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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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院的教风和学风建设,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动态监控,维护和稳定教学工作秩序,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范畴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是根据相应的质量标准,对学院的专业定位、培养计划和培养目标,对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毕业生质量的跟踪,也就是对教学管理及教学全过程的各个环节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控制与评价,其目的是鉴定教学质量的全面状况,并提供反馈信息,以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和持续的改进(详见附件 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框架图》)。
二、建立健全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组织机构
(一)成立“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组织力度
1、组织机构图
2、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
( 1)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下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设秘书组,挂靠高教研究所。
( 2)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教学主管和相关领导、教务处、高教研究所、实训中心、各系(部)、人事保卫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工作委员会是在院长的领导下,对全院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指导、规划、审定和监督等工作的重要组织。其主要职责有:
( 1)对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进行宏观的管理与指导。即是定位全院各项教学的质量监控与评价,定期交流教学和质量管理信息,研究教学工作中重大的质量问题;讨论、制定和颁布有关加强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各项制度、办法及实施方案和措施;
( 2)领导、督促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制定措施;
( 3)督促加强院—系—学生三层次教学质量监控,以保障教学质量全面提高。
(二)建立学院教学督导与评价专家库(学院教学督导组)
1、建立院级教学督导专家库目的
通过建立专家库,实现对全院教学工作质量的监控,即对教学和管理环节进行动态监控,便于院督导组组织专家代表学院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评价;便于组织院级教学督导组的随机式、集中式和专题式听课,并通过听课督导等实现评价,并有利于大范围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
2、院教学督导专家库人员(学院教学督导组)组成
( 1)专家库人员组成。包括学院领导,综合教学管理部门(教务处、高教研究所、人事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图书馆等)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系、部、实训中心主管教学的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的、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各系(部、中心)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
( 2)专家库专家的推选工作。学院专家库计划总人数为70人(可根据每学期的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其中,南校区的人数为40人,北校区的人数为30人。专家库成员采取邀请与各相关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系部、实训中心按本部门总人数(含外聘教师)的20% ~ 25%的比例、其它行政处室按照1 ~ 2人,向工作委员会推荐合适人选。
被选入专家库的专家以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身份参与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秘书组负责学院教学督导组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活动组织。
3、学院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学院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第一线动态,反映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院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具体如下:
( 1)实施宏观管理。即导向性的管理,负责制定全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计划,组织引导系(部、中心)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工作;
( 2)组织对学院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的、多层次的、多种方式的动态监控。包括教学大纲的制定与执行,授课计划的审查与执行,教材的选定,考核等教学环节的贯彻和落实情况;
( 3)对实验、实习、课程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评价;
( 4)参与学院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验收工作;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状态,为学院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文件的修改等提供意见和建议;
( 5)参与学院的教学改革工作,为学院的重大教改措施提供决策咨询;
( 6)组织专家代表学院对教师教学质量进行专家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价意见;
( 7)掌握全院教学质量动态,按月提交《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月报表》,为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参考;
( 8)组织召开全院的期中教学质量调查学生座谈会,并提交座谈会的情况分析与总结;
( 9)开展全院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四周一次)。
(三)健全二级教学督导组织机构
二级教学督导组织机构是指各系、基础部、实训中心、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执行委员会。
1、建立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
( 1)按照学院当前院-系两级管理的模式,进一步发挥系(部、中心)在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工作中的主体作用。
通过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进行的常规性、基础性教学督导工作,使各系(部、中心)能及时、全面、详细地了解本部门的教学质量的情况,严格、规范地执行学院的有关教学制度。同时,实现对本部门教学工作的动态监控,针对各专业的教学情况进行微观的、全面管理。
( 2)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的构成。具体为:
1)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组员若干名。
2)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组长。由系(部、中心)主任或分管教科研的副主任担任,或由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从事教学工作在十年以上)的教师担任。
3)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成员。成员为系(部、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具有高级职称和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含专职外聘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4)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的人数。一般情况下,按本系(部、中心)教师总人数(含外聘教师)的20% ~ 25%的比例选拔。
( 3)系(部、中心)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具体为:
1)制定系(部、中心)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
2)根据教学质量标准,检查督促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制定与执行,考核环节、教材的选定,包括实践教学环节的贯彻与落实。
3)组织开展公开课、观摩课;组织对本部门教师及教师间的相互听课、反馈,教师教学质量的同行评价。
4)安排实施期中教学质量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并提交座谈会的情况分析与总结。
5)掌握本部门教学质量动态,按月向院督导组和本部门负责人提供《系(部、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月报表》,为学院及本部门负责人提供参考。
6)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由被指定的指导教师制定指导方案,并进行具体的指导,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组织本系的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并提交《教学质量学生信息反馈汇总报表》(四周一次),涉及基础部等相关教学部门的信息,要及时交院督导科。
2、成立“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执行委员会”,健全二级教学督导组织机构
( 1)组织机构
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 1人,分别由学院学生会学习部的正、副部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各班级教学质量信息员组成。
( 2)学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1)选出覆盖全院各系的学生信息员,协助院督导科收集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信息,及时反映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2)按照院督导科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完全由学生参与的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并做好相关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发放、收集和整理教学质量评价资料。
3)协调各系教学督导组做好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工作。
三、修订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