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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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适应新的城市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及《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国务院国发〔2002〕年13号《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7)广东省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
(8)《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9)清远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10)国家、省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第三条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修编规划期限分为近期、远期。
其中:
近期:2004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第四条本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清远市全市域,土地面积1916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以现状凤城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洲心街道办事处以及横荷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包括龙塘镇、源潭镇、石角镇部分用地,总面积约271.3平方公里。
第五条城市规划区为清远市市辖区范围,总面积927.2平方公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一切规划建设及土地利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执行本规划。
第六条本规划条文中标注的黑体,为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
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七条本规划由清远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八条城市发展总目标
突出工业和旅游两个重点,发展以高新技术为特点的现代工业和以旅游商贸、旅游服务为特色的第三产业,加快经济发展、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突出城市山水特色,把清远建设成为珠江三角洲后花园和新兴的现代工业城市。
第九条产业发展策略
规划期内积极实施“工业兴市”战略,工业发展以寻找、扶持、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和旗舰式企业为重点;农业的发展目标是建设绿色城郊型农业基地;第三产业的发展以房地产业为重点,以旅游服务业为龙头,确立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地位。
第十条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城市空间结构总体发展方向是“东进南拓”。
借助区位优势,产业布局集中在城市南部,形成“倚山兴业、滨水安居”的空间布局模式。
第十一条城市形象发展策略
从优化城市空间、改善居住环境、治山理水和营造标志性建筑四个方面入手,注意山体轮廓线的保护与加强江河岸线的整治,内河两岸用地的调整,形成滨水绿地体系。
第十二条建设健康城市发展策略
规划结合清远市山、水、城相依的特点,以四水(北江、滨江、大燕河、笔架河)为现状依托,通过人工湖的开挖,使“山、水、城”相亲、相融。
构建环城水系、环城绿带,建设“大运动生态环”,使城市朝健康城市的目标发展。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略)
第四章近郊协调发展规划
第一节范围及协调发展战略
第三十八条规划协调范围
基于一些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及市政设施共享的需要,规划对近郊的用地、基础设施设置进行协调规划,统一布局,协调范围为清新县城。
第三十九条协调发展战略(1)完善区域性中心———中心城区的设施与功能。
(2)加强与清新的产业协调、合作。
(3)积极培育区域性副中心———完善中心镇功能,提升经济实力。
(4)区域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第二节近郊城乡协调与空间管制
第四十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分为城市建设用地、村镇建设用地、自然生态保护用地、组团隔离带及高压走廊用地、农业用地五大类进行控制。
(1)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为9387.58公顷。
新建设区必须实行统一征用、连片开发,分期实施、有偿使用。
(2)严格控制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农村人均用地宜控制在150平方米以内(包括村办工厂企业用地和道路、绿地及配套设施用地)。
(3)自然生态保护用地包括城区南部(银盏林场一带)、东部(飞来峡风景区)和北部(笔架山)的丘陵山地、水库山塘及北江、大燕河等河流水体。
应严格保护现有的生态植被和水体水质,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开山采石,严禁非法占用作建设开发。
(4)规划在龙塘组团、中心组团、江北组团设置的组团隔离带。
严禁其它建设行为侵蚀组团隔离带和高压走廊用地,对于其内的现有项目应严格控制其发展,并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5)农业用地应按照不同的土地利用主导方向,采取保护措施,加强基础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并按照相对集中连片的原则,合理布局,以便于建成不同的商品生产基地。
第四十一条基础设施协调规划
基础设施规划从整个城市规划区及规划协调区统一考虑和预测,以达到节省投资、设施共享的目的。
第四十二条近郊城乡协调与空间管制(1)非农建设区非农建设区包括中心城区、工业园区、乡村居民点等全部非农建设用的范围。
非农建设区内可以进行经依法审批的开发建设活动。
规划期内为满足城市的发展需要而规划的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建设用地面积为93.88平方公里;清新县城建设用地面积为28平方公里。
用地开发与建设应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去实施,新建设区必须实行统一征用、连片开发,分期实施、有偿使用。
(2)不准建设区生态保护区:
主要包括农林业生产基地、森林公园(郊野公园)、自然保护区及其他生态保护地。
城市规划区及协调范围内规划有自然保护区1处(清新笔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规划有水源林保护区1个(清远飞来峡水利枢纽)、风景旅游区6处(清远飞霞风景名胜区、清远银盏温泉度假区、清远广州后花园度假区、清远白庙渔村风景区、清远长青高科技观光农场、清
新太和古洞风景区)。
城市规划区内规划生态公益林11600公顷,占林地面积的比例40%。
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北江清城区东城街道办大至市区七星岗水厂下游500米河段的水域;大燕河源潭镇取水口、北江石角取水口上下游各200米范围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清新县城———迳口二级电站引水的东干渠内,从迳口二级电站上溯到迳口一级电站东干渠入口的水域;太和坑畜水坝至上
溯1000米的河段水域;狗也母坑上游全河段水域。
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陆域保护范围为相应一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300米的陆域范围。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北江清城区东城街道办白庙圩头上游1500米至凤城街道办南门口除一级保护区的河段水域,大燕河源潭镇取水口、北江石角取水口上下游各2000米范围的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清新县城———迳口二级电站引水的东干渠内的太和水厂泵站吸水口至下游500米的干渠水域;迳口一级电站东干渠入口上溯1000米的河段水域;太和坑畜水坝至上溯1000米以上的河段水域。
相应二级保护区水域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300米的陆域范围为陆域保护范围;银盏水库和迎咀水库沿岸1000米范围内的陆域。
饮用水源准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内———北江清新县江口汛至清新县回澜镇飞水桥除一、二级保护区的河段水域,水质保护目标为Ⅲ类。
清新县城———太和坑、狗也母坑两岸的水源源头。
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
防护绿地区:包括阻止城市用地的无序蔓延及防护隔离需要而设置的用地、高压走廊、辐射性危险品仓储防护隔离带、工业区与居住区隔离带、污水处理设施及发电厂等市政设施防护区、防风及防滑坡区带。
可以与自然生态用地、农业用地或城市绿带结合安排。
规划在龙塘组团、中心组团、江北组团设置的组团隔离带;沿高压线设置高压走廊,严禁其它建设行为侵蚀组团隔离带和高压走廊用地,对于其内的现有项目应严格控制其发展,并有计划地逐步迁出。
第五章城市性质和规模
第四十三条城市性质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信息中心,珠江三角洲后花园,以轻加工工业和旅游服务业为支柱产业的滨江山水园林城市。
第四十四条城市职能
①国家优秀旅游城市,②珠江三角洲后花园,③新兴的轻加工工业城市,④粤北地区的
地方性中心城市。
第四十五条人口规模
近期为61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52万,暂住人口为9万人;远期为95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82万,暂住人口13万人。
第四十六条用地规模
近期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64.50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105平方米以内,远期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第六章城市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第一节城市空间结构
第四十七条规划将自然山体、水体引入城市空间,突出城市特色,规划形成“两轴三心三组团”结构,两轴包括“一主一次”两条城市发展轴:城市发展主轴为广清大道,城市发展次轴是北江;三心包括一个城市主中心,两个城市副中心;三组团分别为:江北组团、中心组团、龙塘组团。
第四十八条城市建设用地发展方向
城市发展方向以向东、向南发展为主,适当向江北扩展。
第四十九条组团职能结构
江北组团:城市商业服务、生活居住、职业教育等职能为主。
中心组团:城市行政、文化、体育等职能为主。
龙塘组团:城市工业发展区
第七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第一节对外交通规划
第五十条城市交通发展战略要以明确的城市发展战略为前提。
形成一个软硬兼备、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而又相互协调的交通体系。
第五十一条对外交通发展以提高联系各城镇的道路等级为重点。
改造港口建设,改造原有火车站场设施;结合京广客运线在中心城区边缘建设火车客运站。
第五十二条对外交通系统规划(1)公路
①高速公路:广清高速公路从中心城区外围经过,近期至人民路口,远景规划从龙塘镇区外围开始外迁,绕过清新县城西部,为城市发展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
②国道:原107国道改线广清高速,广清大道将逐步改造为城市内部主干道。
③省道:清远大道(清佛公路中心城区段)道路红线控制78米,结合广清高速公路出入口的建设建成迎宾景观大道。
清佛公路(清远—佛冈)改建为一级公路,远期道路红线控制50米。
银英(银盏—英德)公路改建为一级公路,远期道路红线控制40米。
清三公路(清远—三水)改建为一级公路,远期道路红线控制50米。
清花公路(清远—花都)改建为一级公路,远期道路红线控制50米。
清四公路(清远—四会)改建为一级公路,远期道路红线控制50米。
(2)港口加
强清远大桥以西清远新港的建设,配套一定数量的仓储用地,加强码头与中心城区内客货站场的道路联系,完善码头区的道路系统建设;疏通北江河道,以增强北江中心城区段的通航能力。
(3)轨道交通①
计划修建的京广客运线在清远市中心城区东面经过,旧京广铁路线将转为货运专用线。
②撤消银盏站,保留源潭站,在原有源潭站(四级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设施,提高站场等级,建设成二级货运站。
③规划在中心城区东部预留61公顷作为京广客运线火车站场用地。
④规划预留轻轨铁路线用地及站场用地,规划轻轨线沿广清大道东侧进入清远中心城区,北接清远市中心城区商业行政中心,南接广州新国际机场。
第五十三条城市交通站场设施规划
规划客货站场6个。
搬迁在旧城区原有的三个汽车站。
新城区除保留原有的新城客货汽车总站外,还将增设站前客运站、百嘉货运站、清远新港货运站、龙塘客运站和南部工业区货运站,以满足中心城区发展和工业仓储的配套要求。
第五十四条城市主要出入口道路
向北:广清高速公路(广州—清远)、银英(银盏—英德)公路;
向东:清佛公路(清远—佛冈)、清源大道;
向西:清四公路(清远—四会);
向南:广清高速公路(广州—清远)、银英公路(银盏—英德)、清三公路(清远—三水)。
第二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第五十五条中心城区交通发展包括优化发展快速公交、建立自行车专用道系统、商业中心设置步行街、在人流和车流交叉较多的交通繁忙地段设置人行天桥和人行隧道等交通设
施。
优化交通结构、完善换乘系统、客货适当分流、建立停车场系统,并采取合理安排用地、发展多中心结构等手段控制交通总量。
第五十六条城市主干道与走向清远市中心城区道路网规划形成“六纵”、“十横”、“一环”的格局。
六纵:江南路、富强路、广清大道、二环路———燕清路、清辉路、东环路;
八横:北江路、人民路、清远大道、清源大道、清龙大道、燕南大道、安南路、银英公路;一环:广清高速———107国道———二环路———清辉北路———院前路———东环路———安南路形成城市的外围环路。
第五十七条道路等级
清远市中心城区的道路等级共分为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三个大类。
第五十八条交通设施规划(1)停车场规划小区级以上公共停车场56个。
规划停车场的布点按500米的服务半径,在城市的四个主要出入口附近及大型公建、商贸设施附近布置。
所有新建公共设施、商业住宅等建筑必须按标准配备相应的停车场,对于用地紧张的地段,可考虑地下停车场。
(2)城市广场规划的主要城市广场25个。
(3)公交站场规划公交站场主要布置在铁路客运站的主要出入口、体育场、大型公园、展览馆影剧院等大型客流比较吸引点所在地设置始发—终点站。
本次规划共设置了16个公交始发———终点站场。
(4)加油站规划在清远原有加油站的基础上加以整合,规划加油站7个。
(5)交叉口规划按以下原则控制各级道路的交叉口形式:
①高速路与高速路交叉采用互通式立交;
②高速路与其他城市道路相交均采用分离式立交;
③主干道与主干道交叉采用互通式立交或平面交叉,采用平面交叉的应满足渠化交通的要求
④其余道路交叉均采用平面交叉。
第五十九条自行车系统规划(1)在一条道路上单独设置的自行车车道,用分隔带与机动车道隔离,成为城市自行车道路系统的一类骨干路。
(2)在一块板道路上划线或不划线的自行车行驶空间设置为自行车支路,也可以是街坊内的一般主要自行车和行人使用的主要道路。
第六十条步行系统规划(1)清远的步行交通系统主要由与机动车道结合的步行系统、
“步行街”或“步行区”系统两种形式。
(2)在城市的新城中心区和旧城中心商业区、东城中心区三处商业中心内都设计了完整的各自独立的步行街区。
(3)环城绿带规划设计一定的观光步行道,北江路和沿江路的部分路段拆迁改建为步行街区。
(4)设置八处人行隧道和三处人行天桥。
第六十一条公交规划(1)公交线网规划采用“逐条布设,优化成网”的公交线网优化方法。
(2)加强接驳换乘设施建设,建立合理的线网结构。
(3)大力发展公共大巴、优化公交方式结构。
(4)利用高科技手段建立科学高效的公交调度系统。
(5)近期改善的重点是调整不合理的线路、提高道路对公交的供应能力、加强大型换乘枢纽的建设。
重点是城北车站和组团间换乘枢纽。
(6)公交线路选线根据城市功能布局和人们日常出行需求,将覆盖城市主要的主干道及部分次干道,规划公交线路总长度将达到160公里,公交线路网密度为1.6公里/平方公里。
(7)规划公交线路网络覆盖全市区,公交车辆将达到每万人拥有8辆标准车的水平,设置完善的公交设施,以满足公共交通服务的要求。
(8)规划配置首末站16座,用地指标按每标准车120平方米配置。
大力发展公共大巴、优化公交方式结构。
(9)规划保养场3处,可结合首末站设置。
第八章城市绿地系统与城市景观风貌规划第一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第六十二条
自然生态绿地系统主要包括北部和东部的山丘林地、环城绿带及纳入中心城区的山体、水体等。
对上述自然生态绿地系统构成要素,宜进行严格的保护,并植树造林,提高其绿化覆盖率至90%以上,防止水土流失,确保中心城区良好的生态环境。
南部工业区内的山体,其开发建设审批权应集中到市政府,坡度在25度以上,或者高度在50米以上的山体严禁开发。
第六十三条城市绿地系统通过点(公园绿地、广场)、线(生态廊道、防护绿带)、面(风景区、生态林区)结合的形式形成层次丰富的绿地系统。
第六十四条近期城市绿地率达到32%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7平方米/人,
生产绿地总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2%;远期城市绿地率达到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人。
第六十五条公园绿地按合理服务半径均匀布置,并在北江、笔架河及大燕河沿岸建设集防洪、绿化景观为一体的生态廊道。
第六十六条中心城区主要的生产绿地布置在江北组团笔架河上游西侧、人民四路城市出入口附近、清源大道南面及大燕河下游沿岸,面积共190.2公顷。
第六十七条广清高速公路两侧控制不小于100米宽的防护绿带,富强路、清源大道、清辉路两侧控制30米宽的防护绿带,其它主干道两侧的防护绿带宽度为10米,形成网格状的林荫路系统;并且保证城市主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20%,次干道绿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面积的15%,绿化普及率达95%以上。
第六十八条新建居住区绿地率应大于30%。
旧居住区绿地率应大于25%。
单位附属绿地面积占单位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0%,其中学校、医院、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部队等单位的绿地率不低于35%,一类工业用地绿地率≥25%,二类工业用地绿地率≥20%。
第六十九条其他绿地包括环城绿带、组团隔离带以及规划区内的飞来峡风景名胜区、伦洲岛风景旅游区、狮子湖休闲度假区、迎咀水库水源保护区、银盏旅游度假区、广州后花园等。
第七十条环城绿带:由广清高速公路西侧500米宽的防护绿带、飞来湖公园、中心城区北部的自然山林带、京广铁路客运线东侧控制的绿带、中心城区南面的保留山体共同构成基本围合的绿带,其宽度达到500米以上。
第七十一条中心城区的主要河湖有:北江、大燕河、笔架河、青榄海、龙塘河;飞来湖、中心区人工河、湿地公园湖水。
通过适当的人工开凿,形成北江、飞来湖、滨江以及北江、青榄海、大燕河、人工河组成的两个环城水系。
水域岸线保留宽度不低于30米的防护绿带。
第二节城市景观风貌规划
第七十二条遵循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结合原则,以山(笔架山、南部丘陵地带)水(北江、笔架河、大燕河)风景为脉,塑造清远“山、水、城”相融合的城市形象,形成“一环、三区、三轴、三廊、两心”的城市景观格局。
一环———环城绿带。
三区———笔架山风景区、银盏风景区、飞来峡风景名胜区。
三轴———一条主要景观轴、两条次要景观轴线主要景观轴:结合北江、大燕河、保留山体等自
然景观,通过公园绿地、北江、江南景观核心、湿地公园、大燕河、城市次中心区、南部保留山体、银盏风景区等组成南北序列的公共活动空间,贯穿三大组团,构筑城市景观中轴线。
在北江北岸、中心区、湿地公园等重要的城市空间设置地标性建筑,增强中轴线上城市空间视觉联系。
两条次要景观轴线:清远大道景观轴、广清大道景观轴。
三廊———结合北江、大燕河、工业区的保留山体,形成北江生态景观廊、大燕河生态景观廊、南部山林生态景观廊三条东西走向的生态景观廊。
两心———江北、江南景观核心。
江北景观核心:以笔架山为背景,区政府、文化产业园以及城市中轴线上的公共建筑、公园绿地形成江北景观核心。
江南景观核心:以北江为背景,通过环城水系中的人工河、中心区、湿地公园、体育公园等景观的塑造构建江南景观核心
第九章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略)
第十章城市综合防灾规划(略)
第十一章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略)
第十二章岸线规划(略)
第十三章环境保护规划(略)
第十四章环境卫生设施规划(略)
第十五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一百二十七条近期建设规划是指2004至2010年时期清远市中心城区实施总体规划的近期安排,是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
第一百二十八条近期规划年限和城市规模
近期规划年限为:2004-2010年。
近期建设规模:近期中心城区人口发展至61万人,其中户籍人口52万人,外来常住人口9万人;近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4.50平方公里以内。
近期建设重点和建设时序
近期的建设将以道路等基础设施的开辟、拓展为指引,带动城市新区的开发和旧区改造
按各自有利的发展方向有序进行,逐步形成良好的城市用地功能布局。
按照“集中建设、优化布局、新区先行、调整老区”的思路,坚持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更新为辅,积极实施“东进、南拓”的城市空间发展战略。
优先推进清远南部城市中心区、南部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兼顾“东进”的推进。
近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15平方公里以内。
其中江北组团约3~4平方公里,中心组团约5~6平方公里,龙塘组团约5平方公里。
第一百二十九条旧城保护与更新规划(1)理顺路网,形成合理的路网格局,着重处理好断面、路口的改造。
(2)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对旧城内部进行合理的功能布局。
在保证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注重城市的社会效益,控制出广场、公共绿地的用地。
(3)通过设置停车场、布局合理的公交线路,改变由于大量摩托车对旧城交通造成的压力。
第一百三十条道路交通规划(1)道路网规划以凤城大桥、广清高速度公路建设带动与其相联系的道路的建设,同时结合对现状路网的改造,完善城市道路系统。
旧城区路网主要以拓宽、改造路口为主,使原来错位的路口连接顺畅,形成旧城六纵五横的格局。
新城区路网主要以控制引导为主,近期主要加强东西向道路建设,使城市建设用地向东西向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