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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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财务监管力度,规范财务行为,节约各项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相关财务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要认真学习财务知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精通财会业务。

厉行节约,严格把关,做到帐目清楚、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对于违反财经制度的不合理开支不予报销,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反映。

财会人员要定期将财务收支情况向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报告。

第二条严格经费审批手续。

实行“一支笔”审签制度,所有支出发票一律使用有效票据,发票都要有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字,由分管负责人审核、把关,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按照规定进行报销。

手续不全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本中心所有费用开支,包括日常办公用品、租车等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和安排,并由办公室统一核报,严格做到账款分离。

开支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示或经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条因公出差一律需经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同意,并由办公室登记备案方可核报差旅费。

标准以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为准,班子成员出差补助由随行人员或办公室统一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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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本中心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到任何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也不得在本中心报销应由个人或外单位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做到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违反财务制度的人和事要予以抵制,并及时纠正。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望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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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局财务制度内容

政务服务局财务制度内容

政务服务局财务制度内容
一、总则
为严格规范政务服务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等程序,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预算管理
1. 预算编制
政务服务局每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财政收支形势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全年经费预算,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2. 预算执行
根据年度预算,政务服务局各部门应当执行严格,保证预算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对于预算外支出必须提出申请,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3. 预算调整
若出现重大情况需要对年度预算进行调整,政务服务局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执行。

三、财务往来
1. 资金管理
政务服务局应当将预算拨款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并严格按照财政制度管理资金,不得挪用、私分、挤占公款。

2. 收支管理
政务服务局应编制收支管理台账,对每笔收支进行登记并核对,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财务报销
对于符合规定的公务支出,政务服务局应根据相关程序进行报销,并保存好相关票据和凭证。

四、审计监督
为强化财务管理的监督,政务服务局应每年组织专业审计机构对全年财务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计报告提交给主管部门。

五、财务制度的修改与完善
政务服务局在实施过程中发现财务制度存在不合理之处或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当及时提出修改建议,并经过主管部门的审批后实施。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政务服务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为政务服务局财务制度的详细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为政务服务局的财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县_局财务管理制度

县_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局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县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局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县局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权责分明: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责任,确保财务管理的有效实施。

(三)民主集中:坚持民主决策,集中管理,确保财务活动的公开、透明。

(四)勤俭节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县局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县局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审核、执行县局年度财务预算。

(三)管理县局财务收支,确保资金安全。

(四)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活动。

(五)开展财务培训和咨询。

第五条各部门、各单位的财务负责人负责:(一)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三)审核本单位财务收支,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四)对本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六条县局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政策和县局工作实际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县局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综合考虑各部门、各单位的资金需求,确保预算合理分配。

(二)科学合理:根据工作任务和经费来源,科学编制预算。

(三)重点保障:优先保障重点工作和关键项目的经费需求。

(四)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算。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县局财务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财务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财务收支。

(二)收支平衡:确保收入与支出相匹配。

(三)及时准确:及时、准确地记录和反映财务收支情况。

(四)规范手续:严格执行财务收支手续,确保财务活动透明。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收入计划、支出预算和会计核算工作,保障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运行的合理性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一节费用收入管理1.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确定和调整,应根据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执行,确保收费合理、公平、透明。

2.各项收费标准的确定,应进行相关市场调研和成本核算,确保收费水平与提供的服务相匹配。

3.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凭证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具,并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格式。

4.收费项目的用途必须明确,资金不得挪用于其他用途。

收费用途变更需经相关权益人同意,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告。

第二节财政拨款管理1.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政策和法规,按时申请拨款,并按照拨款用途进行财务管理。

2.拨款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目标责任制原则,确保拨款的合理、高效使用。

3.拨款资金使用完毕后,行政事业单位应及时汇总使用情况,并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备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一节预算编制与执行1.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法规定,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

2.预算编制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权限和分工原则,确保统筹安排。

3.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预算控制和调整,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二节支出审批与支付1.行政事业单位支出审批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合规、合法。

2.支出支付应由财务部门进行,并确保支付流程的规范和资金的安全。

3.行政事业单位支出支付凭证应按规定程序开具,并使用统一的支付凭证格式。

第三节资产管理1.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应建立档案进行清查和管理。

2.资产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和更新,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3.资产出售或处置,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资产安全和合理流转。

第四章财务会计核算第一节财务会计准则1.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工作。

2.会计准则的执行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财务制度要求进行。

陆河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陆河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陆河县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陆河县各级预算单位、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

第三条陆河县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原则;(二)民主集中原则;(三)公开透明原则;(四)厉行节约原则;(五)责任追究原则。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陆河县财政局是全县财务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对全县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陆河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全县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二)编制全县年度预算草案,组织实施预算执行;(三)管理和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四)指导、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财务工作;(五)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各级预算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设立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规定,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二)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三)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九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各级预算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第十条预算执行完毕后,各级预算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决算,并向财政局报送决算报告。

第四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十一条各级预算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建立健全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规范收支行为。

第十二条财务收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不违规操作;(二)权责明确,责任到人;(三)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各级预算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建立健全收支凭证制度,确保收支凭证真实、完整、合法。

第十四条各级预算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应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收支安全。

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制度

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制度

机关服务中心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收支安全、科学、规范,制订如下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目标机关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的目标是:合理分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坚决杜绝财务违法行为,确保财务资金安全、合法、规范,并且保证了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合理支出。

三、财务管理原则1. 财务管理原则是依法、规范、透明的。

2. 财务管理原则是效率、公正、廉洁的。

3. 财务管理原则是合理、合法、稳定的。

4. 财务管理原则是安全、保密、稳健的。

四、财务管理职责1.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2. 财务科对机关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负责,并对财务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财务收支实际负责,协助财务科做好相应的工作。

五、预算管理1. 机关服务中心每年制定年度预算,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进行动态监控、调整,并做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 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

六、资金管理1. 机关服务中心应当将自有资金存入银行账户,不得用于个人或他用。

2. 财务科每月对机关服务中心资金进行统计分析,并做好资金使用计划。

3. 资金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擅自挪用、私存。

七、会计核算1. 机关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会计核算的责任部门和程序。

2. 会计科每月应当对机关服务中心的收支情况进行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3. 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法定格式,反映机关服务中心真实的经济状况。

八、财务审计1. 机关服务中心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和一次外部审计,保证财务活动合规。

2. 财务科应当积极配合审计工作,提供审计需要的资料和文件。

3. 审计工作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有关负责人,并按照处理意见及时整改。

九、财务监督1. 机关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对财务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2. 财务监督应当由财务科牵头,各部门配合,形成合力。

3. 财务监督的结果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做好问责工作。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2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____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____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是依法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财务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作。

二、财务管理体制1. 财务管理部门每个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财务主管、财务室、会计师等职位,并按照岗位职责制度进行管理。

2. 财务监督机构设立财务监督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

3. 财务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同时,要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纪律教育,提高财务管理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三、财务管理流程1. 预算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务状况,制定年度预算方案,并在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后公布。

预算编制应注重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各项工作得到充分支持和保障。

2. 资金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申请、资金使用、资金监督等环节的管理。

同时,要加强对资金流动的监控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3. 会计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规范的会计核算工作。

会计核算应准确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业绩,及时提供相关报表和信息。

4. 财务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编制财务报告。

财务报告要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业绩,及时报送给上级机关和相关部门。

四、财务管理措施1. 财务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审批制度,明确财务审批的权限和程序。

财务审批要严格按照预算和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财务资金的使用符合法规和政策要求。

2. 财务监督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财务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对于发现的财务违规行为和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纠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14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14篇】

机关财务制度管理规定办法【14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激活增收节支,严厉杜绝铺张浪费,充分发挥有限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局经济健康正常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相关财经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二条规范农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执法行为,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

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局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和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有不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收费而自行收费或执罚的站、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到局计财股申领财政正式票据。

收费执罚后五天内应与局计财股结算,并将所收款项全额缴入国库。

第四条各站、室取得各项收入,应开具合法票据。

票据上必须详细填明收款日期、收入项目或事由、收费标准、收费金额(应同时用中文大写字填写清楚),并加盖收款单位公章及收款人签章等。

第三章支出审批报销第五条各站、室取得各种支出报销凭证必须手续合法、票据合法。

第六条各站、室申请报销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等各项费用,应按照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填报。

第七条各项支出费用报销前,须先由经手、验收或证明人在票据背面签字,并送局计财股审核,再经局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八条因特殊情况需要向单位临时借款时,借条应经局主要领导审批,方可借支。

借款人于事后应及时按文件规定办理结算和报销手续等。

第四章公用经费管理第九条局统一订阅的报刊杂志,由人秘股负责分发管理。

第十条局办公用品由计财股统一采购,人秘股专人管理,实行领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局统一负担局领导、减负办、人秘股、计财股电话费用,局领导干部话费补助标准严格按照县廉政办审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局文件、材料打印坚持节俭原则,严格申报审批管理。

各站、室的文件、材料,局打字室能完成打印的,必须在局打字室打印;确需由营业场所打印的文件、材料,各站、室负责人提出打印数量申报,报人秘股审核,经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再交指定的营业场所打印。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建节约型机关,确保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一)统筹安排,综合管理;(二)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三)一月一报,及时结算;(四)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五)勤俭节约,讲求实效。

第三条机关财务管理的基本体制:由局办公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对所有资金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笔审批。

第四条机关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经费收支预算,如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开展财务活动分析,加强国有资产和资金管理。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对报销单据要认真审核,坐到报账手续完备,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定期报表。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执行第五条预算编制:由局办公室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报局党组审定执行。

第六条财务预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和上级安排的专项或业务经费。

第七条党团活动经费、老干活动经费、工会费按党组会议核定的标准列入专项支出。

第八条基本支出指用于满足单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类支出,包括:(一)差旅费;(二)招待费;(三)会议费或旅游活动组织费;(四)购置费;(五)文印费;(六)车辆消耗费用;(七)其他费用。

专项支出指具有专门用途的费用支出,原则上按年初预算和上级下达的科目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九条资金管理及审批遵循“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即由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和科室负责人对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十条除工资、医保、公积金外,其他所有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即按规定填写开支申报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所有开支须两人以上经办,重大采购项目应有纪检、监察人员介入监督。

第十一条资金审批一般程序和权限:由经手人负责将票据进行分门别类整理,并填写经费报销审批单,经手人(证明人、验收人)在票据上签字,会计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审批。

政务服务办财务制度

政务服务办财务制度

政务服务办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政务服务办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职责1.政务服务办负责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维护单位财产安全和保密。

2.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有关财务管理职责,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

3.承办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财务管理,保护单位财产安全,确保合理使用财务资金。

三、经费的使用1.政务服务办应当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编制年度预算,并向承办单位申请相应经费。

2.经费只能用于规定的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未经相关权限批准,不得私自调动和使用经费。

3.政务服务办所用经费应当按照国家的财政管理规定,实行定额管理和精打细算原则,提高经费利用效率。

四、财务账簿和凭证管理1.政务服务办应当建立健全财务账簿和凭证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和保管财务账簿和凭证。

2.财务账簿要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规定的规范格式建立和保管,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3.财务凭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填写、盖章、签字,保留备查,确保财务数据的合法性和可追溯性。

五、资金收支管理1.政务服务办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严格管理单位的现金资金,确保现金资金安全。

2.政务服务办应当建立银行账户,实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将部分经费存入银行账户,减少现金资金的使用。

3.政务服务办应当加强资金的收支监督管理,确保资金收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节约开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六、审计和监督1.政务服务办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审计机关的监督,依法接受审计检查,保证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政务服务办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纠正。

3.政务服务办应当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顺畅。

七、附则1.政务服务办财务制度的解释权归政务服务办负责人。

2024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作用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和站内财务行为,严肃财经纪律,下面是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内容。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一、认真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传统,发挥经费的最大使用效益。

二、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实行局长、办公室、经办人审批签字。

局内一切费用支出、货款划拨必须经局长批准、办公室和经办人签字后,方可支付。

未经签批而私自办理报销、划拨手续的,财务人员停职追回。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财会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承担。

三、实行当周报账制。

每周的单据于周一由局长签字报销,确实不能签字时,另行通知四、日常办公用品统一由办公室购置,购置时,先写申请,报局长批准后方可购买。

对于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须经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购买时,需两人以上参加,一人负责,私自购置的不予报销。

五、财产由办公室负责登记,造册存档。

实行领用签字的管理办法,做到购进有入库单,领出有支出凭证。

各科室领取办公用品,科长领取并签字。

使用中,要做到人人爱护公物,谁损害谁赔偿,谁丢失谁赔偿。

六、各科、室、站因工作或会议,需要打印、复印的各种材料、文件、报表,原则上由各科室自行打印。

因情况特殊确需外出打印的,由分管机关的副局长审批,由办公室出据打印凭证并登记后到指定打印部打印。

不按上述程序办理,私自随意打印者,费用自理。

七、各种会议,食宿等费用支出,必须经局长,分管局长签批后方可安排,凡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费用自理。

八、必要的业务招待,要本着节约、适度、从俭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出据派餐单,经局长、分管局长批准并按规定标准安排。

本局安排的各种报表、例会及各乡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来局请示、汇报工作需要安排就餐的,一律按上述程序在局食堂安排工作餐(原则上每人每餐控制在十元以内)。

未经批准擅自安排的不予报销。

九、因公出差,需在外地食宿者,用餐费每人每天控制在____元以内,住宿费控制在____元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制度范文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____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2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2篇)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为了加强全镇预算内、外资金的管理,提升全镇财务管理水平,促进财务工作规范化,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法》、《预算法》和上级关于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的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岗位职责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国家财经法规的各项规定,搞好会计核算,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控制预算定额。

挖掘增收节支潜力,协助领导管好财、用好财,为领导起到参谋助手作用。

2、认真审核报销或开支的各种原始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登记总账、明细账,做到数字真实、凭证完整。

按时、准确编报各种会计报表,做到帐表相符。

每月____日,将财务报表和下月用款计划(及公用经费书面申请)上报镇财政办。

3、每年初,会计人员根据上年度决算报表和会计资料,做好旧账冲转,将各科目余额结转新年度账薄,并试算平衡。

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设置并健全会计科目和明细科目,便于核算。

年终在镇财政办的指导下,做好年终决算及决算报表工作并撰写决算分析报告。

4、按照上级规定要求,做好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工作、办理干部职工“五险一金”的调整和上缴手续、做好干部职工的药费报销工作。

5、做好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开支标准和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办理。

6、做好债权债务的催收工作,定期向领导汇报“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催收。

按照领导的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呆账、死账。

7、按会计制度规定,每年固定资产至少盘点一次,会计人员要安排好时间,做好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8、严格按规定领用并保管好“统一收据”,做到填写清楚,数字、文字正确,印章齐全。

9、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档案资料,自行保管一年期满后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

县_局_财务管理制度

县_局_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县局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县局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坚持民主集中制,保障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公正。

4. 坚持责任追究,明确财务责任,确保财务安全。

三、财务管理职责1. 财务部门负责县局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编制和执行县局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2)负责县局各项财务收支的审核、核算、报销和监督;(3)负责县局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4)负责县局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5)负责县局财务档案的管理和保管;(6)负责县局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2)对本部门的财务收支进行审核、核算和监督;(3)对本部门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和上报;(4)对本部门的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四、财务管理内容1. 预算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和执行县局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计划,各部门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2. 收入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 支出管理:按照国家财政支出政策和县局实际情况,合理编制支出预算,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 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和处置管理。

5. 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6.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和上报财务报表,确保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

五、财务监督1. 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财务部门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局领导。

县区财务管理制度

县区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县区财政收支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县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区各级预算单位,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三条县区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理财,确保合规;(二)预算管理,严格程序;(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勤俭节约,提高效益;(五)权责分明,责任到人。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县区预算管理实行年度预算、滚动预算相结合的方式。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完整;(二)预算编制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三)预算编制程序规范,审批及时;(四)预算编制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六条预算执行应当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第七条预算调整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调整,确保重点;(二)依法调整,规范程序;(三)公开调整,接受监督。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县区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二)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集中支付,简化支付程序;(四)信息化管理,提高资金监管水平。

第九条资金收支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财政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条资金支付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提出支付申请;(二)审核支付申请;(三)批准支付申请;(四)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一条资金支付应当实行实名制,确保支付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财务核算第十二条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财务状况;(二)合规合法,遵守会计制度;(三)及时准确,保证财务报告质量;(四)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三条财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

第十四条财务核算应当设置完整的会计科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章内部控制第十五条县区财务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健全制度,明确职责;(二)风险防范,预防为主;(三)监督检查,强化执行;(四)持续改进,提高效能。

县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县区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县区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区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

第三条县区机关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凭证、账目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领、伪造变造。

(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完整,不得遗漏任何收支项目。

(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保密性原则:财务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单位商业秘密。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第五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确保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办理收支手续,严禁违规操作,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票据管理,确保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及时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十三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配合审计工作。

第四章财务人员管理第十五条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应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7篇)行政事业单位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统称,其履行的是执法监督和社会一些管理职能。

yjbys店铺下面为你整理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不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市财政部门主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审计、物价、监察、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建立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不得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任用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会计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综合预算,报财政部门审核。

部门综合预算一经批准通过,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应当纳入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

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必须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隐瞒、少列。

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优先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第七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以下简称执收单位)依法取得的下列政府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财务制度内容

行政服务中心财务制度内容

行政服务中心财务制度内容一、财务管理机构设置行政服务中心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是机构的财务管理职能的执行机构,管理机构的财务收支,负责编制机构的预算,审计和监督机构的经费使用情况,并向机构管理者提供关于财务状况的信息。

二、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编制行政服务中心应根据机构的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编制年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在收入预算方面,应当考虑机构的经济来源和融资方式,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在支出预算方面,应当根据机构的工作任务和经费需求确定支出项目和金额,并确保预算合理、科学和有效。

2. 财务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收支制度、资金监督制度、报销管理制度等。

在财务收支方面,应当保证财务收支的及时、准确和规范;在资金监督方面,应当加强对机构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问题;在报销管理方面,应当规范报销程序,加强对报销事项的审核和核实。

3. 财务审计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对机构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审计部门应当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现财务问题和违规行为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4. 资金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使用、结算、监督等内容。

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挪用、截留或挪妥经费;资金结算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准确性;资金监督应当加强对机构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财务制度的执行。

5. 财务报告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报告制度,及时编制和公布财务报告,向社会公众和机构管理者提供关于财务状况的信息。

财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体现机构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便于机构管理者和监督机构对机构的财务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三、风险管理行政服务中心应当建立灾难风险管理制度,对机构可能遭受的灾难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和应对。

县直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县直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直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直单位的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

第三条县直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坚持公开透明,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4. 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智慧,确保财务决策的科学性。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县直单位应按照国家预算编制规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五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符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3. 优先保障重点支出,兼顾一般支出;4. 严格控制支出规模,确保收支平衡。

第六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单位应按照预算安排,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各项支出按时足额到位。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县直单位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收入来源合法;2. 公开透明,加强收入管理;3. 严格审核,确保收入准确无误。

第八条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依法缴纳各项税费。

第九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条县直单位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支出用途合法;2. 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公开透明,加强支出管理;4. 严格审批,确保支出合理。

第十一条单位应按照预算安排,合理控制支出规模,确保支出与收入相适应。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县直单位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资产安全;2. 严格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3. 定期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单位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责任。

第六章内部审计第十四条县直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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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单位财务工作指定由一位副职分管,“一把手”不直接管理。

除大额资金的使用需要集体讨论决定外,“一把手”不得直接签批支出报告或报销单据。

第二条大额资金使用(包括基本建设、设施配套、设备购买、对内外投资、专项资金使用、财产物业处理、经营预付款等各种主要项目的开支),在经过集体讨论同意后,由“一把手”与分管财务副职共同签名确认才能生效。

第三条分管财务的副职具有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自主审批权。

超过副职审批权限规定数额的开支,应先请示“一把手”。

分管财务副职本人的财务报销由“一把手”审批。

第四条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设备购置,应做好预算,以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第五条因公预借、预付大项款额,须经单位领导班子办公会议通过,再由“一把手”与分管财务副职联签准借或准付,预借、预付款要在一个月内销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要求事毕七日内
办好批准报销手续,做到事前有计划、有预算,事中有检查、有控制,事毕有审定、有核算。

第六条财务报销严格实行经手人、证明人、分管财务副职“一票联签”制,超过副职自主审批权限的开支,必须由“一把手”核签后,再由分管财务的副职审签。

财务经报人必须持有合法、可靠的原始单据,提供的外部单据,必须是合法的税务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其他合法票据;内部单据必须是手续齐备、具备报销条件的自制凭证,经过审批列报的发票。

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要经过请购、询价等环节,所购实物要办理入库手验收续,并有两个以上经办人签字。

第七条各项报销单据,在提交批准前,须先由办公室填写审批单,包括复审、复算、复查质量、数量、价格(或预算造价)用途等,严防不合理支出。

第八条财务人员要严守财务机密,未获“一把手”批准,不得向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提供任何财务资料,特别是机密材料,需正常上报的财务报表或材料,按有关部门的规定、要求办理。

第九条财务人员要做好各项财务收支工作,确保各项收入安全无损,出纳会计要经常盘查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做到账实相符。

第十条与单位“一把手”及分管财务副职有夫妻关系、直系
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在本单位从事财务工作。

第十一条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一定形式定期公开或通报,并保证单位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二条单位“一把手”应切实加强对单位财务的监管。

分管财务的副职必须负好责、把好关、管好财,对单位出现的财务问题要负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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