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与健康保险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身保险南开大学,李
![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身保险南开大学,李](https://img.taocdn.com/s3/m/389d7bddc5da50e2534d7f8b.png)
o 医疗费用保险一般规定一个最高保险金额,保险人在此保 险金额之限度内支付被保险人所发生的费用,超过此限额 时,则保险人停止支付,免赔额条款则是医疗保险的主要 特征之一,在此基础上,比例给付条款经常采用。如果是 一个家庭投保,则免赔额可规定在整个家庭成员之费用之 和的基础上。
n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
n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 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如果被保险人在保 险期限开始以前曾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
2003年
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 身保险南开大学,李
o2
n (1 n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p 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分析
o1
n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n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n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 生的意外伤害。
n (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属于不可 保风险。
o5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给病人带来的是灾难性的费用支付。 例如癌症、心脏疾病等,这些疾病一经确诊,必然会产生 大范围的医疗费用支出。这通常地要求这种保单的保险金 额比较大,以足够支付其产生的各种费用。特种疾病保险 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 保险金额。
2003年
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 身保险南开大学,李
第五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
![第五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人身保险理论与实务》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5623ca8e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20.png)
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按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 180日时的身体情况进行签定,并据此给付保险金。
(四)除外责任
1. 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 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 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 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 动或活动;
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 错药品、检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 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 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被保险人的自伤和自杀行为造成的意外伤害。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从保险原理上讲可以承保的,但,保险人考虑到意外 伤害的概率大或限于承保能力,不愿承保。
在办理普通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经与保险人特别约 定,另外加收保险费后予以承保的。
1.战争造成的意外伤害。 2. 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造成的意外伤害。如: 被保险人从事登山、跳伞、滑雪、江河漂流、赛车、 拳击、摔跤等
2.被保险人在责任期限内有伤害后果:死亡或残疾或 支付了医疗费用
保险期限之内指被保险人遭受以外伤害之日起(90 或180天)发生了死亡或残疾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的直接原 因或近因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判定方法
5.3我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常见品种
• 具有代表性的险种。 • 一、学生平安保险 • 二、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三、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 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7e60d52cda38376baf1faee5.png)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身故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完整版)
![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完整版)](https://img.taocdn.com/s3/m/4afca158aef8941ea66e059e.png)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49550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人寿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完整版)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一、年龄在16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不足16周岁或66周岁以上者,本公司将根据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承保。
二、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间内,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死亡或残疾的,本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一、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二、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规定,按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三、本公司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一、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七、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九、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十、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十一、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十二、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第五章-保险的分类财院
![第五章-保险的分类财院](https://img.taocdn.com/s3/m/20b3a3166edb6f1aff001f80.png)
本章教学目的
在阐明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 的基础上,明确不同标准下的保险形态 分类。帮助学生了解财产保险、人身保 险、责任保险和信用保证保险几大主要 的保险业务种类 。
第一节 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与方法
一、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 保险的定义包括保险的内涵和外延两方面的内容,保险的本质与 职能的分析,揭示了保险的内涵,使人们知道了保险所反映的经济关 系和法律关系。保险形态分类的分析则是为了阐明保险的外延,探讨 保险关系的表现及其具体内容。 具体地说,保险形态分类的意义在于: 首先,通过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确定保险学的研究范围, 了解保险的发展变化及其规律。 其次,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帮助人们弄清保险各种类别之间 的联系与区别,改进保险经营方式,加强保险经营管理,建立健全与 保险形态相适应的保险法规和制度,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保险形态的分类分析可以增进社会公众对保险的全面了解, 以便根据各自生产和生活的风险管理的需要,选择适用与其需要相适 应的保险种类。
四、立法形式 (一)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 我国保险法、前苏联保险法、我国台湾省保险法、 美国若干州保险法都有类似规定。 (二)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 此种分类法多见于早期的保险立法,如德国1908年 的保险合同法,法国1930年的保险合同法,以及我国台湾 省原保险法等。 损失保险与财产保险相似,都是以财产损失为主要 承保对象,但其内容有所不同。损失保险中的“损失”, 除了包括财产上的利益外,尚包括无形利益与责任。 尽 管损失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分类,比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 分类广,其内容涵盖更为具体,更为(二)风险转嫁方式
以风险转嫁方式为标准,保险形态可以区分为足 额保险、不足额保险和超额保险。
(三)业务承保方式
朱明-人身保险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朱明-人身保险5人身意外伤害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71405a55a6c30c2259019eb7.png)
5.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5.1.5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 1.按照所保危险的不同分类 2.按照保险责任分类 3.按投保方式不同分类 4.按投保动因分类
5.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5.2.1 保险责任的内容及特征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的内容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的特征
第5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源自 5.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5.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5.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5.4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品种
5.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
5.1.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 5.1.2 意外伤害的含义
1.伤害 2.意外 3.意外伤害 4.几种特殊情况的分析
5.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
5.2.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责任的构成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 3.意外伤害必须是死亡、残疾或医疗费用支 出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4.保险责任的确认
5.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5.3.1 死亡保险金的给付 1.死亡保险责任的构成 2.死亡保险金的给付方式
5.3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
5.3.2 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1.残疾及残疾程度的评定标准 2.残疾程度的评定 3.残疾保险金的给付
5.3.3 医疗保险金的给付
5.4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品种
5.4.1 普通伤害保险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 1.普通伤害保险(General Accident Insurance) 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Group Accident Insurance)
5.4.4 意外伤害满期还本保险 5.4.5 作为附加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章保险的基本类别
![第五章保险的基本类别](https://img.taocdn.com/s3/m/6687d961b14e852459fb570e.png)
•
加强交通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 量。06:52:3106:52:3106:52Tuesday, October 20, 2020
•
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0.2020.10.2006:52:3106:52:31October 20, 2020
•
踏实肯干,努力奋斗。2020年10月20日上午6时52分 20.10.2020.10.20
•
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上 午6时52分31秒 上午6时52分06:52:3120.10.20
•
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 绩保底 。20.10.2020.10.2006:5206:52:3106:52:31Oc t-20
•
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 安全之 实。2020年10月20日 星期二6时52分 31秒T uesday, October 20, 2020
(2)健康保险与疾病保险; 健康保险与医疗保险; 健康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与生育保险;
(3)健康保险的特征 保险期限 保险精算 给付方式 经营风险 合同条款
4、意外伤害保险
(1)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有效期间,因遭受非本意的、 外来、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体蒙受伤害而残疾或死 亡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2、人身保险产品的特点 人身保险,特别是寿险产品的需求弹性很大。
3、人身保险业务的特点 (1)人身保险一般都是长期性业务,并使用均衡费率 (2)保险人对每份人寿保险单逐年提取准备金 (3)由业务本身的长期性所产生的特点
(三)人寿保险的类型 1、人寿保险 (1)定期寿险 特点:保险期限短;保险费率低;可续保性;可转换性;
(四)利润损失险
健康险公司管理规定(3篇)
![健康险公司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b80ce2575b8102d276a20029bd64783e09127d9f.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促进健康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健康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健康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开展健康保险业务,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公众的健康保障需求。
第四条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健康保险公司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健康保险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组织机构。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重大决策等,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第七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运营、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第八条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健康保险公司应当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
第十条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提出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第三章业务范围与经营规则第十一条健康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一)人寿保险业务;(二)健康保险业务;(三)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四)再保险业务;(五)其他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业务。
第十二条健康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保险条款应当明确、合理,保障范围应当全面;(二)保险费率应当公平、合理,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三)保险理赔应当及时、公正,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四)保险产品设计应当符合市场需求,满足社会公众的健康保障需求。
第十三条健康保险公司经营健康保险业务,应当遵循以下规则:(一)实行保险责任分离制度,确保保险责任清晰、明确;(二)建立健全保险理赔制度,提高理赔效率;(三)加强保险产品设计,提高保险产品竞争力;(四)加强保险营销管理,规范保险营销行为。
《人寿与健康保险》试题及答案
![《人寿与健康保险》试题及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824f830b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ce.png)
《人寿与健康保险》试题及答案(解答仅供参考)第一套一、名词解释1. 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2. 健康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为保险标的,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者意外事故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或者收入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3. 保险费:是指投保人为购买保险合同而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是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对价。
4.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5.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需要自己承担的部分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
二、填空题1. 人寿保险的主要功能是______和______。
答案:风险转移、财富传承2. 健康保险可以分为______和______两大类。
答案:医疗费用保险、收入损失保险3. 保险费的计算通常包括______和______两个因素。
答案:保额、费率4. 保险金额的确定应当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需求和______来确定。
答案:风险承受能力5. 免赔额的设置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同时也可以促使被保险人______。
答案: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三、单项选择题1. 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A. 被保险人的财产B. 被保险人的生命C. 被保险人的收入D. 被保险人的健康答案:B2. 健康保险的主要目的是()。
A. 补偿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B. 补偿被保险人的收入损失C. 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D. 保障被保险人的财产安全答案:A3.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是()。
A. 一次性支付B. 分期支付C. 按年支付D. 按月支付答案:A4. 保险金额的确定应当考虑()。
A. 被保险人的年龄B. 被保险人的职业C. 被保险人的风险承受能力D. 所有以上因素答案:D5. 免赔额的设置可以()。
人寿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
![人寿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https://img.taocdn.com/s3/m/49c156bd900ef12d2af90242a8956bec0975a5d6.png)
人寿保险与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保险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为人们提供了经济上的保障和安全感。
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是两种常见的保险类型,每种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目的。
本文将就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展开论述。
一、定义与保障对象人寿保险是一种保护被保险人一生的保险,其被保险对象是人的生命。
它提供的保障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合同规定的年龄时,向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人寿保险主要目的是提供经济保障,确保被保险人家庭的财务稳定。
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遭受伤害的保险,其被保险对象是人的身体。
它提供的保障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身故时,向其支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的目的是提供经济补偿和支持,帮助被保险人应对意外事故带来的财务负担。
二、保险金额与保费人寿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较高,因为其保障的是被保险人一生的风险,保险公司需要承担长期的保险责任。
人寿保险的保费也相对较高,通常需要被保险人缴纳一定的金额作为保费。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通常较低,因为其保障的是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中的特定风险。
相应地,意外伤害保险的保费也相对较低,被保险人只需要缴纳较少的金额来购买保险。
三、保险责任与赔偿范围人寿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合同规定的年龄时向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对于死亡保险金的支付,保险公司通常要求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提交一些必要的健康信息,并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等待期。
人寿保险的赔偿范围仅限于被保险人死亡,并不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伤残或医疗费用。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身故时向其支付保险金。
意外伤害保险通常覆盖的风险范围更广,包括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残、医疗费用及康复费用等。
此外,意外伤害保险通常不需要提交太多的健康信息,购买起来更为便捷。
四、保险期限与终止条件人寿保险通常是长期保险,保险期限可达到几十年甚至一辈子。
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达到合同规定的年龄时支付保险金,或者在被保险人死亡时履行赔偿义务。
保险学作业习题 第五章 人身保险答辩
![保险学作业习题 第五章 人身保险答辩](https://img.taocdn.com/s3/m/fe3650b184868762caaed58c.png)
第五章人身保险一、名词解释人身保险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健体保险弱体保险两全保险终身寿险年金保险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自杀条款复效条款现金价值变额人寿保险万能人寿保险观望期二、单项选择1. 纯保障性,无储蓄性的险种是(A.定期寿险B.终身寿险C.生存保险D.两全保险2. 两全保险是既可以保障生存又可以保障死亡的险种,若重点在于保障被保险人本人的利益的两全保险是( A.普通两全保险B.期满双赔两全保险C.养老附加定期保险D.联合两全保险3.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行使而消灭。
A. 2年B.3年C. 4年D. 5年4.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A.可以是法人B.可以是法人和自然人C.只能是具有生命的自然人D. 也包括已死亡的人5.当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由(领取。
A.投保人B.被保险人C.受益人D.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6.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率主要是根据被保险人的(确定的A.年龄B.职业C.性别D.收入7.我国《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交付首期保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未支付当期保费的,合同效力终止。
A.30日B.60日C.90日D.180日8.健康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合同生效一段时间内,保险人才对被保险人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履行责任。
A.免赔额B.推迟期C.观察期D.责任期9.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由(。
A.保险人确定B.被保险人确定C.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D.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确定10.人寿保险的保险标的是(。
A.被保险人的生命B.投保人的生命C.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D.被保险人的身体11.人寿保险采用(,即保险人在各年度均收取数额相等的保险费把被保险人应在若干年负担的保险费的总和,运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平均分摊于各个年度。
A.自然保险费B.均衡保险费C.纯保险费D.总保险费12.按照(,年金保险可以分为定额年金和变额年金。
人寿与健康保险教学大纲和教案
![人寿与健康保险教学大纲和教案](https://img.taocdn.com/s3/m/a9676b96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63.png)
人寿与健康保险教学大纲和教案第一章:人寿与健康保险概述1.1 保险的定义与功能1.2 人寿保险的种类与特点1.3 健康保险的种类与特点1.4 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第二章:人寿保险的销售与核保2.1 人寿保险的销售流程2.2 保险销售技巧与策略2.3 人寿保险的核保流程2.4 核保风险与管理第三章:健康保险的理赔与给付3.1 健康保险的理赔流程3.2 理赔申请材料的准备与提交3.3 理赔审核与结算3.4 健康保险给付的方式与范围第四章:人寿与健康保险市场分析4.1 人寿保险市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4.2 健康保险市场的现状与发展趋势4.3 市场竞争格局与主要保险公司分析4.4 保险市场消费者行为与需求分析第五章:人寿与健康保险的监管与法律法规5.1 保险监管机构与监管职能5.2 人寿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5.3 健康保险的法律法规体系5.4 保险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与法律途径第六章:人寿保险产品的设计与创新6.1 传统人寿保险产品的设计原则6.2 创新型人寿保险产品的设计思路6.3 保险产品的创新趋势与案例分析6.4 保险产品设计与创新的风险管理第七章:健康保险的疾病预防与健康管理7.1 健康保险与疾病预防的关系7.2 常见疾病的预防策略与健康指导7.3 健康保险中的健康管理服务7.4 健康保险公司的疾病预防责任与实践第八章:人寿与健康保险的客户服务与管理8.1 保险客户服务的内容与流程8.2 客户关系管理与客户满意度提升8.3 保险客户投诉处理与应对策略8.4 保险客户服务的创新与发展趋势第九章:人寿与健康保险的财务管理与风险控制9.1 保险公司的财务管理原则与方法9.2 保险资金的投资管理与风险控制9.3 人寿保险的风险类型与控制策略9.4 健康保险的风险管理实践与案例分析第十章:人寿与健康保险的教育与培训10.1 保险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10.2 保险销售人员的培训内容与方法10.3 保险客户的教育与服务能力提升10.4 保险行业教育培训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挑战第十一章:人寿保险的市场营销策略11.1 保险市场营销的基本概念11.2 人寿保险产品的市场定位11.3 保险营销策略的制定与实施11.4 保险营销渠道的选择与优化第十二章:健康保险的电子化与数字化转型12.1 保险电子化的发展背景与趋势12.2 健康保险在线销售与服务12.3 数字化转型在保险行业的应用12.4 保险科技的发展与挑战第十三章:人寿与健康保险的社会责任与伦理13.1 保险公司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实践13.2 保险行业的伦理问题与道德规范13.3 社会责任与伦理在保险决策中的作用13.4 案例分析:保险公司社会责任与伦理的实践第十四章:人寿与健康保险的国际经验与比较14.1 国际人寿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14.2 国际健康保险市场的特点与差异14.3 跨国保险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运营模式14.4 国际保险市场的启示与借鉴第十五章:人寿与健康保险的未来发展展望15.1 保险行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15.2 人口老龄化与保险需求的变迁15.3 科技进步与保险创新的关系15.4 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策略与未来趋势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人寿与健康保险的教学大纲和教案,涵盖了保险的定义与功能、销售与核保、理赔与给付、市场分析、监管与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
第五章 人身保险.
![第五章 人身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fa6358384431b90d6c85c7a6.png)
均衡保费 16.29 16.29 16.29 16.29 16.29 16.29 16.29 16.29 16.29
◆ 终身寿险的缴费方式: • 连续缴费终身寿险 • 限期缴费终身寿险(如5年、10 年、20年等;或限定最高缴费年 龄) • 趸缴终身寿险
!10
终身寿险现金价值累计
保额
US$1,000
台湾
美国
意大利
39
“被保险人自杀,如果发生于契约签订2年 内,保险人不承担支付保险金责任。除非 合同中有相反的条款”
主要寿险条款
◆ 不丧失价值条款:
• • • 产生于现金价值 投保人不可剥夺的资产权利 主要选择: -合同约定的退保金 -展期定期 -减额交清 保单内的缺省规定-自动垫交/展期定期
!40
!27
主要寿险条款
◆ 宽限期:
• • • • 续期保费可适当推延而不影响保单效力 的期限 载明交费日次日起算60天(《保险法》 58条)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规定为30天 给投保人更大的余地
!28
主要寿险条款
◆ 宽限期的具体规定:
● • • ● • • 宽限期内 保单有效 给付金额需扣除续期保费 宽限期外 保单效力中止(失效),不付保险金/分 红险停息 失效2年后!合同解除/效力终止
例:某终身保单价值利益表
(34岁男/保额10万/年保费1277)
保单年度(末) 现金价值 减额交清保额 展期定期 金额 金额 (年+天) 1 0 0 0 2 541 2300 1/359 3 1626 6500 5/117 10 10047 32000 16/187 20 24738 58400 19/55
!15
◆ 红利的来源: •死差益: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 •利差益:实际回报率高于预定回报率 •费差益:实际费用率低于预定费用率
人身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与健康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9e1534c6b8f67c1cfbd6b829.png)
11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1)意外伤害的定义意外伤害保险中所
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 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 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 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和伤害是构成意外伤害两伤害保险
1-2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2)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意外伤害
39
三:健康保险
2 健康保险的种类
2-3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3-3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中关于残疾的定义
残疾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的固定症状, 并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导致残疾的原因有先 天性的残障、后天疾病遗留、意外伤害遗留。失能收入 损失保险对先天性的残疾不给付保险金,并规定只有满 足保单载明的全残定义时,才可以给付保险金。
21
三:健康保险
1 健康保险及其特征
1-2 健康保险经营风险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其影 响因素远较人寿保险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都更严重。此外,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 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 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 难加以控制。
22
三:健康保险
37
三:健康保险
2 健康保险的种类
2-3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
2-3-2 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特点
(1)给付方式: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的给付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 偿,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失能收入损失保 险的给付额一般都有一个最高限额,该限额低于被保险人伤残以前的 正常收入水平。在确定最高限额时,保险公司需要考虑投保人的下述 收入:①税前的正常劳动收入;②非劳动收入;③残疾期间的其它收 入来源;④目前适用的所得税率。 收入保障保险除了在被保险人全残时给付保险金外,还可以提供 其它利益,包括残余或部分伤残保险金给付、未来增加保额给付、生 活费用调整给付、残疾免缴保费条款,以及移植手术保险给付、非失 能性伤害给付、意外死亡给付。这些补充利益作为特殊条款通过缴纳 附加保费的方式获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章意外伤害保险第一节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一. 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伤害首先应明确什么是伤害?通常认为,任何一种因素使人的身体遭受到损害以致危害腿康甚至引起死亡。
就可以称力伤害.按人们习惯的称呼有时也叫损伤。
伤害不仅是指机械性损伤。
也包括烫伤、冻伤、中毒、溃疡、惊悸等。
即使’电气伤害”、“精神伤害”“生物伤害”、“化学伤害”、“原子核对人体的辆射”.也可视为伤害。
在现代社会中,风险日益增多,伤害的种类不断增多。
但是从法医学的观点来看,伤害仅仅指由于客观外因所致的各种伤害,而不包括人体内部由于疾病所致的伤害,对上述所列的伤害加以限制。
下而讨论的伤害和保险公司在实际业务中承保的伤害基本上沿用法医学上所称的伤害,但有时也对其外延加以扩大(如中毒等)。
按构成伤害的因素对伤害进行划分,伤害可分为以下几种1. 器械的伤害:各种器械,包括钝器、武器、坠落物、机器,运输工具、劳动工具、建筑物等。
2. 自然伤害:是指自然环境中的亭温、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和日光辐射以及眾风尿雨、洪水等对人体的伤害。
3. 化学伤害:是指各种形态的化学物质对人体的伤害,如硫酸、硝酸、瓦斯、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等。
4. 生物伤害:被人袭击,野兽、家畜、花粉、蛹虫等生物对人体的伤害。
5. 精神方面的伤害:系由于惊吓,外界强烈的精神刺激而引起的伤害。
(二)意外伤害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的意外伤害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
意外伤害具有非本意、外来、突然这三要素,此三要以非本意的偶然为核心.外来、突然仅是对非本意的限左,现将三要素的含义分别解释如下:1. 非本意:足指意外事件的发少非被保险人的主观愿望。
也不是被保险人所能的预见的。
例如.一正常航行的飞机固机械失灵险毁发生空难,这种结果违背天客乘坐飞机的丰观愿望, 也不是乘客在搭乘飞机时能够预见的.故届于意外事件。
特别是有的意外事件,尽管本人能够预见列事件将要发生,也可以采取防范措施加以避免, 但基于法律的规范或恪守职业道徳不能躲避。
例如一银行职工而对持刀枪钱的歹徒为保护国家财产挺身与歹徒博斗受伤,仍属于意外事件导致的伤害。
2. 外来:这里谓外来一词是强调与前述法医学宦义伤害的含义保持一致,即出现意外事件的原因是由被保险人身体外部的固京所引起的。
例如车祸、摔伤、食物中毒等只要是人体以外的因素所导致的事件均视为意外。
3. 突然:是指事件的发生对被保险人来讲,来不及预防,即指事件发生的原因和结果之间仅具有直接瞬司的关系。
例如:爆炸、飞机失事、空中坠落物等引起的人身伤亡均属于意外。
但在生产劳动中发生的铅中毒和矽肺.尽管也属于非本意,外来的固素所造成的,但由于上述两情况均属于长期接触有意物质而形成的职业病,结果和原因之间不具有瞬时联系,故不居于意外事件。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事件造成的结果不一左立即显示,即由于伤害后发生继发症所致.而对人体的损伤却是外来剧烈因家所造成的,亦可称为意外事件。
例如:发生坠落以致出现内出血,虽然当时没有发现,后来因内伤致死也可作为意外事件。
因此,在意外伤害保险中.除了保险期限的规定外,还有责任期限这一槪念的制约。
综上所述.所谓意外伤害是指由于外来的、剧烈的、明显的、突然的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害。
它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例如爆炸、倒塌、烫灼、碰樟、扔折、雷击、触电、中暑、冻伤、淹溺、窒息、急性中毒、坠跌、被人曽袭击、车船飞机失事以及劳动操作使用机器时发生的工伤事故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许多国家的保险条款中,对于承保的意外伤害均采取列举的方式。
我国50年代开办的团意险条款亦是如此。
但发生意外事件的因素很多,教材或条款不可能全部罗列出来,展业时也不便宣传,因此我国现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不再采用列举的方式而采取三要素作为参照的标准。
(三)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遭受外来的突发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残废或死亡时,按合同规泄由保险人给付伤残保险金与被保险人的死亡保险金。
这里采用的是逻借上属加种差的方式对意外伤害保险概念下左义。
从上而的表述可以看岀,其属概念为人身保险,表明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相似,都是以人的身体或生命作为保险标的,均属于人身保险的范畴。
遭受意外伤害致使身体残废或死亡的种差,表明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和健康保险存在着区别。
二. 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风险虽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是意外伤害,但并非一切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都是可保风险。
这样,意外伤害就被分成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三种。
(一)不可保的意外伤害不可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但他人不法侵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在正当防卫中所受伤害属于意外伤害,应予承保。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都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二)特约承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1)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江河漂流、赛车、拳击、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的意外伤害。
(2)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
(3)战争和核辐射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对于上述特约保意外伤害,在保险条款中一般列为除外责任,只有经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承保后,由保险人在保险单上签注特别约泄或出具批单,对该项除外责任予以剔除。
(三)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均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三. 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要认识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可通过对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身伤害责任保险的比较来说明其鲜明朗特点。
(-)与人寿保险比较1. 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联系1)在保额约立和保险金给付方而:由于人的身体或生命无法用货币衡量,所以两者的保额不是由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也不存在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等问题。
两者都是采取左额保险的形式,即在投保时,由投保人和保险人约疋一沱数额作为保险金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由保险人依照保险金额承担给付责任。
2)在保险合同主体方而:二者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可以是同一人,亦可以不是同一人.两者都可指定受益人。
2•意外伤害保险与人寿保险的区别1)就可保风险而言,人寿保险承保的是人的生死、或死亡给付、或养老金的领取、或满期领取等,属人体新陈代谢自然规律与人的年龄大小密切相关。
而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则是由于外来的、剧烈的、突然的事故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残废、或死亡,对每个人来说,无论年龄大小如何,其危险程度是大体相同的,因此其风险的发生与年龄关系不大而与被保险人从事的职业与生活环境密切相关。
2)就费率制左而言,人寿保险在厘泄费率时按人的生死槪率,选择不同的生命表进行计算, 而意外伤害保险费率的厘左则是根据过去各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概率的经验统汁计算,比较注重职业危险。
不同的职业,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概率不同,因此,其费率的大小也不同。
例如: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分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一般工商企业单位的人员;从事建筑、冶炼、搬运、装卸、筑路、地而采矿、汽车驾驶、高空作业等行业的人员:从事井下采矿、航空执勤等行业的人员三大类,分别按2%。
:4%。
:7%收取保险费。
3)就责任准备金提取来看:人寿保险一般均属长期性业务,保险人收取的保费按均衡办法计算的。
照这种计算模式。
苴保费一部分是作为当年死亡给付的危险保费,期一部分则是专门积存起来作为将来的死亡给付或期满给付的储蓄保险费。
储蓄保费连同英按复利方式所产生的利息构成人寿保险的责任准备金.以保证将来履行保险责任。
而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期限最长一般为1年,届短期性业务.其责任准签金从当年自留保险费中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提取和结转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当年自留保险费的50%。
此外,意外伤害保险还具有季节性、灵活性较强以及短期性的行点。
就季节性而言,春秋季廿•相对而言是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旺季:炎热的夏季,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然集中,就出险的机率而言.台风季节,轮船事故导致的人身意外伤害相对较多;寒冬腊月,北国冰封,导致跌倒摔伤的人身意外事件相对较多。
就英灵活性来看:实际业务中,许多意外伤害保险保单的订立,大多数是经当事人双方签左协议书,双方协商一致约左一个最髙限额,作为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范用也显得相对灵活。
就英期限来看,意外伤害保险除最长的保险期限为1年以外,多数意外伤害保险的期限均属于较短时间,如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各种运输工具的旅客,其参加的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
游泳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保期只限左为一个场次对应的时间。
(-)与健康保险比较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同属于短期性保险。
在北基本情况上具有共同的特征.在国外两者归类为非寿险,在保险期限、保险事故、保费汁算及要素、责任准备金性质等方而,两者共同区别于人寿保险。
因此有人将二者合二为一,统称为健康保险。
其实二者的保险事故责任是完全不同的,在保险合同的实务处理上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1. 保险责任不同。
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都将意外伤害作为保险事故,但两者的责任范吊1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限于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所致的死亡或残废,而健康保险则承担因意外事故所致的医疗费用或收入损失的赔偿责任。
例如,某被保险人发生车祸受伤住院治疗后残废,如果此人投保的是意外伤害保险,保险人只承担残废给付而不负责赔偿医疗费用:如果此人投保的是健康保险.保险人则承担受伤住院的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以及残废后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的赔偿(具体责任视健康保险的险种不同而有别)。
2. 合同性质不同。
意外伤害保险大多是泄额给何.属于给付性合同,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合同约泄的金额进行给付。
健康保险合同大多属于补偿性合同,英保险金的给付基础有三:1)定额给付:类似于寿随和意外伤害保险。
2)实际补偿:按实际所发生的费用给付,有最髙额的限制。
3)预付服务:保险人直接支付医疗费用。
因此,在健康保险中,存在着重复保险和代位迫偿的问题。
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责任引起的,保险人既可以在给付了保险金后,要求被保险人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力转交于保险人,也可在第三方进行了赔偿后,不予给付或补足差额(限于补偿性的健康保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