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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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电力安全生产电
视电话会议会议材料
关于2014年电力安全监督管理
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派出机构、信息中心、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实现2014年电力安全生产目标,现提出2014年电力安全监管工作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4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三坚持、三深化、三推进、一保持”,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201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围绕保障国家能源战略安全、转变能源消费方式、优化能源产业结构、创新能源体制机制等4项重大任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电力系统安全和水电站大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围绕电力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项目开展安全监管,深化依法监管、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推进科技进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保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为全面深化改革、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创造良好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4年电力安全生产基本目标是“三杜绝、三防止、一维护、一确保”,即:杜绝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以及电厂垮坝事故的发生;防止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主设备严重损坏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确保电力可靠供应。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制度标准。一是配合国务院应急办做好《国家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修订、发布和宣贯工作,推进省级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编制框架指南的出台。二是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机构安全监管职责。三是发布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电力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督查规范等文件,健全完善电力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程标准,强化电力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健全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一是调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研究解决厂网界面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调整全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和14个专家组专家组成,建立全国电力安全专家信息库,为安全
监管提供技术保障。三是加强对信息中心、大坝中心、可靠性中心、质监总站的业务指导,发挥专业支撑作用。四是从解决电力建设、生产运行和企业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入手,加强与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持续不断地推进安全科技进步与管理创新。五是做好全国“三电”设施安全保护等三项部级联席专项工作。
(三)深入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一是针对电网交直流混联、西电东送、疆电外送等重要输电通道的安全稳定运行问题,加强重要输电通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从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控等环节,建立以科学防范为导向、严密管理流程为手段、全过程闭环监管为支撑的风险管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机制。三是加强局部薄弱电网安全监管,组织开展电力系统安全风险及脆弱性评估工作,督促企业强化电网改造和反事故措施落实。四是加强新能源、分布式电源和微网接入系统安全技术研究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新能源和微网并网安全。
(四)深入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监管。一是研究确立电力等能源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顶层设计,明确体系建设及工作路线图,组织开展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规章制度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二是做好与公安部、工信部等相关部委的沟通衔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界面,建立健全
常态化的工作交流和配合机制;协调做好电力行业内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资质申请工作。三是开展电力等能源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调查摸底工作,开展驻辽宁省电力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专项督查工作。四是有序推进电力等能源企业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做好定级、备案、建设整改、测评和监督检查。五是大力推进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和电力工控PLC设备的隐患排除及漏洞整改工作,防止次生电力事故(事件)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监管。一是重点抓好电力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驻福建省施工安全专项督查工作,防范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二是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劳动纪律行为。三是做好燃煤发电企业环保改造工程施工专项安全监管,遏制脱硫脱硝工程建设和技改作业中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四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督查规范》宣传贯彻,规范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现场督查工作。五是继续做好丰满水电站重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管控。一是组织开展电力行业安全大检查“回头看”工作,对2013年发生电力事故的、安全大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电力企业进行重点督查。二是针对电力行业液氨、油区、氢站、
渣场等危险源危害性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强对发电企业危险源安全监管,防范重大危险源引发的电力事故。三是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贯彻落实《电力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规定》,抓好隐患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督促整改工作。四是开展电力设备设施消防安全和场站交通安全调研,掌握电力设备设施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现状,提出关于加强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防范的建议。五是开展煤层气发电安全监管研究,掌握煤层气发电安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意见和措施。
(七)稳步推进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以大型水电、核电为重点的电力建设项目安全标准化体创建工作,推进电力建设施工和勘测设计企业、小型发电企业和光伏电站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修订《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重点突出优化申报和审核流程,加强对评审机构和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形成“可进可出、能上能下”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评价工作公开公正开展。三是针对标准分级、分值比例调整、否决项增设等内容,修改完善《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试行)》。四是组织开展一级标准化企业的专项检查,对企业自查自评、评审机构现场查评、企业整改及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核查,对部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企业和评审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