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对黑臭水体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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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对黑臭水体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的《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X]645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全面消除黑臭水体,结合X新区X年黑臭水体整治实际情况,X 管委会自即日起全区开展X河(枫生高速至六孔闸段)污染源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整治方案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等文件精神,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分工协作、上下联动、集中整治,实现X河黑臭水体要在X年底前消除黑臭的目标。

同时举一反三,逐步推进,做到新区水域长治久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黑臭水体(X河X段)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名单略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X年8月初)
区直各相关部门、X街办、X洲管理处、红角洲管理处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
办水体函[X]645号文的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X省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修订)》等文件精神,层层发动,全面部署,充分认识到整治黑臭水体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去。

2、工程整治阶段(X年8月初至10月15日)
对新区水体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不达标特别是黑臭水体进行登记造册,指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整改措施,制订整改时间;
(1)区城环局:牵头负责全区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及金达莱设备的安装,保障今年10月15日前完成X电排站、新丰和电排站、工贸学院3处共计2.5万吨/天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

X街办、X洲管理处、红角洲管理处要积极配合,全力保障该工程的顺利推进。

(2)区环保分局:负责与市环保执法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与区公安分局、区执法局、环保执法查处违法违规排污单位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诉。

(3)区住建局:负责整改还建房排污及督促违法违规排污的物业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

(4)区社发局:负责督促违规违法排污的学校、医院进行整改。

(5)区规划分局:负责牵头做好与市规划局协调管线验收工作;配合属地、住建等部门督促违法违规排污的项目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6)区执法局:负责违法违规接入市政管网的店面及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追诉。

(7)区督查室:负责督查各部门整改落实。

(8)区财政局:负责专项整治经费的保障,做好跟踪审计工作。

(9)区党群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水源保护的宣传工作。

(10)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在整治过程中暴力抗法。

负责环保执法案件移交的处理,加大打击查处。

(11)各街办管理处:按“河长制”要求对沿江沿湖做好湖体及岸线的保洁工作,负责属地执法和协调物业、社区等工作,负责做好配合和监管工作;负责沿街商铺、辖区单位的整治,配合区住建局对物业住宅小区混接整改。

3、巩固成效阶段(X年10月16日至12月31日)
(1)对X年X片区丰和中大道以西区域和X洲片区排查出的污染源点位进行巩固,预防污染源点位反弹或新增情况的发生。

区城环局予以负责核查整治过的污染源点位,区社发局、区住建局、区执法局、区规划分局、X街办、X洲管理处负责对区城环局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相关单位整改。

(2)X街办、X洲管理处要结合“河长制”针对X河北段建立完善的河湖岸线保洁工作,保障X河北段干净整洁。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推行河湖长制,保护河湖健康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狠抓工作落实,抓紧完善本区域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

明确各级河湖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建立联席会议、问题督办、信息通报、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验收等相关制度,保障河湖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各级河(湖)长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2、严格考核问责。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区级河(湖)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湖)长进行考核。

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内容纳入区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将河湖长制工作有重点任务的区级责任单位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参照市级做法对本级有重点工作任务的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考核。

各级河(湖)长履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

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3、整合落实资金。

按照资金使用方向,区相关部门通过整合资金、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河湖管理与保护投入。

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重点保障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等工作经费。

加大流域
生态综合治理、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的投入。

4、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广泛持续地开展河湖保护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河湖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管理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在河湖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湖)长公示牌,公布管辖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湖保护意识。

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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