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制度汇编(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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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试行)
郭家湾煤矿筹建处
2012年4月12日
编审委员会
编委主任:杨聪明
编委副主任:赵永飞朱启军王晓峰刘凤录王臣高勇军徐忠主编:刘来军余涛徐鹏高小岚柳建华王震刘引平
编审人员:姜全乐孙海荣李全杰高崇涛王向荣刘杰唐文超李伟任雪烨王三平高华李爱军白兴胜杨志龙
张小龙刘永邦
编制说明
为规范机电、设备制度管理,加强机电、设备现场管理,确保筹建处基建工作安全、高效运作,结合神华所属煤炭企业机电管理经验和公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汇编,结合筹建处实际情况,特制订《郭家湾煤矿筹建处机电管理制度汇编》(试行)。
制度汇编(试行)包括《机电例会制度》、《机电设备管理制度》、《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矿井供用电管理制度》、《供排水管理制度》等制度。
本制度汇编(试行)仅适用于郭家湾煤矿基建期间的机电管理,随着矿井建设移交生产,将逐步修订相关规定。
对于承包商的处罚,以承包商管理制度为准,若承包商管理制度未规定的,执行其它相关规定。
目录
第一部分机电管理 (1)
一、机电例会制度 (1)
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3)
三、设备预防性检修制度 (7)
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9)
五、机电设备点检制管理制度 (11)
六、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
七、设备包机制度 (23)
八、物资领用与回收管理制度 (24)
九、设备检查试验制度 (34)
十、电气试验制度 (36)
十一、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37)
十二、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39)
十三、设备及大型部件搬运制度 (40)
十四、交接班制度 (41)
十五、安全活动制度 (42)
十六、矿井供用电管理制度 (44)
十七、地面建筑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48)
十八、供排水管理制度 (58)
十九、停送电制度 (62)
二十、“两票”管理制度 (67)
二十一、机电安装工程管理制度 (68)
二十二、井下承包商机电管理制度 (72)
二十三、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6)
二十四、防爆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80)
二十五、电缆管理制度 (82)
二十六、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83)
二十七、油脂管理制度 (85)
二十八、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86)
二十九、矿灯管理制度 (87)
三十、通讯管理制度 (90)
三十一、车辆管理制度 (91)
三十二、内部网络及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101)
三十三、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104)
三十四、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06)
三十五、计量器具管理制度 (111)
三十六、专用工具管理制度 (113)
三十七、机电管理处罚及奖励制度 (115)
第二部分考核标准 (124)
三十八、区队考核标准 (124)
三十九、辅助车辆保养标准 (137)
四十、煤矿电气设备失爆判定标准 (138)
四十一、高低压接线盒吊挂标准 (144)
四十二、开关吊挂标准 (146)
第一部分机电管理
一、机电例会制度
为加强筹建处机电管理工作,提高机电管理水平,每月5日由机电动力部组织召开一次筹建处机电例会。
机电例会参会人员:机电副主任、机电副总、机电动力部全体人员、机运队队长及机电副队长,车辆管理组、信息组、35kV变电站、郭家湾通信站、物资总库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机电动力部做好记录并出会议纪要和督办表,由机电副主任签发执行。
第一条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两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方面的有关精神。
2、有针对性的学习相关的机电检修标准和技术规范。
3、通报本月筹建处机电设备运行和机电管理考核情况,各单位需筹建处协调解决问题落实情况,落实下月机电重点工作。
4、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机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各单位对上个月机电工作做一小结,汇报下个月机电工作计划,提出需要筹建处协调解决的问题。
6、对下月机电工作安排以及机电工作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在机电例会上讨论解决问题方案。
第二条会议要求:
1、各单位于每月1日前将机电例会汇报材料上报机电动力部,上报材料必须由机电动力部审核。
2、各有关单位机电负责人准时参加会议,迟到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100元。
3、所有与会人员必须签到,不参加者须注明原由,会议过程要有专人对会议进行记录,会后由机电动力部出会议纪要和工作督办表,经机电副主任签发后下发各单位执行。
4、有事不能参加会议者需提前半天向机电副主任或机电副总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会议。
二、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郭家湾煤矿筹建处机电管理,提高设备使用寿命,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满足生产发展的需要,做到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根据两级公司关于机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筹建处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设备领用、回收及检修管理办法第一条设备的领用
1、筹建处所有机电设备(包括承包商使用的郭家湾筹建处设备)由机电动力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转借、拆卸以及变卖。
设备在籍统一归机电动力部管理,由机电动力部负责统一编号、建帐、建卡。
2、机电动力部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入库设备的管理、发放及回收设备的管理工作。
要建立新设备到货台帐、回收台帐。
并每半月汇总一份设备出、入库清单,每月提供一份回收统计。
3、到货、回收、发放设备出、入库时,必须对清数量,并对完好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对能以件计的应以件计,例如:皮带机应分纵梁、上托辊、下托辊、H架、皮带(米)等。
4、各单位领用设备应提前一天或当日上午到机电动力部办理领用手续,物供管理人员凭机电动力部签发的领料单发放设备,否则视为丢失,由物供管理人员承担责任。
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抢修事故等可凭值班领导签字单发放,两日内必须办理正式手续。
5、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出库,出库时应经检查并办理防爆检验合
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6、物供管理人员发放设备时应严格按设备出厂编号发放,机电动力部必须在发放单上写清设备编号,并尽可能优先发放旧设备。
第二条设备的回收
1、各单位闲置设备应及时回收,回收的设备要保证部件齐全、完好。
设备回收到指定地点后,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设备物资管理员初验设备卫生、外观、部件是否齐全。
入库后认真填写回收单,一式三份(一份机电动力部、一份回收单位、一份物资管理单位),回收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编号、状态、使用单位、回收地点及验收人等。
回收有偿使用设备,要提前二天和机电动力部设备管理员联系,以便确定存放地点和办理有关手续。
2、对回收不及时的单位,第一次通知三天后仍不执行者处罚该区队主要负责人、区队机电负责人各200元,并通报批评。
3、设备回收不办理手续的单位,由物供管理员通知机电动力部后责令其在两日内办齐,否则视为丢失,按设备现值的50%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扣款处理。
4、设备回收入库必须部件齐全,如出现短缺、损坏按设备配件原值从该单位配件费用中扣除,并对该单位给予200-500元的罚款作为设备恢复费用。
5、在领用及回收设备时,要对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大型部件等),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内容;对于须解体搬运的设备,必须在票据上注明组成设备各部件的明细。
6、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设备领用和回收票据,做为核对设备的依据。
第三条设备的检修
1、机电动力部根据库存设备状态和设备使用需求情况,及时对公司及筹建处能检修的设备提出检修计划,报批后组织检修。
2、对于公司及筹建处无力承担的设备检修任务需要外委进行检修时,必须由机电动力部在矿领导会议上汇报,汇报审批后,根据会议纪要机电动力部出具检修任务单,经筹建处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向招标检修单位下达检修任务并实施检修。
3、检修设备入库必须经机电动力部、物供管理员、使用单位(机电管理人员)等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维修结算等手续按矿上相关要求办理。
4、筹建处设备严禁私自拆件。
在生产急需时必须由拆件单位填写《设备拆件单》后经分管矿领导或值班矿领导签字方可进行,机电动力部根据情况限期恢复,无故不按期恢复的每超一天处罚100元。
对私自拆件者罚款300元、拆件单位罚款500-1000元、物供管理员罚款200元。
第二章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与保养
第四条所有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与维护,暂不使用的设备应及时回收,并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妥善保管,定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严防由于锈蚀或其它保管、保养不当造成设备的失效或报废。
第五条每日根据生产和外运安排3小时以上设备保养维护时间。
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制订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内容
要求在预防性检修计划中列入。
第七条由于使用单位保管不当造成设备丢失的,按丢失设备
原值的120%赔偿。
第八条因人为因素如违章操作、不合理使用、不定期维护保养、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事故的,应由机电部门牵头组织,认真追查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由使用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和预防措施,并按情节轻重对使用单位和个人按以下标准和原则处以罚款或赔偿。
1、一万元以下的设备,按设备的原值10%—20%的比例罚款或承担修理费的50%—100%(包括运杂费)。
2、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的设备,按设备原值5%—10%的比例罚款或承担50%—100%的修理费用(包括运杂费)。
3、五万元以上的设备处以3000—5000元的罚款。
4、以上罚赔款是指对使用单位和个人的罚赔款总额,各使用单位原则上按单位和责任人各半的比例分担。
三、设备预防性检修制度
第一条筹建处所有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制定定期预防性检修计划,各单位每月下旬编制出下月预防性检修计划,在每月27日以前上报下月预防性检修计划,上报机电动力部。
经筹建处领导审核后上报公司机电动力部,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二条预防性检修计划编制要求:
1、预防性检修计划提报内容:需进行停产4小时以上检修维护内容。
2、上报计划必须详细写明:队别、设备名称、检修内容、计划时间、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队检修负责人、班检修负责人、配件及材料准备情况、特殊情况在备注说明。
检修完成后在表中填写:实际开工时间实际竣工时间存档,已备检查。
3、上报计划要根据生产任务和设备状况,尽可能详细的列出下月度设备计划检修维护内容。
4、应按月度均衡检修考虑,每周都安排一定检修内容。
停产时间长的大型检修,由各单位提出,筹建处集中考虑安排。
5、根据月度计划落实情况和设备状况,在每旬提报一次下旬预防性检修计划。
第三条为了保证设备具有充足的检修维护时间,每周安排一次3—6小时停产检修,主要进行周检、月检和预防性计划检修内容。
第四条每日根据生产和外运安排,掘进不少于4小时,运转系统不少于3小时的设备保养维护时间,主要进行日检内容和工作面拉移变、顺槽皮带机撤带和回收皮带件等内容。
第五条各单位应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要求,制订每台设备的检修内容,包括日检、周检、月检内容要求在预防性检修计划中列入。
第六条设备大修、中修和更换大型部件,应编制施工组织及安全技术措施,检修施工组织及安全措施由矿领导审批方可实施。
第七条大、中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修情况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八条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组。
第九条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的缺陷。
第十条每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春秋两季安全试验。
第十一条筹建处机电动力部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
四、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第一条机电运输设备必须实行预防性计划检修,机电动力部应按月编制机电设备的检修计划并下达各有关单位实施。
第二条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应根据设备现状、过煤量及检修周期,结合生产情况进行合理安排,设备中、小型检修计划要由筹建处审批,大修计划应报公司机电动力部审批。
第三条设备大、中修及矿井设备停产检修应事先编制大修费用预算、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措施、检修质量标准、设备检修图表,并报请有关部门及领导审批。
第四条矿井预防性检修天数(包括节假日)全年不应少于12—15天。
第五条矿井主运输系统的日常维修每天要保证2—4小时的检查检修时间。
第六条矿井配电系统每年应在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条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系统检修和进行各种保护装置的试验整定。
第八条每次检修任务都应指定技术、安全负责人并明确分工,重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中要加强调度工作,随时检查检修质量和检修进度。
第九条大、中修及矿井停产检修后的设备要试运转,并严格检查验收,检查情况应详细记录,大型设备的检修记录应载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十条设备的大修应执行大修的开、竣工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应编制在设备检修计划内,由公司相关部门按计划进行,技术测定的资料应齐全完整,并有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筹建处机电动力部负责检查设备计划检修的实施情况。
五、机电设备点检制管理制度
总则
设备点检是一种科学的设备管理方法。
它是利用人的感官或简单的仪表工具,按照标准定点定期地对设备进行检查,掌握设备故障的初期信息,找出设备的异状,及时发现隐患,采取对策,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一种管理方法。
点检的目的是预防故障的措施,保持设备性能的高度稳定,延长设备零部件的使用寿命,从而提高设备的效率。
为切实加强我矿机电管理,提高预防性检修,保证设备稳定运行,强化设备的点检维修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点检制的基本内容
一、点检制的概念
第一条点检制是以点检为核心的设备维修管理体制。
这种体制,点检人员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管理。
点检、操作、检修三者之间,点检处于核心地位,是设备维修的责任者、组织者和管理者。
点检人员对其所管理的设备负全权责任,严格按标准进行点检。
并承担制定和修改维修标准,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编制检修计划,做好检修工程管理。
以最低费用实现设备预防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利用效率。
第二条我矿实行“三位一体”的点检制。
“三位一体”点检制,是指岗位操作工人的日常点检,专业点检员的定期点检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精密点检,三个方面的人员对同一设备进行系统的维护、诊断和修理的点检制度。
二、点检的十二个环节:
第三条定点:设备点检首先要确定一台设备有多少个维护点。
就是科学地分析这台设备,找准可能发生故障和老化的部位。
一般包括六个部位:滑动部位、回转部位、传动部位、与原料相接触部位、负荷支撑部位、受介质腐蚀部位。
点检人员必须对上述六个部位逐台制订各种维修标准,并按标准要求有计划地对确定的部位逐点进行检查。
第四条定标:维护点确定后要逐点制订标准。
第五条定期:多长时间检查一次,要定出检查周期。
第六条定项:明确规定检查那些项目,每个点可能检查一项,也可能检查几项。
第七条定人:应根据检查的部位和技术精度要求,落实由谁进行检查,是生产工人、检修人员还是技术人员。
第八条定法:要规定检查方法,是人工检查还是工具测量,是采用普通仪器还是精密仪器。
第九条检查:要规定检查的环境和步骤,是在生产运行中检查还是停机检查,是解体检查还是不解体检查。
第十条记录:检查时详细作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填写清楚。
第十一条处理:检查中能处理和调整的要及时处理和调整,并将处理结果记入处理记录。
没有能力或没有条件处理的,要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安排处理。
任何人任何时间处理都要填写处理记录。
第十二条分析:检查记录和处理记录都要定期进行系统分析,找出薄弱“维护点”,即故障率高的点和损失存在的环节,提出意见,交设计人员进行改进。
第十三条改进:对检查及记录分析暴露出来的问题要加以改进,以彻底消除故障环节。
第十四条评价:任何一项改进都要进行评价,看其经济效果如何,然后不断完善,循环往复,就会牢固设备管理的基础。
三、点检制的五层防护线:
第十五条五层防护线就是把岗位日常点检、专业定期点检、专业精密点检、技术诊断与倾向管理以保证设备健康运转的防护体系。
五个层次为:
第一层:通过岗位操作工人的日常点检,发现异常,排除小故障,进行小修理。
第二层:专业点检员靠经验和仪器对重点设备、重要部位进行重复的、详细的解体点检和循环维修点检(即部件更换送修理部门检查修复),发现隐患,排除故障,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三层:专业技术人员的精密点检。
在日常和专业点检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的严格精密的检查、测定和分析。
第四层:技术诊断和倾向管理。
技术诊断可以不断地记录动态指标,做出曲线,做到一有异常及时发现,并探明原因,为决策者提供最佳处理方案或控制缺陷的发展,对重要部位或系统确定倾向管理目标,为倾向管理提供依据。
第五层:检查设备的综合性精度。
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精度检测和性能指标检测,计算精度良好率,分析劣化点,考评和控制设备性能,评价点检效果,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四、点检活动模型:
点检工作应该从以下方面开展实施:
第十六条划分点检区域。
把筹建处必须实行点检的生产设备,按照生产作业流程或作业区设备布置划分点检管理区。
第十七条制订点检路线图。
各个点检区要制订各自的点检路线
图,点检人员要根据自己承担的对象设备范围编制好最短的点检路线图,以达到省力、省时的目的。
第十八条制订点检的业务流程。
点检的业务流程是点检维修业务进行的程序,也就是点检的工作模型,即点检员进行计划、实施、检查、修正反馈的工作循环步骤。
第十九条编制点检计划表,按照点检计划表和点检标准实施点检工作,并填好点检记录。
实行点检后填好点检符号“o”“x”“v”。
点检计划表应分为日常点检计划表、定期点检计划表和长期点检计划表,因此点检记录也应分为日常点检记录,和专业点检记录,可以以点检作业卡的形式体现。
日常点检记录所记载的内容是操作工在每班所要进行的点检项目,专业点检记录是专业点检员根据定期点检计划和长期点检计划所记载的点检情况。
第二十条矿属各单位采掘设备、主要运输设备实行点检制。
运行正常后,自动化控制设备、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供排水设备等逐步实施。
五、点检工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矿属各实施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点检维修制的组织机构。
第二十二条按照点检活动模型,开展好点检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设备有关技术文件、维修标准和完好标准,结合现场维护保养经验和设备状况,确定设备的点检部位、项目,制订设备的点检标准,将此标准制成点检专用的记录表格,指导点检员沿规定路线和标准进行点检工作。
(2)各单位设备点检的标准和路线由各单位点检负责人、专业
或精密点检员负责编写和制订,要求各单位制定的点检标准和点检记录能够准确地反映和控制设备状况,对于发生过事故的点必须录入。
编制标准和计划要求便于操作实施,根据运行情况和设备状态定期修订。
第二十三条必须严格按照点检的12个环节内容实施点检工作。
第二十四条按照日常点检、定期点检和精密点检的方式进行点检工作。
(1)日常点检:由生产过程中各设备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主要点检内容为,各岗位工在不停机状态下对设备进行检查监控,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点检内容简单方便,又能达到对设备易发故障点进行监控。
(2)定期点检:由专业检修维护人员(专业点检员)根据需求在设备运行或停机状态进行。
按照制定的点检周期进行点检。
(3)精密点检:由区队技术人员和精密点检员参加,在日常点检和专业点检的基础上对设备进行的严格精密的检查、测定和分析。
并按照精度检查表规定的精度要求,定期进行精度检测和性能指标检测,计算精度良好率,分析劣化点,控制设备性能,防止设备事故发生。
如遇疑难故障、隐患,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专业厂商、设备诊断人员进行检查分析。
第二十五条点检周期要根据设备操作和维修经验及设备故障发生状况等确定,并根据执行情况适时进行修改调整。
第二十六条点检记录的要求:
(1)点检记录一般应包括日常点检作业卡、专业点检作业卡、点检异常情况记录、设备润滑记录以及设备有关的精度测定报告、分析报告等。
(2)设备的定期点检工作应和专业点检融为一体。
点检记录同时也应该体现在检修记录中。
(3)各种点检记录要严格按各类设备的点检表要求进行逐项认真填写,对于点检发现的问题,要在点检异常情况记录中详细记录清楚。
(4)各类点检记录要妥善保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分析设备点检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各类点检结果不断地总结设备运行规律,及时合理地提报出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使设备保持稳定运行。
第二十七条每月底要对点检记录进行分析,重点设备要每一个定修周期分析一次。
每季度要进行一次检查与处理记录的汇总整理,并存档备查,为检修和改造提供依据。
每年要系统地进行总结一次,找出并提出改进计划,同时通过分析修正点检工作量。
六、点检员职责:
第二十八条点检人员既负责设备点检,又负责设备管理。
点检人员对其管区的设备负全权责任。
第二十九条根据点检内容和标准,严格对设备进行各类点检,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按设备维护保养要求及设备润滑图表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第三十条做好点检记录,认真分析点检出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设备点检水平和对设备运行状态的分析、判断和预测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专业点检员和精密点检员要承担制订和修改维修标准,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编制检修计划,参加设备的检修和改造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提高设备开机率。
第三十二条专业点检员每月向队和矿点检管理人员提交所负责设备的点检报告,总结设备点检情况,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评价,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