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国家性质和国家形式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各国宪法规定国家标志的原因
1、国家标志代表国家的独立、主权和尊严。 2、国家标志可以表明国家的诞生或革命的 成功或国家新纪元的开端。 3、国家标志象征国家的统一和团结。 4、国家标志可以激发国民的民族归属感和 爱国热情。
(三)各国宪法对国家标志的规定
1、一些国家的宪法规定国旗、国徽和国歌为国家 标志,但未规定这些国家标志具体是什么,当 然有的宪法同时授权法律作具体规定。 例如,《白俄罗斯共和国宪法》第19条规定: “白俄罗斯共和国的国旗、国徽和国歌是其作为 主权国家的标志。” 《尼加拉瓜共和国宪法》第13条规定:“国 家的标志为:国歌、国旗和国徽,其特征和使用 由法律规定之。”
美国和英国都是资本主义国家,但美国实行 总统制共和制,英国实行议会君主制。这说明( ) D A.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可以反映国体,也可以 不反映国体 B.政体决定国体,国体反映政体 C.美国和英国的政体是由各国的历史特点 和传统习惯决定的 D.政体具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同一国体可 以采用不同的政体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4条第3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 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 政区。”我国现行宪法序言还规定:“台湾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
四、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基本形态 (一)中央集权制(中央集权与中央授权结合 制) 中央集权制是指中央政府在拥有绝对国家权 力的前提下,根据统治需要将国家权力从中央分授 给地方部分权力或从地方收回部分权力于中央的制 度或方式。 1.中央集权: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中央政府根据变化依法收回部分或全部权力; 2.中央授权:中央政府为有效治理国家对全 部领土进行区划建立地方行政单位、将权力按区域 划分,实行分级管理。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基本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第1款)。一切国家权力属于 人民,是人民主权宪法原则的集中表述。这里的 “人民”是集合概念,“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反映了国家权力的最高性和统一不可分割性及公民 权利的优先性。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现行宪法第 2条第2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 监督”(我国现行宪法第3条第2款)。各级人民代 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它由人民 普选产生,直接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
?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1、国家结构形式的界定: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国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 采取什么形式划分国家主权范围内的组成单位及其 权限的国家制度。 2、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一般而言,当今世界有两种国家结构形式,即 单一制和联邦制。 (1)单一制(single state) (2)联邦制(federal state)
(二)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特点
1.多层次性 2.多样性 3.独创性 4.原则性
第三节
国家标志
一、 国家标志的概述 二、 国旗 三、 国徽 四、 国歌 五、 首都
一、国家标志的概述
(一)国家标志的概念 国家标志又称国家象征,是一个主权国 家的代表和标志,包括国旗(national flag)、国徽(national emblem)、国歌 (national anthem)和首都(national capital)。
第五章 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国家性质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标志
第一节 国家性质 一、国家性质概念
关于国家性质,有两大对立的学术观点:
1、资产阶级观点。 2、马克思主义观点。
二、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人民民主专 政
(一)宪法表述 现行宪法对我国国体的表述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 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 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 产阶级专政。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内涵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在我国的一种 具体形式,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 有机统一。
(三)地方自治制 1.自治单位享有一定的自治权力,但不能对 抗中央。 2.地方自治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3.自治单位之间没有上下级之分 主要有四种情况: 1.普通地方自治 2.民族区域自治 3.特别行政区自治 4.基层群众性自治
五、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 (一)我国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一般原则 宪法第3条第4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 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 发挥双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1.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即发挥中央和地方 两个积极性。 2.大权集中、小权分散的原则。 3.因地、因事制宜原则。 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5.分工合作的原则。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阶级构成) 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 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 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目前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结构就可以表述 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 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团结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 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一切社会主义建设者。
三、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 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 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 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和。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及我国经济制度的完善 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是我国 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公有制实现形式 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和坚持公 有制的主体地位。
(三)宪法对经济制度的作用 宪法对经济制度具有保障作用,是通过以下三 个方面来实现的: 1、通过宪法的规定对经济制度的直接保障作用; 2、通过部门法对经济制度的间接保障作用; 3、通过宪法监督手段来不断调整社会经济制度 的结构,实行社会生产方式与生产力的最佳结合。
四、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一)文化制度的概述 文化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制度调整以 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文化关系的总和。 (二)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1、国家发展教育事业 2、国家发展科学事业 3、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 4、国家发展文学艺术及其他文化事业 (三)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 1、普及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和法制教育, 培养“四有”公民 2、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 3、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腐朽思想
4、“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我国 现行宪法第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我国现行宪法 79条第1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 权:……(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 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 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我国现行宪法第62条第6 项),“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我国现行 宪法第94条)。国家元首、行政、军事、司法机关 都由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 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 制的原则”(我国现行宪法第3条第1款)。民主集 中制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组织原则。
讨论:中国为什么选择了人民代表大会制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体现了我国人民主权的最高宪法原则。 2ຫໍສະໝຸດ Baidu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和一 切政治制度产生的组织基础和宪法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国公民行使国家权力和 实现公民权利的最佳制度化途径。
八国峰会上各国首脑称呼上的差别反映出( D A.国家性质的不同 B.国家发展程度上的差异 C.国家关系上的差异 D.国家政体方面存在着差异
)
(二)政权组织形式的种类 君主制即君主立宪制,又称有限君主制,是 以世袭的君主或国王为终身国家元首,国家最高权 力实际上或名义上由其一人掌握的政权组织形式。 君主制有二元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两种政 权组织形式。 共和制是资本主义国家最普遍采用的政体形 式,它是以民选的、有一定任期的总统为国家元首, 国家最高权力实际上掌握在民选的一人或数人(总 统或内阁或议会)手上的政权组织形式。
(四)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是理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其他机关组织 之间的关系,主要是理顺与党组织、行政机关、司 法机关之间的关系。 2、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身建设 http://v.ifeng.com/opinion/china/201003/46b 1e071-00d2-4dc4-bfa0-a82c24d567ee.shtml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国现行宪法第57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我国现行宪法第69条)。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 会”(我国现行宪法第96条第2款),“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我国现行宪法第 103条第1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闭会期间履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直接对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其监督。
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的界定与历史渊源: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现阶段的一种 社会主义的人民民主共和政体的具体政权组织形式, 它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 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 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以实现 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二)地方分权制(地方分权与中央集权相结合 制) 地方分权制是指各成员国在自愿的基础上,将 自己固有权力的一部分转交或让与联邦政府集中统一 行使的制度或方式,为联邦制国家所采用。 1、地方分权:各成员国转交或让与部分国家 权力给联邦政府; 2、中央集权:联邦接受并汇集各成员国转让 或授予的权力。。
二、决定国家结构的因素 1、民族因素: 2、经济因素
3、地理因素
4、历史因素
三、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宪法第3条第4款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 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 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30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 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 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政权 组织形式
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人民选举的代 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统一 领导国家事务,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政治制度。 这说明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 民主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 形式 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由选民选举 产生 ④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 B ) A.①②③④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
第二节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一)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 政体是实现国家权力的一种形式,它指的是 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体制。政权组织形式也是一种 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它指的是一个国家实现国家 权力的机关组织。 政权组织形式是指一国的立法、行政、司法 等国家权力在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配置模式及这些 机关之间的权力制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