技术规范》执行。急诊病人专机透析。
9.透析液的监测要求:必须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有原水口、软化水出口、防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透析液细菌培养应每月一次要求细菌数<200cfu/ml,透析液的内毒素检测至少每3个月1次,内毒素<2FU/ml。透析液的细菌、内毒素检测每台透析机至少每年检测1次。
10.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开展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感染病例监测。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分析原因并进行改进;存在严重隐患时,立即停止透析工作并进行整改。对透析中出现发热的病人及时进行血
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11.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