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联合办学的SWOT分析及发展策略

高校联合办学的SWOT分析及发展策略
高校联合办学的SWOT分析及发展策略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2012年冬之卷第29卷第13期

Win.2012Vol.29No.13

高校联合办学的SWOT 分析及发展策略

董婷

(宿迁学院发展研究室,江苏宿迁223800)

联合办学对于我国高等教育并非新事物,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已经提出这种希望与要求,1988年,国务院办公厅又转发了国家教委提出的《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联合办学的实践探索,至少可追溯到抗日战争时期的西南联大。虽然西南联合大学的辉煌是包括政治、历史等各种因素综合作用成就的,但不可否认,联合办学也是其中一个有力推手,值得后人思考与借鉴。在新的历史时期,继续探索联合办学的方式对寻求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突破未尝不是一件益事。

一、联合办学的界定

《关于推动联合办学和校际协作的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曾将联合办学界定为“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办学,是指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简称中央部门)之间,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市级政府)之间,中央部门和地方之间,在高等学校联合培养人才和进行科学研究”。很显然,此种定义已经完全不适应当前我国联合办学的实践。目前,学界并未对联合办学做出统一界定,对其认识可谓见仁见智。

要界定联合办学,至少要明晰三方面的内容,即联合办学所涉及到的活动主体、活动内容和活动目的。联合办学的主体应该是以高校为中心,以及其履行职能所涉及到的各相关利益主体,包括政府机构、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活动内容是以举

办高等教育为核心所开展的教学、

科研和社会服务等一系列活动;活动目的是更好的实现高等教育的三大职能。因此,联合办学即可界定为:高校与社会相关部门(主要为政府机构、企业、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社会组织)通过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包括师资、图书、实验设备和实践基地等),以互通有无、合作共建的方式共同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活动,以期

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一种办

学模式。联合办学从主体上主要可以分为校际联合办学(高校—高校)、政校联合办学(高校—政府)、校企联合办学(高校—企业)等形式。从区域上可以分为区域联合办学、中外联合办学等。

本文所探讨的高校联合办学是把主体限定为高校,通过高校间的教师互派、学分互认、资源共享,联合培养人才,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活动的办学模式。校际联合办学的具体有以下几种实现方式:

1.战略联盟。是指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战略实施主体是数量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第二,战略实施主体的范围包括高校、企业、科研院所、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第三,战略实施主体应该具有独立性质,区别于合并中的非独立性质;第四,联盟双方必须有共同的目标;第五,双方拥有的资源具有互补性或不完全替代性;第五,战略联盟的成员之间关系是自由的,可以退出组织和建立新的战略联盟”。[1]战略联盟是高校联合办学选择较多的一种形式,比较成熟的如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所部属高校所开展的联合办学;处于探索阶段的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和南京财经大学5所高校所建立的南京仙林大学城本科高校教学联盟。

2.高校合并。是指由相互独立的若干高校或者其某些院系组建成一所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新高校,原组建成员的独立身份消失。高校合并之于我国高等教育并非新事物,新中国成立至今历经2次大范围的合并浪潮。第一次是20世纪50年代初的院系调整,以工学院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展开。经过此次院系调整,我国高等教育格局发生了巨大变

摘要:高校联合办学是缓解高校办学资源紧张、最大限度发挥高校优势资源、提高学校办学效益,进而促

进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在研究高校联合办学现状的基础上,运用SWOT 分析法阐明了联合办学的优势及制约因素等,提出了促进高校联合办学可持续发展的若干发展策略。关键词:高校;联合办学;SWOT 分析;发展策略中图分类号:G648.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44X (2012)13-0010-03作者简介:董婷(1979-),女,湖北武汉人,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发展。收稿日期:201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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