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从“城市重建”到“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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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的历史阶段

1·更新历程

欧洲城市更新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呈现出与不同时期城镇化重大议题相对应的阶段性特征。

1950年代的“城市重建”(Reconstruction),主要应对战后大量住房需求。根植于福利社会体制,主要采取推倒重建方式,国家和地方政府是更新项目发起人、规划制定人、资金主要提供者。

1960-1970年代的“城市复兴”(renewal),主要应对郊区化的内城衰退问题。强调通过撬动私人投资来获得城市更新需要的资本。该时期关注重点增加了对社会问题如就业、贫困问题的重视。

1980年代的“城市再发展”(redevelopment),主要解决石油危机、后工业化城市转型需求与既有工业化的城市空间结构之间的矛盾,在福利社会向新自由主义政治经济体制转型背景下,以准政府型的城开公司为主导,促进了工业区的改造,是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带来绅士化等问题。

1990年代的“城市更新”(regeneration),主要应对消费型城市空间需求。为缓解上一阶段城市更新的社会阻力,强调小规模、渐进式的更新方式,注重邻里保护、社区再生,并出现了竞标式、合约式、互动式等多元化更新组织实施形式。

2·更新机制

欧洲城市更新呈现出由政府主导逐步转向公私合作、合约合作转变的发展趋势。

第一阶段更新机制为政府主导下的财政补贴制度(1950-1980年代)。清除贫民窟运动以及二战后大规模的住房短缺期间,政府重点补贴住宅更新开发商;住房整修和改善期间,政府转向住户补贴。(英国:1950年代政府补贴50%;1970年代最高上限达到70%。)

第二阶段为准政府型城开公司主导的“公私伙伴合作”(ppp)制度(1980年代开始)。环境部统筹管理全国的开发公司,实际上是环境部在地方的派出机构。一个公司对应一个特定开发区域,开发公司具有更新地区的规划权、建设审批权。并配套有各种优惠的开发政策、经济补贴、税收减免、简化规划审批等,如企业园区、规划简化园区;荒弃地拨款、城市拨款等。(英国:1982年配合城市开发行动,设立了“城市开发基金”,引入私人投资,基金中地方当局投资仅占25%。)

第三阶段为以竞标为基础的联盟合约合作制度(1990年代开始)。受到欧盟的融合性城市更新行动框架的影响,政府从直接设立城市开发公司参与城市更新的政策中逐渐脱离出来,转而采取提供资金进行控制的城市更新策略,西欧上层政府分别采取政府出资、公开竞标的方式进行更新。地方必须具备整合的发展战略和有多方参与的伙伴合作机制才能公开竞争获得政府的更新资金(意大利:政府提供60-80%)。

城市更新规划及实施

1·英国:工业用地更新

英国以城市设计指导具体规划建设。不再另行编制独立的更新规划,在已有概念规划对功能布局和公共空间控制的规划框架下,以更新区城市设计方案为核心指导规划建设。

伦敦政府成立半官方开发公司LDDC取得土地所有权,再由LDDC与私营开发商合作,将土地转让给金丝雀码头开发公司进行开发。开发公司在金丝雀码头开发中注重以城市设计实现各个要素的相互平衡和总体控制,取得了广泛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2·德国柏林:历史街区更新

以德国为代表的更新规划往往以更新区专门法定规划指导更新改造,成果纳入既有法定规划,形成详细法律文件。一旦某地区被认定为更新区后,即成立专门更新机构,组织编制特别法定规划(如德国更新区结构规划和街区概念规划),作为更新改造的审批依据,同时编制街区建造规划,两类规划同期编制,最后将特别规划纳入建造规划中,包含详细城市管理内容,作为后期管理依据。

德国制定了谨慎城市更新导则,要求划定为法定更新区的城市区域更新期为15年,需分阶段实施;需指定更新委托机构和居民代表机构;业主需提供一定更新费用;需保护保存现存建筑、城市结构、产业结构。

在该理念指导下,1993年柏林市政府启动调查研究,确定柏林斯潘道历史住区为法定更新地区;以法定更新区特殊规划为引领,多方合作同步编制法定建设规划,更新期结束时将住户需求融入建设规划文本作为法律文件,作为后期管理法律依据。经过15年的更新改造后,2008年更新改造验收合格后市政府取消法定更新区政策,解散更新机构和居民机构。

3·意大利米兰:竞标式更新

意大利米兰采取竞标式邻里合约项目,由各级政府提供主要资金,地方灵活选择更新对象与设计方案进行投标。该项目由意大利国家基础设施部(The Ministry of Infrastructures)发起,各个城市在大区的支持下选择城市中问题较为严重的社会住宅区,并进行更新方案设计,在规定时间提交给国家。国家基础设施部根据一定标准来评比与选择竞标方案。每个邻里更新都包含物质更新和社会更新两大类,根据社区具体需求皆有差异化的内容。在该合约框架下,上层政府机构只提供最必要的保障或监督措施,具体的行动由底层政府或私人机构完成。政治组织层次负责协调和统筹,技术和管理层次主要负责更新方案的制定,公共参与引入专家作为第三方来协调众多私人机构、居民及上层机构之间的矛盾。

4·法国巴黎:微空间改造

2015年由巴黎政府发起,以城市更新寻求城市未来发展的思路,更新改造对象为23块位于巴黎市中心和大巴黎地区的场地。以国际城市设计竞赛的形式,寻求更具创意的解决方案,同时也作为巴黎这一国际城市向全球又一次的

营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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