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行政诉讼法(耿靖)
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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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开创行政审判工作新局面文/陈良刚《行政诉讼法》实施20余年来,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速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推进,部分行政诉讼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也日渐突出。
在此背景之下,行政诉讼法适时全面修订,直击行政诉讼中长期存在的顽疾,开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且已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一年多来,人民法院严格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审判工作赢得了乘势而上的难得机遇和不竭动力,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新气象和新局面。
新《行政诉讼法》直击行政诉讼中长期存在的顽疾我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由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199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余年来,行政诉讼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行政诉讼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不适应的问题也日渐突出。
在此背景之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时对行政诉讼法进行全面修订,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行政诉讼制度运行中长期存在的顽疾,从而更好地适应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要求。
一是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
行政诉讼法自1990年实施以来,每年全国各级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总量不超过15万件,无论是相较于我国人口总量,还是相较于全国各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总量,抑或是相较于因行政争议引发的信访案件总量,比例都很低。
这一状况既与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案件起诉条件的设置有关,更与行政案件立案门槛在一些地方被人为抬高的现实做法相关。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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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全文由于行政诉讼法是中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因此,以下是一些参考内容,其中包括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国家的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依照本法规定,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或者修改行政行为,确认其行政权利和行政义务关系,以及赔偿或者补偿因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的特殊诉讼程序。
第四条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行政诉讼的实行,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合法、公正、透明、便民。
第二章行政诉讼的法律地位第五条行政诉讼的审理是对行政行为法律效力的审查,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法律,保障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行政诉讼审判机关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防止行政机关和其他权力机关对审判活动的干扰。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权依法进行复议或者起诉。
行政机关不得限制、妨碍申请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第八条行政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但是,行政诉讼案件中的民事诉讼必须先进行,不能事后追诉。
第三章行政诉讼的案件类型第九条行政诉讼案件,包括对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修改、确认,以及对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追责等。
第十条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置、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奖励和行政协议等。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的不作为包括没有履行法定职责、没有采取措施防止他人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没有履行作为义务等。
第四章行政诉讼的程序第十二条行政诉讼一般分为起诉、审理和执行三个阶段。
其中,审理分为一、二审。
第十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认为有不当的,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时起六十日内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随时提起诉讼。
2023行政诉讼法全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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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行政诉讼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行政争议,行政诉讼法制订本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应当尊重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一贯性和权威性,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加强行政服务。
第三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不作为,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条具有行政主管权限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当为行政机关、被告人民法院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平等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公正审判,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第七条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自行进行诉讼。
不委托律师代理的,可以指定一名亲友为诉讼代理人。
第八条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调解解决行政争议;行政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调解申请,对方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第九条人民法院应当与行政机关建立联系机制,促进行政诉讼制度与行政决策科学、人民调解和其他行政争议解决方式的衔接。
第十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及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案件,应当通知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并可以要求该行政机关查清事实,说明理由。
第二章立案和受理第十一条行政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应当向受案法院提出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 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居住地;2. 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的事实和理由;3. 请求法院作出何种行政诉讼裁定的;4. 附有原告的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未提交起诉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补正。
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行政诉讼当事人起诉后撤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状。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无误的,应当裁定准许。
第十四条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损害可能连续发生的,可以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每年起诉一次。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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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全文2015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于11月1日表决通过,并将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
行政诉讼法作为一部“民告官”的法律,实施24年来第一次修改。
而此次修改的内容,被学者誉为“依法治国的抓手和试金石”,堪称一部可以有效地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的法律。
【颁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十五号【颁布时间】2014-11-01【生效时间】2015-05-01【时效性】尚未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5年施行)(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订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新行政诉讼法全文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论行政撤销判决的阻却事由——兼论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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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撤销判决的阻却事由——兼论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适用陈伟;邓慧娟【摘要】“撤销会给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是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的原则规定.该规定在实践中由法院通过个案中利益衡量的方法予以认定,存在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的适用不确定性问题,不利于法院依法独立裁判和行政审判权威维护.重视司法解释表典型案例中蕴含的中国本土法治经验,并对这些经验进行理论挖掘和总结提升,有助于形成可操作的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认定规则.可将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细化解释为信赖利益的存续保护、行政行为违法痊愈、行政行为情势变更、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其他特别规定等四种情形.【期刊名称】《山东行政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00)003【总页数】6页(P51-56)【关键词】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信赖利益存续保护;行政行为违法痊愈;行政行为情势变更【作者】陈伟;邓慧娟【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250006;济南市机械化清扫大队,济南25000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12.1“撤销判决是法院经审查认定被诉行政行为部分或者全部违法而部分或全部撤销被诉行政行为的判决形式。
撤销判决是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效力的部分或全部的否定,是司法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的有效手段,是对原告权益进行保护的重要方式,集中体现者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制约”。
[1]新《行政诉讼法》高度重视撤销判决的应用,规定行政行为存在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滥用职权或明显不当情形的,都应当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行政撤销判决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提升了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硬度,另一方面也加剧了行政诉讼与行政行为公定力和法的安定性之间的紧张关系。
为了缓和这种紧张关系,新《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做出了例外规定,要求在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这是关于行政撤销判决阻却事由的原则规定。
行政诉讼法最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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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最新内容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在2014年的时候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诉讼法的内容作出了修改,自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对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是从1989年制定后作出的首次修改。
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最新行政诉讼法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行政诉讼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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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人民行政诉讼法(简称《行政诉讼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旨在规范行政诉讼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近期我对新颁布的《行政诉讼法》进行了深入学习,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以下是我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心得总结,希望能与大家分享。
首先,新的《行政诉讼法》在立法上更加注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可以进行行政诉讼,以及在行政行为损害合法权益时的救济办法。
这种立法意图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的需要,对于加强行政法治、保护公民和组织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在诉讼程序上,新的《行政诉讼法》强调了程序的公正和公平,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它规定了行政诉讼的主体和管辖范围,明确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强调了公开、公正、合理的诉讼程序。
这一规定使行政诉讼程序更加规范化、透明化,有助于解决行政争议,保障诉讼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再次,新的《行政诉讼法》除了规范行政诉讼活动以外,还注重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为的监督和纠正。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可以被当事人提起诉讼,并且明确了行政机关的法定责任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措施。
这一规定有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自律和法治意识,避免滥用行政权力和侵害公民权益。
最后,在实施过程中,我认为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把握。
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士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总结来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使我深刻认识到行政诉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它不仅是保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也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我相信,只有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才能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进步。
2024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2024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https://img.taocdn.com/s3/m/9cfe2468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d6.png)
2024年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法治建设的推进,法律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作为法律人士,我们需要紧跟时代的步伐,学习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合法的保护和维权的服务。
在2024年,我有幸学习了新的《行政诉讼法》,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深感其重要性和实用性。
下面是我对《行政诉讼法》的学习心得体会。
首先,新的《行政诉讼法》强调了行政诉讼的公正、公开和公平。
在过去,行政诉讼往往存在诸多问题,如审理不公正、程序不规范等。
而新的《行政诉讼法》通过明确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权责,确保行政诉讼的公正性。
同时,公开审理也成为新的《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原则之一,这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和平等的权益保障。
我深感这些改革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它们不仅能够保证诉讼程序的公平性,同时也能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
其次,新的《行政诉讼法》注重了司法的效率和效力。
在过去,行政诉讼程序往往冗长而繁琐,给当事人和法院都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而现在,新的《行政诉讼法》通过简化程序、明确期限和鼓励和解等措施,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例如,新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判。
这对于当事人来说是一种及时的权益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
此外,新的《行政诉讼法》还加强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
在过去,行政机关往往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而新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限制和监督。
例如,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并明确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被司法机关审查等。
这些措施不仅能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促使行政机关合法行事,加强行政机关的责任感和义务意识。
总之,学习新的《行政诉讼法》让我深感其对于法治社会的意义和作用。
新的《行政诉讼法》不仅完善了行政诉讼程序,保障了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同时也提高了司法工作的效率和效力。
新行政诉讼法耿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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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耿靖新行政诉讼法耿靖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的行政诉讼法也在不断完善,近年来多次出台修订版。
2014年11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被称为“新行政诉讼法耿靖”。
这部新的行政诉讼法有很多亮点,这里就列举一些主要的:一、强化审判自治新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自治”原则,即审判机关应当根据本法规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判,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的干涉。
这一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审判机关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确保了行政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明确行政诉讼范畴新的行政诉讼法明确了行政诉讼的范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民事行政管理行为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避免了行政诉讼意义的混淆。
三、开展网上诉讼新的行政诉讼法还开展了网上诉讼的尝试。
根据新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向法院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同时可以通过互联网查询案件进展、裁判文书及执行情况等。
这一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也为审判机关提供了更好的案件信息管理工具。
四、增强当事人权利保障新的行政诉讼法进一步增强了当事人的权利保障。
例如,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同时,新的行政诉讼法对违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并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尽可能使违法行政行为对当事人的影响减少或者消除。
这一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行政机关提供了更好的行政管理参考。
五、强化行政机关责任新的行政诉讼法还强化了行政机关的责任。
例如,规定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
同时,新的行政诉讼法还规定了行政机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情况。
这一规定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的规范化运作,增强了行政机关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担当意识。
总之,新的行政诉讼法耿靖的出台,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新行政诉讼法第12条关于受案范围条款分析
![新行政诉讼法第12条关于受案范围条款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0759457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eb.png)
新行政诉讼法第12条关于受案范围条款分析葛松【期刊名称】《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00)005【摘要】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核心,在行政诉讼司法实践和理论界中都存在着较大的争议,这是法律研究和理论不可回避的问题,相对于非行政诉讼的案件而言,其受案范围本身并非所有诉讼制度中特有的.行政诉讼体现了国家的法治程度,一方面是公权与私权的较量,另一方面是司法与行政的抗争,因此行政诉讼作为依法治国得以实施的基础性问题,可研究性非常强.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行政诉讼法,是近25年以来的大修,在国家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新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具有极强的法治化意义.特别是该法第12条,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调整引起学者和司法界广泛关注.过去行政诉讼法的运行一直受到行政诉讼理念的影响,司法迁就行政的现实使得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没有遵循司法规律,在修改法律的大背景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实务重点关注的对象,针对修改的意义和条款本身的分析,探讨公权力行权和公民人权保障的不足,既要肯定法律修正的进步性,又要进行批判性思考,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意见①.【总页数】4页(P112-115)【作者】葛松【作者单位】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5.3【相关文献】1.扩大受案范围完善审理程序强化执行措施——解读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 [J], 陈丽平2.新行政诉讼法中"受案范围"诸问题及其改进 [J], 朱茂磊3.论行政行为概念的界定--以新《行政诉讼法》受案范围的变化为视角 [J], 李艳;王可利4.浅析新《行政诉讼法》之受案范围的修改 [J], 周泽5.浅析新《行政诉讼法》之受案范围的修改 [J], 周泽;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VIP专享】新行政诉讼法(耿靖).doc
![【VIP专享】新行政诉讼法(耿靖).doc](https://img.taocdn.com/s3/m/f0ea2ca059eef8c75ebfb340.png)
二、单项选择3、多项选择(一)141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
A举证责任倒置原则B不适用调解原则C独立审判原则D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答案:ABCD142 、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但下列()情形时除外。
A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B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且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该行政行为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D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答案: BCD14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作出何种行为时,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B 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法庭辩论C 出庭应诉,宣读起诉状D 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案: AD144、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被告的行政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损害但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B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C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D被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答案: BC145 、下列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C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或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答案: ABC146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B原告所在地C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D最初收到起诉状的答案: AB147 、共同诉讼需必备的要件为()。
A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B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C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D经当事人同意答案: ABCD148 、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
A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B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C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D 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答案: ABCD149 、下列哪些属于诉讼参加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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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版)(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案范围∙第三章管辖∙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五章证据∙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八章执行∙第九章涉外行政诉讼∙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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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修改前后对照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
其中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现行行政诉讼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次为该法实施24年来的首次大修。
去年12月23日,该法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六次会议审议,历经三次审议通过。
修改后的行诉法将于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行诉法被称为“民告官”的法律,规定了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为受到国家行政机关非法侵犯合法权益的公民和法人,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此次修改主要针对实践中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三难”问题,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管辖制度、诉讼参加人制度、证据制度、完善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交叉的处理机制、完善判决形式等十个方面进行完善。
修改后的行诉法从明确法院和行政机关应当保障当事人的起诉权利、扩大受案范围、强化受理程序约束等五方面保证行政诉讼的入口畅通,完善了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
如修改后的行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的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该法修改后明确,政府不得干预、阻碍法院立案;若书写起诉状有困难,可口头起诉;异地管辖,减少干预审判;不执行法院判决,可拘留行政官员等。
如修改后的行诉法规范行政机关的出庭应诉,破解“告官不见官”的难题,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人民法院可以向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对于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向行政诉讼原告施加压力,迫使其撤诉的行为,修改后的行诉法规定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迫使原告撤诉的,将予追责。
此外,修改后的行诉法还进一步完善管辖制度,明确了对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适用等。
2018新行政诉讼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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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网 2017年6月29日 10:11:48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案范围第三章管辖第四章诉讼参加人第五章证据第六章起诉和受理第七章审理和判决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三节简易程序第四节第二审程序第五节审判监督程序第八章执行第九章涉外行政诉讼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新行政诉讼法(耿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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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耿靖)二、单项选择三、多项选择(一)141、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
A举证责任倒置原则B不适用调解原则C独立审判原则D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答案:ABCD142、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但下列()情形时除外。
A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B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且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该行政行为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D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答案:BCD14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作出何种行为时,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变更、放弃诉讼请求B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法庭辩论C出庭应诉,宣读起诉状D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案:AD144、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被告的行政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损害但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B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C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D被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答案:BC145、下列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C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或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答案:ABC14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被告所在地B原告所在地C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D最初收到起诉状的答案:AB147、共同诉讼需必备的要件为()。
A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B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D经当事人同意答案:ABCD148、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
C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D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答案:ABCD149、下列哪些属于诉讼参加人()。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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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全文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新行政诉讼法全文,希望能够帮到大家!新行政诉讼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第十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受案范围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新行政诉讼法全文(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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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全文(2015)2015-05-0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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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根据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正,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七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八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新行政诉讼法(耿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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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题(一)1.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答案:错出处:《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错出处:《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3.人民法院设行政合议庭、审理行政案件。
()答案:错出处:《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三审终审制度。
()答案:错出处:《行政诉讼法》第七条。
9.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具体监督。
()答案:错出处:《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2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答案:错出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3、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4、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5、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6、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7、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得进行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8、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9、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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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项选择三、多项选择(一)141、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
A 举证责任倒置原则B 不适用调解原则C 独立审判原则D 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答案:ABCD142、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行政行为的执行,但下列()情形时除外。
A 行政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B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C 原告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且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该行政行为且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D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停止执行的答案:BCD14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作出何种行为时,应当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A 变更、放弃诉讼请求B 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法庭辩论C 出庭应诉,宣读起诉状D 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案:AD144、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A 被告的行政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损害但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B 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C 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D 被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答案:BC145、下列哪些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A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B 行政法规、规章或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C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 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或排除或限制竞争的答案:ABC146、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A 被告所在地B 原告所在地C 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D 最初收到起诉状的答案:AB147、共同诉讼需必备的要件为()。
A 当事人一方为二人以上B 因同一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C 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D 经当事人同意答案:ABCD148、在行政诉讼中,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
A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B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C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D 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答案:ABCD149、下列哪些属于诉讼参加人()。
A 原告和被告B 第三人C 诉讼代理人D 证人答案:ABC150、以下哪项属于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第三人共同具备的特征()。
A 都可以主张独立的诉讼请求B 既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也可以申请参加诉讼C 都与当事人双方争议的标的有利害关系D 都能主张管辖权异议答案:ABC151、在行政诉讼中,与案件有关的哪些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申请人人民法院调取()。
A 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B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C 原告人认为收集将损耗大量人力财力的证据D 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答案:ABD152、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A 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B 有明确的被告C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D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答案:ABCD15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为依据。
A 法律B 行政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规章答案:ABC154、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过程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
A将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B 将有关材料移送同级检察院C 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D 将有关材料移送该行政机关或上一级行政机关答案:CD155、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情形有()。
A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B 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变更处罚已无实际意义的C 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不成立的D 原告申请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答案:ACD156、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A 主要证据不足的B 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C 违反法定程序的D 超越职权的E 滥用职权的F 明显不当的答案:ABCDEF157、某区公安分局与工商局共同对李某作出处罚决定,李某不服欲提起行政赔偿请求,本案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是( )A 某区公安分局B 某区工商局C 某市公安局D 某市工商局答案:AB158、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进行全面审查。
A 判决B 原被告资格的确定C 裁定D 被诉行政行为答案:ACD159、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A 原审人民法院B 审判委员会C 人民检察院D 上一级人民法院答案:AD160、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A 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B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C 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D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答案:ABCD161、在行政诉讼中,地方各级检察院在()情形之一的情况下,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提出抗诉。
A 案件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B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C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D 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答案:ABCD16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 当事人的近亲属B 行政机关的某位工作人员C 行政机关D 第三人答案:CD163、涉外行政诉讼的特征是()。
A 原告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等B 行政争议必须发生在我国境内C 第三人可以是外国人,也可以是中国人D 被告只能是中国的行政主体答案:ABCD【难题】164、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A 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B 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C 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D 行政行为程序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答案:BD【难题】165、行政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A 书证、物证B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C 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D 鉴定结论答案:ABC【难题】166、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收集证据。
A 原告B 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C 证人D 第三人答案:ACD【难题】167、在行政诉讼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
A 被诉行政行为时依法当场作出的B 案件涉及数额二千元以下的C 法院认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D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答案:ABD【难题】168、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代理人代理诉讼的,不应当委托()。
A 其本国律师机构的律师B 其本国律师机构在中国有执业资格的律师C 中国律师机构的律师D 其本国公民或者其国驻华使领馆官员答案:AB【难题】169、下列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A 某县税务局工作人员不服本单位对其作出的行政处分决定B 某交警大队交警李某骑自行车闯红灯被本大队执勤交警汤某罚款50元,李某不服C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D 个体出租车司机王某对市公安局颁布的《出租车管理办法》不服答案:ACD【难题】170、甲、乙两村分别位于某市两县境内,因土地权属纠纷向市政府申请解决,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
乙村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甲村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市政府改变原裁决,认为争议土地属于乙村所有。
乙村遂申请撤诉。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乙村申请撤诉是否是其真实意思表示B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市政府改变原裁决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C 市政府重新作出裁决后,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D 如果甲村对于被告改变原裁决有异议,人民法院不得准许乙村撤诉答案:ABCD171.同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样,行政诉讼也规定了许多具体的原则,以下是《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有:()A.依法实行合议B.公开审判C.两审终审D.回避制度答案:ABCD。
参见第七条。
172.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的B.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C.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D.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答案:ABD。
参见第十二、十三条。
173.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有:()A.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B.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C.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D.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答案:ACD。
参见第三十一条。
174.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A.视听资料B.勘验笔录、现场笔录C.当事人的陈述D.电子数据答案:ABCD。
参见第三十三条。
175.与本案有关的下列证据,原告或者第三人不能自行收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A.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证据B.由国家机关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C.涉及案件中个人隐私的证据D.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答案:ABCD。
参见第四十一条。
176.(难题)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是行政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哪些文件不合法,可以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A.国务院部门的规范性文件B.行政法规和规章C.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D.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答案:ACD。
参见第五十三条。
177.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审判人员认为自己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应当申请回避。
以上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人员?()A.翻译人员B.鉴定人C.勘验人D.书记员答案:ABCD。
参见第五十五条。
178.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B.以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诉的C.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的D.未经法院许可,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