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征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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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征订管理制度
教材的编写、选用和订购,是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教材的选用、订购、管理和供应工作的正常进行,使之更有效地为教学服务,避免浪费和积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与教辅的选用原则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的
征订单位,每年仅有春季和秋季两次时段征订全年使用教材。
教辅的征订以实际在校人数征订,统一将三味书屋提供的教辅选定好,交于教务处并填报需征订人数,若后期有延期到校的学生,统一拿缴费单到教务处领取教辅材料。
二、教材征订程序
(1)教务处根据《教材征订目录》征求各年级,各教研组意见。
(2)各学部将征订教材数量按需填写(可先填写实际在校人数),以减少教材的积压和浪费。
(3)各学部根据教学计划及教材库库存情况,将征订计划报学部校长审批签字。
(4)将由主管校长审批后的订单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向新华书店上报征订数量。
三、教材领用
1.教材统一由教务处发放。
2.一、七年级新生入学时,各班由班主任带领领用教材。
其他年级插班生回原学校拿取国家免费教材。
个别延期到校的学生凭交费收据领用课本。
以后各学期各班按本班实际缴费人数领书。
3.任课教师可领取执教课程教学用书一本(版本一般应与学生用书相同)。
任课教师连续使用同一版本教材,至少应使用两年以上方可再领相同教材。
在教学过程中因故换人或请临时代课教师,已发教学用书的不再另发教材,由基层教学单位内部调剂。
五、本办法至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