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通识教育选修课课程管理办法
通识教育选修课(简称通选课)是我校本科教学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套旨在拓宽基础、强化素质、培养通识的跨学科基础的教学体系,重在启发学生思想,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为学生跨学科的学习、研究和合作能力的培养奠定良好基础。这一体系,不仅体现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的教育取向,也体现了为学生提供长远学习和发展所必需的知识、方法和眼界。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通选课开课质量,规范其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通选课的设置
1.设置原则
⑴有利于学生对学科的了解,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发展史、思想史和学科智慧;
⑵有利于学生在最基本的学科领域掌握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路和方法,以培养学生具备跨学科的视角探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思辨力和批判精神;
⑷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⑸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渗透;
⑹有利于学生对人类社会形成的基本规范和恒久价值的了解,课程内容强调价值导向性,注重对学生进行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学识的培育;
⑺有利于从综合角度掌握经典著作的基本精神,启迪智慧;
⑻有利于提升学生对人类世界面对的挑战的认识,拓展学生的问题意识与国际视野;
⑼有利于学生心智的健康发展。
2.课程类型
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哲学与心理学、人文与艺术。
3.课程学分
除外语类课程外,通选课学时一般以24学时为宜,1.5学分。
二、通选课的开设
(一)开设条件
1.符合通选课设置原则,具有较系统的教学内容;
2.课程设置和授课教师稳定,并能够连续开设。
(二)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教师系列的教师开设通选课必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非教师系列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三)开设申请
符合开设条件的通选课,教师按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的通选课开设申请通知要求,填写《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设申请表》,并附课程讲义、备选教材等书面材料,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批。
三、通选课的教学
1.开课申报
教师按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的通选课开课申报通知要求,按时提交《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报表》。申报材料必须经学院审核同意,学院教学管理部门汇总后一并提交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的通选课,由教务处负责落实教学安排。
2.教学环节与方法
教学环节应由课堂讲授、课外阅读、课后作业、课堂讨论等组成。
教师应避免灌输式的教学方法,积极开展启发式、研讨式等教学方式,加强教师与学生的互动,培养学生主动学习的能力,使学习成为创造性思维和批判性思维培养的过程,努力在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教学时间安排
通选课的教学时段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9-10节,或双休日白天,以避免与其他教学活动发生冲突。
4.通选课的考核与成绩评定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四、学生修读管理
1.学生根据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和个人兴趣有选择地修读通选课课程;
2.通选课实行网上选课,具体要求与时间以教务处每学期发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3.原则上,每门通选课选修学生达到20人即可开课;每一教学班学生数最多不超过200人,超过200人的增开教学班。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教务处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