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冷漠现象的心理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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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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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冷漠现象的心理学解读
唐 涛
摘 要:道德冷漠是一种病态的道德心理现象,是个体在道德生活中呈现的一种麻木、冷漠的心理状态,这种心态具有相当的聚合性与持久性。
道德冷漠反映出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隔膜和疏远;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冷淡、不信任,甚至彼此排斥和否定。
本文认为,以往对道德冷漠现象的分析范式缺乏对个体内在体验的反思,忽视对社会主体健全的道德人格和交往型现代人格有意识的培育,而仅仅注意社会成员被动依赖社会系统的整合这一面,势必进一步削弱人的道德实践能力。
本文试图弥补这种分析范式的不足,主要从心理学的角度,探索“沉默”背后的原因。
关键词:道德冷漠;道德情绪体验;大众人格中图分类号:B82-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490X (2008)2-077-03
作 者: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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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不幸降临的时候,身边的人投以漠视,对于这一现象产
生的原因通常的解释是:社风冷肃,或者现代人道德堕落。
听上去这两种观点似乎各执一词,然究其根本,前者直接将道德冷漠现象的原因归结为社会,后者虽然试图从抽象的现代人格上寻找症结,而最终又简单地将人格特质的腐败归咎于对社会现实的消极适应,最终也回到了单向决定论。
如果我们对这种消极社会现象的认识仅仅停留于此,势必会埋下这样的隐患:由于对道德冷漠现象的剖析缺乏对个体内在体验的反思,而只注意社会成员被动依赖社会外环境的一面,使得个体与环境之间本来互动的关系变成单向化,将会从内部削弱人的道德实践能力,造就更多的冷漠旁观者。
本文基于对这种分析范式的不足的认识,试图从个体心理与社会心理的角度,探索沉默背后的原因。
一 道德冷漠现象及其研究视角
“道德冷漠”是一个道德心理学概念,它是指一种人际道德关系上的疏远和隔膜,以及由此引起的道德行为上的冷淡、不信任,甚至彼此排斥和否定。
直接表现是人们在他人需要救助时的一种无动于衷的漠然。
美国纽约大学著名的道德心理学家马丁・霍夫曼称这种“冷漠”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因为感
情冷淡、温情匮乏所引起的“低社会行为”
(under -social be 2havior )①。
探讨社会成员道德冷漠现象通常的做法是从社会背景入手追根溯源,概括起来无外乎这样几种看法:社会经济关系的
变化,引起传统价值观的消解②
;市场竞争加剧,个人主义盛
行,人际关系疏离;社会机制不健全,无法保障和维护私人利
益,对恶行无法干预等③。
无容置疑,社会结构以及社会状况相对于个人而言有其先在性,它为主体提供了一个现实的活动整合框架与规则再生产图式,基于社会结构对社会成员具有的制约与塑造作用。
可以肯定地说,从社会经济模式的转型以及相应的社会的规则体制、价值结构关系、人际关系的变化角度解读道德冷漠感无疑是有其现实合理性的。
但是,我们应当对把社会先在性无限扩张从而形成一种“道德情感的社会风气决定论”的趋势保持警惕和慎思。
因为这种“社会风气决定论”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社会风气并非游离于个人日常生活之外,它是无数个体思想倾向和行为模式逐渐积累而形成的集合物。
社会结构的变化应当置于主体实践立场来理解,道德规范的有效与否或道德情感的健康与否,都必须基于社会主体的感受和认同。
因此,对社会现象的研究不能缺少对参与者个体心理世界的反思性考察。
正如瑞士心理学家古斯塔夫・荣格所说:“精神分析学家最能了解人类心灵幸福的条件和因素,他们知道,这种心灵幸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各种社会因素的综合作用。
在这里,一个时代的社会背景以及政治环境当然是相当重要的,但人们无限地、过高地估计了它们对个人幸福和个人痛苦的意义,以至于把它们当成了惟一的决定因素。
在这一方面,我们所有的社会目标都忽视了个人心理的存在,而这些社会目标正是为个人
心理设置的。
”
④
二 道德冷漠现象的心理学剖析
霍夫曼在移情心理学的研究中提出这样的质疑:在社会道德交往或道德两难中,最基本的一种道德情景是:一个人作为自然的旁观者,他目睹某人遭受痛苦或不公(身体的、情感的、经济的),他提供帮助吗?如果提供帮助,他的动机是什么?如果不提供帮助,他的心理会觉得怎样?在唤醒或激活这些动机背后的心理学机制是什么?毫无疑问,对于道德冷漠现象我们现在必须正视的问题就是:在现实经验层面的生活中,作为自然旁观者的人们为什么大多选择以冷漠的姿态和沉默的方式对待陷入困境的人?
直接原因分析:消极的道德情绪体验
据闻1999年5月的一天,湖南资兴市的何军岑乘上从三都开往兴宁公共汽车,车上一个扒手动手掏一名妇女的钱包被何军岑逮住,没料到,扒手还有两名同伙,他们当即掏出刀来对着赤手空拳的何军岑一顿乱捅。
当时车上30多位乘客,包括被窃妇女,没有一人站出来声援他,最后,孤军奋战的他倒在血泊中。
在这样英雄流血又流泪的现实情境下,人们首先会产生自我保护心理,而不是主动将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
这样的选择一般是会得到理解的,因为维护个体生命的存在,总是其它一切价值存在的根本前提。
在这个基本事实面前,消极道德体验的积淀为道德冷漠埋下了伏笔。
在个体意识中,情绪提供“体验—动机”的背景,并暗示对事物的认知———理解以及随后产生的行为反应。
皮亚杰探讨情绪与认知及道德的复杂关系,也得出“道德判断最终是情感的判断”的命题。
因为,情感不仅是获得外界文化价值信息的直接渠道,而且更是主体内在体验的动因本身。
其中,情绪是情感活动的心理过程得以进行的具体表现,它渗透在人的各种体验(从赞扬到愉快到悔恨到愁病等)之中,并对人的行为发挥正强化或负强化的功能。
可见,道德绝不仅仅是理智和利益的冷冰冰的组合,不深入剖析人们的情绪体验,就无法准确理解人的道德表现。
一般而言,情绪可以分为基本情绪和复合情绪两大类。
基本情绪指与生俱来、未曾分化的情绪,如愉快、惧怕、愤怒、悲哀等。
复合情绪则是基本情绪在社会化过程中,与认知———价值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情绪,诸如:焦虑、内疚、羞愧、轻蔑、自卑、同情、尊重、自豪、正义等。
很显然,我们这里说的“道德情绪”是一种社会复合情绪,它渗透在人们道德行为的动机中。
与一般行为动机相比,道德动机具有更为复杂的格局,这是由道德的特质决定的。
道德特质可从三个层面分析:客观效应上,道德具有调适人际关系、服务种系和个体发展的功能;主观感受上,道德给予人正面的情绪体验,使人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再次,道德是动态的价值取向,人在道德中充分显示其主体性,显示道德的崇高性和严肃性。
而道德的这三个结构面,无不渗透着情绪体验,可以说,道德就是人在社会化过程中通过正面情绪体验内化的一种调适人际关系的方式。
进一步说,在道德行为发生的复杂动态机制中,诸种因素———认知、直觉、态度、人格、情绪体验、人际关系等———交互作用、交织、转化、调节、整合成引发道德行动的功能效应。
其中,积极的情绪体验是道德行为发生的第一契机。
道德意识及其标准,不是在简单的被人们认知时,而是当它们成为情绪态度的客体时才能转化为人们的行为基础。
情绪是生理、心理、认知三个微量的综合效应,形成道德心理机制的潜流,人的道德积极性和伦理上的自我发展正是萌发于这深邃的心理潜流。
情绪是通过体验和社会交往获得外界信息的有效途径和预测变异世界中价值趋向的显示器,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指出,“个体往往是在一些能够对他的情感产生最深刻印象的情况下获得这些集体表象的,这些表象的情感力量很难想象有多么大。
”⑤可悲的是,在现实经验层面,直接或间接留给人们的却是太多的消极道德体验。
例如,扶危救难、见义勇为的行为反被人误解、嘲讽,甚至遭受诽谤和打击;挺身而出制止盗窃,却被盗窃团伙围攻殴打,周围的人包括被窃者无人为之申辩作证;救护被撞伤的老人并为之在医院垫付押金,反被老人的家属诬为肇事者,意欲勒索医疗费用……这一切都促使人们自觉地阻止自己产生移情(Empa2 thy)。
移情指的是一种想象自己处于别人的境况并理解他人的情感、欲望、意念和行动的能力。
道德动机发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为者能否将情绪体验过渡到对道德客体的移情理解。
换言之,移情是情绪体验过渡到道德动机的中介,人类的互助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基于移情而引发的。
科尔伯格的实验表明:人类的利他行为与移情机制紧密相关,充当各种角色有助于促进道德发展,生活中,饱经坎坷、对人性深切了解的人,更具宽容精神,这是由于对过去经历的联想使他易于产生设身处地的体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忠恕之道,即是以取近譬远的移情法,引发的仁爱之心。
在道德情感上与他人的共同体验、和谐人际关系的道德想象,直觉地把握周围人的价值定向、道德评价的协调感等等,都只有通过移情的中介把情绪体验引导到人际关系和共同生命活动中去才得以出现。
然而,当行善者在现实情景中体验到的是黑白颠倒、善恶不分、尊严丧尽、孤独无助,势必使社会具体成员移情受阻、认知迷茫、情感受伤、信念动摇,最终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人生信条,经过长时间累积,对外就会呈现出麻木、冷漠。
基于此,我们可以肯定的说,消极的道德情绪体验是道德冷漠感形成的直接导因。
深层机制分析:大众人格的缺陷
当“道德冷漠”个案在人们的公共生活中变成一种普遍现象,促使我们必须进一步反思。
更隐蔽的问题是:对某种具体情境,此人和彼人都产生情绪体验,然而,此人产生移情,激发道德情感———对受害人的同情和对暴徒或不公平情景的痛恨;彼人却移情受阻或完全中断,表现出冷漠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面对同一个情景却产生两种完全不同的道德感受,这究竟是为什么呢?这就涉及到人格问题。
这里有一个基本的心理学事实不容我们忽视———人格提供情感体验的背景。
可以预先判断,整个社会大众人格的健康状况值得我们反省。
对于社会道德心理而言,“人格”(personality)是一个复合概念,由多个心理特征(p sychological characteristic)构成,它并不探讨单纯的感觉、知觉、学习、记忆、思考、能力等概念,而侧重研究动机、情绪、态度、价值观、自我观念等人格特质(per2 sonality trait)。
⑥心理学总是把人格与人的生理活动、生命活动相联系,区分人格的正常与异常;而伦理学则把个人的人格同其社会道德关系和社会道德活动相联系,分别诸人格的高尚与卑下。
道德意义上的人格是感觉、认知、情绪、价值以及生化反应诸要素整合的产物,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内部稳定和持久的动力组织。
在人际关系中,情绪体验以“态度”的方式保留在脑皮层里,又随着评价和价值系统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得以调控,并逐渐形成态度体系。
态度体系随着人的认知意向和个体的发展,最后沉淀在人的意识结构中,经过移情的中介,表现为习惯化的行为方式,形成一个整体模式,这就是人格。
而所谓的道德人格,即具体个人的人格的道德性规定,是个人的脾气习性与后天道德实践活动所形成的道德品质和情操的统一。
道德人格标示着个人人格的道德性,同时也标示着整个人类与其他动物的区别。
个体道德活动是道德人格的外在化,它与活动者的人格特质具有高度的正相关性。
而每个社会都会有一套基本的文化价值系统和适应方式,这套基本的文化价值系统模塑着该社会的“众趋人格”(model personality)。
如果不加掩饰地直面自己,应该承认中国人的众趋人格存在着很多问题,麻木冷漠的“看客心态”正是痼疾之一。
鲁迅在《阿Q正传》、《祝福》、《示众》、《复仇》等文章中都曾入目三分地揭示了“人类之蟊贼”的形形色色的卑猥、麻木“看客”形象。
毫无疑问,如同社会结构相对于个人而言的先在性,一个社会的文化传统也构成行为主体的先在场景,它为主体提供了一个现实活动的大众心理背景。
传统人格在社会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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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结构化,受文化指令和社会赏罚机制所模铸。
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现代社会“看客”并没有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社会制度的不断民主化而完结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但如此,现代人还为自己的冷漠寻找到许多“文明”的理由:道德冷漠是一种道德“中立”,而不是一种反道德的恶,至多是一种非道德行为。
从社会心理学看,这正标示着现代社会人格的严重缺陷:一方面,道德冷漠这样一种用消极的方式对他人和社会的存在意义的拒斥、否定的传统低劣人格存在着;另一方面,现代人还缺乏反思精神,对这样委琐的看客习气不予批判反而推及,这是一种人性的自我放弃和对人格完善的逃避,是对自我道德主体的消极否定。
而大众人格的缺陷将使社会失范的消极性得到更迅速的扩张。
没有健全人格的支撑,消极个案的影响立刻被普及化,成为社会大多数成员道德消极行为的借口。
可见,道德冷漠的关键不在于社会上发生了恶性事件,而在于面对“恶”,人们不具有合作对抗的道德意识,只会委曲求全或只求自保。
道德冷漠不同于一般的感情淡薄,它是人格缺陷的道德主体与他人交往中道德意识沟通的阻塞;移情的匮乏;道德情感或同情的丧失;以及道德行动上的不作为。
其结果是使人在人际之间和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里变成一个冷漠无情、麻木残忍的道德“局外人”、“陌生者”,主体的道德人格完全处于瘫痪的状态。
人格的这种瘫痪状态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道德人格的分裂,它是道德信仰危机的深刻心理格局。
三 打破沉默僵局的人格支撑点
如果要切实地拿出化解道德冷漠现象的方案,我们首先必须承认,道德问题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理论疑难,它是社会经济关系、制度整合机制、人际交往结构、个人心理秩序等多重原因造成的,是整个时代心灵的与利益的、精神的与物质的矛盾冲突的聚集,所以,对这个问题的解决也应当有系统的、全方位的方案。
基于本文的研究视角,我们认为现代性社会不仅仅需要高度发达的科学技术与坚实的物质基础,也不仅仅需要公正的社会交往关系结构与制度建构,还需要培养具有成熟的善于交往、协作的现代性精神气质的社会成员。
正如心理学家荣格所担忧的,“我们的道德观念已经远远落在了当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的后面。
现在的形势太危险了,人们的心理上所承受的问题也太多了。
在这种生死攸关的危险时刻,最急迫的需要、最信赖的东西就是现代人心理的塑造。
”⑦如果说现代性社会的形成本身就缘于具有协作、交往的社会精神气质人格类型的人们的自觉实践,而另一方面又以这种社会成员为其内在规定性之一。
那么,现代化社会持续发展的潜力之一,就在于社会成员包括道德素养、协作交往意识在内的精神气质人格类型的全面提升。
到底怎样的人格特质才能与现代性社会的要求共鸣呢?这里,我们强调一种“开明的自我”观。
开明的自我,具有独立精神、自由意志和反思能力以及宽容和博爱的胸怀,自尊且懂得尊重他人。
首先,开明的自我具有独立的自我意识,从伦理的角度看,自我意识乃是道德主体反映、评判、矫正自己行为的能力。
皮亚杰和科尔伯格在探讨认知与道德的关系时指出,在儿童道德发展过程中,儿童首先把道德规范作为一个超验的存在而遗忘了自我。
随着认知能力的发展,儿童渐渐地把自我与他人的思想区分开来,并且学会理解别人并为别人所理解,由此,协作取代了外在约束而成为人格发展和道德发展的主要因素。
自我意识的获得与道德感的培植具有内在的契合,它是道德自律的必要前提。
独立人格摆脱外部强迫,希望并善于靠自己的理性和审视去生活,形成社会公正意识,由此成为真正道德的必要前提。
其次,开明的自我懂得自由的真谛。
自由具有内在的道德价值,正如自由是构成民主政治的基石一样,自由也是道德的必要条件。
自由并不意味着放任,相反,自由意味着必须反思自己的自主性行为,由此对自己的道德责任有充分的自觉、体悟和承担。
如果没有自由,人由于在活动只能感不存在选择余地而处于被奴役状态,个人既可能受本能欲望的支配而停滞于自然人格,因而与动物无异,也可能服膺于非正义的强力压迫而形成奴性人格、权威人格。
道德人格则只有当个人面前存在着选择余地,并在生活中通过一次次严肃的、反思性的、负责任的选择才可能形成。
总之,“开明的自我”一方面知道自己是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人,因此自尊自爱,争取自己应有的权利,并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道德后果;另一方面,他也知道每一个体也都是独特的,他把每一个人都当作目的。
他深深懂得高度社会化的生活把人空前紧密地联系起来,这要求人们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和合作精神。
正如鲁迅在《门外文谈》中描述的那样:“这些智识者,必须有研究,能思索,有决断,而且有毅力。
他也用权,却不是骗人;他亦利导,却并非迎合。
他不看轻自己,以为是大家的戏子,也不看轻别人,当作自己的喽罗。
他只是大众中的一个人,我想,这才可以做大众的事业。
”
注:
①马丁・霍夫曼、杨韶刚等译:《移情与道德发展》,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②③周红英:《道德滑坡探源》,《求索》2005年2期,第125-126页。
④⑦荣格、张敦福译:《未发现的自我》,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2000年版,第77、77页。
⑤列维-布留尔、丁由译:《原始思维》,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1年版,第26页。
⑥张春兴:《现代心理学》,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50页。
(责任编辑:南 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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