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全文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露天煤矿的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经批准的露天煤矿,包括矿山企业、矿工和其他与露天煤矿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露天煤矿应建立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应设立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协助领导层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露天煤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领导层应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章生产准备与安全设备第五条露天煤矿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和条件,并定期检修和维护。
设备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六条矿山企业应确保所有生产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露天煤矿应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空气流通,并进行适时的清洁和消毒。
工作区域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说明工作区域的危险性,并要求工作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第九条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整齐,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生产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危险品应单独存放,做好标识。
第三章安全操作与职责第十条矿山企业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指导书,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并进行培训。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并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在操作设备时,应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第十三条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关闭设备并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
第十四条露天煤矿应设立安全巡视员,定期巡视各作业区域,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巡视员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六条露天煤矿应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演练。
二十条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
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二十条)1、凡在露天矿区内工作或通行矿区的人员,都必须遵守本规程。
如有违反,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2、外单位来矿工作和参观人员,应经矿批准并学习本规程后,指派专人向导,方准进入矿区内参观或工作。
3、非本矿员工未经矿允许不准入坑,和进入地面生产作业区。
凡耳聋、哑巴、双目失明、精神失常或饮酒的人员禁止在矿区内通行或工作。
4、在矿区内沿铁道通行,不许在铁道中心和距离铁道中心5米以外内行走。
在坑内沿公路行走时,要注意来往行驶的车辆;如遇工程车经过时,应停止行走,躲离工程车5米以外,以防止车上落下飞石碰伤。
5、因工作必须在铁道中心或两侧5米以内行走时,如在单线线路上,要经常前后瞭望,有车开来及时躲避;在复线线路上要逆向行车方向行走不准顺行。
但仍要注意可能从后面有车开来发生危险。
6、躲避线路上运行的列车时,要距铁道中心5米以外地点,防止列车上掉下土石块打伤或被运行代起的风浪刮倒。
7、横跨越铁道前,应距铁道中心5米以外地点停步,左右瞭望,两边无列车开来时再通过。
禁止距开来列车200米内抢过。
禁止在道口上的红灯已点亮和警铃已鸣响后抢过道口。
横跨公路或通过交叉路口时,确认无车后,迅速通过。
8、禁止在停放的运输设备或工程设备周围休息或乘凉、避风躲雨。
禁止在停车列车的车辆车钩上攀登跨越或从车底钻过和在车辆下面坐卧休息或避风雨。
9、禁止在驾驶室外搭乘工程运输车及其它工程机械设备。
没有乘车证明或未经运输部门的主管人员许可,不得搭乘机、列车。
如擅自抓乘而造成意外伤害及事故时,除自己负责的同时还要追究责任给予适当处分。
但持有乘车证明或准许乘车的人员,必须在列车停稳后上下,禁止走行抓乘或跳降车。
禁止摩托车进入工作区,要按矿内规定地点停放摩托车。
10、如横过相邻的两条以上铁道时,当越过第一条铁道后,要再次确认第二条铁道上有无列车开来,如有车需在已过的铁道上停滞,应先确认停滞的铁道有无列车开来。
11、一切机动车,跨越铁道时,和公路交叉路口时,及两车相会时,必须先确认行车情况,禁止抢道。
露天煤矿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露天煤矿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 .各工种的岗位操作规程一、安全作业规程(一)采剥1、单斗挖掘机向汽车装载应遵守系列规定:(1)勺斗容积和物料块度应与汽车载重相适应。
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后并发出装车号后,方可装车。
挖掘机不得跨电缆装车。
(2)装载第一勺斗时,不得装大块:卸料是应量放低勺斗,其插销距车箱底板不得超过0.5m。
严禁高吊勺斗装车。
装入汽车里的物料超出车箱外部、影响安全时,必须妥善处理后,才准发生号。
装车时严禁勺斗从汽车驾驶室上方越过。
装入车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装载、超载。
2、单斗挖掘机在挖掘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停止作业,退到安全地点,报告有关部门检查处理:(1)遇台阶崩落或有滑动迹象,危及挖掘机安全。
工作面有伞檐或大块物料,可能砸坏挖掘机。
(2)遇有松软岩层,可能造成挖掘机下沉或挖掘遇水有可能被淹。
发现不明地下管线或其他不明障碍物。
3、操纵单斗挖掘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运转中严禁维护和注油。
勺斗回转时,必须离开采掘工作面,严禁跨越接触网。
在回转或挖掘过程中,严禁勺斗突然变换方向。
. ... .(2)遇坚硬岩体时,严禁强行挖掘。
严禁在不符合机器性能的纵横坡面上工作。
严禁用勺斗直接救援任何设备。
挖掘机作业时,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将废铁道、废铁道、勺牙、配件等金属物和未爆的火药、雷管等装入车。
(3)正常作业时,天轮间隔高压线的间隔不得小于1M,距回流线和通讯线不得小于0.5m。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作业半径以。
4、两台以上单斗挖掘机在同一台阶或相邻一下台阶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汽车运输时,两台挖掘机的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并制定安全措施。
(2)两台挖掘机相邻的上下台阶作业时,两者的相对位置影响上下台阶的设备,设施安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二)运输l、矿用汽车在作业时,其制动,转向系统和安全装置必须完好。
应定期检验其可靠性,大型自卸车应设示宽灯或标志。
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共29页
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煤矿安全作业规程鄂尔多斯市瑞德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瑞德煤矿二〇一三年规程编制(修订)立项审核表制度名称《安全作业规程》编制部门综合部负责人分管领导编制日期2019年审核意见:前言 0第一部分工程安全作业规程 0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采剥作业规程 (5)第三章运输作业规程 (7)第四章排土作业规程 (9)第五章采空区作业规程 (10)第二部分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导爆管、导爆索、雷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2)第三章火工品的运输及保管 (13)第四章装药与充填 (15)第五章起爆方法 (18)第六章警戒与安全距离 (20)第七章瞎炮处理 (24)第八章二次爆破 (24)前言《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是我矿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安全准则,是全矿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保障安全所遵循的依据。
本规程是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并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法规、规程制定,分为工程安全作业规程、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两部分,规程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
全矿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工程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
第四条矿长对本矿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矿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其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班组长(工长)对所管辖范围内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并对各级第一责任者负责。
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规定的工作服和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口罩和护腿等。
第二条:在远离挖掘机械的范围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业规章,不得擅自在挖掘机械周围行走或停留。
第三条:在露天石灰石矿附近的区域内,工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滚石块或异物伤人。
第四条:在进行矿石开采和运输过程中,必须提前对工作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排除,并做好安全标志和警示工作。
第五条:矿石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通行路线行驶,不能在非指定区域停放或逆行。
第六条:操作人员在进行机械设备维护和检修时,必须先停止设备运行,确保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进行维护作业。
第七条:矿区周边建筑物和设施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加强维护工作,确保安全设施完好有效。
以上是《露天石灰石矿安全操作规程》的部分要点,希望所有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保障矿山生产的安全和稳定。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范本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管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规程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第四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关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任务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员。
第六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制定紧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七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完善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作业许可第九条从事露天采矿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并按照许可的范围从事作业活动。
第十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认真审核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确保其具备从事作业活动的能力。
第十一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作业设备和工具,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安全生产控制第十二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根据作业区域和作业任务的风险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和作业设备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防止非授权人员进入。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第十六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工具,做好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六章安全监督第十七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积极整改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记录台账,并定期报送相关部门。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露天采矿作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定。
0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
矿区绿化与美化
加强矿区绿化与美化工作 ,提高矿区的环境质量, 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 境。
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对矿区产生的废弃物进行 妥善处理和合理利用,减 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04
露天矿应急救援措施
应急救援组织与职责
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 露天矿应急救援工作。
职责分工
明确应急救援队伍各成员的职责 ,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 有效地开展救援工作。
采矿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02
对采矿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
技能,确保其能够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采矿作业安全监管
03
加强对采矿作业的安全监管,确保采矿作业过程中的各项安全
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矿区环境保护规定
01
02
03
矿区环境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对矿区环境 进行治理,控制粉尘、噪 音等污染物的排放,保护 生态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 条件。
坚持“科学管理,技术创新”的原则,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露天 矿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率。
03
露天矿安全生产规定
矿区安全规定
矿区安全设施
确保矿区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安全出口、应急照明、消防 设施等,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0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
汇报人: 2023-12-26
• 露天矿概述 • 露天矿安全规程总则 • 露天矿安全生产规定 • 露天矿应急救援措施 • 露天矿安全事故处理 • 露天矿安全培训与教育
01
露天矿概述
露天矿定义
01
02
露天矿:指通过剥离覆 盖在矿体上的表土和岩 石,从地表采出矿石的 矿山。与地下开采矿山 相比,露天开采具有采 矿作业空间不受限制、 开采强度大、作业安全 等优点。
南露天煤矿采掘、运输和工程设备联合作业安全规程
南露天煤矿采掘、运输和工程设备联合作业安全规程一、车、铲、推土机联合作业1 自卸车待装自卸车待装时必须停在挖掘机最大挖掘半径以外,严禁停放在电铲装车位进行交接班,应依次顺序停放在待装区域。
1.2 自卸车在待装时,应保持前后车距10 米以上,场地不具备前后停放条件时可以并列停放,相邻车间距为3米以上。
1.3 自卸车在电铲行走和工程设备清理场地时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2 车、铲、推土机联系信号2.1 电铲在接班、故障处理完毕、走铲到新位置和推土机处理完工作面后可以正常装车作业时,必须鸣一声长笛发出运行信号,自卸车司机听到准许进入信号后,应明确电铲的运行轨迹后方可进入装车位。
2.2 电铲在连续装车作业时,如果掌子面条件可以满足连续装车作业、并且电铲履带可以持续保持延直线前进时,电铲在装车前可以不发出准入信号。
2.3 电铲在正常装车后需要临时或者长时间中断作业时必须发出警示信号,并确认得到自卸车回应并离开装车位后方可进行新的任务。
2.4 因车、铲匹配不足导致电铲出现装车间断的情况下,自卸车进入工作面发现电铲未装车时,要鸣一声长笛请求进入装车位置,待电铲鸣笛回应准许进入后,自卸车方可驶入装车位置。
2.5 推土机进入电铲挖掘半径处理场地时必须通过对讲机与电铲联系,待电铲通过对讲机应答并停止作业后,方可进入。
推土机与电铲在不能相互目视到对方并确认安全时严禁同时动作。
2.6 推土机处理场地时,如有自卸车正在待装,推土机应鸣笛示意自卸车,并明确得到自卸车回应后再按规定执行。
推土机处理完场地后要通过对讲机通知电铲并鸣笛退出,电铲、自卸车确认看到推土机退出后作业。
2.8 推土机配合电铲作业时,推土机司机与电铲司机应当提前沟通好作业方式,同时应当在作业过程中随时保持联系并注意观察。
2.9 电铲、自卸车、推土机司机应将喇叭作为每班必检项目,保证喇叭能够使用正常,音量符合现场要求;如喇叭出现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或者音量小其它设备无法听清时应立即联系处理,否则严禁作业。
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
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202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保护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国露天煤矿的生产活动,包括开采、运输、装载、辅助作业等环节。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切实履行生产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需要对煤矿安全规程的内容进行改进和完善的,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优化煤矿生产布局,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第二章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划定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生产指标进行生产,不得超过允许范围。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灭火、排水、通风等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安全应急能力。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监管、风险评估等机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煤矿设备与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提高使用寿命。
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规定配备防灭火器材,并进行日常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和临时性使用。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运输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日常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对露天开采区域进行安全护栏设置,防止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第四章作业环境与职工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作业环境监测制度,对空气质量、噪声、粉尘等进行监测,保证作业环境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确保职工身体健康,适时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露天煤矿作业规程
精心整理1露天煤矿作业规程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煤矿企业应根据本矿采用的开采工艺和设备制定作业规程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条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设人行逋路威梯子井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殳置安仝护栏。
第三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走人行逋路或梯子。
二因,作需夏沿矿山危略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恋前后方血来车’聚车时必须躲到安仝地点C二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嚓里C四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卜严桀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第四条未经煤矿金q#允许闲杂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作业区。
2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六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等地点应充填或设置栅栏并设置警小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十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加锁并应设卷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J s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没宜防爆、防火和危险警小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宜限速、道I I等略标特殊路段设警小标汽车运输为J匚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第七条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八条在爆破区域、岩体变形区域、滑坡危险区域内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C第九条机械设备的供邑邑缆必须纶缘良好电缆横过公路时必须采取防护吉廿施CI ; 1械设各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7怀口,儿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咯的及时更换C3第十条电气设备应安设过流、过压、漏电、接地等探护装置井心丈川歙第十一条采拥、运输、排十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才交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第十二条在大雾、烟尘等能见度低的情况下作业精心整理时应制定安仝技术招施。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在超过2米H勺I用住fi:业甘应乡真戴交金带或设置安仝网。
在^人进行起隼和高空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风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二章米剥第一节台阶第十四条挖掘机采装的台阶的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二■不需爆破的岩十台阶鬲度不得大」:授大挖掘高度。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
**有限公司露天煤矿安全规程编制单位:**有限公司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总局令第87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7号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1月3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9年4月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1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局长 **2016年2月25日附件:煤矿安全规程目录第一篇总则 (1)第二篇地质保障 (6)第三篇露天煤矿 (8)第一章一般规定 (8)第二章钻孔爆破 (10)第一节一般规定 (10)第二节钻孔 (10)第三节爆破 (11)第三章采装 (15)第一节一般规定 (15)第二节单斗挖掘机采装 (15)第四章运输 (18)第一节公路运输 (19)第五章排土 (20)第六章边坡 (22)第七章防治水和防灭火 (23)第一节防治水 (23)第二节防灭火 (24)第八章电气 (25)第一节一般规定 (25)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 (26)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 (26)第四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29)第五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 (30)第五节爆炸物品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 (31)第六节照明和通信 (33)第九章设备检修 (33)第五篇职业病危害防治 (36)第一章职业病危害管理 (36)第二章粉尘防治 (36)第三章热害防治 (38)第四章噪声防治 (39)第五章有害气体防治 (39)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 (40)第六篇应急救援 (42)第一章一般规定 (42)第二章安全避险 (43)第三章救援队伍 (44)第四章救援装备与设施 (45)第五章救援指挥 (46)第六章灾变处理 (47)附则 (50)附录主要名词解释 (50)第一篇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
是为了保障采矿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在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中的内容:
1. 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方可参与开采作业。
2. 开采作业区域必须设立明确的边界线,并在边界线外设置警告标识。
3. 开采作业区域必须设立紧急撤离通道,并保持通道畅通并标识清晰。
4.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5. 进入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行。
6. 如发现不安全的工作环境或选址,必须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 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并设置专门的垃圾处理区域。
8. 在作业现场必须设立紧急救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9. 爆破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设置相应的安全警戒区域。
10. 运输设备必须经过专门的维护和检查,并进行定期的检测和维修。
11. 作业现场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
12. 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以更新安全知识和技能。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内容,具体的露天开采作业安全规程还需要结合具体的采矿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矿)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一般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百一十一条采用铁路运输的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应当设人行通路或者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侧设置安全护栏。
第五百一十二条在露天煤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必须走人行通路或者梯子。
(二)因工作需要沿铁路线和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
躲车时,必须躲到安全地点。
(三)横过铁路线或者矿山道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四)跨越带式输送机时,必须沿着装有栏杆的栈桥通过。
(五)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者逗留。
第五百一十三条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作业区。
第五百一十四条采场内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应当充填或者设置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当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炸药厂、爆炸物品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和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限速、道口等路标,特殊路段设警示标志;汽车运输为左侧通行的,在过渡区段内必须设置醒目的换向标志。
严禁擅自移动和损坏各种安全标志。
在运输线路两侧堆放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第五百一十五条在下列区域不得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一)距采场最终境界的安全距离以内。
(二)爆炸物品库爆炸危险区内。
(三)不稳定的排土场内。
(四)爆破、岩体变形、塌陷、滑坡危险区域内。
第五百一十六条机械设备内必须备有完好的绝缘防护用品和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第五百一十七条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检修和维护,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范围内,严禁人员和设备停留或者通过。
移动设备应当在平盘安全区内走行或者停留,否则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五百一十八条设备走行道路和作业场地坡度不得大于设备允许的最大坡度,转弯半径不得小于设备允许的最小转弯半径。
露天矿采场内采煤、剥离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
露天矿采场内采煤、剥离作业规程及补充安全技术措施一、露天煤矿采场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指导思想,加强穿孔,电铲采掘,汽车运输和排土的管理工作,特制定《露天矿采场安全作业规程》。
简称《作业规程》。
第2条:本作业规程是露天煤矿采场各工种作业之间必须严格遵守的规定。
它不包括各种工程<专业>技术操作规程。
第3条:本作业规程与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法令等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4条:本作业规程自规定之日起,原制定的作业规程即行废止,以此作业规程为准。
第二章穿孔爆破第一节:钻孔作业安全规定第1条:钻机作业场地浮渣杂物要清扫干净,杂物推平,并测出实际标高,按穿爆设计布孔。
第2条:各类钻机在靠近掌子边缘作业时,不准顺掌子稳车。
履带距坡肩安全距离为:在10米段高的工作面不小于4米,10米以下段高工作面可酌情减小,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3条:严禁在伞岩或有可能发生片帮危险的地带稳车穿孔。
第4条:冬季一定要把钻孔机周围的冰除净,并撒好砂子,方准作业。
第5条:钻机过输电或通信线路时,顶端与电线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高压电为1米,低压电为0.5米。
第6条:钻机不准在爆破未响钻孔。
可疑炮孔或瞎炮孔处重新钻孔。
第二节:穿孔质量标准第1条:孔位:按穿爆设计的穿孔。
其孔距、行距及边眼距的偏差不得超过0.2米<塌孔移位除外>。
第2条:孔深:按规定的布孔规格,孔深不得小于设计规定0.5米。
因掉合金片,钻头孔深不够必须重新穿孔。
第3条:孔斜:按规定穿斜孔倾角偏差不超过2度<垂直孔除外>。
第4条:工作面整洁:1、成孔保护好,岩粉清除至口0.5米以外,用护孔器将孔护好,防止煤岩粉倒流入孔内。
2、风管、电缆摆放整齐。
第5条:遇到塌孔,堵孔可原孔位周围0.5米处继续穿孔,如还无法穿孔,必须请示主管技术人员或负责队长,提出具体措施后,方准穿孔。
第三节爆破作业安全规程第1条:放炮前,雷管必须逐个导通,并平衡电阻,其差值不得大于0.25欧姆,不是同厂、同批生产的雷管不准混合使用。
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第三章露天采矿安全操作规程总则: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我矿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一、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1.确定使用炸药和雷管数量,并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填写领取单。
2.领取放炮母线时,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稀钢芯双线电缆,并且放炮母一接头必须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3.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4.领取炸药时,必须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并且只能领取企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
严禁领取和使用非媒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5.领取电雷管时,只准领取瞬发电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同时,必须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并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6.运送爆破材料时,应遵守以下规定:1) 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 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推带的炸药数量不得超过矿规定限量。
3) 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内。
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内或分装在同一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
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 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经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5) 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7.爆破材料的存放应符合以下规定:1) 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放炮警戒线之外的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 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准混放。
3) 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8.装配引药时,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严禁其他人代替,同时也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露天矿山采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露天矿山采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2.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明确各种作业操作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
3. 矿山采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4. 采矿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严禁无资质人员从事作业。
5. 严禁违规操作和超负荷作业,必须按照规程标准进行作业。
6. 严禁矿山采场内吸烟、明火作业及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7. 严禁酒后驾驶或操作机械设备,保持清醒状态工作。
8. 严禁私自擅自改动设备的安全装置和操作控制系统。
9. 严格执行矿山采场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10. 临时设备和临时工作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批,保证其安全可靠。
11. 建立健全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2.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3.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并严格督促作业人员佩戴。
14. 建立安全奖励制度,鼓励作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 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力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和整改。
16. 发生事故或安全隐患时,要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置。
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17.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矿山采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以上是露天矿山采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一些基本要求,具体规范可根据不同矿山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5篇)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一、安全生产管理1、矿区(采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施工作业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2、矿区(采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与环保办公室应对员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法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
员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____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____小时的矿、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员工带领工作至少____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4、特种作业、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
5、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明确专人严加管理。
6、露天矿开采,应具有矿山测量和地质编录文件、各种实测图以及按国家规定程序、权限批准的开采设计。
7、矿区(采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每日班前会制度。
班前会内容必须包括:当天采场每个人员的工作任务,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作业中的注意事项等,同时认真做好班前会议记录。
8、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采场安全员每日上班前必须对采场及边坡进行仔细巡查,排查隐患并制定相应的排除措施,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
9、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与用具。
二、剥采工作必须严格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规范进行采剥活动。
1、必须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式开采,台阶或分层符合设计要求。
即工作平台宽度不得小于6m,安全平台宽度不小于4m,清扫平台宽度8-9m,运输平台宽度9m(单线),终了台阶坡面角:不大于岩石____度,砂质页岩及页岩不大于____度-____度,风化岩土不大于____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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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XXX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汇编鄂尔多斯市XXX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二〇一三年规程编制(修订)立项审核表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工程安全作业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采剥作业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运输作业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排土作业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采空区作业规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导爆管、导爆索、雷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火工品的运输及保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装药与充填................................................................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起爆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警戒与安全距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瞎炮处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二次爆破.................................................................... 错误!未定义书签。
前言《露天煤矿安全作业规程》是我矿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安全准则,是全矿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保障安全所遵循的依据。
本规程是结合我矿生产实际情况,并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法规、规程制定,分为工程安全作业规程、露天爆破安全作业规程两部分,规程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
全矿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一部分工程安全作业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露天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安全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贯彻落实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等。
第四条矿长对本矿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矿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各单位、部门行政正职是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行政副职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负责,其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班组长(工长)对所管辖范围内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级安全责任人要认真监督检查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并对各级第一责任者负责。
第五条安全监察科是本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上级和本矿的有关规定,行使安全监察权。
第六条安全监察科与矿内施工单位须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为保证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各项费用,各有关部门应做出相应计划,并由各级领导组织实施。
第八条总工程师主持编制本矿年度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单位主管领导应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安全活动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第十条各单位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必须按“四定”(定单位、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整改,整改完毕后要通知安全监察人员验收。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拖延。
第十一条安全工作实行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的活动,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应根据生产实际对职工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自保、互保意识和自身素质。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新参加工作和中途调换工种的职工,均须经过安全及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四条受培训人员必须在专职人员的带领下工作,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之前不准独立作业。
第十五条使用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和安全检测仪器,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行业安全标准,必须有安全使用合格证或安全标志,否则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各项工程及机械安装、设备大修、更新、改造、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之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七条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实验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后,由矿或部门有关人员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抢救,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第十九条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应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条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职工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二条职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和拒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当工作场所出现险情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有义务及时报告危险、危害因素;在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第二十三条采场与排土场的主要运输干道严禁人员行走,并应在明显位置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和警示标志。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靠近台阶坡顶、坡底的危险地带行走、逗留或停放设备。
第二十五条严禁擅自移动、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第二十六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设备上。
第二十七条载货交通工具的货厢内不得载人。
第二十八条矿用设备不准搭乘人员。
第二十九条人员在超过基准面2米(含2米)的高空作业时,所用的梯子或平台应牢固、平稳,应佩带检验合格的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有可靠栏杆者除外)。
第三十条进行吊装和高空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必须停止作业。
雷雨天时,禁止在露天高处作业。
遇冰雪时,应有防滑措施。
第三十一条职工在其工作范围内应注意设备上可能造成伤害的部位,如尖角、高温部位等。
第三十二条在不能确保设备安全和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未经允许严禁擅自处理设备故障。
第三十三条凡接触危险材料或物品的职工,必须熟知其在使用中的危险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
第三十四条严禁任何人在吊起或悬挂的重物下工作或通行,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通过,如须通过时必须撤离人员。
第三十五条管理人员检查设备时,必须告知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人员配合检查人员共同检查,未经检查人员允许不得起动设备。
第三十六条来矿参观人员,必须经矿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由矿有关人员带领,按指定路线进入指定参观地点,并配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未经批准,任何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作业区。
第三十七条采场内有火区等危险的地点,应采取充填、封闭等安全措施,并设置警示标志。
第三十八条已配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必须保持完好。
第三十九条绝缘用品、用具应该正确存放,严禁挪作它用。
第四十条多工种、多设备联合作业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第四十一条总高度低于3米的各类机动设备在下坑时,必须配备高杆旗,要求旗面距地面的高度不低于3.5米。
第四十二条凡夜间或能见度低的情况下,各类机动车辆在下坑时必须配备警示灯,必须保持警示灯正常闪烁。
第四十三条车辆停放时,应该选择在安全可视的地点。
第四十四条压力容器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作业人员必须清楚作业环境。
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和爆破警戒人员的指挥。
第二章采剥作业规程第一条采剥工作面必须按露天采场正常工作程序进行。
应保证正常的工作程序和相互间的衔接,以提高作业效率。
第二条严禁挖掘机从事超高段作业。
第三条挖掘机采装的台阶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需爆破的岩土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的最大挖掘高度。
2、需要爆破的坚硬煤、岩台阶,爆破后爆堆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最大挖掘高度的1.1~1.2倍,台阶顶部不得有悬浮大块。
3、上装车台阶高度不得大于挖掘机最大卸载高度与运输容器高度及卸载安全高度之和的差。
第四条最小工作平盘宽度,必须保证采掘、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供电线路、电信线路、供水线路、排水沟等的正常布置。
第五条开采尺寸1、台阶高度h=10m。
2、台阶坡面角б5-70°3、最小工作平盘宽度B mim=35m4、运输主干道路宽度b=20m5、运输道路限制坡度īP=8%第六条挖掘机向汽车装载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作业前应清理作业场地,填平凹坑,铲除尖石等妨碍作业的障碍物,用人力清理工作面坡顶上的浮石、伞檐,清除片帮等隐患。
2、严禁在坡度大于8%的地段装载。
3、挖掘机不允许将铲斗提升到最高位置时进行装载;运载物料时应保证稳定行驶。
4、物料块度应与汽车载重相适应。
5、挖掘机不得跨电缆装车。
6、单面装车作业时,只有在挖掘机司机发出进车信号,汽车开到装车位置、停稳,并发出装车信号后,方可装车。
7、装载第一铲斗时不得装大块,放料时应尽量放低铲斗,其勺斗距车箱底板不得超过0.5m,严禁高吊铲斗装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