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锦绣园小区水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经济服务管理工作组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经济服务管理工作组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开办[2013]5号
【发布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日期】2013.02.06
【实施日期】2013.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经济服务管理工作组的通知
(洛开办〔2013〕5号)
区属各有关单位,区内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对企业服务管理水平,推进科技创新和经济转型,做大做强我区企业,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高新区经济服务管理工作组。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组长:张弟(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
副组长:李蓉莉(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任圆圆(区统计局局长)
马元晓(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跃武(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局长)唐峰松(区担保中心主任。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在园区部分区域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在园区部分区域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3.10.30•【字号】洛开办[2013]21号•【施行日期】2013.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区在园区部分区域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开办〔2013〕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洛阳高新区在园区部分区域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13年10月30日洛阳高新区在园区部分区域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新区“创新驱动、战略提升”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培育和发展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结合我区产业和城市规划的调整,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在我区部分区域实施产业升级行动,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区域范围侯天路以西,周山以南,孙辛路以东,滨河北路以北。
二、改造提升目标将该区域打造为我区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文化和设计产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核心区。
三、改造提升对象1.该区域内除电子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文化和设计产业、现代服务业外的工业企业。
2.建成以来经济效益(税收、利润等)长期较差的企业。
3. 有闲置土地的企业。
四、改造提升方式1.正常生产的机加工类等企业,逐步将生产车间搬迁到高新区与各县区共建的“一区多园”,享受与在高新区内相同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腾出的地块,由企业采取自建、招商合建等方式建设符合区产业规划和城建规划要求的高层和多层标准厂房、研发楼、创业园等。
2.一直没有生产或虽有生产但长期效益低下的企业,须在原址按要求进行调整改造,或者予以关停、迁出。
3.有闲置土地的企业,须按区产业规划和城建规划要求建设相应的厂房、研发楼等;或管委会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予以收回或回购。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12.10.08
•【字号】洛开[2012]85号
•【施行日期】2012.10.08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
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开〔2012〕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
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周东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杨瑞丰(区党工委委员、法制和信访局局长)
成员:翟玉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宁明伟(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张弟(区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
关宇飞(区公安分局局长)
马元晓(区工商分局局长)
杨朝晖(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
张晓兵(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赵文强(洛阳供电公司高新分局局长)
李世尧(孙旗屯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纳新(辛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洛阳供电公司高新分局,赵文强兼办公室主任。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中共洛阳高新区工委、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洛阳高新区工委、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1.09.19•【字号】洛开工文[2011]50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洛阳高新区工委、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开工文〔2011〕50号)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属各单位:《洛阳高新区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洛阳高新区工委洛阳高新区管委会2011年9月19日洛阳高新区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镇)改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村民委员会改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改居”)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目前,我区符合“村改居”条件的村共有5个,分别是:孙旗屯村、苗湾村、滹沱村、三山村、张庄村。
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孙旗屯村、苗湾村、滹沱村三个村的试点任务;2011年12月31前,完成三山村、张庄村挂牌任务;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以上5个村改居的户口转变和村集体经济改制等任务。
二、方法步骤“村改居”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在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
一是搞好撤村改居工作。
撤销村民委员会,挂牌成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二是搞好户籍变更工作,将村民改居民,使村民享受城市居民的有关政策和待遇;三是搞好村集体经济改制工作。
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搞好村集体经济资本运作,将经营权、管理权通过承包、租赁等方式进行分离,将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进一步明晰产权、激发活力,使群众放心、认可。
“村改居”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10日至8月20日)1、成立组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锦绣园小区水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锦绣园小区水网改造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11.01.24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1.24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锦绣园小区水网改造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锦绣园小区水网改造工作的领导,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锦绣园小区水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宋德谦(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成员:杜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张弟(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
胡毅(区公安派出所副所长)
王利彬(区法制和信访局副局长)
马永红(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超峰(区法院副院长)
马国强(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张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
任,叶俊岭、梁瑞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此外,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农村和社会事务局要各指定3人,公安派出所、法院、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要各指定1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成员。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高新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2]35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高新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2]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5d4acc0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bf.png)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高新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的通知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高新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2〕3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打造山清水秀、环境优美、生态宜居洛阳,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区管委会决定成立洛阳高新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暨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
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指挥长:贺敏(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指挥长:张汉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孟建国(管委会副主任)田辰(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颖颖(管委会副主任)周东柯(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杨瑞丰(党工委委员、法制和信访局局长)成员:翟玉民(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宁明伟(监察室主任)刘汝斌(财政局局长)杜倩(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张第(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局长)柴幻(开发建设工程局局长)关宇飞(公安分局局长)吉建斌(工商分局局长)杨朝晖(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常鸣(招商委办公室副主任)李世尧(孙旗屯乡人民政府乡长)吴显增(辛店镇人民政府镇长)师建民(高新环保分局局长)王冬冬(高新环保分局支部书记)杨维燕(高新供电分局局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田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翟玉民、师建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结束——。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95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95号](https://img.taocdn.com/s3/m/7529d112ba68a98271fe910ef12d2af90242a8bf.png)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8月15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区多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洛阳高新区)的辐射、引领、带动作用,以洛阳高新区“一区多园”模式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协调发展,加速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化全市产业结构,加快洛阳创新型城市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区多园”中“一区”指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多园”指设立在周边县(市、区),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和资源优势,各有侧重的专业科技园区。
第二条基本原则(一)合作共建,互利共赢。
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处理好洛阳高新区与科技园区所在县(市、区)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全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立足于做大规模、做强实力、前瞻发展,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共建科技园区的地点、范围,调整优化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
(三)突出优势,协调发展。
依托当地现有的资源优势、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划,设立专业科技园区。
洛阳高新区以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研发基地、企业总部为主,逐步将制造业向科技园区转移,更好地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实现与当地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修订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洛开[2011]43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修订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洛开[2011]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1f7803db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2eacfc0.png)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修订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修订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洛开〔2011〕4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行为的补充通知》(洛政办〔2011〕44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管委会研究,决定对我区2011年3月23日印发的《高新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洛开〔2011〕18号)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高新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开〔2011〕18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高新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遏制私搭乱建行为的工作部署,建立奖惩问责机制,做到奖罚分明,切实提高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依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通知》(洛办〔2010〕153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遏制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行为的补充通知》(洛政办〔2011〕4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坚持区指导、乡镇组织、村为主的原则,坚持维护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做到权责统一、奖优罚劣、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西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1]88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西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1]88号](https://img.taocdn.com/s3/m/6f81b330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0850d45.png)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西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西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1〕8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西环路建设工作的统一部署,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高新区西环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指挥长:王忠道(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政委:贺敏(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常务副指挥长:张汉智(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副指挥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周东柯(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柴幻(区开发建设工程局局长)成员:宋德谦(孙旗屯乡党委书记)李世尧(孙旗屯乡人民政府乡长)张大勇(区财政局副局长)程俊超(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王利彬(区法制和信访局副局长)张新亮(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副局长)马怀庆(区公安局分局政委)张继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胜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俊峰(区开发建设工程局总工程师)李建辉(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副局长)张猛(区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指挥部下设综合财务处、工程技术处、监审处、拆迁处,职能及人员组成如下:综合财务处,负责指挥部资金支付、收发公文及上报材料、接待联络、日常保障、档案归集整理等工作。
处长:刘宏伟成员:高苏晶朱萌陈静静王智勇工程技术处,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准备、现场管理、质量监督等工作。
处长:任俊峰副处长:宋晓红成员:孟乐李昊任伟王昆监审处,负责工程预决算、项目招投标、款项支付监督审核工作。
处长:马瑞卿成员:孔令君拆迁处,负责拆迁及用地协调工作。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洛阳高新区滹沱村城中村改造指挥部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洛阳高新区滹沱村城中村
改造指挥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11.06.11
•【字号】洛开[2011]59号
•【施行日期】2011.06.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洛阳高新区滹沱村城中村改造指
挥部的通知
(洛开〔2011〕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城中村改造步伐,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高新区滹沱村城中村改造指挥部。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叶峻岭
常务副指挥长:高保军
副指挥长:张迅波、张猛、于建红、姚治功
指挥部下设四个工作组,分别负责滹沱村城中村改造的各项具体业务。
(一)综合协调组
组长:张迅波
成员:赵新东、赵灿辉、胡晓白
(二)入户丈量组
组长:张猛
成员:刘建峡、赵长云、李志强
(三)政策宣传解答组
组长:潘国元
成员:孙雷明、张书和
(四)签订协议组
组长:孙大治
成员:常松涛、李挺跃
业务主管:张猛、孙大治
后勤保障:张迅波、刘哲、康靖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一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华夏路拆迁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1]67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华夏路拆迁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1]67号](https://img.taocdn.com/s3/m/409d0a02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fb.png)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华夏路拆迁指挥部的通知
正文:
----------------------------------------------------------------------------------------------------------------------------------------------------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华夏路拆迁指挥部的通知
(洛开〔2011〕67号)
各乡(镇),区属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华夏路拆迁工作,经区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高新区华夏路拆迁指挥部。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指挥长:程新洲(辛店镇党委书记)
宋德谦(孙旗屯乡党委书记)
柴幻(开发建设工程局局长)
叶峻岭(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主任)
刘宏伟(开发建设工程局副局长)
指挥部成员由六期开发建设指挥部任双安、李岳良、杨广勋、郭宝凡和辛店镇政府李保西等5名同志组成。
副指挥长程新洲同志负责华夏路辛店镇段的拆迁工作,宋德谦同志负责华夏路孙旗屯乡段的拆迁工作,柴幻、刘宏伟同志负责全路拆迁协调工作,并负责从六期开发建设指挥部、辛店镇、孙旗屯乡抽调相关人员开展入户调查、计算及补偿等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结束——。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明确城市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为建立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机制,提升我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为区内企业和居民创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按照《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容市貌监管整治的工作部署》(2008第65期)的要求,现将我区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区城市监察管理局。
负责牵头做好城市管理的巡查督办工作,指导区内各有关单位按市(区)有关要求做好城市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建成区道路红线以内,所有街道的市容市貌、占道经营、店面容貌、公用市政设施、环卫、绿化等方面的巡查工作;负责做好市政设施维护、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路灯亮化管理、绿化养护等工作,做好城市防汛、网民投诉、市长热线涉及城管部分、12319城建热线、市容巡查督办等的收集、汇总、上报回复以及乡(镇)有关部分的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对区属各单位的市容市貌、环卫卫生、绿化、市政设施等方面进行统一考核、汇总上报。
二、孙旗屯乡、辛店镇。
主要负责各自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城中村、公用设施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管理;负责露天烧烤治理和沿街店面、背街小巷的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三、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
主要负责区内居民小区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的管理,落实各级下达的城市管理方面的督查督办并及时给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回复。
四、项目服务和经济发展局。
负责督促区内企业按要求做好企业内部绿化、环卫及外围墙(栅栏)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五、工商分局。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张庄村改造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2]66号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张庄村改造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2]66号](https://img.taocdn.com/s3/m/213a6861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12.png)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张庄村改造指挥部的通知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张庄村改造指挥部的通知(洛开〔2012〕6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部署,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高新区张庄村改造指挥部。
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指挥长:张汉智(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副指挥长:柴幻(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局长)宋德谦(孙旗屯乡党委书记)成员:叶峻岭(区房屋征收和补偿中心主任)马国强(区土地规划和建设服务局副局长)王利彬(区法制和信访局副局长)郭兰(区监察室副主任)丘件(区财政局副局长)马怀庆(区公安分局政委)张继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胜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建辉(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副局长)牛俊坡(孙旗屯乡副乡长)指挥部下设综合处、财务处、工程处、监审处、拆迁处,职能及人员组成如下:综合处,负责指挥部接待联络、日常保障、公文收发、材料上报、档案归集整理等工作。
处长:白喜涛副处长:范毅国成员:朱萌高苏晶张东豪王连胜康学成财务处,负责指挥部资金筹措、资金支付工作。
处长:白喜涛成员:蔡鹏飞吕亚琳刘小静工程处:负责工程技术资料准备、安置房建设、质量监督等工作。
处长:任俊峰成员:孟乐夏一南李南南监审处,负责对资金支付、拆迁补偿进行监督审计工作。
处长:马红梅副处长:孔令君成员:崔健菲拆迁处,负责实施拆迁调查、拆迁补偿、户型申报、安置房分配工作。
处长:任双安成员:王利民刘建峡张书和乔丽刘晓刚高震军王君强李保西杨广勋王松宋旗辉张向东张光楠李辉任伟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结束——。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高新区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高新区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文明办、公安部、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市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自7月14日至9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动社会力量,全面查处取缔黑网吧,努力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
二、工作原则及目标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的整治工作责任制。
落实部门责任,层层抓落实。
严格依法办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组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使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务求实效。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将辖区内的黑网吧清除干净,进一步净化我区文化市场环境;治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经营秩序,建立健全网吧日常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业经营秩序,实现管理科学、发展健康、秩序良好的互联网文化市场环境。
三、工作重点专项行动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居民楼宅、学校周边为重点区域,对无证无照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的场所或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房、电脑服务部等名义变相经营的黑网吧坚决取缔。
四、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5•【字号】洛政文[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1.25•【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洛政文〔2010〕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新区管委会综合办公室,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于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全面实现经济转型、加快洛阳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编制“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郭洪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吴中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宋殿宇(市委常委、经济工作部部长、副市长)成员:刘冠瑜(市政府副秘书长、伊洛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刘孟林(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邢社军(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玉国(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守国(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唐超(市国资委主任)曾丹梅(市商务局局长)吴振卿(市科技局局长)孟红兵(市建委主任)张尚君(市统计局局长)黄清旭(市规划局局长)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徐新(市工业局局长、市民营局党组书记)薛海明(市服务业发展局局长)赵震(市交通局局长)张好富(市公用事业局局长)王须才(市农业局局长)张玉琪(市林业局局长)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史运升(市粮食局局长)梁忆东(市畜牧局局长)魏立峰(市旅游局局长)侯超英(市教育局局长)徐建莉(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局长)郭引强(市文物局局长)蒋勤(市园林局局长)冯社志(市供销社主任)朱其昌(市卫生局局长)左法勤(市体育局局长)苗欣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水利(市计生委主任)李明智(市环保局局长)张建平(市民政局局长)王心杰(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武宏伟(市司法局局长)张体健(市法制局局长)陈亚利(市安监局局长)司志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孙海洋(市地震局局长)荆自谋(市气象局局长)孙晓伟(市扶贫办主任、农经委副主任)李文建(市发改委副主任)石磊(市人防办主任)王秋霞(市发改委副主任、洛阳新区发展改革规划局局长)孟建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王永兴(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主任)李占营(市社科联主席)李文俊(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程亚男(市人民银行行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12.01.06•【字号】洛开[2012]1号•【施行日期】2012.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通知(洛开〔2012〕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实现我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管理,确保我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依法有序开展,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通知》(洛政办〔2011〕156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我区进一步加强遏制私搭乱建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一)工作目标建立完善遏制私搭乱建工作机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建设的观念,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治理私搭乱建行为,保持遏制私搭乱建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和杜绝私搭乱建现象,为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二)主要原则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党政同责”的原则;坚持“区指导、乡(镇)组织、村为主”的原则;坚持“分级督查、责任追究”的原则;坚持“依法拆除、维护稳定”的原则;坚持维护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遏制私搭乱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做到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奖优罚劣。
二、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一)管理范围我区乡镇所属范围和建成区。
西至延秋村西界,东至南昌路,南至洛河北岸,北至与涧西区交界。
孙辛路、孙白路、孙石路、河洛大道(洛宜路)沿线两侧的城中村、城郊村为重点监管区域。
(二)管理责任各单位所辖责任区域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和主管领导、包干领导责任制,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尽心尽力开展工作,具体担负各自责任区域的巡查和对违建物的整改拆除任务,确保遏制私搭乱建工作全面覆盖。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阳高新区管委会
•【公布日期】2010.12.21
•【字号】
•【施行日期】2010.12.21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扫黄打非工作的领导,净化文化市场环境,推动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洛阳高新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田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周东柯(区党工委委员、法制和信访局局长)
成员:李文卿(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杜倩(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局长)
刘汝斌(区财政局局长)
郭建龙(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宁明伟(区监察室主任)
杨瑞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弟(区城市监察管理局局长)
蔡三军(区公安分局局长)
傅建钦(区法院院长)
马治民(区检察院检察长)
史雁萍(区工商分局局长)
李世尧(孙旗屯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少军(辛店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青(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杜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常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建筑工地和沿路抛洒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建筑工地和沿路抛洒治理领导小
组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洛开[2011]85号
【发布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布日期】2011
【实施日期】2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立建筑工地和沿路抛洒治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开〔2011〕8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区车辆沿路抛洒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交通安全,维护市容市貌和城市环境卫生,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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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22•【字号】洛政文[2009]177号•【施行日期】2009.07.22•【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洛政文〔2009〕1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了加强我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田金钢(市委常委、市委农工委书记)副组长:李雪峰(市长助理、市农经委主任)邢社军(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长忠(市水利局局长)成员:杨志宏(市水利局副局长)徐聪(市发改委副主任)韦建民(市财政局副局长)谢书敏(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清梅(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乔建红(市规划局副局长)张存州(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山岳顶(偃师市正县级干部)董宏道(孟津县副县长)王应峰(新安县副县长)白力(伊川县副县长)牛刚(宜阳县副县长)赵瑞智(汝阳县副县长)周永伟(洛宁县副县长)杨海龙(栾川县副县长)李振军(嵩县副县长)王新峰(涧西区政协副主席)段建国(西工区副区长)李益玲(老城区副区长)冯景福(瀍河区副区长)孙建钦(洛龙区政协副主席)陆万强(吉利区副区长)田辰(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瞿正军(龙门文化旅游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杨志宏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