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贷款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模板
![贷款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b0494dd6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c6.png)
贷款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模板一、目的和原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行贷款客户尽职调查工作,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尽职调查应以客观、公正、真实、全面的原则,对贷款客户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第三条尽职调查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客户提出贷款申请;(二)信贷部门接收贷款申请,并对客户进行初步审查;(三)信贷部门开展尽职调查;(四)信贷部门撰写尽职调查报告;(五)信贷部门将尽职调查报告提交给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六)贷款审查委员会根据尽职调查报告作出贷款决策。
第四条尽职调查应由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信贷人员进行,并确保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尽职调查内容第五条客户基本情况调查:(一)客户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二)客户成立时间、经营年限、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等;(三)客户在金融信用信息系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信用记录。
第六条财务状况调查:(一)客户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二)客户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三)客户的主要财务比率分析;(四)客户财务状况的变化及其原因。
第七条经营状况调查:(一)客户的业务范围、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特点等;(二)客户的市场份额、竞争对手、行业地位等;(三)客户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四)客户的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知识产权等。
第八条担保能力调查:(一)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的权属、价值、变现能力等;(二)客户提供的保证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担保能力等;(三)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物和保证人的足额性、有效性。
第九条其他调查:(一)客户所在行业的政策环境、市场前景、风险因素等;(二)客户的法律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三)客户的其他重要信息。
三、尽职调查方法第十条现场调查:信贷人员应实地了解客户的经营场所、生产设备、办公环境等,与客户管理层进行面对面沟通,获取第一手资料。
银行尽职调查及监管处罚现状调查报告
![银行尽职调查及监管处罚现状调查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760dae52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ed.png)
银行尽职调查及监管处罚现状调查报告银行尽职调查(DueDiligence)是指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前对客户身份、背景、资信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以评估客户风险水平并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随着金融行业的不断发展和监管政策的不断加强,银行尽职调查的重要性越来越受到关注。
但是,一些金融机构尽职调查不到位或者存在监管漏洞,导致风险事件频发,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 调查对象本次调查报告主要针对国内银行机构进行调查,包括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各类银行机构。
3. 调查方法本次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银行尽职调查及监管处罚的现状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
4. 调查结果(1)银行尽职调查存在不足。
部分银行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存在缺乏深度、不够全面、审查不够严格等问题。
同时,由于行业的复杂性和信息的不对称,银行尽职调查存在技术难度,需要不断加强。
(2)监管处罚加强。
监管机构对于银行尽职调查的监管力度越来越强,处罚金额也越来越高。
但是,由于处罚的时效性和执行力度不够,导致一些银行在遭受处罚后仍然存在违规行为。
(3)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银行尽职调查不到位和违规行为的案例分析,揭示出银行尽职调查的真正难点在于如何有效的获取信息,进行客户身份的准确识别和风险全面评估。
5. 调查建议(1)加强银行尽职调查的技术手段,提高尽职调查的效率和准确度。
(2)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效力。
(3)加强信息共享,提高行业风险监测和防范能力。
(4)加强人才培养,提高银行尽职调查的专业化水平。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要点
![授信尽职调查制度要点](https://img.taocdn.com/s3/m/43cb7106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0f.png)
附件授信尽职调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信贷业务的运作和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明确授信调查尽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总行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授信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指在信贷业务批准之前,尽职调查人员(以下简称调查人)对客户有关信息进行独立的调查和分析,作为业务审查和批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业务。
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回购、资产受让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第四条本制度规定了尽职调查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程序,对于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同业授信和金融资产受让等各类业务,须按照具体业务的风险控制要点,按照审慎的原则,适当增加或简化相关内容。
第五条调查人是指我行认可或授权负责对客户进行全面调查的人员,其必须具备一定的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调查人必须严格遵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独立履行其职责,对未尽责行为,将按照总行有关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尽职调查基本要求第七条尽职调查实行双人(多人)共同调查制度。
主调查人,以及对重要/关键事项调查的人员,必须具备如下素质:(一)从事商业银行信贷工作1年以上。
(二)具备较完备的授信、法律、财务、管理等知识。
(三)品德良好,能依诚信原则独立进行调查。
第八条市场营销和调查人应根据我行确定的发展规划和信贷政策指引,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并对其进行业务营销和调查。
第九条尽职调查的基本方式,包括:(一)实地调查。
到客户的营业场地和生产场地,直接观察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
(二)资料核查。
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业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真实、完整、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将核实过程和结果以书面形式记载。
对于客户提供的复印件,调查人员须在核对无误并与原件一致的情况下签署“经核对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
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
![加强客户尽职调查,履行反洗钱工作职责](https://img.taocdn.com/s3/m/eb42c217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74bd347.png)
THANK YOU
做好初次识别 、持续识别
客户身份识别的手段和途径
PART 3
尽职调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者难点
由于尽职调查涉及客户隐私,在识别过程中会遇到各 种客户不配合等问题,而金融机构做好客户身份识别 工作是反洗钱系统工作中最基础的一步。
z
对客户身份识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
金融机构较注重业务发展,轻反洗钱基础工作管理。认为 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会影响业务发展,没有收益,因 而对客户身份的识别从主观上存在抵触情绪。另外,部分 金融机构虽然对于反洗钱工作开展一定的宣传和培训,但 从业人员在经办业务时,没有仔细了解客户信息,交易性 质,资金来源等,导致后续连续客户进行身份识别出现阻 碍,不配合尽职调查。由于掌握不了关键信息会影响金融 机构反洗钱岗位人员对可疑交易的判断。
z
了解
留存
核对
a.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 b.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 c.资金来源
身份证明文件
d.资金用途
e.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
1
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 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影 印件
3 4
2
登记
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职业、 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件 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种类、身份证件号码、身份 证件有效期限。
客户尽职调查也称“了解你的客户” 即履行反洗钱义 务的机构了解客户的真实身份。
了解客户本人的真实身份; 了解客户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
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②确定客户真实身份。从源头上杜绝洗钱,保护
金融机构和客户的资金安全,为金融机构预防洗钱犯 罪,防范金融风险构筑安全防线;
信用评级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制度
![信用评级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c48b5dfbb4cf7ec4afed092.png)
信用评级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尽职调查管理,提升评级质量和管理水平,依据评级监管机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信用评级业务尽职调查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权责第三条评级管理部负责委托评级项目评级报备管理。
第四条评级部门负责委托评级项目尽职调查准备、尽职调查实施和尽职调查资料存档管理。
第五条风险管理部负责委托评级项目尽职调查合规性管理和风险防范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六条尽职调查准备(一)营销人员与受评对象签订业务合同后,填写《项目任务单》并提交客户服务部审核;客户服务部总监审核无误,将《项目任务单》和业务合同等资料与《业务合同审核流程单》提交评级管理部进行报备。
(二)评级秘书完成报备管理后,将评级项目《项目流程控制单》提交给评级总监,经其审核签字,将任务下达相关评级部门总经理。
(三)评级部门总经理审核《项目流程控制单》并签字确认组建项目小组,依据部门内行业小组人员状况、存量项目及进度情况,选择分析师组建评级小组,并将任务下达。
(四)评级小组成员接受任务,于《项目流程控制单》“回避承诺”栏签字承诺遵守回避等规定。
(五)评级小组通过对初步收集的公开及受评对象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制定访谈工作方案并提交部门总经理或技术(副)总监审核。
工作方案中需包含业务往来联络函、承诺函、企业资料收集清单、项目进度计划、现场调研计划、访谈提纲、项目组人员组成及联系方式等。
部门总经理或技术(副)总监通过评级系统确认审核通过。
(六)评级小组与受评对象建立工作联系,将工作方案通过公司邮箱发送受评对象,与其沟通、确定现场考察与访谈的具体时间、人员安排,并制定不能实现考察和访谈目的时所采取的补充方案。
第七条尽职调查实施(一)评级小组前往受评对象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首次评级时,评级项目组对评级对象的现场考察与访谈时间不得少于2个工作日。
跟踪评级时,可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考察与访谈。
不进行现场考察和访谈的,应当采取有效方式获取跟踪评级所需的必要信息。
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管理规程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管理规程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0eaeaa7c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a5.png)
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管理规程模版xx农村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行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调查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操作指引,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授信调查是指授信业务调查人员对授信申请人基本情况的调查,对其是否符合本行授信政策与基本条件作出初步判断,并将调查报告送交审批的过程。
授信调查是所有授信业务的必经环节,任何授信业务未经调查原则上不得进入审批决策程序,特殊产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尽职调查是指授信调查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行调查义务,通过多种渠道尽可能地获取、核实、分析研究授信业务各方面的情况,揭示和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为授信决策提供依据。
尽职调查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合法的原则。
第四条本行授信调查人员在授信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尽职调查的职责,尽职调查是授信调查人员责任认定的基本标准。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行所有授信类业务,包含表内外授信。
贴现、承兑、保函、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如有特殊调查要求,应遵照相关业务操作办法执行。
第二章授信调查的基本原则第六条授信调查人员在授信调查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独立性原则:授信调查人员应独立行使尽职调查职责,对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信息和资料进行独立的验证、评价和报告。
2、客观性原则:授信调查人员应在调查过程中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避免可能影响调查公正的主观因素,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的有关规定主动回避与自己有关联的客户。
3、保密性原则:对于授信调查过程中所涉及的客户信息、本行及客户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以及国家机密,授信调查人员应进行保密。
第七条授信调查人员在披露调查信息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真实反映原则:授信调查人员应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所调查的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2、充分披露原则:授信调查人员应充分披露所调查的事项,不回避风险点,不存在重大遗漏。
第三章管理架构和职责范围第八条授信调查由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个人业务部统筹组织,各经营单位客户部(含个人业务部/公司业务部,各金融部遵照执行)直接组织,由具备授信业务资格的客户经理具体负责。
银行企业金融信用业务客户尽职调查要领模版
![银行企业金融信用业务客户尽职调查要领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d3b32375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e6.png)
银行企业金融信用业务客户尽职调查要领模版银行企业金融信用业务客户尽职调查要领模板一、申请人基本情况1. 企业法人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2. 企业组织形式及成立日期:________________3. 企业股东情况(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4. 主营业务及产业定位:____________________5. 经营范围是否涉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或者行业准入:____________________6. 企业是否有实际控制人或潜在控制人,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7. 企业是否有股权或债务重组计划,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8. 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财务情况1. 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是否如期出具及是否存在审计意见,有无重大调整、重大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的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2. 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其变动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3. 近三年财务报表中是否存在关联交易,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4. 近三年经营业绩及其变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5. 企业是否存在未披露的相关财务信息,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三、经营风险1. 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问题,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2. 企业是否存在主要产品或服务质量差异化或风险承受能力较弱,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3. 企业是否存在违规经营或存在对经营活动产生严重风险的业务行为,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4. 企业是否存在重要合作伙伴或主要客户出现重大问题,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5. 行业风险分析,以及企业是否正在面临行业风险,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6. 企业及其关联方所在的国家和地区的地缘政治、经济、金融、货币政策等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四、法律合规及信用状况1. 企业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2. 企业是否存在主要财务数据造假、信息失真、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陈述行为,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3. 是否存在被政府监管机构调查的情形,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4. 企业的信用状况是否稳定,是否存在违约、欠税、守约能力变差等情况,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5. 是否存在经审计财务报表与税务报表不符的情况,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五、环境社会责任1. 企业是否存在环境安全或社会责任问题,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2. 企业是否存在与劳动安全、人权、反腐败等方面相关的问题,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3. 企业是否存在与供应链、产品质量等方面相关的问题,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六、其他1. 其他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如有请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是银行企业金融信用业务客户尽职调查要领模板,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
![某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46ada06f804d2b160b4ec0b0.png)
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公司客户授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贷前调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公司类客户的授信调查管理,优化信贷调查的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指引》,结合ⅩⅩ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行非自然人客户各项信贷资产业务和或有资产业务,包括各类贷款、最高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贴现、信贷证明、保函等。
第三条总行公司业务部作为公司客户授信调查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行授信调查业务的管理、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负责总行重点客户授信调查工作的指导或实施,总行直接营销的客户由公司业务部承担。
支行客户部是公司客户授信调查业务的直接操作部门,直接负责公司客户授信业务的调查和调查报告、评估报告的撰写工作,跟踪授信业务的调查、上报、审查、审批过程。
第四条总行公司业务部、支行客户部是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准入部门,对公司客户授信实施准入制度。
对没有列入总、支行规划的公司类客户授信,不符合行业销售标准的公司类客户授信,已超出风险管理限额的公司类客户授信和其他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行信贷制度的客户授信不予核准。
第五条授信调查应坚持双人调查、实地查看、真实反映、分级管理的原则。
双人调查原则是指每笔信贷业务必须至少由两名客户经理调查,并在调查报告中签署明确意见。
实地查看原则是指客户经理必须通过座谈、查账等方式对申请人、保证人及抵(质)押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所提供资料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现场查看申请人、保证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资产分布状况和抵(质)押品的现状。
真实反映原则是指客户经理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贷前调查所了解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
如果调查人员经过深入调查,提出了不予贷款的明确意见,任何人不得要求调查人员更改意见。
出具正式调查报告后,任何人员不得在原稿上作原则性更改;如确需作原则性修改,应另附说明。
分级别调查原则是指总行根据信贷管理需要,分级组织信贷调查。
信用评级业务尽职调查制度
![信用评级业务尽职调查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b423591fd0a79563c1e72a9.png)
(五)出具调研计划。项目组根据评级需要,制定合理完善的调 研计划,明确调研内容、流程、方式、提纲、资料清单、拟访谈人员 等要素,与评级委托方沟通、确定现场考察与访谈的具体时间、人员 安排,并制定不能实现考察和访谈目的时所采取的补充方案。
第十八条项目组调研资料整理与工作底稿完成:
(一)项目组按公司规定应对所收集信息的相关性、及时性、准 确性、完整性、可靠性进行评估。若发现信息存在重大差异或对材料 有异议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重点调查、复核,要求评级对象就该 事项进行说明;必要时,应向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一步了解。
(四)受评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项目组应 在知悉或应该知悉该事项后及时评估是否实地调查访谈;经审慎评估 决定不实地调查访谈的,应报部门负责人或评级总监审核,并详细记 录保存评估情况。
本条款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发生可 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向市场披露。前款所称重大
企业行业地位:产品市场占有率、竞争力、产品及服务的特点及 优势、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销售区域、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等;
企业投融资情况:主要融资方式及渠道、投资战略、已投资项目 的进展情况、未来的投资规划等;
最近年度经营情况:工作重点、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营方向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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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的转变、经营形势等; 基于财务数据的询问:大额会计科目的明细情况、财务数据异常
必要时,可访谈评级对象涉及相关主体的外部关联机构,包括但 不限于评级对象的往来金融机构、主要股东、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 会、主要业务往来单位、对外担保对象或信用增进机构、税务部门、 工商部门、海关及有关专家等。
第十五条 现场考察与访谈过程中,发生需要评级对象进一步提 供相关资料情况的,评级项目组应当于访谈过程中或访谈结束后至完 成评级报告初稿前,向评级对象提交补充资料清单,并督促评级对象 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
银行信用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信用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模版](https://img.taocdn.com/s3/m/df23087fad02de80d4d8409c.png)
银行信用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本行信用业务工作机制,提升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授信前尽职调查工作的真实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行尽职调查中心为分行一级管理部门,作为分行企业金融、零售银行、金融市场三大业务条线的公共服务平台,由分行行长直接领导,参与规定范围内的授信业务尽职调查,主要负责授信业务真实性核查,发表独立的验证和评价意见,加强第一道防线的风险管理履职。
在解决真实性的基础上,分行尽职调查中心可逐步参与设计相关金融服务方案,将尽职调查核实与金融服务方案设计并于一个流程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尽职调查”,是指分行尽职调查中心的尽职调查人员会同客户经理,根据尽职调查真实性核查等相关要求,对影响还款关键风险点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发表独立的验证和评价意见,为授信决策提供参考的行为。
第四条专业尽职调查真实性核查遵循“职责加强、重点突出、依据充分、结论明确”原则。
(一)职责加强。
真实性核查贯穿信用业务授信前调查全流程,尽职调查人员主要把握关键风险点真实性核查,客户经理应严格按照职责全面落实真实性调查工作,不应因尽职调查人员参与真实性核查弱化或减少相关工作要求。
(二)重点突出。
专业尽职调查人员无需对客户经理尽职调查内容开展面面俱到的核查,应把握核查要领,分析影响企业还款关键风险点,确定核查内容,选择合适、有效的核查方法、核查动作,强化关键风险点的真实性识别。
(三)依据充分。
真实性核查过程中应当充分搜集各类对真实性判断具有价值的佐证资料和信息,作为授信准入及审查审批的客观依据。
(四)结论明确。
专业尽职调查人员完成真实性核查后应当清晰全面提出核查结论,对于存在疑点的事项应充分揭示,为后续环节授信决策提供有效支持。
第五条本办法属于管理办法,适用于本行境内各分行。
我行客户尽职调查的基本动作
![我行客户尽职调查的基本动作](https://img.taocdn.com/s3/m/892e7e2adc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09.png)
我行客户尽职调查的基本动作
客户尽职调查是银行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进行交易时,对客户身份、背景、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和评估的过程。
这一步骤对于确保银行业务的合规性、风险管理和客户关系的建立至关重要。
以下是银行进行客户尽职调查的基本动作:
首先,银行会收集客户的基本信息,如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以确认客户的身份和联系方式的有效性。
在此基础上,银行会进一步核实客户的身份,通过与其他可靠信息源比对,确保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是真实可信的。
其次,银行会深入了解客户的背景信息,包括客户的职业、教育背景、家庭成员等,以便评估客户的整体信用状况和可靠性。
同时,银行还会对客户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查,包括收入来源、资产状况、负债情况等,以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除此之外,银行还会对客户的业务背景进行调查,了解客户所从事的行业、经营范围、竞争状况等,以便评估客户的业务合规性和发展潜力。
在这一过程中,银行可能会与客户进行面谈或电话沟通,以便更深入地了解客户的真实情况和需求。
最后,银行会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对于信用状况良好、业务合规的客户,银行会考虑与其建立业务关系或进行交易;而对于信用状况较差或业务存在合规风险的客户,银行可能会采取更加谨慎的态度或拒绝与其建立业务关系。
总之,客户尽职调查是银行保障业务合规性、降低风险和提高客户关系质量的重要步骤。
通过全面、深入地了解客户,银行可以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实现双赢。
贷款客户尽职调查制度范本
![贷款客户尽职调查制度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705d0dd4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0111ce5.png)
贷款客户尽职调查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贷款客户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职调查”)工作,加强贷款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指在贷款业务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担保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审查和评估。
第三条银行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真实、完整的原则,确保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二、尽职调查内容第四条尽职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借款人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二)借款人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
(三)借款人经营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业务模式、市场地位、经营成果、发展趋势等。
(四)借款人信用状况: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信用评级、贷款历史、还款能力等。
(五)担保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的信用状况、担保物的权属情况、担保物的价值等。
(六)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况。
第五条银行开展尽职调查时,应当根据借款人的行业特点、业务规模、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尽职调查程序第六条尽职调查程序分为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三个阶段。
(一)贷前调查:银行在贷款申请阶段对借款人进行尽职调查,确保贷款业务风险可控。
(二)贷时审查:银行在贷款审批阶段对借款人进行尽职调查,确保贷款业务合规。
(三)贷后检查:银行在贷款发放后对借款人进行尽职调查,确保贷款安全。
第七条银行开展尽职调查时,应当采取现场调查、非现场调查、访谈、查询等方式,全面了解借款人的情况。
第八条银行开展尽职调查时,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证明材料,并对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四、尽职调查结果运用第九条银行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贷款额度、利率、还款方式等贷款条件。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尽职调查手册
![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尽职调查手册](https://img.taocdn.com/s3/m/058a94a98762caaedd33d434.png)
ⅩⅩ农村商业银行信贷尽职调查手册为了促进我行信贷业务的审慎经营,规范信贷管理,明确信贷尽职调查的要求,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手册。
一、信贷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一)现场调查原则调查人员对需要调查的信贷事项,应进行现场调查。
在初步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后,应到借款人、担保人经营场所或住地,现场了解客户详细地址、生产经营状况,核实基础资料的原件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实地勘察生产工艺流程和房地产、机器设备等资产情况,掌握借款人的第一手资料。
(二)真实反映实际情况原则调查人员应忠于职业道德,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地反映现场调查掌握的客户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隐瞒,更不能弄虚作假,以对农商行和对本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信贷调查和撰写调查报告。
(三)谨慎性原则调查人员对客户提供的资料应进行必要的核实和逻辑性分析,充分论证信贷事项的可行性。
在分析效益的同时,不能忽视客观存在的信贷风险,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风险。
意见的陈述应有真实、充分的依据;在存在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应保持必要的谨慎,防止盲目夸大收益、掩盖风险、误导决策。
(四)充分揭示的原则调查人员对信贷事项的调查,应综合考虑各种有利及不利因素并充分反映,坚持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统一。
应充分反映调查事实,揭示贷款风险,提出贷款限制性条件和风险防范措施。
二、信贷尽职调查的一般程序受理客户申请收集分析申请资料制定调查提纲现场调查整理、分析调查资料复查一撰写调查报告整理资料、递交审查(一)受理客户申请客户向我行提出信贷需求时,调查人员应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和我行的信贷制度规定,判断客户是否符合我行信贷投放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请。
对符合条件的,经有权人同意后正式受理;对不符合信贷条件的,应及时退出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收集分析申请材料对同意受理的信贷业务,应根据信贷业务品种的不同,请客户填写统一制式的申请书(没有制式的,客户书面申请亦可),并列出贷款所需清单,请客户出示或提供。
银行信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
![银行信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496ae8e676eeaeaad1f330c9.png)
银行信贷业务尽职调查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贷前调查工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非自然人客户各类本、外币信贷业务,具体包括各类贷款、融资、贴现、信贷证明、担保、反担保等。
第三条贷前调查是所有信贷业务的必经环节,任何信贷业务未经贷前调查不得直接进入审批决策程序。
第四条本规范规定了贷前调查的基本要求和一般程序,对于特殊信贷业务,应按照各业务品种的特别要求,增加相关调查内容。
第二章贷前调查的原则第五条信贷业务贷前调查实行双人调查、实地查看、真实反映和分级别调查的原则。
双人调查原则是指每笔信贷业务必须至少由主办、协办两名信贷人员调查,并在调查报告中签署明确意见。
实地查看原则是指主办、协办信贷人员必须通过座谈、现场查看、查账等方式对申请人、保证人及抵(质)押品进行实地调查,核实所提供资料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现场查看申请人、保证人的经营管理情况、资产分布状况和抵(质)押品的现状。
真实反映原则是指主办、协办信贷人员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贷前调查所了解的情况,不回避风险点。
如果调查人员经过深入调查,提出了不予贷款的明确意见,任何人不得要求调查人员更改意见。
出具正式调查报告后,任何人员不得在原稿上作原则性更改;如确需作原则性修改,应另附说明。
分级别调查原则是指根据单户信贷业务余额的大小,分级组织信贷调查。
调查权限如下:1、所有信贷业务,主办、协办信贷人员必须赴实地考察(条件允许的由风险经理陪同);2、申请借款金额超过300万元的,风险经理必须赴实地考察;3、申请借款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申报单位部门经理必须赴实地考察;4、申请借款超过1000万元的,申报单位总经理必须赴实地考察;5、情况复杂、风险难以判断的,申报单位总经理认为必要的,可邀请评审会委员赴实地考察。
第三章贷前调查需收集的资料第六条贷前调查需收集下列资料:(一)业务申请书(原件);(二)申请人、担保人经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或政府的有关批文(验看原件、收复印件);(三)属于特殊行业的,应提供有权部门颁发的特殊经营许可证,证书要在有效期限内(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四)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贷款卡(验看原件、收复印件);(五)申请人的开户证明(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六)申请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必要的个人信息(验看原件、收复印件);(七)申请人、担保人的股东、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八)申请人、担保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原件、面签);(九)申请人、担保人的公司章程(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十)申请人、担保人的验资报告(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十一)申请人、担保人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关于借款或担保的决议书及授权书(是否有效,由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定)(原件、面签);(十二)申请人、担保人的前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年报原则上要求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及其附件);(十三)抵(质)押品产权证明(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必要时提供经本公司认可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收原件);(十四)申请人主要供应商和销售商情况,尚在有效期内的购销合同;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包括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十五)申请人水电费缴费凭证(至少近半年连续)、纳税证明(上年度及近期)、银行对账单或通过个人存折的流水记录(至少近半年连续)等,以核实销售情况;(验看原件,收复印件);(十六)对于中长期信贷业务,还须提供各类合格、有效的相关批准文件,评估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工期计划、市场销售和财务效益预测等;(十七)本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及证明等。
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明细模板
![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明细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c490f863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85.png)
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明细模板一、引言为了预防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活动,保护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我国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进行交易时,需要开展客户尽职调查(Customer Due Diligence, CDD)。
本制度明细模板旨在为指导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在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过程中提供详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二、客户尽职调查的目的和原则(一)目的1. 识别、核实和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2. 了解客户的职业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3. 掌握客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4. 对高风险账户进行持续监控。
(二)原则1. 风险为本:根据客户的风险状况,确定客户尽职调查的程度和方式;2. 全生命周期管理:将客户尽职调查要求融入客户管理的全过程;3. 客户身份识别与尽职调查并重:在识别客户身份的基础上,深入了解客户及相关交易。
三、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措施(一)客户身份识别1. 要求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2. 核实客户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国籍、住所地等;3. 了解并记录客户的职业或经营信息。
(二)了解客户背景和交易目的1. 询问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和进行交易的目的、性质;2. 根据风险状况,获取客户相关背景信息,如职业、收入来源、资产状况等;3. 对于高风险客户或交易,了解客户资金的来源和用途。
(三)持续监控和审查1. 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定期审查客户状况及交易情况;2. 对于高风险客户或交易,加强审查频率和深度;3. 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进一步的尽职调查措施。
四、客户尽职调查的流程和责任分配(一)客户接纳政策1. 制定客户接纳政策,明确客户尽职调查的要求和流程;2. 根据风险状况,确定不同客户尽职调查的程度和方式。
(二)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1. 金融机构应建立客户身份识别系统,确保准确识别客户身份;2. 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
(三)风险管理1. 金融机构应制定风险管理政策,明确高风险客户和交易的识别标准;2.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客户和交易,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3. 定期评估客户尽职调查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措施。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客户身份识别制度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客户身份识别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f4d121a71fe910ef12df8bb.png)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修订稿)第一条为保证个人存款实名制的有效实施,依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也称“了解你的客户”或者“客户尽职调查”,是指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与其进行交易时,应当根据法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确立客户的真实身份。
同时,了解客户的职业情况或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等。
第三条各旗县合作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核对客户的《机构信用代码证》,登记客户的机构信用代码,留存《机构信用代码证》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第四条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业务的,应当同时对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第五条各旗县合作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者假名账户。
第六条各旗县合作金融机构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及代码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问的,应当提示客户更新相应信息,重新识别客户身份。
如发现客户出示《机构信用代码证》仍在有效期内,但未按规定提交征信中心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认效力的,应要求客户办理相关效力确认手续。
第七条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重新识别客户:(一)客户要求变更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
(二)客户行为或者交易情况出现异常的。
(三)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依法要求金融机构协查或者关注的犯罪嫌疑人、洗钱和恐怖融资分子的姓名或者名称相同的。
(四)客户有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嫌疑的。
(五)获得的客户信息与先前已经掌握的相关信息存在不一致或者相互矛盾的。
(六)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机构信用代码及其《机构信用代码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存在疑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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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客户尽职调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制度,获得“一法两规定”中所要求的“完整的客户信息”,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有真实的了解,从而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和操作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营业网点要按照“一法两规定”的要求和《人民币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对客户提供的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并要记录在案,严防利用账户进行洗钱活动。
二、个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办理结算时,各营业网点必须认真执行个人账户实名制,应当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代理他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营业网点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或不使用本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的,营业网点不得为其开立存款账户。
三、单位客户办理开户、存款、结算等业务的,各营业网点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
对未按照规定提供本单位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的,营业网点不得为其办理开户、存款、结算等业务。
四、客户尽职调查的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一法两规定”的精神,切实做好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2、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信用社要按照要求,切实负起责任,把各项反洗钱措施和办法落实到实处,努力构建一道反洗钱防御体系;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
对不按本办法规定进行操作的单位和人员将视其违规情况进行处罚;四是各信用社必须将本单位的客户信息资料指定专管员妥善保管,建立调阅保管制度;五是加强同人民银行、司法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在客户尽职调查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困难,要及时通过联社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向他们咨询、请教,争取他们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