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待税务稽查应有正确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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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待税务稽查应有正确态度

负责税务稽查的执法部门,除税务局外,还包括海关、财政部驻各省市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审计署驻各省市的审计特派办。财政部的专员办和审计署的特派办,都有监督检查税务局是否依法征税的权力,在检查税务局时,就会延伸检查到纳税人。

无论上述哪个执法部门开展检查,企业都应积极配合工作。配合税务稽查的方法,包括稽查地点选择、稽查后勤保障、稽查争议处理等。

1.稽查地点选择——争取不被调账。

稽查地点,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也可以把纳税人账簿调到执法机关。企业应尽量争取执法人员同意到企业现场稽查,既便于执法人员工作,又便于纳税人与执法人员及时有效地沟通,避免误判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2.稽查后勤保障——充分体现尊重和诚意。

如果能征得执法人员同意现场检查,在后勤保障方面,要体现对稽查人员应有的尊重和诚意。比如,安排专门的车辆、办公室,企业负责人与稽查人员见面等。

3.稽查争议处理——委婉地表达异议。

在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会就某些问题与企业沟通,出现不同看法在所难免。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人员意见缺乏法规支持甚至明显不正确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应在对执法人员意见表示理解的同时,委婉地表达不同意见,切忌导致对立,甚至将业务问题变成面子问题,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如果确实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诚恳说明客观理由,不是故意为之,争取执法人员的理解。

纳税人处理税务稽查风险,应该是防控并举。“防”,不是想办法不被稽查,而是想办法把税务风险消灭在日常工作中,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和积累。“控”,指风险发生时,控制风险蔓延。对纳税人而言,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和积累,比控制税务风险的蔓延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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