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备课讲稿

合集下载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九)业绩预告相关格式指引的修订说明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九)业绩预告相关格式指引的修订说明

上交所微课(第24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九)业绩预告相关格式指引的修订说明目录一、修订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二、二十七号/二十八号业绩预增/预减、预盈/预亏公告三、三十一号业绩快报四、三十号/三十二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更正公告一、修订背景和主要修订内容本次修订背景近年来,部分上市公司在业绩大幅波动时披露的业绩预告等相关公告,存在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一定程度上误导投资者。

例如,公司未明确区分并披露业绩变动的具体原因,尤其是公司业绩出现预增或预盈情形,是得益于主营业务增长还是依赖于非经常性损益,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判断的重要因素。

如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将直接影响投资者的理性判断。

本次修订突出强调公司业绩变动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针对性,要求公司披露非经常性损益对业绩的影响,以免对投资者形成误导。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在临时公告中新增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强化了非经常性损益的披露要求,包括要求公司在重要内容提示中说明本次业绩预告是否由于非经常性损益事项所导致、本次预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后的业绩变动情况等等。

●区分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提高业绩预告和快报的准确性。

本次修订要求公司在披露时明确区分业绩变动的具体原因,如主营业务影响、非经常性损益影响、会计处理的影响及上年比较基数较小等,便于投资者直观理解公司本次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理性判断公司主业经营情况,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强化风险提示的披露内容。

实践中,不少上市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时,存在影响预告业绩、快报准确性但目前尚未最终确定的重大事项,例如不确定的重大交易、会计处理存在争议等。

对此,新修订的格式指引要求公司对业绩预告、快报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充分的提示,并说明不确定因素的具体情况。

同时,需对上述不确定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合理、量化分析,披露剔除不确定因素后的业绩变动情况等,便于投资者掌握全面的信息,保障其知情权。

二十七号业绩预增/预减二十八号预盈/预亏公告第二十七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增/预减公告【适用范围】:1、本指引适用于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上升或下降50%以上情形。

《信息披露规则讲解》课件

《信息披露规则讲解》课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披露内容
披露的内容要求
了解信息披露的具体内容要求,可以确保您的披露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
披露时间
披露的时间点也是关键,了解合适的时间点可以帮助您做出正确的披露决策。
披露的范围
信息披露的范围有哪些?掌握披露的范围有助于您全面了解披露的内容。
披露风险
信息披露的风险
信息披露可能会面临哪些风 险?了解这些风险有助于您 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信息披露规则讲解》 PPT课件
欢迎参加《信息披露规则讲解》PPT课件!本课件将带您深入了解信息披露 的重要性以及相关规则和案例分析,让您成为信息披露的专家。
介绍
1 了解信息披露
什么是信息披露?为什 么它对投资者和企业都 非常重要?本节将为您 解答这些问题。
2 为什么需要信息披

信息披露对投资者决策 至关重要,也有利于企 业建立信任和良好的声 誉。
风险管理措施
如何降低信息披露的风险? 本节将为您介绍一些有效的 风险管理措施。
违规处罚
违反信息披露规则可能会面 临什么样的处罚?提前了解 这些对合规披露非常重要。
披露案例分析
1
案例分析
通过实际案例来深入理解信息披露的
案例总结
2
关键要素和潜在问题。
总结案例分析中的重要观点,以加深
对信息披露的理解和应用。
3
结论
信息披露对投资者的重要性,以及它 对企业的影响。未来信息披露发展的 趋势。
3 信息披露的法律依

了解信息披露的法律法 规和相关规则对合规披 露非常重要。
披露主体
披露主体范围
哪些主体需要进行信息披露? 掌握这些信息可以对合规披 露提供指导。

《2024年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范文

《2024年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范文

《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篇一一、引言在金融市场中,证券交易所作为重要的交易平台,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起着至关重要的监管作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决策、市场的公平性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及其重要性。

二、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1. 监管制度证券交易所通过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和制度,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这些规则和制度涵盖了财务报告、公司治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确保上市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2. 监管手段(1)事前审查:证券交易所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前进行审查,确保信息符合规定。

(2)事后监督:对已披露的信息进行持续监督,防止信息误导或欺诈。

(3)自律监管:证券交易所通过自律监管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三、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意义1. 保护投资者利益准确、及时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降低投资风险。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能够防止信息误导和欺诈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维护市场公平公平是资本市场的基本原则之一。

证券交易所通过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确保市场信息的公开、透明,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性。

3. 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资本市场的发展离不开健康的信息披露环境。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能够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尽管证券交易所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如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以及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交易所在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也需不断适应新的挑战。

五、完善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1. 加强事前审查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确保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公司信息披露治理与监管培训教材(PPT 37张)

公司信息披露治理与监管培训教材(PPT 37张)

公司涉嫌违规,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
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业务停顿、主要 产品大幅降价等; 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 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显 著影响等。
2.2.2 信息披露的豁免
可以申请豁免的情形
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披露某一信息会损害公司的利 益,且该信息对其股票价格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1 定期报告的披露—披露内容
公司的基础信息 公司的股东信息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财务信息 报告期重大事项
2.2 临时报告的披露
临时报告分类
交易事项
关联交易事项 非关联交易事项
非交易事项:
发行与上市 股东信息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
2.2 临时报告—交易事项的披露
第二层次
政府(国务院)制定的证券基 本法规。
第三层次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
第四层次
自律性规则
1.4.2 强制性信息披露范围
上市公司的信息很多,只有对“投资者决策”及
“股票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才被列 为强制性披露范围。
(一)定期报告的披露 (二)临时报告的披露 (三)信息披露的豁免 (四)停牌制度 (五)特别处理、风险警示、退市制度
案例:山东如意(002193)业绩变脸或遭股民投诉 财信网(记者 许立婷)山东如意 (002193)2014年发布的 2014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引发了股民的不满。根据最新的 业绩修正,公司由之前宣布的净利润增长344.65%变成了亏损。 网上有很多投资者表示,要向证监会举报山东如意。而律师则 认为,公司业绩变脸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虚假陈述。 违规风险: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 违规表现: 1. 没有如期披露; 2. 业绩预报反复变更;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三期,2019年12月13日)编写说明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

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

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目录九、资产交易 (4)十、募集资金 (9)十一、委托理财 (17)十二、二级市场举牌 (23)九、资产交易9.1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事项时,以及相关中介机构为上述事项提供专业服务时,如何做到勤勉尽责?首先,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购买、出售资产事项时,应当重点关注标的资产质量,对标的资产质量、估值合理性以及交易的必要性等事项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相关中介机构意见仅起参考作用,不得以参考或引用中介机构意见为由代替其本身的勤勉尽责义务。

对于拟收购标的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董事会还应当在相关公告中具体说明董事会就未来交易完成后,保障和增强对标的公司控制的具体措施和安排。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编与说明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

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

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一、业绩预告 (1)二、政府补助 (6)三、独立董事选任 (9)四、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13)、业绩预告1.1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发布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有什么不同?业绩预告是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股价敏感信息。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在期限届满后,如果发现这三类情况,但没有在规定期间预告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尽快作出预告。

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股票上市规则》没有就业绩预告做出强制要求,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发布业绩预告。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二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二期)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第二期)
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后,新的控制方是否对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管理等有新的计划,也是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就此,公告中应当明确披露未来十二个月内的相关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是否更换公司管理层或派驻董事、是否注入或置出资产、是否与股权转让构成一揽子交易、是否有可能构成借壳等。

需要明确的是,对后续计划的披露应当明确具体,不得使用“不排除”“暂无”“可能”等模糊表述。

还需要注意的是,受让方后续有资产注入计划的,应当明确披露该等计划是否构成承诺、标的资产的相关情况,以及注入资产的具体方式和安排等;受让方明确未来有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应当按照本所临时公告格式指引披露;资产的注入或置出计划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筹划重大事项的相关规则进入停牌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从实践来看,有部分公司在股权转让前存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出售资产的情形。

对于这一类情况,公司应当充分披露之前的资产相关计划是否与本次股权转让构成一揽子交易,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主要相关规则: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九十九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结果公告》。

《2024年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范文

《2024年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范文

《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篇一一、引言证券交易所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基础设施,肩负着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大责任。

其中,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是证券交易所的核心职能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作用及其重要性,并就如何提升监管质量提出建议。

二、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1. 制定信息披露规则与标准证券交易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信息披露规则与标准,要求上市公司按照规定的内容、格式和时间进行信息披露。

这些规则与标准包括财务报告、公告、重大事项报告等,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发展前景。

2. 审核与监督信息披露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提交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通过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进行监督,防止虚假信息、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等现象的发生。

3. 处罚违规行为对于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上市等措施。

同时,将违规行为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以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重要性1. 保护投资者权益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状况,从而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能够防止虚假信息和误导性陈述的出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维护市场秩序证券市场是一个高度复杂和敏感的生态系统,任何虚假信息或误导性陈述都可能引发市场波动,甚至引发市场危机。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能够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市场的效率和稳定性。

3. 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有助于上市公司建立良好的声誉和形象,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合作伙伴。

同时,有利于上市公司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持续、健康的发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优秀课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优秀课件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优秀课件一、引言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和公众公开披露其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治理结构等相关信息的行为。

良好的信息披露能够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促进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制作一份优秀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课件至关重要。

二、课件设计1. 布局设计课件的布局应简洁明了,便于学习者快速获取信息。

可以采用两栏布局,左侧用于放置标题和目录,右侧用于展示具体内容。

整个课件应保持一致的字体风格和颜色搭配,确保视觉统一。

2. 主题内容有效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课件应包含以下主题内容:(1)公司简介:介绍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成立时间、主要业务等。

(2)法律法规要求:解释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要求,强调上市公司应该遵守相关规定。

(3)信息披露原则:介绍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如公平、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等。

(4)信息披露途径:详细介绍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进行信息披露,例如公司官方网站、媒体发布等。

(5)信息披露内容:列举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内容,如财务报告、重大事件、股东大会决议等。

(6)信息披露时间:解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包括年度报告、季度报告、重大事项决策的及时披露等。

(7)信息披露实践:分析一些典型的信息披露案例,总结信息披露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教训。

三、课件制作技巧1. 使用图表展示将大量的文字信息转化为图表可以更加生动形象地展示,吸引学习者的注意力。

可以使用饼图、柱状图、线形图等来清晰地呈现财务数据、市场份额等信息。

2. 使用多媒体素材在课件中插入适量的图片、音频和视频素材可以提升课件的吸引力和互动性。

例如,通过插入公司现场照片和员工访谈视频来展示公司实际运营状况和团队氛围。

3. 视频演讲可以在课件中加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视频演讲,让学习者更直观地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管理理念。

4. 互动问答课件可以设计一些互动问答环节,让学习者积极思考和回答问题。

可以通过点击按钮或者键入答案的方式进行互动。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题探析教学文稿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题探析教学文稿

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题探析摘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对于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合理配置资源有着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效果并不显著,仍然存在着各种问题,本人针对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及时、不充分提出解决方案。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对策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主要问题1.信息披露不真实真实准确性是对信息披露质量基本要求。

只有真实的信息才是有用的,虚假的信息会产生误导,是严重的欺诈行为。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违反真实性、准确性规定,以失真的会计报告,公告中公布虚假的盈利、税后利润及每股盈利等重要数据的行为时有发生。

主要表现有一为融资目的粉饰报表;二为保持上市地位操纵业绩;三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严重失真。

2.信息披露不及时证券市场信息和资金流动速度快、效率高,股价是信息的实时变量;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对投资者决策具有重大影响。

我国的上市公司披露情况的及时性较差。

具体表现有:一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滞后性;二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报告,逃避监管甚至隐瞒重大问题;三并购重组中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导致内幕交易普遍化。

3.信息披露不充分一些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和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会计信息中,仍有不少公司疏于充分性、规范性或流于形式。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某些重大事件不予以公告;采取避重就轻的手法,故意夸大部分事实,隐瞒部分事实;对有用的资料也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说明,从而误导投资者。

在信息披露中,措辞含糊,模棱两可;定性披露多,定量披露少,绝对值披露多,相对比例披露少,这些情况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信息的可信性和可比性。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原因分析1.体制方面的原因过去我国的监管政策一直强调证券市场要为搞活大中型国有企业服务,企业主要依靠政府意志和行政权力进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

因此,在事实上形成的发行审核惯例是:凡是获得了发行额度的企业,很少审核未通过的。

发行审核实质上流于形式诱发了企业的虚假包装现象。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问题讲解精讲68页PPT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问题讲解精讲68页PPT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问题讲 解精讲
36、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 神灵, 而不是 殚精竭 虑将神 灵揉进 宪法, 总体上 来说, 法律就 会更好 。—— 马克·吐 温 3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 时。— —威·皮 物特
38、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 是丝毫 没有力 量的。 ——菲 力普斯 39、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 迅速累 聚,进 而变成 法律。 ——朱 尼厄斯
39、勿问成功的秘诀为何,且尽全力做你应该做的事吧。——美华纳
40、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孔子
40、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 容忽视 自己的鞋子,自己知道紧在哪里。——西班牙
37、我们唯一不会改正的缺点是软弱。——拉罗什福科
xiexie! 38、我这个人走得很慢,但是我从不后退。——亚伯拉罕·林肯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及防范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及防范

浅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问题及防范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信息披露对于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以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却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也对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威胁。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重要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等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的行为。

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需要依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来评估公司的价值和风险。

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投资损失。

2、维护市场公平公平的市场环境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可以确保所有投资者在同一时间获得相同的信息,避免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3、提高市场效率有效的信息披露可以使资金流向经营良好、前景广阔的公司,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

4、增强公司透明度通过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展示其经营管理情况,增加公司的透明度,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增强市场对公司的信任。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1、信息披露不真实部分上市公司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提高股价、获取融资等,故意提供虚假的财务数据、经营业绩等信息。

这种行为严重误导了投资者,破坏了市场的公信力。

例如,_____公司曾通过虚构收入、利润等手段,粉饰财务报表,营造出公司业绩良好的假象,最终被监管部门查处,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2、信息披露不完整有些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故意隐瞒对公司不利的重要信息,或者只披露部分信息,导致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

比如,_____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未充分披露重组方案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使投资者对重组前景产生了错误的判断。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教案资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教案资料

附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第二期)——年报披露相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一、业绩预告 (2)二、董监高、股东买卖股票 (3)三、利润分配 (4)四、每股收益计算和披露 (6)五、关联交易 (7)六、实际控制人披露 (8)七、涉及融资融券的前十大股东披露 (9)八、董事出席情况 (11)九、董监高任职 (12)十、董事会报告 (12)十一、年度股东大会 (13)十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3)十三、资金占用 (13)十四、重大诉讼和政府补助披露 (14)十五、业绩承诺与预测 (15)十六、连续亏损导致债券暂停上市 (16)十七、特殊行业公司披露 (17)十八、股权激励会计处理 (17)十九、会计估计变更 (17)二十、财务信息更正 (18)二十一、非标意见专项说明 (18)二十二、内控报告披露 (19)二十三、审计报告的披露 (19)二十四、财务报表附注 (20)二十五、XBRL实例文档 (20)二十六、保荐责任 (20)二十七、年报差错责任 (21)二十八、内幕知情人报备 (21)本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常见问题》的内容主要涉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披露及相关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及其正确做法,供各上市公司参考。

一、业绩预告1.某上市公司于2013年2月5日披露2012年度业绩预告, 预计业绩增长超过50%,公司解释称未能在1月底前进行业绩预告的原因是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以及房地产业务的收入确认等事项发生分歧所致。

正确做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1.3.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变动幅度超过50%以及扭亏为盈等情形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即上市公司最晚应于1月31日披露,并于公告日的前一交易日向本所提交公告。

有鉴于此,建议上市公司尽早就影响年度业绩预测的重大不确定事项进行梳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财务部门提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并及时通报公司负责信息披露事务部门,以避免公司因会计处理事项不确定、沟通不畅等原因导致业绩预告违规。

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讲座发言稿

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讲座发言稿

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讲座发言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参加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讲座,并分享一些关于信息披露的观点和体会。

信息披露作为资本市场运行的重要环节,对于保证市场的公平、透明与有效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我们作为市场主体,更应该深刻认识信息披露的意义和必要性,不断加强自身的信息披露意识,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

首先,让我们来探讨一下资本市场信息披露的意义。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特别是股东披露重要财务和经营信息的一种制度安排。

通过信息披露,公司向市场公开自身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风险特征等重要信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信息披露不仅能够提高市场参与者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循环,更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价值和声誉。

同时,信息披露还能够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那么,如何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呢?首先,我们要强化信息披露的主体责任。

上市公司是信息披露的主体,要承担起信息披露的责任和义务。

公司应当根据规则和法律的要求,及时披露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相关重大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和及时。

同时,要进行异地披露和信息整合,确保不同地区和不同渠道的投资者都能够获得相同的信息,以减少信息差异,维护投资者的公平权益。

其次,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审查力度。

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审核,确保披露内容的真实可信。

通过加强监管执法,对虚假披露和内幕交易进行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的信心和秩序。

此外,还要完善信息披露的规则和制度,使其更加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再次,培养社会对信息披露的重视和尊重。

社会各界应当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披露的宣传和教育。

投资者要提高自身的信息识别能力,增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

媒体要加强对信息披露的宣传和报道,推动形成社会舆论对信息披露的关注和支持。

最后,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编写说明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

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

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目录一、业绩预告 (1)二、政府补助 (6)三、独立董事选任 (9)四、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13)一、业绩预告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发布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有什么不同业绩预告是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股价敏感信息。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在期限届满后,如果发现这三类情况,但没有在规定期间预告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尽快作出预告。

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股票上市规则》没有就业绩预告做出强制要求,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发布业绩预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编写说明为进一步强化监管服务,上交所结合监管实践,组织人员编写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以下简称《监管问答》),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实务中,可能遇到的规则难点和疑问、常见错误和风险进行了集中梳理。

同时采取“分门别类”和“一问一答”的方式,针对性地解读规则条款、阐明规则要点、明确监管标准,供上市公司在日常办理信息披露业务中参考使用,希望通过告知在先、提示在先的方式,减少违规发生概率,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监管问答》的编写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上交所将根据监管规则的修订变化情况和监管实践中发现的新型、共性问题,定期予以更新、充实并对外发布。

上市公司在参考使用《监管问答》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监管问答》是本所对信息披露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涉及的具体实务问题的解读,不构成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法定依据。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以各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为最终依据。

第二,上市公司如果对《监管问答》相关问题有疑问,请及时向本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进行咨询,在具体使用时,以本所解释为准。

目录一、业绩预告 (1)二、政府补助 (6)三、独立董事选任 (9)四、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报送 (13)一、业绩预告1.1上市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发布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业绩预告有什么不同?业绩预告是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股价敏感信息。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

公司在期限届满后,如果发现这三类情况,但没有在规定期间预告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尽快作出预告。

对于半年报和季度报告,《股票上市规则》没有就业绩预告做出强制要求,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发布业绩预告。

但是,如果公司尚未披露前一年度年报业绩,原则上不建议先预告次年的第一季度报告业绩。

确实需要预告的,也应当同步披露前一年度业绩的预计情况。

对于季度、半年报业绩预告遇到同样情况时,也应比照办理。

业绩快报与业绩预告不同。

业绩预告主要是对公司当期净利润情况的预计;业绩快报更加全面,一般应披露公司主要的财务数据。

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主要相关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条、第11.3.5条1.2 公司在发布业绩预告公告时,应当如何披露业绩增减变化的比例或数值?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时,应当根据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按照业绩预告的类型,分别采用具体数值、增减比例、数值和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披露业绩情况,但应当尽量保证披露的准确性,给投资者稳定的预期。

例如,采用具体数值披露业绩的,可以表述为“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万元左右”。

又如,采用增减比例方式披露业绩的,可以表述为“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或减少)60 %左右(或50 %到70 %)”。

再如,采用具体数值和增减比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业绩预告的,可以表述为“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万元左右,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60 %左右”。

另外,在描述预告业绩之后,公司还需要对前一年度的业绩情况进行提示,以方便投资者理解。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采用数值或者比例区间进行业绩预告的,预测的区间不宜过大,较高数值(比例)一般不得超过较低数值(比例)的20%为宜,且最大区间不得超过50%。

如预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约50%-70%。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是因为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损益,导致盈亏变化或者业绩大幅增减的,应当向投资者作出充分提示,在业绩预告中说明具体情况,如非经常性损益的数额、原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的业绩变化情况等。

主要相关规则:1.《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二十七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增(预减)公告》2.《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二十八号上市公司业绩预盈公告》3.《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二十九号上市公司业绩预亏公告》1.3 上市公司预计全年业绩可能出现应当预告的情况,但还有重大交易、资产处置、会计准则适用等重大事项没有最终确定,可能对预告业绩的准确性产生影响,应当如何披露业绩预告?实践中,上市公司在业绩预告发布前,还有重大交易、资产处置、会计准则适用等重大事项尚未最终确定,或者出现往年按惯例能收到的收入和补助当年尚未收到等尚不确定的情况,可能对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产生一定影响。

如果存在此类情况,为审慎起见,公司仍然应当作出业绩预告,并对尚不确定的事项作出相应的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不能仅以个别事项具有不确定性,或者统计汇总事项比较复杂为由,不履行及时披露年度业绩预告的义务。

在具体程序上,如果上市公司在预计全年业绩时发现有些事项尚不确定,公司财务总监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当予以充分关注,及时向董事长、总经理汇报,尽快确定相关事项,并和董秘充分沟通信息披露事宜。

同时,财务总监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还应当和年审会计师就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及其可能对业绩的影响进行充分沟通。

确有必要的,还应当取得会计师对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不确定事项涉及其它方的,例如相关收入和补助涉及第三方的,还应当及时与其保持沟通,取得确认意见。

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公告时,应当充分、具体地揭示此类不确定性事项的风险。

例如,对于资产处置收益的确认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公告中不能只简单地提及存在不确定性,而是需要充分、具体地说明资产处置的相关情况和存在不确定的具体原因,尤其需要提示如果相关事项最终不能确认收益,对全年业绩实际影响的大小。

1.4 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公告后,发现实际业绩可能与预告业绩存在差异,该如何处理?临时公告格式指引要求,公司发现披露的业绩预告和实际业绩差异发生盈亏变化、预告金额或幅度较比较期业绩差异较大等情形时,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除上述情形外,实践来看,如果实际业绩与预告的业绩相比差异超过预告业绩20%的,也需要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在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时,需要说明预告业绩情况以及差异的原因等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也应当尽可能在每年的1月份完成。

确实因客观原因没有在1月31日前及时更正的,应当在发现差异后的第一时间及时更正。

另外,如果公司业绩预告的差异是因为重大交易、资产处置、会计准则适用等重大事项出现了重大变化的,公司在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时,也应当进行具体、充分的说明,包括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具体原因,剔除重大事项后的业绩变动情况等。

主要相关规则:1.《股票上市规则》第11.3.3条2.《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三十号上市公司业绩预告更正公告》1.5上市公司在第三季度报告中已对全年预计业绩进行了披露,是否还需要在次年1月发布业绩预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告的时间是在次年的1月,主要是考虑到会计年度结束,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已经确定,即使年报尚未披露,具体的财务数据没有最终确定,管理层对经营业绩已经有比较清晰的了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相对准确地预计上一年的经营情况。

但是,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对全年业绩的预测是基于当时公司经营情况作出的,准确性相对较低,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公司的经营情况很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为了便于投资者获取重要信息,触及业绩预告披露情形的,公司即使在会计年度内披露了对全年业绩的预测,还是需要在次年1月根据要求发布业绩预告。

二、政府补助2.1 上市公司取得政府补助对公司有重大影响,应当对外披露。

但不同类型的政府补助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同,应该如何计算是否达到披露标准?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会对资产或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甚至影响公司当年业绩的盈亏变化,达到披露标准的应当及时披露。

实务中,因不同类型的政府补助在会计上有不同的处理,影响的财务指标也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两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在具体计算政府补助是否达到披露标准时,也需要区别政府补助对公司资产或收益的不同影响,分别适用资产指标和利润指标。

具体而言,对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因其直接影响公司收入和损益,在测算是否达到对外披露的标准时,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1.12.7条的要求,适用第9.2条中关于净利润指标的规定,即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且金额超过100万的,应当披露。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因其影响的是公司净资产或总资产,应当适用《股票上市规则》第9.2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指标,即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或者净资产10%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披露。

主要相关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第9.2条、第11.12.7条2.2 对于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中收到的多笔政府补助,是否应当累计计算?累计计算中应当注意什么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对于12个月内发生的政府补助,应当累计计算。

考虑到不同类型的政府补助对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同,公司可以区分影响利润和影响资产两种情况,分别累计其12个月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并依据分别累计计算的金额占公司净利润或资产的比例,确认是否达到信息披露标准。

达到标准的,应当披露。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补助发放主体或者发放事由不同,不影响前述累计计算的要求。

此外,已经按照上市规则披露的政府补助,无需再纳入相关累计计算的范围。

主要相关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第9.10条、第11.12.7条2.3 对于可能收到或者已经收到的政府补助,上市公司应当在哪个时点予以披露?从实践情况看,政府通常会对补助相关事项发文确认或依据相关法规支付补助资金。

根据时点优先原则,上市公司应当在获悉相关政府补助事项、收到政府部门相关函件或者收到政府发放资金等事实最先发生的时点,及时公告。

此外,部分政府补助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相关补助金额的确认具有连续性、不确定性,平时难以准确及时地累计计算。

对此类政府补助,公司可以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其累计计算与披露的时点以公司相应定期报告的披露时点为准。

2.4 在披露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中,应当重点披露哪些事项?公司在披露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中,应当披露获得政府补助的金额、政府补助对公司利润或资产等相关财务指标的影响。

此外,还需要披露取得政府补助的依据、发放主体、发放事由等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取得的政府补助,难以确定其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应当进行风险提示,说明无法确定的具体原因,并在能够明确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