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指挥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工程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义乌大道

发包人: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4年9 月28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施工合同目录

第一节合同协议书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四节合同附件

第一节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重庆市合川区公安局指挥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合川区

工程规模:装修面积27201.7m2、建筑高度67.5米、建筑层数17层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合川发改发〔2011〕55号、合川发改发〔2012〕94号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包括室内墙面、地面、天棚装修,公共照明、卫生洁具、窗帘、厨房设备、停车场标志标牌等施工图及施工图审查意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补遗文件中的全部工程内容(其中安装部分按设计图纸,从立管后开始计算,并不包含车库照明、会议室投影设备、安检设备、成品文件柜、成品装饰柜)。若施工图节点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承包单位须自行考虑完善,并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同时将相关费用纳入投标报价。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含所有检验试验费),达到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即达到设计图纸、设计修改图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

第三条合同工期

达到进场开工条件,以业主和监理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 180 _日历天

第四条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 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仟零柒拾贰万叁仟柒佰伍拾玖元肆角伍分(小写10723759.45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和所有工程检测费)。根据文件规定,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10%(1072376 元)的履约保证金。

退还方式:履约保证金按监理单位提供并签署意见的工程进度情况和合同履约比例无息返付。

5.2 计量及支付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项目实行按进度计量并支付工程款。完成总工程量的30%时,计量合同价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60%时,计量合同价的30%,完成总工程量的90%时,计量合同价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累积计量100%,已通过评审中心核准的变更可纳入当期计量。每期支付计量金额的80% 。

办理完结算手续并经有关审计部门审计后,进行结算支付,支付累计(结算)金额的100%与已付金额的差,发票累计总额应为100%,但结算总额的5%应扣为质量保证金并作挂帐处理,缺陷责任期两年。两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退付剩余5%的质保金。

所有进度款按合同约定支付至承包人的基本帐户中。

第六条甲方委派现场代表陈韬。

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9安全施工协议

10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第九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4 年9 月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合川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十份,正本两份,甲乙各一份;副本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二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地址:地址:

2014年9月28 日

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建〔1999〕313号)通用条款执行。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等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招标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完整施工图纸2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的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外提供和复印。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游定全_____ 职务:_总监理工程师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对本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文明施工、合同管理等代表业主进行协调和管理,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开竣工报告、进度计划、隐蔽报验及材料报验等相关文件。对隐蔽工程及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对施工环境进行协调,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技术问题,签发经发包人批准同意的设计变更通知等。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3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陈韬_ _ 职务:现场代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