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封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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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物料捆绑吊挂固定方式的规定
为提高井下质量标准化水平和综合形象,加强物料捆绑、吊挂、固定方式的规范化管理,避免铁丝浪费,经矿研究,制订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落实执行。
一、封车方面
(一)设备本身有条件使用螺栓封车的,必须使用螺栓封车。
(二)管子、钢轨、单体支柱、直工字钢棚、胶带、小型设备等采用封车器封车,不准使用铁丝封车。为保证封车效果,要在材料与封车器或圆环链之间垫旧皮子等隔离材料。遇有材料较少情况,要采取垫高材料的方式,达到封车牢固。
(三)合理选择装运车辆,有效减少封车数量。对于不便于装卸的零散部件,必须先集中装袋或装箱,然后再装矿车。
(四)圆弧型工字钢棚使用花车装车时,采用18×64圆环链和封车器封车。
(五)封车器把手采用2′钢丝绳配合“S”钩固定。
二、吊挂方面
(一)各种管理牌板(开工牌、生产图表、小绞车管理牌板、信号把钩工牌板、材料牌板、设备牌板、宣传文化牌板等)的固定要选择框架固定、钢丝绳固定、预埋螺栓固定,取消铁丝吊挂,做到整齐划一。
(二)压风管、排水管、注浆管、供水管的固定要采用旧皮带或抱箍配合锚杆吊挂。
三、连接方面
(一)单体支柱全部采取旧皮带条与钢管配合进行防倒。
(二)煤机割端头煤时,用手拉葫芦临时吊挂护顶金属网。
(三)转载点挡煤皮使用夹板和螺栓进行固定。
(四)绞车、牵引车钩头采用2′钢丝绳配合“S”钩固定,绞车保险绳采用2′钢丝绳配合卸扣固定。
(五)软管与倒流刺接头采用抱箍连接,为防止漏风、漏水,可采用双抱箍“十字”交叉的连接方式。
(六)各管路接头处采用法兰盘、快速接头或卡子连接。
(七)炉渣隔离袋可采用金属网防倒措施。
(八)架间管路可采取铁丝外套塑料管的方式固定。
四、可使用铁丝捆绑固定的几种特殊情况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当存在取消铁丝捆绑固定危及安全、或无法使用其它材料代替时,可使用8#以下细铁丝捆绑固定。
(一)支架操作阀标志牌的固定。
(二)支护用金属网的连接、风筒与吊挂钢丝绳的连接、工作面上网连接、煤电钻钻头的固定、架棚支护临时防棚梁掉落的固定、风筒接头处风筒与风筒环的固定等设计使用铁丝连接固定的情况。
一、装封车的一般要求
(一)必须与所用车型相符,严禁随意乱装。
(二)装车前,必须对所用车辆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使用车辆轮对应转动灵活,封车固定点无失效,插销、碰头及闭锁器完好。禁止使用不完好车辆装车运输。
(三)散件物料必须用箱体矿车装运,运输过程中不得掉落。
(四)设备、长材料车必须进行封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窜动、滑落。一般设备材料装车不得超出车辆外型尺寸,不可拆解的大型综采设备和不可截取的超长材料,必须作为特殊运输对待,制定专项的装封车运输措施。
(五)设备物料必须保证重心居中,不偏不移,对称平衡,以防止物料失稳。
(六)物料必须封车牢靠有效。
(七)对于“三超”(超长、超宽、超高)车辆运输必须采用单车牵引。
二、矿车装车规定
(一)凡材料外形尺寸符合下列要求的,应使用矿车装运。长度小于1.8米,宽度小于0.8米的设备材料(如:长度1.8m锚杆、半园拱工字钢棚、托盘、金属网、木轨枕、小型电器设备、开关、压绳轮、托绳轮、皮带托辊、液力偶合器、水沟盖板及长度小于1.8m的支柱,溜槽等)。
(二)所装物料不得超重,箱体矿车允许载重为1.8吨。
(三)为防止材料在转弯、斜巷运输发生窜动,装入矿车的小型设备必须居中放置,禁止偏向一侧,采用木料或木楔等将设备固定在矿车中间
位置。
(四)装入矿车内不易散落的物料和设备,其高度不得超出矿车上沿350mm,超过部分应用两股以上8#铁丝封牢,防止脱落。对于易脱落的物品(煤、矸石、木楔、盖板、混合料等),其高度必须低于矿车上沿100mm。
(五)长度大于1.8米的锚杆,使用专用锚杆材料车装运,严禁使用矿车装运。
(六)圆弧工字钢棚采用矿车装车。采用矿车装圆弧工字钢棚,棚的两端高出车沿不超过0.7米。宽度不超过车沿。
(七)钢轨及钢管在超过10度的斜巷中运输使用矿车装车。矿车装钢轨数量每车不超过10根;
(八)重要物料电话通知运搬工区值班人员或调度员加强管理。
三、叉车装车规定
(一)长度超过1.8米的物料(如:钢管、直工字钢棚腿、直棚梁、长度超过1.8米的单体支柱、木柱、钢轨),一般装入叉车内运输。
(二)装入叉车的材料和设备必须封车,且封车要牢固。严禁超载和偏载,物料不得超出叉车两侧,在车辆两头留出适当空隙,以便摘挂插销。
(三)装入叉车的物料应均匀对称,平衡摆放,所装物料品种一致,禁止混装,做到分提分运。
(四)钢轨、管子、工字钢、单体支柱、钢梁、圆木必须使用8#铁丝封牢,封车道数根据材料长度确定,每道采用4根8号铁丝。材料超出叉车端头800mm以上的必须对超出部分进行封车,封车位置距离材料端头300~500mm,材料在车内部分,必须封两道,使材料与车辆连为一体。
(五)采用铁丝封车的打镖杆必须固定牢固,外露不准超过整体装车尺寸。
四、平板车的装车规定
(一)大型物料设备(如:解体液压支架、整体液压支架,移动变电站、综放工作面配套设备、变压器、高防开关、电动机、减速机、25KW以上调度绞车)应采用平板车装运。
(二)装入平板车,所装物料和设备(整体液压支架、及超长物料除外)不得超过平板车的长度和宽度。
(三)装在平板车上的物料和设备必须进行封车,且封车要牢固,严禁超载和偏载。
(四)整体支架运输采用ф18×64圆环链、5/8链条卸扣、3/4×9OU 型花篮螺丝封车,同时必须采用两根ф20螺栓使支架底座和车盘连为一体。支架车采用圆环链封车每侧为4道,前梁后梁各一道,顶梁为两道,整车为8道。用花篮螺丝封车时,封车力矩不得小于50N.m。
(五)封车固定点应相互独立,封车位置有特殊要求时,一个封车固定点最多允许与两道封车圆环链两连接。禁止多道封车链固定在一处。使用花篮螺丝穿过平盘车底盘封车时,必须在下面垫铁垫板,20T平盘车原有设计的封车孔可不垫。
(六)各种设备材料装车必须规范,放置规整、稳定,上下放置整齐,不得出现上大下小、上长下短或棱角伸出车体外沿现象;同样长材料装车必须保证两端平齐。
(七)自改车辆、工具车运输设备物料时要有可靠的闭锁,所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