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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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管理办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管理办法

Ⅹ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的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上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会员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等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融资融券担保物的管理,包括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及其折算率的确定、调整及公告;融资标的证券和融券标的证券名单的确定、调整及公告;担保物的提交、补充和提取等。

第三条客户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当向公司提交符合规定的保证金,保证金可以公司认可的证券充抵;客户提交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资金及前述资金、证券所产生的孳息等,整体作为客户对公司融资融券债务的担保物。

第四条融资融券担保物应当全部存放在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公司为客户设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台账,用于记录客户提交或向公司融资融券交易所形成的担保物。

第五条融资融券业务部负责组织公司金融研究所、证券投资部等部门共同对融资融券标的证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其折算率进行研究分析管理。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管理的有关部门及各营业部。

第二章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及其折算率的确定第七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是指融资融券业务中,经证券交易所认可,可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包括在交易所上市的A股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债券等。

第八条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名单将在证券交易所公布的范围内,按照公司开展业务情况和风控管理需要筛选确定,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调整。

第九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是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客户提交的作为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按其证券市值或净值折算为保证金的比率。

证券交易课件-第八章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交易课件-第八章融资融券业务

券的融资融券规模、投资者自有资金或证券的规模等。这些限制旨在控
制市场风险和维护市场稳定。
03
融资融券的风险与控制
市场风险
总结词
市场风险是融资融券业务中最为常见的风险,由于市场行情波动可能导致投资 者亏损。
详细描述
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证券市场的价格波动,当市场走势与投资者预期相反时, 将造成投资者的亏损。为控制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合理配 置资产,避免过度集中投资。
试点阶段
2006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 券公司融资融券试点管理办法》,
标志着融资融券业务的试点阶段 开始。
推广阶段
2010年,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阶 段进入推广阶段,越来越多的证券 公司和投资者参与其中。
成熟阶段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政策的 完善,融资融券业务逐渐成熟,成 为证券市场的重要业务之一。
证券交易课件-第八章融资融券业务
目录
• 融资融券业务概述 • 融资融券交易机制 • 融资融券的风险与控制 • 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与法规 • 融资融券业务案例分析
01
融资融券业务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向 证券公司或银行等机构借入资金 或证券来进行交易的一种业务。
特点
具有杠杆效应、提供卖空机制、 提高市场流动性等。
融券交易定 义
融券交易流 程
融券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 和流动性风险等。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市场情况和自
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
融券交易风 险
投资者向券商提出融券申请,券商审核申请后提供证 券,投资者将证券卖出现金后使用这笔现金进行其他 投资或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保证金制度

融资融券业务讲解

融资融券业务讲解
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整体作为客户 对会员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 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
18
(三)业务流程:保证金与担保物
担保物的组成
客户提交 的保证金
担保物
融券卖出 所得全部
价款
充抵保证金 的证券
融资买 入的全 部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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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流程:保证金与担保物
上涨10%
盈利20万
盈利10万
+10%
+15%
下跌10%
亏损20万 亏损10万
-10%
-15%
5
三、融资融券业务账户体系
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
融券卖出/买券还券

证券交收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直接还券
融券专用证券账户
证 券 账
二级明细
客户提交 提取担保证券
余券返还
券源划转 自营证券账户

客户信用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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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业务流程:保证金与担保物
维持担保比例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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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流程:融资融券交易
融资交易
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是指允许融资买入及融券卖出的证券。
融资 标的 证券
股票 (699)
ETF(13)
*公司在交易所范围内,根据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确定公司 的标的证券范围并公告。
22
(四)业务流程:融资融券交易
13
(三)业务流程:保证金与担保物
可冲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
种类
交易所规定的最高折算率
折算率
国债
95%
债券
其他上市债券
80%

融资融券业务基本管理制度

融资融券业务基本管理制度

融资融券业务基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防范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以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包括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种。

融资业务是指,客户在向公司提出融资申请并提供足额担保物(担保现金或担保证券)的前提下,买入证券时,公司以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资金,为客户垫付资金以完成交易,客户到期偿还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等的业务。

融券业务是指,客户在向公司提出融券申请并提供足额担保物(担保现金或担保证券)的前提下,卖出证券时,公司以自有或依法筹集的证券,为客户垫付证券以完成交易,客户到期偿还证券,并支付相应费用的业务。

第三条公司融资业务规模、融券业务规模应当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和主要管理职责由公司总部承担。

第二章决策授权体系第五条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决策与授权体系按照“董事会、融资融券委员会、融资融券部和营业部”四级体系设立和运行。

第六条董事会负责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决定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职责,确定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

第七条融资融券委员会对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控制在授权范围之内。

其主要职能是:(一)向董事会提交融资融券年度总规模议案;根据公司净资本、证券市场变化情况提出对年度总规模进行调整的议案。

(二)确定营业部融资融券年度规模。

(三)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

(四)制定营业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标准,选择可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营业部。

(五)制定对单一客户和单一证券的授信额度、融资融券的期限和利率(费率)、保证金比例和最低维持担保比例、担保证券范围及折算率、标的证券范围。

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

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

第8章融资融券业务第1节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及资格管理1.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掌握]:国务院《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列》规定,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2.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熟悉]:1.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1)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已满3年。

(2)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经营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

(3)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2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

(4)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注册资本和净资本符合增加融资融券业务后的规定。

(5)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效实施,客户资料完整真实。

(6)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7)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因公司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事故,融资融券业务技术系统已通过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组织的测试。

(8)有拟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适当数量的专业人员,融资融券业务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已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专业评价。

(9)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申请3.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申请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交易实行交易权限管理。

证券公司在开展融券融券业务前须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融资融券交易权限。

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交易权限需向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以下材料:第2节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1.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掌握]:(1)合法、合规原则。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切实维护客户资产的安全。

融资融券业务操作规程(3篇)

融资融券业务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概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或证券的信用交易服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以实现杠杆效应,扩大投资规模。

本规程旨在规范融资融券业务的操作流程,确保交易安全、合规。

二、业务开通1. 投资者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开通融资融券业务:(1)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2)具备融资融券交易权限;(3)符合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4)符合风险承受能力要求;(5)签署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相关协议。

2. 投资者需向证券公司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2)证券账户卡;(3)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及相关协议;(4)其他证券公司要求提供的材料。

三、融资买入操作1. 投资者选择融资标的证券,提交融资买入申请。

2. 证券公司审核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确认无误后,向投资者出借资金。

3. 投资者使用出借资金购买融资标的证券。

4. 投资者需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和利息。

四、融券卖出操作1. 投资者选择融券标的证券,提交融券卖出申请。

2. 证券公司审核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确认无误后,向投资者出借股票。

3. 投资者卖出融券标的证券。

4. 投资者需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股票,归还证券公司,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五、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1. 投资者需按照规定比例缴纳保证金,包括现金保证金和证券保证金。

2. 证券公司对保证金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3. 投资者可使用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需按照折算率计算。

六、风险控制1. 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确保投资者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2. 证券公司定期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调整融资融券额度。

3. 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 证券公司对投资者进行强制平仓,以降低风险。

七、业务终止1. 投资者完成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还款义务后,融资融券业务终止。

2. 证券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况下终止融资融券业务:(1)投资者不符合业务开通条件;(2)投资者存在违规行为;(3)证券公司因经营需要调整业务;(4)法律法规规定或证券公司认为有必要终止业务的其他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颁布单位:上海证券交易所⽂号:上证发〔2015〕64号颁布⽇期:2015-07-01执⾏⽇期:2015-07-01时效性:现⾏有效⽬录第⼀章总则第⼆章业务流程第三章标的证券第四章保证⾦和担保物第五章信息披露和报告第六章风险控制第七章其他事项第⼋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规范融资融券交易⾏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条本细则所称融资融券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会员”)提供担保物,借⼊资⾦买⼊证券或借⼊证券并卖出的⾏为。

第三条在本所进⾏融资融券交易,适⽤本细则。

本细则未作规定的,适⽤《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

第⼆章业务流程第四条本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交易权限管理。

会员申请本所融资融券交易权限的,需向本所提交书⾯申请报告及以下材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发的批准从事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准⽂件;(⼆)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案、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件;(三)负责融资融券业务的⾼级管理⼈员与业务⼈员名单及其联系⽅式;(四)本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五条会员在本所从事融资融券交易,应按照有关规定开⽴融券专⽤证券账户、客户信⽤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融资专⽤资⾦账户及客户信⽤交易担保资⾦账户,并在开户后3个交易⽇内报本所备案。

第六条会员应当加强客户适当性管理,明确客户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应具备的资产、交易经验等条件,引导客户在充分了解融资融券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合法合规参与交易。

对从事证券交易时间不⾜半年、缺乏风险承担能⼒、最近20个交易⽇⽇均证券类资产低于50万或者有重⼤违约记录的客户、以及本公司股东、关联⼈,会员不得为其开⽴信⽤账户。

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可不受前款从事证券交易时间及证券类资产条件限制。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4.5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4.6 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投资者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

其计算公式为: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4.7 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所使用的保证金不得超过其保证金可用余额。

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投资者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用保证金及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其计算公式为: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公式中,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的数量×卖出价格,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指融券卖出后尚未偿还的证券数量;∑〔(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中的折算率是指融资买入、融券卖出证券对应的折算率,当融资买入证券市值低于融资买入金额或融券卖出证券市值高于融券卖出金额时,折算率按100%计算。

4.8 会员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整体作为客户对会员融资融券所生债务的担保物。

4.9 会员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二〇一二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组织管理 (2)第三章业务管理 (8)第四章账户管理 (9)第五章融出资金及融出证券管理 (11)第六章业务操作规范 (12)第七章内控管理 (16)第八章利益分配及考核 (18)第九章罚则 (19)第十章附则 (21)**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规范融资融券业务的操作,防范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关融资融券业务规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遵照提高经济效益、提升经纪业务市场竞争力、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的原则,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开展业务。

第三条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合法合规、集中管理、独立运行、审慎推进”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融资融券业务是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原则上按照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部门-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和运行。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制订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授权公司经营层决定与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职责,确定和调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总规模。

第七条公司经营层负责制定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制定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操作规程》、《融资融券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客户管理、营业部管理、征信授信、担保物及标的证券管理、清算交收等相关业务管理制度及合同文本;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以及融资融券业务有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职责等有关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全面规范业务操作,严格控制业务风险,促进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ﻩ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必须依《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要求取得监管部门的业务许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要求,按照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实施细则操作。

第四条ﻩ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各项风险控制工作应遵循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制度,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规模应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ﻩ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是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规范,公司应根据本制度融资融券相关业务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及业务流程。

第二章业务管理基本原则第六条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公司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在组织体系、制度建设、征信授信、业务流程、技术实现、运营结算、财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业务环节上由公司总部进行集中管理。

第七条业务隔离原则。

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与证券资产管理、证券自营、投资银行等业务在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相互分离,实行独立封闭运行。

第八条ﻩ内部制衡原则。

融资融券业务前、中、后台相互制衡,主要业务环节通过建立不同部门和岗位职责各自分工负责,完善复核、审核机制。

销售、交易职能的履行与核算、清算、监控等职能的履行相分离。

第八章融资融券业务题库25-0-8

第八章融资融券业务题库25-0-8

第八章融资融券业务题库25-0-8问题:[单选]“融资”是指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什么()?A.基金B.债券C.股票D.资金问题:[单选]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时,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

A.50%B.60%C.80%D.70%问题:[单选]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期间,券商可以将以下证券融给客户()。

A.券商其他客户的证券B.券商自有的证券和基金公司提供的证券C.券商自有的证券/ 篮球宝贝问题:[单选]客户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则证券公司将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A.A.给客户增加新的融资融券额度B.B.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C.C.给客户延期D.D.根据约定采取强制平仓措施,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不得向客户继续追索问题:[单选]客户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

A.A100%B150%C130%D300%问题:[单选]担保证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案需要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时()A.A、按客户的意见以券商的名义投票。

B.B、按券商的意见已券商的名义投票C.C、不允许参加投票D.D、以每位客户的名义投票问题:[单选]客户查询信用证券账户的明细数据()。

A.A.只能在券商查询B.B.只能在登记公司查询C.C.可以在券商和登记公司查询,两者查询结果不一致时以登记公司的为准D.D.可以在券商和登记公司查询,两者查询结果不一致时由券商向客户解释问题:[单选]融资融券业务涉及的基本的法律关系包括()A.A.借贷关系B.B.买卖关系C.C.委托买卖关系、借贷关系及因借贷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担保关系D.D.因借贷产生的债权债务的担保关系。

证券交易之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交易之融资融券业务
证券交易之融资融券业 务
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
融资融券业务 第一节 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及资格管理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
融资融券业务是在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 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 证券供其卖出, 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 经营活动。
应由公司总部统一控制和办理,严禁分支机构擅自对
外办理相关业务。 3.业务集中度严格控制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范围内: (1)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2)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3)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只股票总市 值的20%。 【例题·判断题】证券公司对客户的授信和融出资 金、证券的具体事项,由证券公司总部或相关营业部控 制和办理。( ) 【答案】错误。
在商业银行应开列的账户是: ( ) A.融资专用资金账户 B.信用交易证券交收账户 C.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 D.信用交易资金交收账户 答案: AC
(二)客户的账户体系 客户申请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要在证券公司
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台账, 在存管银行开 立信用资金账户。
1.客户信用证券账户, 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
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 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 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 于300%。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权益处理 在客户融资融券期间, 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
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 益
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 (一)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的行使 所谓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
客户融入证券后、归还证券前,在下列情形下应当

融资融券_规章制度

融资融券_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融资融券业务,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风险控制原则;(三)客户利益优先原则;(四)合规经营原则。

第二章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规定第四条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融资融券业务许可证;(二)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三)具备风险控制能力;(四)具备合规经营能力。

第六条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流程:(一)客户申请;(二)证券公司审核;(三)签订融资融券合同;(四)客户存入保证金;(五)证券公司出借资金或证券;(六)客户使用资金或证券进行交易;(七)客户归还资金或证券;(八)证券公司收取利息、手续费等费用。

第七条融资融券业务的保证金比例:(一)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二)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第八条融资融券业务的利率、手续费等费用:(一)融资利率由证券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及风险因素自行确定;(二)融券利率由证券公司根据市场利率及风险因素自行确定;(三)手续费按交易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

第三章风险控制与监管第九条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确保业务安全稳健运行。

第十条证券公司应当对融资融券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融资融券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证券公司应当定期对融资融券业务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状况调整保证金比例、利率等参数。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应当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合规监管,确保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第四章客户权益保护第十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尊重客户合法权益,保障客户在融资融券业务中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交易操作

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交易操作

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交易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知识点:融资融券交易操作● 定义:融资融券交易的一般规则● 详细描述:1、证券公司接受客户融资融券交易委托,应当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格式申报;申报指令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融资融券标识等内容;2、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3、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产生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低于上述价格的申报为无效申报;4、客户融资买人证券后,可通过卖券还款或直接还款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人资金;5、客户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人证券;6、客户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须先偿还其融资欠款;7、未了结相关融券交易前,客户融券卖出所得价款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8、客户信用证券账户不得买人或转入除担保物和交易所规定标的证券范围以外的证券,不得用于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9、客户未能按期交足担保物或者到期未偿还融资融券债务的,证券公司应强制平仓,处分客户担保物,不足部分可以向客户追索;10、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应按照交易所规定的格式申报强制平仓指令,指令应包括客户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交易单元代码、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价格、数量、平仓标识等内容。

例题:1.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股(份)或其整数倍。

A.10B.100D.1000正确答案:B解析:融资买入、融券卖出的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2.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

A.最低成交价B.最新成交价C.平均成交价D.综合成交价正确答案:B解析: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新成交价。

3.客户在证券公司开妥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后,应向证券公司提交不低于( )规定比例的融资融券保证金。

A.证券公司B.中国证监会C.证券交易所D.中国证券业协会正确答案:A,C解析:客户在证券公司开妥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后,应向证券公司提交不低于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公司规定比例的融资融券保证金。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

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一、业务概述融资融券业务是券商在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一项重要业务。

其主要功能是通过融入外部资金,增强市场流动性,增加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市场稳定。

融资融券是证券公司利用客户的融资和证券为客户提供杠杆融资的业务,即向客户提供融资或借出证券等服务,既有融入外部资金的融资业务,也有通过借入证券交易融券等服务。

二、融资融券的分类融资包括正回购融资和逆回购融资,其中正回购融资即向客户借出融资,客户提供优质证券作为质押品进行交易;逆回购融资即向客户借入资金,客户提供优质证券作为质押品进行交易。

融券业务包括融券卖出和融券偿还,其中融券卖出即向客户借入证券,卖出并进行交易,融资融券允许逆回购融券;融券偿还即向客户借入证券,卖出并进行交易后,由券商履行还券义务。

三、风险管控融资融券业务是以金融杠杆为基础的业务,因此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首先,要在融资过程中严格控制融资额度,设置严格的保证金比例上限,降低客户交易风险;其次,要加强对客户信用风险的评估,及时调整融资额度和保证金比例,对高风险客户进行限制交易或减少融资额度;再次,要密切关注市场波动,及时调整融资融券额度,确保市场风险可控;最后,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团队,定期进行风险审核,确保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四、管理制度建设为了规范和规范融资融券业务,保障客户权益,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券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审批程序:制定融资融券业务审批规定,明确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评审标准,确保融资融券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审批程序应包括融资和融券的业务授权程序、单据审批程序、风险控制程序等。

(二)客户管理: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客户资信评估、合规考察、客户风险评估等流程,建立客户档案,并定期进行客户信息核对,确保客户具备融资融券资格。

(三)风险控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预警机制、风险控制措施、风险管理流程等,建立风险管理流程,做好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

融资融券的担保物的规定

融资融券的担保物的规定

融资融券的担保物的规定融资融券是⼀种证券投资⽅式,是指投资者以⾃⼰在**公司开⽴的账户为保证,向**公司借⼊资⾦或者股票进⾏操作,从⽽赚取差价的⼀种投资⾏为。

融资融券的投资者要向**公司提供担保物,那么融资融券的担保物的规定是怎样的?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融资融券的担保物的规定⼀、什么是融资融券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公司借⼊资⾦⽤于证券买⼊,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和利息;投资者向**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或证券作为质押,向**公司借⼊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付相应的融券费⽤;投资者向**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定的担保和⽀付⼀定的费⽤,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或证券。

⼆、融资融券的担保物的规定融资融券担保物,是指**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保证⾦还有投资者融资买进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价款,全部都是投资者对**公司融资融券所产⽣债务的担保物。

简单来说,担保物就是投资者信⽤账户当中的资⾦和证券所组成的资产。

在融资融券业务当中,对融资融券担保物的具体规定如下:担保证券⼀定要是融资融券所标的证券和证券所规定的其他能够冲抵保证⾦的证券;三、融资融券的风险1、财务杠杆风险⼏乎所有通过融资进⾏投资的⼈都有⼀个共同信念:通过财务杠杆能以较低的借贷成本抓住投资机会,急剧放⼤收益率。

殊不知,这⼀结果的必然前提是,投资项⽬的潜在收益必须⼤于借贷成本。

多数个⼈投资者在作出融资决定前,都已经先⼊为主地认定了这⼀假设前提的成⽴,⽽对项⽬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可能性准备不⾜。

因此,当市场出现和预期不⼀致的情景时,投资者对形势作出正确认识和判断的时间往往会严重滞后。

同时,由于财务杠杆的作⽤,融资交易的头⼨在价格下跌时将导致账户净资产等⽐例加速缩⽔,往往在投资者醒悟过来之前,就已经触发了追缴保证⾦或强制平仓机制,从⽽给投资者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标的证券与担保物管理规定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标的证券与担保物管理规定模版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标的证券与担保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与担保物的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标的证券种类及折算率的确定,由研发中心在交易所规定范围内提出建议,信用业务部报经纪业务专业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

第二章保证金管理第三条保证金是指投资者向公司融入资金或证券时,公司向投资者收取的一定比例的资金。

保证金可用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且公司认可的证券充抵。

第四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也称担保证券,指融资融券业务中可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其折算率是指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按其证券市值进行折算的比例。

第五条研发中心对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的确定及调整原则是在交易所规定的折算率范围内,依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因素确定及调整。

第六条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在交易所规定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内,剔除下列证券:(一)被交易所实施特别处理的证券;(二)权证;(三)存在重大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的其他证券。

第七条公司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进行定期调整和不定期调整,调整后的范围不得超出交易所规定。

第八条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的定期调整流程:(一)研发中心每季度末根据部门内相关流程调整公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填写《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及标的证券参数调整表》;(二)下一季度第一个交易日开盘前,信用业务部合规管理岗完成相应复核后,资券管理岗进行相应系统参数维护和网站公告。

第九条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及折算率不定期调整的情形:(一)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的,公司自该证券被实行特别处理的当日起,将其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被交易所取消特别处理的,公司自取消特别处理当日起,将其调入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重新计算折算率。

融资融券业务培训(自学版)

融资融券业务培训(自学版)
证券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定期对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同时,应采 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设定止损限额、调整保证金比例等,以降低市场风险的影响。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的定义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市场交易不活 跃或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证券 公司无法及时平仓或变现而给自 身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融资融券利用少量自有资金通过杠杆效应 放大投资规模。
风险管理
提高市场流动性
融资融券有助于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实 现风险对冲。
融资融券有助于提高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和 流动性。
融资融券业务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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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阶段
融资融券业务在中国证券 市场经历了数年的试点阶 段,逐步放开。
快速发展阶段
随着市场成熟和政策支持, 融资融券业务进入快速发 展阶段。
融资融券交易;同时,应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客
户的融资融券额度。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的定义
市场风险是指在市场行情波动下,融资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价格发生不利变动而给证券公 司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市场风险的来源
市场风险的来源主要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利率波动和汇率波动等方面。
市场风险的管理措施
成熟阶段
目前,融资融券业务已成 为中国证券市场的重要交 易方式之一。
融资融券业务的参与者与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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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者
融资融券业务的参与者主要包 括投资者、证券公司、商业银
行等。
法律法规
融资融券业务需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如《证券法》、《证券
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
监管政策
监管部门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融 资融券业务的政策,以维护市

{业务管理}交易第七章融资融券业务

{业务管理}交易第七章融资融券业务

(业务管理)交易第七章融资融券业务《交易》第七章融资融券业务第一节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以及资格管理一融资融券业务二——于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得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且且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运营活动。

三融资券业务的资格管理1.《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运营融资融券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有效(2)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财务情况、合规情况良好(3)有运营融资融券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技术条件、资金、和证券(4)有完善的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和实施方案(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2.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运营经纪业务满3年,已被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为创新类证券公司(2)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有效,能有效识别、控制和防范业务风险和内部管理风险(3)公司以及董事、监事、高管最近2年未因违法违规运营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且不存于因涉嫌违法违规正于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正处于整改期间的情形(4)财务情况良好,最近2年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最近6个月净资本均于12亿之上(5)客户资产安全、完整,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已经被证监会认可,且且已经对实施进度做出明确安排(6)已完成交易、清算、客户账户、风险监控的集中管理,对历史遗留的不规范账户已经设定标识且集中监控(7)已经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融券试点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具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专业人员,技术系统,资金,证券获得批准的证券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业务范围的变更登记,向证监会申请换发运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证监会派出机构于收到融资融券申请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的书面意见。

第二节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一融资融券业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二“合法合规原则、集中管理原则、独立运行原则、岗位分离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1)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办法,维护客户资产安全(2)必须经过证监会的批准(3)证券公司(4)向客户融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5)向客户融券,应当使用自有证券,或者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证券2.集中管理原则(1)主要管理职责应当集中于证券公司总部(2)证券公司应建立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制度、决策授权体系、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体系(3)决策授权体系按“董事会-业务决策机构-业务执行机构-分支机构”的架构设立运行(4)证券公司应该加强对分支机构的控制a)禁止分支机构未经总部批准向客户融资融券b)禁止分支机构自行决定签约,开户,授信,保证金收取等,应该由总部决定的事项3.独立运行原则(1)证券公司应当健全业务隔离制度(2)确保融资融券业务和其他业务(包括资产管理、自营、投行)于机构、人员、信息、账户等方面互相分离、独立运行4.岗位分离原则(1)融资融券业务的“前、中、后台”互相分离,互相制约(2)负责风险监控和业务稽核的部门和岗位应当独立于其他部门和岗位(3)分管融资融券业务的高管,不得监管风险监控部门和业务稽核部门三融资融券业务的账户体系1.证券公司的账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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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内部资料2015证券交易第八章 融资融券业务知识点: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 定义: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保证金可以标的证券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证券充抵。

● 详细描述:(一) 证券充抵保证金的计算:1. 上证180指数成分股股票及深圳100指数成分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被实行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的折算率为0;2. 交易所交易性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3. 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4. 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5. 权证折算率为0。

(二) 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计算:客户融资买人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客户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融资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资买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资交易金额的比例; 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融券保证金比例是指客户融券卖出时交付的保证金与融券交易金额的比例;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三) 保证金可用余额及计算:保证金可用余额是指客户用于充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保证金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资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四) 客户担保物的监控:1、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人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整体作为客户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债务的担保物;2、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该比例低于130%时,客户追加担保物;该期限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3、可以动用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和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情形:(1)为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结算; (2)收取客户应当归还的资金、证券; (3)收取客户应当支付的利息、费用、税款; (4)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与客户的约定处分担保物;(5)收取客户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6)客户提取还本付息、支付税费及违约金后的剩余证券和资金或在维持担保比例超出规定比例时按照规定提取有关证券和资金;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1.充抵融资融券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其中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

A.65%B.70%C.90%D.95%正确答案:D解析: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2.客户在证券公司开妥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后,应向证券公司提交融资融券保证金,保证金应为( )。

A.现金B.现货黄金C.上市证券D.不动产产权正确答案:A,C解析:保证金应为现金或上市证券,故AC正确3.除( )等情形外,任何人不得动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A.为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结算B.收取客户应当归还的资金、证券C.收取客户应当支付的利息、费用、税款D.收取客户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正确答案:A,B,C,D解析:参考融资融券业务--保证金及担保物管理。

4.充抵融资融券保证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其中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A.70%B.80%C.90%D.95%正确答案:D解析: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5.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其中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 )。

A.80%B.90%C.70%D.60%正确答案:C解析:深证100指数成份股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

6.证券公司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A.交易所B.登记结算机构C.证券业协会D.证监会正确答案:A解析:证券公司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不得超出交易所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

7.维持担保比例超过()%时,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A.100B.130C.150D.300正确答案:D解析: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8.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应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关于保证金比例及计算公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B.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C.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D.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券卖出证券数量正确答案:A,C解析:融资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融券保证金比例=保证金/(融资卖出证券数量×卖出价格)×100%。

融资、融券的保证金比例都是不得低于50%。

9.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业务的()。

A.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B.标的证券的名单C.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D.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正确答案:A,B,C,D解析: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标的证券的选择标准和名单。

证券交易所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

10.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业务的( )。

A.维持担保比例B.融资融券规模C.融券保证金比例D.融资保证金比例正确答案:A,C,D解析:证券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整融资融券业务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

11.在客户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 )的原则处理。

A.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B.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C.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D.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正确答案:B,D解析:常识题,这是权益处理的原则。

12.在融资融券业务中,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

关于维持担保比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维持担保比例超过2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B.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C.维持担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间的比例D.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正确答案:A,D解析: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13.客户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客户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60%。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客户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也是不低于50%。

14.客户不得将已设定担保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解析:客户不得将已设定担保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

15.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当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该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

16.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标准。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的最低标准,不得低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17.融资融券业务中,维持担保比例超过2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200%。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解析:融资融券业务中,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充抵保证金的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

18.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包括( )。

A.A股股票B.债券C.B股股票D.基金正确答案:A,B,D解析:试点初期,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包括在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挂牌上市的A股股票、基金以及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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