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封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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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封车及验收制度

装封车及验收制度

装封车及验收制度1. 前言装封车及验收制度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对车辆的装装和封封作出规定,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制度。

本制度是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法》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是为了保证运输安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和实行的。

2. 装封车规定1.货物的装卸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遵照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进行装卸;2.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数量、包装方式、重量等要求合理摆放,以确保货物的稳定性;3.货物的装载密度应符合货物特性及车辆承载能力,防止超载或者车辆不均衡;4.货物的包装箱、袋又箱上必须清晰地标注货物名称、品种、数量、质量等信息;5.车辆装车前,应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运行,各项安全装置和制动装置有效并处于正常状态;6.在不能开启自卸的情况下,装卸时不得超出车辆边框范围,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防止货物晃动,如有超出,则需分批装卸或采取特殊的措施;7.针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特种货物的运输,应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装卸过程、运输路线及对人员的防护做出具体要求。

3. 封封规定1.货物完成装车后,进行安全固定,并经封条加密封装,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出现货盗、货损、货丢等现象;2.封条应由专人负责封装,并且需要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3.封条编号应与装载清单等相关文件一一对应,并且应记录在车辆工作单相应栏目中;4.封条应在目的地由专人拆封,并与装载清单等核对无误后才能将货物运输到指定地点;5.各单位、个人不得私自拆封封条,如有发现,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 验收规定1.货物到达目的地时,须由收货人仔细检查货物,各项内容齐全无误。

封条完好的,方可拆封,如有毛病,须马上与运输单位进行沟通;2.收货人应按照收货清单一一核对,确保到货数量、品种、质量等与运输单据完全一致;3.如发现货物数量、质量、品种、损坏等情况,必须由收货人当场详细备案,并邀请运输公司人员参与处理;4.运输公司应当对与质量、数量、损坏等问题有关的物流环节进行全过程的跟踪与反馈,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客户,以加强对运输质量监管。

捆绑封车管理规定

捆绑封车管理规定

捆绑封车管理规定一、运输车辆选用1、皮带托辊、刮板、链条、沙石、水泥、煤矸和细碎杂物等物料,使用U型矿车装运。

2、绞车、刮板输送机、皮带机、液压支架、采煤机、综掘机、变压器、组合开关等大型机电设备,以及体积较大的(长 1.0m×宽0.8m×高0.5m以上)设备或材料,使用平板车装运。

3、圆木、单体柱、钢梁、锚杆、风水管、电缆、钢丝绳、钢筋网、U型钢、工字钢、轨道、小型电器设备(低压开关、照明综保、局扇、潜水泵等)等物料使用材料车(花架车)装运,其中钢筋网、U型钢、工字钢、轨道等物料运输数量较大时可选用平板车运输。

4、运送雷管炸药必须是专车、专用、专运。

5、其他“超重、超高、超宽、超长”或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材料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装运。

二、车辆捆绑用具的选用及捆绑标准1、应根据运输车辆及设备规格选用合适的捆绑用具。

2、捆绑用具优先选用有公称载荷的标准器具,如矿用封车器(3T、5T、10T、20T等)、手拉葫芦、卸扣、专用卡具、链条等,且捆绑用具的载荷不得小于装运物料重量的1.5倍。

3、严禁单独使用铁丝、麻绳、钢丝绳进行捆绑固定,特殊情况使用捆绑用具捆绑不牢时,可使用钢丝绳捆绑固定后,再使用捆绑用具再次捆绑固定。

4、主要设备、材料捆绑用具的选择及标准(未列入的设备、材料参照此标准执行)。

三、运输规定1、使用U型矿车装车,装车高度四周不得超过车箱高度,车箱中间不得超过200mm。

2、原则上所有车辆的装车高度不得超过2m,宽度不得超过1450mm,长度不得超过4800mm,由装车单位负责车辆捆绑牢固,调正中心。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装车单位负责返工处理,拒不返工的罚装车单位200元/辆。

3、对于特殊安装使用的超长、超高材料及设备,通过副井运输时,采取的装运方案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经审批后,机电科、安检科、机运队共同验收方可运输。

4、设备、材料装车后保证车辆重心平稳,捆绑牢固,确保车辆连接用具(插销、链环)方便摘挂。

装封车规定

装封车规定

一、管子装车规定1、钢管、包塑钢管直管子(长度大于2m)应使用花车或平板车装车,装车长度不得超过5m,塑料管应使用管子专用车装车,管子短接、过道(长度小于2m)可采用矿车装车。

2、装管子的花车、平板车、管子专用车、矿车要确保完好。

3、采用花车装管子时,管子尺寸一致时要确保两端平齐,管子尺寸不一致时要确保至少一端平齐,管子两端使用皮子或木板防护。

封车要牢固,防止运输过程中窜动。

4、采用平板车装管子时,管子要确保两端平齐,管子采用金字塔形式装车,每层装完后要使用10#及以上铁丝进行连接,防止装车、卸车过程中下层散落。

管子装完后两端要使用皮子或木板防护。

5、采用花车或平板车装包塑钢管时,除管子两端要使用皮子或木板防护外,包塑钢管与封车器接触点也必须使用皮子或木板防护,防止包塑层被破坏。

6、采用花车或平板车装管子要确保连车销子能够活动自如,如不能确保可在花车或平板车上垫放道木,然后再装封管子。

7、塑料管必须采用管子专用车装车,如确需使用其它车辆装车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严禁使用管子专用车装钢管、包塑钢管。

8、管子专用车装车后高度不得超过管子专用车两端钢板上沿,装完后要使用双股10#及以上铁丝或φ6mm钢丝绳封两道,防止塑料管窜动。

二、皮带装车规定1、皮带装车应使用平板车,可成捆装车或分层叠装,装车最大高度不得超过2.3m,长度不得超过5m。

2、皮带分层叠装时,两端不得过长,要确保连车销子能够活动自如,如不能确保可在平板车两端放置道木。

3、皮带分层叠装时,最下面几层折叠处要使用旧托辊保护。

4、皮带封车不得使用花篮螺栓,要使用封车器或钢丝绳,封车不少于两道,封车器或钢丝绳与皮带接触点要采取措施保护。

5、皮带装车要找好重心,分层叠装时不得歪斜。

三、电缆装车1、电缆装车应采用专用电缆架子车,直接焊接在平板车上的电缆架子车使用前要确保立柱焊接牢固,无断裂、变形;固定在平板车上的电缆架子车使用前要确保连接螺栓固定可靠,焊接部位无断裂、变形。

上下井物料装车、封车、运输管理规定

上下井物料装车、封车、运输管理规定

东庞矿井上、下物料运输管理规定为强化我矿物料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井上、下车辆运行安全,规范车辆运输物料装车、封车标准,有效防范和杜绝运输事故发生,确保矿井轨道运输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装车标准(一)车辆的选择1、我矿使用的轨道运输车辆主要包括矿车、材料车(花车)、平板车及各种专用运输车辆(火工品专用车辆、采煤机摇臂专用车辆等),在选择运输车辆时,必须本着安全可靠、易于装卸的原则进行选取。

装车前必须确认车辆完好,否则严禁进入运输系统。

2、矿车装运物料(1)溜槽(1200刮板机除外)及水泥、喷浆料、木料、枕木、锚杆、锚索、金属网、刮板链、托辊、钢丝绳、小型材料、小型设备等。

(2)尺寸不超出矿车的机架、电缆架、铲煤板等各种设备配件。

3、材料车(花车)装运物料风水管、钢带梁、钢轨、单体支柱、木料、采煤机滚筒、皮带滚筒、电缆,及尺寸不超出材料车的机电设备。

4、平板车装运物料(1)绞车、电动机、馈电开关、高爆开关、耙装机、掘进机、采煤机、刮板输送机、乳化泵、液压支架等重型设备及其零部件。

(2)尺寸超出矿车、材料车的各种物料及设备。

(3)不能使用矿车、材料车运输的物料及设备。

5、专用车辆装运物料(1)火工品、防火材料、成捆电缆、钢丝绳、外形不规则的特殊物料。

(2)有特殊运输要求的物料。

(二)装车标准1、通用标准(1)所装物料要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洒(散、脱落)落。

(2)装车结构尺寸:装车结构尺寸一般不得超出运输车辆的外型尺寸。

(3)装车重心:装车重心必须位于承载车辆的理论重心点上,严禁偏重心装载和重心超高装载。

(4)材料车、平板车多层装载管路、钢带梁、钢轨、单体支柱等线形金属物料时,必须在各层之间加装防滑垫木,垫木应能承受物料重量。

(5)使用矿车装运小型设备时,必须在小型设备的四周用木料把设备固定在车厢中心位置,防止设备移位损坏或车辆偏心造成事故。

散装物料高度应低于矿车上沿至少50mm,整体设备高度超出矿车上沿不得大于200mm;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宽度。

装封车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装封车运输管理办法(试行)

装封车运输制度(草稿)一、一般规定1。

车辆及连接装置必须进行检查,达到完好标准方可使用。

2.物料的装运必须选用相应的专用车辆,严禁混装。

3。

设备物料封车至少使用两道封绳。

两道封绳必须独立打结,封车牢靠,保护有效,。

4、绳径6″以上的钢丝绳,可以破股用做封绳,但只能“一破为二”破成两条封绳使用;绳径4″、5″的钢丝绳用做封绳,必须原绳使用,严禁破股使用.5.设备及其装件重量≥5t的,为大型设备。

大型设备封车必须使用5″以上绳径的原绳用做封绳,严禁使用破股的钢丝绳用做封绳.6。

平板车改装专用车辆,需要焊接固定设备架杆的:载重量≥5t 的选用“工”字钢作为焊接用料,载重量<5t的选用钢管作为焊接用料。

7。

装运电气设备时,应考虑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撞击,必要时加保护设施。

8。

斜巷运送车辆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9.人力推车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六十二条的规定.10.装封车实行谁装车谁整改的制度,装封不合格的车辆不准进入运输系统。

11。

炸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装运。

12、装运过程中出现掉道情况的必须严格按照兖矿集团生、安发〔2000〕第436号《矿井窄轨电机车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安全管理规定》。

13.运输大型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技术专项措施.14.平板车在安撤面期间由调度室统一管理,其它单位如需使用必须经调度室审批。

二、装车的要求1。

装用车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重量选择相应的专用的相应的专用车辆装运。

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

散装材料可用矿车装运.2.装车重量的要求:装车重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重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

设备整装超过平板车载重的必须拆解装载。

不可拆解的单件设备允许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载重的10%。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出专用车辆的外形尺寸。

长、宽、高必须小于罐笼内尺寸.不可拆解的超大型支架设备和不可截取的超长件物料,可作为特殊运输对待,在制定专项运输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特殊装运。

常规设备装封车、交接的安全技术措施

常规设备装封车、交接的安全技术措施

常规设备装封车、交接的安全技术措施随着物流行业的发展,货物运输已经成为现代社会的必备服务。

在货运过程中,设备包装封车和交接环节是重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这些措施能够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失,确保交接环节的准确和安全性。

以下是常规设备装封车、交接的安全技术措施。

常规设备装封车的安全技术措施:1.货物装车前,要先核查货物的数量和品种,质量是否符合货主要求,货物是否符合车辆的装载条件,并做好清点记录。

2.装车时应根据货物性质,采用合适的包装材料和适当的固定方法,防止货物发生损坏和移动。

对于易碎、易变形、易漏的货物,应该采用包装材料进行加固。

3.装车时应平衡分配货物的重量,使车辆重心稳定,不影响车辆行驶。

4.装车后需要进行封条,防止运输途中发生货损,封条要在车辆离开前现场封好,并记录封条信息。

5.装车后应在车单和装运单上书写明确的装载记录,包括货物数量、包装情况、签名、印章等信息。

常规设备交接的安全技术措施:1.交接货物时应先确认车辆的安全,督促司机关闭发动机并插下钥匙,防止行车途中发生危险。

2.交接货物时应对货物进行清点,检查数量、包装、质量等是否符合要求,核对车单、装运单等信息是否一致。

3.交接时,应对车辆的封条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完好无损,验明封条号码与记录是否一致。

4.交接完毕后,应由交货人确认货物的收货动态,记录签收信息,交货人根据记录确认签字或盖章,签收后在单据和清单上签字确认。

5.交接货物后,及时清扫车厢和检查车辆,确定没有遗失和损坏情况,附加任何工具和物品在交接完毕后归还。

常规设备装封车、交接的安全技术措施至关重要。

通过严格的规范操作过程和标准化管理,能够有效地保障货物运输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这些措施的有效实施,需要物流人员的全面协调,保证安全、高效、便捷地完成物流工作。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

斜巷运输管理规定一、装车的要求:1、装用车的要求:必须根据所运物料重量选择相应的专用车辆装运。

长材料必须采用专用材料车装运;散装材料可用矿车装运。

2、装车质量的要求:装车质量必须严格按照专用车辆标定重量装载,不得超载装车。

设备整装超过平板车载重的必须拆解装载。

不可拆解的单元设备允许超重不得大于平板车标定载重的10%。

3、装车结构尺寸的要求:装车结构尺寸不得超出专用运输车辆的外型尺寸。

不可拆解的超大型支架设备和不可截取的超长件物料,可作为特殊材料运输对待,在制定专项运输安全措施的前提下方可特殊装运,但装车宽度不得超出平板车宽度100mm。

4、装车重心的要求:装载物体的重心必须落在承载车辆的理论重心上。

大型支架设备的重心必须经过计算确定装载方式,严禁偏重心装载和重心超高装载。

确需偏(超)重心装载的车辆必须注明作为特殊运输对待。

5、装车的其他要求:超长物料的装车,必须在物料的底层垫加抬高物,使斜巷底车场变坡点能顺利通过。

二、封车方式的要求:1、支架和大型设备的封车应以刚性连接件(螺栓)与平板车底盘固定为主、以柔性连接件(钢丝绳)为辅。

平板车底盘销孔不对眼的,必须对平板车底盘进行补强后方可重新开孔,但不得破坏平板车底盘主轴承结构。

确需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必须根据设备结构特点,实施至少不少于两道的封车。

两道封车必须独立打结,严禁一根钢丝绳缠绕封车。

多层叠装的严禁串联封车。

2、超长材料的封车应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其装载物必须至少有一个附着与平板车底盘刚性联结,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发生前后滑行。

散件物品使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把必须用楔体楔紧,防止上下山运输时前后穿行,采用柔性连接件封车的,打标点必须合理,打标杆必须牢固固定,外露不得超出整体装载尺寸。

三、封车材料的要求:1、设备材料封车有条件使用螺栓封车的必须使用螺栓封车,没有条件的小型材料、设备必须使用钢丝绳封车。

重量小于3T的设备材料,采用直径不小于Φ6mm钢丝绳封车;重量大于3T小于5T的,必须使用Φ12.5mm钢丝绳封车;5T以上10T以下大型设备、材料应采用螺栓封车方式,螺栓封车不得少于4条Φ24mm螺栓,螺栓少于4条的必须增加Φ12.5mm钢丝绳封车,封车螺栓必须紧固。

煤矿井下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

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为杜绝井下物料运输装封车流程不规范的现状,按照矿领导安排,现对柴煤生字〔2013〕18号《2013年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有关规定》中运输部分第五章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进行修订,补充有关要求,望各单位严格执行,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力度,严格按章操作、规范操作。

运送物件的管理规定一、车辆的选用及入井㈠、各种物件装运应按照下列规定选用车辆1、井下装运沙子、石子、水泥、煤、矸石、金属网、小捆皮带等必须选用1t矿车装运,物料不得超出矿车车沿。

2、木料、轨道、工字钢、皮带机纵梁、管子等长度超过矿车矿车长度的长形尺寸物件应采用材料车运输。

3、开关等电气设备应使用专用设备车装运。

4、能用矿车和材料车装运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装运,单个重量超过3t或长度超过4m的超重、超大物件必须使用平板车装运,但物件不得超过车体的宽度,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轨道、工字钢、管子、液压支柱等零散易掉落的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运输,现场确需临时使用平板车转运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但只能运至工作面材溜联下车场,不得进入主要运输巷道,不得在装运物件的平板车上搭载开关、电机等电器设备。

5、综机中部溜槽可使用材料车或矿车装运,使用平板车装运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6、综掘机铲板、钻台应用特制专用车装运,履带用平板车装运。

7、宽度超过800mm的胶带在装运时,应使用专用车辆装运,宽度低于800mm的胶带可以使用材料车装运,其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200mm。

严禁在材料车架的上方装运胶带。

8、高压电缆采用专用材料车辆装运。

9、零散、易掉落的小尺寸物件不得使用平板车或材料车装运,应使用专用工具车或矿车。

10、V型车只准装煤,严禁装运矸石或物件,主运大巷中运行的V型车内严禁装运任何物件。

11、严禁不同种类的物料混装。

㈡、车辆的入井1、矿用车辆必须符合其相应完好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完好标准均要求的车辆使用单位不得继续使用,落实升井维修。

煤矿四超物件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四超物件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四超”物料运输安全及装封车管理规定一、“四超”物料界定(一)超长:凡不能用三环直接连接的物件车辆或单车物件长度超过2m。

(二)超宽:所装物件宽度超过普通车辆宽度。

(三)超高:所装物件高度超出普通矿车车沿0.2m。

(四)超重:单车重量超过1辆载矸矿车总重量(含矿车自重),但不超过绞车(机车)或钢丝绳允许载荷量。

二、“四超”物料运输管理规定(一)各单位在运输前必须编制四超物料运输专项措施。

措施包括以下内容:编制说明、运输物料种类、施工地点、施工时间、负责人、运输路线、封车详细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根据装运设备的外形尺寸、质量、结构、性能及运输要求,要有校对提升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计算,如超出提升运输设备的能力不得运输。

施工内容、地点等改变时必须补充措施,审批后一并执行。

(二)各单位安排运输物料,须提前到调度安监部填写《物料运输通知单》,做到持证运输,通知单采用二联单,第一联由运输负责人随身携带,第二联交安监处留存备查。

同时,安监处建立“四超”物料运输台账登记管理。

(三)运输“四超”物件前,必须对所运输的“四超”物料装车、封车及车辆本身情况进行仔细检查, 确认无问题后,在车辆明显位置填写并粘贴“煤矿‘四超’物料随车卡”,同时跟车人员随身携带“煤矿‘四超’物料运输随车单”,根据运输路线和环节填写相关信息。

(四)“煤矿‘四超’物料运输随车单”填写。

升井物料由装车单位现场填写,经现场带班人员检查确认装封车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运输。

下井物料由装车单位现场填写,经副井口把钩工检查确认装封车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入井运输,物料运输到接收地点后,经接收单位和现场安监员签字确认。

物料升井后,接收单位在“随车单”上签字确认后,交安监处,下井物料“随车单”由安监员升井后交安监处存档备查。

(五)运输“四超”物件时,要使用标准、监测合格的连接钩环连车。

特殊情况下确需使用非标准连接装置时,必须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验算其强度,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使用,在每次使用前要检查连车工具的完好情况,确保完好。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

煤矿运输管理规定

1. 运送“四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运送超重(3吨以上)•、超高(1.4m以上)、超长(2m以上)、超宽(1.1m 以上)的大型设备材料车辆(以下简称“四超”)的运输必须制定专项运输措施,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执行。

二、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多链环连接器连接。

如果采用其它物品代替,必须有措施,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运送“四超”车辆,每钩只准挂一车。

四、专用车辆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五、运送“四超”车辆的单位负责人在现场必须明确: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 “四超”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在"四超"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板及各道岔口设置警戒。

六、斜巷下放“四超”时,提前派人在各片盘处站好岗,严禁人员进出。

七、开车前认真检查绞车的完好情况,如刹车、离合、按扭、钢丝绳、钩头等,有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得下放。

八、检查信号及安全设施,要求信号声光齐全、灵敏可靠,安全设施动作可靠。

九、检查绞车固定情况,如绞车底盘的固定螺栓是否齐全紧固,压戗柱是否牢固,地锚是否可靠。

十、斜巷下放“四超”车辆时,必须配备技术熟练的绞车司机、把钩工和信号工,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地点,两端有人站岗把关,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绞车运行中,司机不准用手拾绳或用脚蹬绳,精力集中,听清信号。

十一、“四超”车辆在运行中,其两侧和前方严禁有人,在过曲线、弯道时,其两侧及前方严禁有人。

十二、运送“四超”车辆时,绞车主绳必须与设备相连。

十三、凡是更换钩头的地点必须设置阻车器,重车停稳并掩牢后,方可进行。

十四、下放“四超”车辆时,绞车至“四超”车辆间不准有余绳,所有人员必须闪开绳道,“四超”车辆下方严禁有人,在下车场安全地点设人站岗。

机电科2010年5月20日2. **煤矿吊装、封车、运输管理规定为规范物料(设备、材料)的起吊装卸、车辆封车、轨道运输管理,特制定以下规定,望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煤矿封车规定

煤矿封车规定

装封车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车辆运输装封车管理,使装封车达到规范、标准的目的,确保矿井提升运输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永胜煤矿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1.机电科是矿井装封车辆监督管理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井上下车辆装封安全管理责任人。

2.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领用的封车器具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3.所有下料、回料车辆的装封车管理属下料、回料单位;装封车单位对本单位运料车辆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装封车质量负责。

二、装车管理规定1.矿车装车范围:(尺寸小于矿车车厢长宽)(1)轨枕、托辊、托盘、中小型水泵、小型电机(小于15kW的电机)、小型减速箱(30kW以下的)、小型开关(30以下的开关)。

(2)矸石、水泥、沙子、石子、灰渣、砌块、砖石、水泥背板、盖板等;(3)40T型刮板运输机溜槽、各类刮板机链;(4)皮带“H”支架、皮带托辊;(5)成捆(盘)的胶管,旧电缆(6mm²以上),金属网,塑料网,木刹,撑杆,背板;(6)Φ400mm及以下皮带机滚筒;2.叉车装车范围:(1)单体支柱及长度超过2m(含2m)以上的钢管、钢轨、工字钢、供排水管、风管、圆木、板梁等物料;(2)皮带连接纵梁;(3)挡车梁;3.平板车装车范围:(1)采煤工作面使用的刮板运输机溜槽、溜头、溜尾、刮板链,掘进用刮板运输机溜头;(2)液压支架,综采液压支架的前尾梁,综采工作面变配电设备;(3)综采支架使用的液压千斤顶(大立柱);(4)综采、综掘等不规则的设备;(5)调度绞车、回柱绞车;(6)成磙电缆、钢丝绳(专用材料矿车);(7)Φ400mm以上皮带机滚筒;(8)局部通风机、除尘风机;(9)其它综采、综掘、机电等大型设备;4.装车技术要求(1)合理选择装运车辆,有效减少封车数量,对于不便于装卸的零散部件,必须先集中装袋或装箱,然后再装矿车。

(2)80及以上启动器、200及以上馈电开关、4.0照明综保等电器设备必须用平板车固定牢固运输。

大平板车装封车及安全运行规定

大平板车装封车及安全运行规定

大平板装、封车及安全运行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装封车的管理,确保大平板装运物料的安全运行,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大平板车检查维修1、运搬工段负责大平板车的检查维修,每月至少对所有大平板车普查一次,并做到检查人、所查车号、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的详细记录。

付井上井口的扒钩工对发现不完好的车辆要串罐,通知工区处理;综修厂及用大平板单位发现不完好的大平板车要及时送往运搬安排处理,综修厂与运搬工段要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大平板车的检修工作,未经检查的大平板车不准下井。

否则追究用车单位的责任。

2、装运物料超过3吨或长度超过4米的必须使用13.5吨大平板车。

3、平板车完好标准:车轮转动灵活,车轮端面摆动量不大于2mm,平板车上表面平整,不得有焊接的废旧铁质杂物,车耳无裂纹,车耳销与车架连接齐全牢固,连接碰头与车体焊接牢固。

二、装封车的有关规定1、装封液压支架、溜槽(1)装前探梁,后掩护梁时,底部要垫设三块标准的木道板,道板要摆放合理,切实起到防滑、防倾斜现象发生。

(2)装设支架底座、整体小架时,底部应垫设长3m,宽不小于0.9m的胶带,其胶带由机电科分管胶带的管理员指定地点,用废旧胶带截割,严禁单位私自截割,否则一经发现将按胶带原价值给予处罚。

整体小架子能用螺栓固定的,要采用足够强度的四条螺栓在平板车的四角固定。

(3)装宽度大于1320mm的溜槽时,要采取倾斜方式,用6块120×160×300mm木柱椅靠贴实。

(4)所装支架、溜槽重心要与车体一致,严禁车体歪斜,要用5分钢丝绳封车,绳头要在支架、溜槽适当部位缠绕壹圈,除整体小架子用3吨千不拉锁紧外,其它均用2吨千不拉锁紧,锁紧链后要用8#铁丝捆扎牢固,封车不少于两道。

(5)特殊物件装封时,要摆放合理,必须起到防滑、防倾斜作用。

2、装封超长物件及其它物件的有关规定(1)装运管子、铁道、皮带、工字钢、窄溜槽、水泥盖板、木料时,严禁将连接孔盖住,严禁物料混装。

装车规范——精选推荐

装车规范——精选推荐

装车规范福建盛丰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装车操作规范第⼀条⽬的规范装车作业、明确责任,同时确保员⼯和货物安全;避免因装车问题引起的货损货差,造成公司损失,特制定此规定。

第⼆条适⽤范围全集团各分公司长途⼲线运输装车、短途运输装车,以及外协车辆装车第三条装车四要素(1)车,由调度根据车辆及线路情况,安排好车辆和货柜⽤于装车。

(2)货,由调度根据货物情况、轻重搭配、先进先出、优先快件货等原则进⾏合理配载货物。

提⾼车辆满载率,缩短货物待配时间,从⽽提⾼货物时效。

(3)单,单证员根据调度提供的车、货单进⾏系统配载,制作配载单(4)⼈,现场管理拿到配载单后,安排搬运⼯装车,搬运⼯根据配载单,找货装车第四条装车作业规范总流程单证员制作配载单→现场管理拿到配载单→核实车辆、并检查车辆状况→安排搬运⼯→班长按单找货→装车并清点货物→装车完毕、锁车门上封签→交接、发车⼀、装车准备⼯作(1)指挥车辆停靠在制定装车港⼝,待车辆停稳后,司机应将车辆熄⽕,并将甩柜⽀架落地(甩柜车)。

(2)现场管理检查车辆状况,看车厢是否⼲净平整,并及时安排⼈员进⾏清理;检查边门和侧门是否符合要求。

(3)查看配载单上已配载货物,并根据需求准备好垫板和隔离⽹。

(4)要求搬运⼯做好安防措施,戴上防护⼿套、⼯作服,严禁穿拖鞋作业,需要登⾼作业或搬运⾼度较⾼的货物时,还需戴上安全帽。

⼆、⼀般作业规范(1)装车顺序:查看配载单所配货物情况,看是否有特殊货物,明确装车顺序,确保先卸后装,后卸先装。

(2)装车标准:遵循先⾥后外、按单装车点货,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的原则(3)码货原则:遵循标签朝外(车尾),⼤不压⼩,重不压轻,⽊不压纸、直不压曲、重货垫底、轻脆在上;码放整齐、平稳,严禁倒置和侧向摆放的原则(4)搬货过程中严禁踩货、坐货、摔货、扔货、摔板、不准提货物打包带,应该对⾓搬运货物。

与落地点⾼度超过30CM(约两拳头位置),或与落地点长度超过60CM(约⼀步距离)的,视为扔货(5)搬运时,超过50公⽄的货物要两⼈以上协同作业,不可⼀⼈蛮⼲;同时做到货物平⾏搬运,不翻滚货物。

平板车封车管理规定

平板车封车管理规定

平板车封车管理规定各工区:为规范平板车封车,确保平板车运输物料及设备的安全,特对物料运输做以下规定:1、各工区自备好封车器、链条(40T)、绳套、小马蹬、绳卡等封车工具。

2、机电工区井口把钩工对下井平板车封车情况严格把关(大巷运搬对井下车辆封车情况严格把关),对于封车不合格的物料车严禁运行并汇报调度室和所属单位。

3、使用绳卡卡钢丝绳时,每端不少于2个与钢丝绳配套的绳卡(反正卡),绳头露出绳卡50—100mm(不用绳卡时绳头长度也为50--100mm)。

4、各工区使用专用材料车下料。

锚杆、锚网等短、易封车材料必须使用专用材料车,每车在前、后用两道封车器封牢。

5、超过3.0米的钢管、轨道、单体支柱等超长物料要采用专用平板车运输,运输物件重心要合适,不得偏离平板车重心,分别在平板车前、中、后用封车器封三道。

6、重量小于500kg的开关运输时,用双股8#铁丝连喇叭嘴封车4道,其它设备不准用铁丝封车,严禁装矿车。

7、运输溜头、皮带机头、绞车(40kw以上)、耙装机各部件等较大、较重物件时,重心要在平板车中心上,用3道封车器封牢,或用手拉葫芦进行封车,其小链必须用铁丝扎紧,以防手拉葫芦松劲。

8、运输皮带等超高物件时,须在皮带两端用木料掩住皮带,防止皮带滚动,用两道封车器呈“×”封牢,并在皮带中心用一道封车器封牢。

9、具备螺栓固定条件的物件及设备运输时,必须采用螺栓与平板车固定,固定螺栓规格不低于M16,固定螺栓数量不少于4条。

10、运输综采支架、采煤机、综掘机等大件时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措施进行运输。

11、违反上述封车规定,封车不合格视严重情况给予100-500元/车罚款,不使用封车器给予1000元/车罚款并连带机电工区(副井下料)200元/车。

12、18.5KW以上的潜水泵、30KW以上的电机、皮带减速机、刮板输送机的减速机、φ20以上的滚筒等严禁用矿车装运。

13、没有合适抓抬、单人搬(重超过50KG)、两人搬(重超过100KG)及重量超过100KG的重物;长度超过2米(重量超过80KG)的重物;宽度超过1.2米(重量超过80KG)的重物等严禁使用矿车装运。

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

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制度(寨崖底煤业)为加强井上下运输系统管理,进一步整顿运输秩序,规范提升运输流程及设备、物料封装车,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一节设备入井许可制度所有设备和大型配件入井前要坚持检查验收制度,经检查测试各类技术参数符合安全规定和质量要求后方可下井,井口把钩工对没有入井许可证的设备严禁放行入井。

第二节车辆验收交接规定1、入井设备及物料车一律在副井口进行交接,使用单位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运送目的地、下料日期。

使用单位要及时将施工地点的各种运输车辆运送至主轨道车场,回收或转运的车辆要标明单位名称、转运目的地、转运日期,使用单位要及时与运输队组办理交接手续。

把钩工要认真检查装封车,凡是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把钩工不得交接提运。

2、下井的设备及物料车,不得擅自进入井口房或各主斜巷上车场,严禁下料单位强行进车占道,影响运输秩序。

由把钩工指定路线分类划车、调车,有秩序的提升运输。

3、要有计划的转运设备、材料,严禁扎堆运输。

运输队组要按照下料通知单或车辆标明的地点,及时将沙、灰、石子、支护材料等物资运送至各主轨道车场,并通知使用单位做好现场交接。

4、使用单位要标明5t以上设备、大型配件及物料车实际重量(包括车辆自重),并按规定装封车。

凡是不标注重量或封车不合格的车辆,运输队组要通知使用单位立即整改,否则把钩工不得进行交接提运。

5、检修好的设备由运输队负责封装车。

运输队组将安装设备运送至主轨道车场后,与安装单位办理签字交接手续;回撤设备由回撤单位在指定地点将设备解体、装封车后,运送至主轨道车场与运输队组办理签字交接手续,运输队组将回撤设备运送至机电修车间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6、生产应急设备、材料、专用或特殊物件、大型设备、配件,由矿调度统一安排转运的时间、地点,使用单位跟车押送,运输队组要及时提升运输,优先运输抢险设备及物质,确保抢险物资迅速、及时到位。

7、运送爆炸物品时,专项管理部门要专车专人押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提升运输,运输队组要做好入井登记手续。

装封车规定

装封车规定

机电工区装封车制度1、.装车标准及要求(1)、装、卸车时,车辆必须熄火,确认车辆已可靠驻车制动。

(2)、严格控制尺寸装车,运送普通材料、设备时,整车高度不得超过2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后端不得超出车厢2米。

(3)、每车装载量根据胶轮车额定装载进行装载,适当装车,宁少勿多,确保安全运行,严禁超载。

(4)、运送大型设备、材料必须捆绑牢固,必须使用专用的捆绑工具,使用前必须对捆绑工具进行完好检查。

(5)、运送易滚动、滑动物件必须采取防滚(滑)动措施,装运超宽、超高物件时,设备与车厢(铲板)之间必需用专用的垫木、道木,防止侧滑。

(6)、小型设备、装置、设施等,装车后必须在车厢内掩好车,防止打滑。

(7)、物料在车内要码放整齐、均匀、前后左右重量一致。

(8)、严禁人物混装、混运。

(9)、装、卸车完毕,司机必须确认装、卸车安全可靠方可准备启动车辆。

(10)、装卸大型设备、物料时,设专人进行现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设备、物料倾倒半径以外的安全地点指挥。

装卸车时要掌握好设备的起吊重心,装车时尽量使设备的重心靠近车辆的载物重心。

(11)、运送超宽、超长、超高的物件必须有措施;必须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捆绑必须牢靠,防滚、防滑措施必须可靠有效;车辆必须完好,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等性能必须完好。

行车(1)、行车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平稳运行,谨慎驾驶。

(2)、行驶中遇有行人或途径有人工作的地点时,必须鸣笛、减速、停车,确定人员已躲避后才能通过,行车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否则不得通过。

(3)、严格按规定的线路行车。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注意观察人员、车辆、有无障碍物等,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细心操作。

(5)、正常情况下严禁用胶轮车顶、拖其他车辆和设备、杂物。

(6)、胶轮车由平巷进入斜巷,斜巷进入平巷和曲线及转弯运行时,一定慢速行驶,速度不超过5公里/小时。

(7)、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必需紧急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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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物料捆绑吊挂固定方式的规定为提高井下质量标准化水平和综合形象,加强物料捆绑、吊挂、固定方式的规范化管理,避免铁丝浪费,经矿研究,制订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落实执行。

一、封车方面(一)设备本身有条件使用螺栓封车的,必须使用螺栓封车。

(二)管子、钢轨、单体支柱、直工字钢棚、胶带、小型设备等采用封车器封车,不准使用铁丝封车。

为保证封车效果,要在材料与封车器或圆环链之间垫旧皮子等隔离材料。

遇有材料较少情况,要采取垫高材料的方式,达到封车牢固。

(三)合理选择装运车辆,有效减少封车数量。

对于不便于装卸的零散部件,必须先集中装袋或装箱,然后再装矿车。

(四)圆弧型工字钢棚使用花车装车时,采用18×64圆环链和封车器封车。

(五)封车器把手采用2′钢丝绳配合“S”钩固定。

二、吊挂方面(一)各种管理牌板(开工牌、生产图表、小绞车管理牌板、信号把钩工牌板、材料牌板、设备牌板、宣传文化牌板等)的固定要选择框架固定、钢丝绳固定、预埋螺栓固定,取消铁丝吊挂,做到整齐划一。

(二)压风管、排水管、注浆管、供水管的固定要采用旧皮带或抱箍配合锚杆吊挂。

三、连接方面(一)单体支柱全部采取旧皮带条与钢管配合进行防倒。

(二)煤机割端头煤时,用手拉葫芦临时吊挂护顶金属网。

(三)转载点挡煤皮使用夹板和螺栓进行固定。

(四)绞车、牵引车钩头采用2′钢丝绳配合“S”钩固定,绞车保险绳采用2′钢丝绳配合卸扣固定。

(五)软管与倒流刺接头采用抱箍连接,为防止漏风、漏水,可采用双抱箍“十字”交叉的连接方式。

(六)各管路接头处采用法兰盘、快速接头或卡子连接。

(七)炉渣隔离袋可采用金属网防倒措施。

(八)架间管路可采取铁丝外套塑料管的方式固定。

四、可使用铁丝捆绑固定的几种特殊情况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当存在取消铁丝捆绑固定危及安全、或无法使用其它材料代替时,可使用8#以下细铁丝捆绑固定。

(一)支架操作阀标志牌的固定。

(二)支护用金属网的连接、风筒与吊挂钢丝绳的连接、工作面上网连接、煤电钻钻头的固定、架棚支护临时防棚梁掉落的固定、风筒接头处风筒与风筒环的固定等设计使用铁丝连接固定的情况。

一、装封车的一般要求(一)必须与所用车型相符,严禁随意乱装。

(二)装车前,必须对所用车辆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使用车辆轮对应转动灵活,封车固定点无失效,插销、碰头及闭锁器完好。

禁止使用不完好车辆装车运输。

(三)散件物料必须用箱体矿车装运,运输过程中不得掉落。

(四)设备、长材料车必须进行封车,避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窜动、滑落。

一般设备材料装车不得超出车辆外型尺寸,不可拆解的大型综采设备和不可截取的超长材料,必须作为特殊运输对待,制定专项的装封车运输措施。

(五)设备物料必须保证重心居中,不偏不移,对称平衡,以防止物料失稳。

(六)物料必须封车牢靠有效。

(七)对于“三超”(超长、超宽、超高)车辆运输必须采用单车牵引。

二、矿车装车规定(一)凡材料外形尺寸符合下列要求的,应使用矿车装运。

长度小于1.8米,宽度小于0.8米的设备材料(如:长度1.8m锚杆、半园拱工字钢棚、托盘、金属网、木轨枕、小型电器设备、开关、压绳轮、托绳轮、皮带托辊、液力偶合器、水沟盖板及长度小于1.8m的支柱,溜槽等)。

(二)所装物料不得超重,箱体矿车允许载重为1.8吨。

(三)为防止材料在转弯、斜巷运输发生窜动,装入矿车的小型设备必须居中放置,禁止偏向一侧,采用木料或木楔等将设备固定在矿车中间位置。

(四)装入矿车内不易散落的物料和设备,其高度不得超出矿车上沿350mm,超过部分应用两股以上8#铁丝封牢,防止脱落。

对于易脱落的物品(煤、矸石、木楔、盖板、混合料等),其高度必须低于矿车上沿100mm。

(五)长度大于1.8米的锚杆,使用专用锚杆材料车装运,严禁使用矿车装运。

(六)圆弧工字钢棚采用矿车装车。

采用矿车装圆弧工字钢棚,棚的两端高出车沿不超过0.7米。

宽度不超过车沿。

(七)钢轨及钢管在超过10度的斜巷中运输使用矿车装车。

矿车装钢轨数量每车不超过10根;(八)重要物料电话通知运搬工区值班人员或调度员加强管理。

三、叉车装车规定(一)长度超过1.8米的物料(如:钢管、直工字钢棚腿、直棚梁、长度超过1.8米的单体支柱、木柱、钢轨),一般装入叉车内运输。

(二)装入叉车的材料和设备必须封车,且封车要牢固。

严禁超载和偏载,物料不得超出叉车两侧,在车辆两头留出适当空隙,以便摘挂插销。

(三)装入叉车的物料应均匀对称,平衡摆放,所装物料品种一致,禁止混装,做到分提分运。

(四)钢轨、管子、工字钢、单体支柱、钢梁、圆木必须使用8#铁丝封牢,封车道数根据材料长度确定,每道采用4根8号铁丝。

材料超出叉车端头800mm以上的必须对超出部分进行封车,封车位置距离材料端头300~500mm,材料在车内部分,必须封两道,使材料与车辆连为一体。

(五)采用铁丝封车的打镖杆必须固定牢固,外露不准超过整体装车尺寸。

四、平板车的装车规定(一)大型物料设备(如:解体液压支架、整体液压支架,移动变电站、综放工作面配套设备、变压器、高防开关、电动机、减速机、25KW以上调度绞车)应采用平板车装运。

(二)装入平板车,所装物料和设备(整体液压支架、及超长物料除外)不得超过平板车的长度和宽度。

(三)装在平板车上的物料和设备必须进行封车,且封车要牢固,严禁超载和偏载。

(四)整体支架运输采用ф18×64圆环链、5/8链条卸扣、3/4×9OU 型花篮螺丝封车,同时必须采用两根ф20螺栓使支架底座和车盘连为一体。

支架车采用圆环链封车每侧为4道,前梁后梁各一道,顶梁为两道,整车为8道。

用花篮螺丝封车时,封车力矩不得小于50N.m。

(五)封车固定点应相互独立,封车位置有特殊要求时,一个封车固定点最多允许与两道封车圆环链两连接。

禁止多道封车链固定在一处。

使用花篮螺丝穿过平盘车底盘封车时,必须在下面垫铁垫板,20T平盘车原有设计的封车孔可不垫。

(六)各种设备材料装车必须规范,放置规整、稳定,上下放置整齐,不得出现上大下小、上长下短或棱角伸出车体外沿现象;同样长材料装车必须保证两端平齐。

(七)自改车辆、工具车运输设备物料时要有可靠的闭锁,所用车辆必须完好,车辆的碰头、连接装置、闭锁装置、轮对、基本车架等关键部位不得改动,改制的车辆必须通过验收许可后方可上道运行,严禁提升运输没有标准碰头的车辆。

(八)装运重型设备(电机、减速机、水泵、绞车等)用不少于四条对称、均匀布置的ф18×64圆环链、圆环链连接环或5/8链条卸扣、3/4×9OU型花篮螺丝封车。

圆环链连接环必须上好螺栓,5/8链条卸扣必须上好开口销。

(九)用平盘车装皮带其两端必须垫木料,厚度不小于200mm,以便于摘挂销子。

(十)装车外型尺寸要求1.平盘车装车上下井时:长不超过4米,宽不超过1.25米,总高度低于1.85米(包括车盘),解体支架等大型综采设备,解体后长不超过4.3米,宽不超过1.28米,总高度低于1.90米(包括车盘),要求对称布置。

2.平盘车装车不需要上下井时:宽不超过车体(液压支架除外),总高度低于2.3米(包括车盘)。

(十一)整体液压支架必须采用20T平盘车运输,并且支架尾梁的插板及前伸梁和护帮板均必须采用双股8#铁丝进行固定,防止运输过程中脱落。

矿井辅助运输安全注意事项1、严格执行斜巷(绞车绳道)“行车不行人不作业、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人员跨越运行中的绞车钢丝绳。

2、坚决杜绝超挂车辆。

3、连完绞车钩头后必须对车辆连接情况、道岔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安全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联系运输。

4、绞车严禁不带电松车,以防车速过快,紧急刹车造成断绳跑车。

5、严禁在车辆未停稳情况下摘挂钩,以防车辆掉道伤人。

6、人力推车时1次只准推一辆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距离,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

轨道坡度大于5‰时,严禁人力推车(《山东省特别规定》)。

7、推车接近风门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严禁放飞车。

8、当车辆在坡度较小段运行时严禁出现余绳,防止当车辆运行到较大坡度段时造成车辆带绳跑车。

9、小绞车司机等特殊岗位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规定操作,防止操作不熟练造成事故。

离开岗位时必须拉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并停电闭锁。

10、严格落实斜巷运输超高车辆的相关规定,高度超过1.5米及以上的车辆,在斜巷运输前必须将超速吊梁摆杆打起固定在摆杆架上,运输完超高车辆后及时恢复摆杆。

11、斜巷运输1.3米以上1.5米以下的较高大件时,车辆通过斜巷超速吊梁摆杆处时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

12、电机车司机要规范操作,机车运行要关闭车门,严禁身体探出车外开车,杜绝人车与矿车混合运输,机车用砂要筛细晒干。

电瓶车要及时装备两组电池,保证电瓶车充电充足,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

13、电机车在通过道岔、弯道、巷道口、防水闸门等特殊地段及运输大件时时,必须提前减速并发出警号,慢速通过,刹车减速不能过急,通过道岔时速度不得大于1米/秒。

14、斜巷提升运输时,上车场信号把钩工不少于2人。

1人负责操作挡车设施,1人推车,1人推车困难时,要根据列车情况适当增加把钩工人数,严禁将挡车设施甩开不用或提前打开。

15、在用的气控道岔控制箱把手必须打向一侧处在供风状态,不准停留在中间“0”位置,防止气控箱接头或管路漏气使道岔气缸卸压造成车辆串道岔掉道事故的发生。

操作道岔时必须对道岔的到位密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6、载车与连续牵引车及主绳的连接绳套必须拉紧并与主绳进行固定,以防刮挡车器影响运输,连续牵引车运输时要在运行方向车辆的前端挂好红尾灯。

连续牵引车必须正常使用连续牵引车综合保护装置,包括手持机移动通信装置。

各连续牵引车的移动手持机和红尾灯由连续牵引车管理单位进行现场配备。

其他单位需要使用连续牵引车时,需要至少提前两个班次向此连续牵引车管理单位申请,由连续牵引车管理单位提前将手持机和红尾灯充好电拿到现场备用。

17、列车严禁超速运行,电机车在车场调车时严禁异线顶车。

18、轨道上(下)山绞车保险绳在提升2辆及以上矿车时,保险绳必须前头、后头、中间使用3道钢丝绳套进行固定。

提升少于5辆矿车时,多余的保险绳盘好捆绑放在车内并在矿车把手上进行固定。

19、轨道上(下)山各片盘口,不准采用提升车辆带车,并且在片盘口提升运输时,所有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室。

20、在斜巷提升运输过程中严禁矿车与大平盘车混合提升。

挂长矿车时应减少挂车个数,多余的保险绳要盘好固定在矿车上面,保险绳末端要与列车尾端车辆三环的中间连环连接,以防保险绳挂不好末端拖地刮地轮。

21、大巷来车时,行人要靠帮站立,严禁与机车争道。

22、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辅助运输有关规定,严禁斜巷小绞车提升拐弯运输,严禁小绞车跨风门运输,摘挂钩地点轨道必须是平的,严禁在斜坡上摘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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