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验收须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须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教育厅各类科研课题的管理,特将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表格公布,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提前阅读并照章办理。

具体要求归纳如下:

一、关于验收范围

凡审批书约定到期应完成的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青年学术骨干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海外学人项目,均在此验收范围之列。

二、关于项目变更和调整

项目原则上不予变更。如有不可抗拒原因,按下述形式处理:

1、内容变更:科研项目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由项目组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申请中须说明变更原因,变更前后的情况,以及变更对于项目的影响,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研究内容变更申请表(附表-)。

2、人员变更:科研项目的成员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身体健康等不得已的原因需要变更人员、调整顺序、重新分工的,须说明理由,且由变更前和拟变动后的项目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人员变动申请表(附表二)。

3、时间变更:科研项目应按期结题,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组应在项目结束前3个月内提出延期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附表三)。

如有变更,项目组填写上述申请表后报校科研处,由科研处长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以正式公文(函)的形式,由项目组向省教育厅科技处提出变更申请,省教育厅科技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意见。申请未得到省教育厅科技处正式批准前,项目应按原来的研究计划进行,项目组和学校不得擅自变更。

三、关于项目成果

1、科研项目批准前的研究成果,只能作为该项目的研究基础,项目批准日期之后的研究成果才能作为结题验收的依据,论文的收稿日期、专著的出版日期和专利的申请日期应在项目批准日期之后,其他形式的研究成果以此类推。

2、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专利以及成果评议、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研究成果,未单独注明“黑龙江省教育厅XXXXX项目”和项目批准号的,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3、理论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前五名、应用类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前三名的成员名字应体现在研究成果前五名、前三名中;项目负责人应至少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提供一项主要科研成果;指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以通讯作者身份作为第一完成人。

4、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重大)项目和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海外学人项目中的科学技术类项目,根据学科的不同,项目负责人至少要以第一完成人的身份提供一篇三大检索文章。

5、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重大)项目和青年学术骨干项目、新世纪优秀人才项目、海外学人项目中的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根据学科的不同,项目负责人至少要以第一完成人身份提供一篇国家级学术报刊文章或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图书或被省市级政府部门以上及大型企业采纳的咨询报告。

四、关于材料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点、面上、指导)、海外学人项目,验收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报告封面(附件1)

2、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

“申请表”中“提交成果清单”一栏,需按两部分填写:一、项目申请书中“提交成果形式;二、实际提交成果清单。清单中,要注明发表论文的题目、刊名、刊期、页码、作者等信息。其他形式的成果,也需详细列出。

3、科研项目审批通知书复印件

4、科研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5、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

“决算表”中如实填写经费收支情况,并由项目组送交校财务处审核后加盖财务公章。

6、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附件4),及报告目录和报告内容。

7、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

(二)青年学术骨干项目,验收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创新能力资助计划总结报告(附件5)

2、科研项目审批通知书复印件

3、科研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4、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附件4),及报告目录和报告内容。

5、研究成果的附件材料

(三)海外学人项目验收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6)

2、科研项目审批通知书复印件

3、科研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4、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附件4),及报告目录和报告内容。

5、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附件3)

五、关于成果的附件材料

1、论文、论著等

文、理科重点、面上、指导项目,需对照“申请书”中“提交成果形式”之要求提交

相关的附件材料,如专著、论文、软件、专利等。论文需要提交学刊封面、目录页、正文

复印件;论著需提交书刊封面、版权页、目录页的复印件;专利需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其余类型的项目,均需按上述规定提交相应的成果附件。

2、证明材料

成果如果应用,并产生了经济效益或社会反响,需要出具能够说明应用情况(应用单位、规模、效果和效益)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3、其他附件材料

六、关于装订、份数及时间要求

1、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除青年学术骨干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装订顺序按上述“四、关于材料”㈠中1-7的顺序,共一式三套。

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的装订顺序,按“四、关于材料”㈡中1-2的顺序,共一式三套。

2、材料要求A4版面,硬质封面,套印左装订。在装订之前,请将成套初稿(包括论文、论著等原件)送科研科(处)审查。

3、文科项目除提交上述一式三套材料外,还需交论文论著原件一份,以送交教育厅审查之用。

4、变更的申请表附表一、附表二和附表三各一式三份,作为单行材料不装订。

5、初稿送审时间2009年11月4日之前。所有材料交报时间截止于2009年11月6日。

七、关于附件清单

1、附文一:关于进一步规范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的通知

2、附表-: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变更审批表

3、附件1: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报告封面

4、附件2: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申请表

5、附件3: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6、附件4:黑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封面

7、附件5: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创新能力资助计划总结报告

8、附件6:黑龙江省教育厅海外学人科研资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