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意义•相关推荐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意义唯物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的内容及其意义:一、对立统一规律基本概念:矛盾,矛盾的同一性,矛盾的斗争性,内因,外因,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的次要方面,两点论,重点论,矛盾分析方法,对立统一规律2、意义: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二、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1、基本概念:联系,发展,运动,静止,规律,现象,本质,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唯物辩证法,形而上学2、意义:第一,把握规律与认识、规律与真理的区别。
规律指的是事物自身具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内在的本质必然联系,具有客观性。
真理则是对规律的认识,属意识领域。
第二,承认社会历史发展有规律,不等于承认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出现。
社会历史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生作用,并不是历史事件的重复发生。
历史事件是历史活动中主客体、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总是个别的、具体的,它是不可重复的,这一点与自然发展的规律有所区别。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1、基本概念:肯定,否定,新生事物,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规律2、意义:第一,明确否定之否定的含义。
第二,发展的上升性、前进性,这是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
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
第三,事物发展呈现周期性,特别要注意出发点的确定,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并不是人为加在客观事物上的。
第四,重复性,但不是简单的重复,不是简单的循环。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它通过对现实世界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这些规律和范畴对于我们理解世界、把握发展趋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
这三大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它们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本质规律。
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中的基本属性,它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的普遍性表明,任何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都与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此都存在着内在的矛盾。
这种矛盾不仅存在于自然界中,也存在于社会生活中。
2.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表明,每个事物都有其独特的矛盾性质和矛盾特点。
因此,我们必须具体分析具体问题,不能把所有矛盾都一概而论,否则就会犯错误。
3. 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事物发展的不平衡性表明,事物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
这种不平衡性是事物发展的基础,也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二、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唯物辩证法的五大范畴是: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统一。
这五大范畴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内容,它们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和方法。
1. 质量互变质量互变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它的质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发生着变化。
这种质量变化是由于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而产生的。
质量互变的概念是自然科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它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可以用来解释自然界中的一些现象。
2. 否定之否定否定之否定是指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它的某些方面或某些形态会被否定,但这种否定并不是彻底的消失,而是通过新事物的产生而得到肯定。
这种否定之否定的过程是事物发展的重要规律,它表明了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前进的,是不断超越自身的。
3. 辩证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它认为物质是根本的,意识是物质的产物。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和“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三大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对立表现在:在特定的界限和范围内,原因和结果具有确定的界限和先后次序,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既不能混淆也不能颠倒。
它们的统一表现在: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摘要:唯物辩证,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实践意义一.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分析1.对立统一规律。
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揭示了发展和联系的本质,其它规律范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进一步补充和展开,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理论包括: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
它揭示了一切事物、现象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及其相互转化。
表明事物的发展变化存在两种基本形式,即量变和质变,前者表现的是一种连续的、不显著的变化,而后者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在事物内部矛盾的作用下,事物的发展从量变开始,当量变达到一定的界限时,量变就转化为质变。
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了新的量变。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循环往复以至无穷,构成了事物无限发展的过程。
量变和质变,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它们是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即量变中有阶段性的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质量互变归路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的统一。
3.否定之否定规律。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
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否定是新旧事物联系的环节;否定的实质是“扬弃”。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
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doc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体系,是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唯物辩证法主要体现在三大规律中,其核心思想是对世界的客观认识和解释。
本文将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1. 事物的矛盾规律事物的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规律之一。
它表明在世界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事物的本质就是矛盾的。
这种矛盾不同于单纯的对立,而是包含着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复杂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只有处理好矛盾的相互联系、相互依赖和相互作用,才能真正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实践意义:在实践中,我们要认真分析各种矛盾的本质及其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矛盾。
只有找到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才能够找到改变事物发展方向的途径,达到事物的发展目标。
2. 发展的规律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也是人类认识世界最深刻的法则之一。
唯物辩证法指出,各种事物都处于不断发展的状态中,一切事物的发展都是长期的、缓慢的、曲折的。
发展的规律是追求事物内在联系和发展变化的必要要求。
实践意义:在生产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运用发展规律,科学地探索新的事物和发展方向,不断提高生产力水平和生活质量,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进步,达到全面发展的目标。
3. 质量互变的规律质量互变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规律之一,它指出事物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从一个质态转化到另一个质态的规律。
在质量变化的过程中,实质上是一种消失和产生的过程,从而表现出质量的互变现象。
实践意义:在生产实践中,我们常常必须掌握事物发展的质量变化规律,借助这一规律,积极推进各种科技发展,不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
综上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是理论和实践中非常重要的指导方针,深刻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规律,具有很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只有对其深入理解和运用,才能更好地推动实践发展,推进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给我们的启示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给我们的启示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听起来有点高大上,但其实啊,生活中处处都能看到它们的身影,真的是随处可见啊。
比如,第一条规律,斗争的规律,想想咱们每天的生活,谁没有点小争吵呢?就像朋友之间为了去哪家餐厅而争论不休,虽然说起来很烦,但这就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争斗中总能碰撞出一些火花,可能一开始看似毫无意义,最后却能让大家的观点更加成熟。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不打不相识”,真是深有感触。
说到底,争吵并不是坏事,有时候它反而能让人更加团结,像打了一场友谊赛,胜负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都在为同一个目标努力。
然后就是质量互变的规律,这个呢,简直是生活的真实写照。
你看,一件事情从小到大,从简单到复杂,简直就是个变脸的过程。
就像咱们学习一样,一开始可能只是认识几个字,结果到了高中,哇,变成了满满的公式和复杂的方程式。
可是这就是进步啊。
老话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学习的过程中,你会发现,简单的东西只要你不断深入,就能引发质变。
你就想象一下,刚开始学游泳,第一下就呛了水,真是心里一惊,后来逐渐适应,最后游得像条鱼,这过程中的变化就是量变引发的质变。
能不能游好,关键在于你对这件事的坚持与努力。
再说到辩证法的第三条规律,否定的否定。
这个听起来很复杂,但其实挺简单。
它就像一部电影的情节反转,总有出乎意料的地方。
咱们的生活中也会有这样的情况,比如说,你某天心情不好,突然遇到一个老朋友,聊得火热,心情瞬间好转,这就是否定的否定呀。
老话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生活就这样,有时候看似糟糕的事,最后可能会变成意想不到的惊喜。
就像在工作中碰到的挫折,或许你觉得很失败,但回过头来看,反而让你成长了不少。
失败也不是终点,往往是新的开始。
讲到这里,大家可能觉得这三条规律都是一些高深的哲学道理,但其实它们就是咱们每天生活的一部分。
你有没有发现,周围的人、事、物,时刻都在上演着这些规律?就像看一场大戏,时而高兴迭起,时而平淡无奇。
唯物辩证法三个规律(3篇)
第1篇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源泉。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贯穿于事物发展的始终。
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存在着矛盾。
例如,在自然界中,地球与太阳之间的引力与斥力是矛盾,生物与环境的适应与斗争也是矛盾。
在人类社会中,生产与消费、阶级与阶级之间的矛盾等都是普遍存在的。
2.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具有特殊性,即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的地位、性质和作用的不同。
例如,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在生产过程中,生产是主导方面,消费是被动方面;而在消费过程中,消费是主导方面,生产是被动方面。
3. 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表现为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二者共同推动事物的发展。
4. 矛盾的解决与转化矛盾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解决和转化的过程。
矛盾的解决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统一,矛盾转化为新的矛盾。
矛盾的转化表现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性质和地位发生变化。
二、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过程中量变和质变的内在联系。
质量互变规律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量变到质变,再由质变到量变这样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1. 量变与质变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渐进过程。
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突变过程。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 量变与质变的相互转化量变与质变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而质变发生后,又会引起新的量变。
这种相互转化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3. 量变与质变的相互制约量变与质变相互制约,共同推动事物发展。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引言: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
唯物辩证法包含丰富的内容,其中三大规律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简述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质量互变的规律以及否定的否定规律。
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任何一种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
而矛盾的特殊性则是指矛盾具有自身的特定属性和内在联系。
矛盾既普遍存在于事物间的关系中,又具有独特的特殊性。
矛盾普遍性的基本原理是矛盾在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普遍性。
举个例子,光与暗、正与负、阳与阴等都是矛盾的表现,它们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这些矛盾的存在和相互作用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前进。
然而,矛盾的特殊性又是指矛盾在不同事物中的种种表现。
例如,在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的矛盾;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则存在着社会主义阵营与帝国主义阵营之间的矛盾。
每个矛盾都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和发展规律。
二、质量互变的规律:质量互变的规律是指事物质量发展变化的规律。
在唯物辩证法中,质量是指事物的本质和特征。
质量互变的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数量变化会引起事物的质量变化,事物的质量变化也会反作用于事物的数量变化。
质量互变的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态过程。
举个例子,当温度逐渐升高时,液体的分子活动增强,液体逐渐蒸发成为气体,液态物质的质量发生了变化。
而当温度下降时,气体分子的活动减弱,气体逐渐凝结成为液体,气态物质的质量发生了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告诉我们,事物的质量变化是由数量变化引起的。
三、否定的否定规律:否定的否定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循环性。
它表明事物在经历一系列阶段后,会出现否定并超越前一阶段的发展形态,进而形成新的发展阶段。
否定的否定规律是事物发展的一种重要规律,反映了事物的历史性和前进性。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是一个典型的否定的否定过程。
辩证唯物主义的三大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的三大规律1. 对立统一规律咱们先聊聊对立统一规律,听起来挺深奥的,其实说白了就是事物总是有矛盾的。
这就像你看一部电影,主角和反派之间那种火花四溅的斗争,越是激烈,故事才越精彩。
生活中也是这样,没事儿就想想,咱们每天遇到的困难和挑战,正是让我们成长的动力。
对立统一就像是一对欢喜冤家,虽然看似相互矛盾,但实际上却是彼此依存的。
没有黑就没有白,没有难事就没办法展现出我们的聪明才智。
这规律就告诉我们,要善于从矛盾中找机会,就像找寻宝藏一样,越挖越能发现价值。
1.1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说到矛盾,真是无处不在。
你看看我们身边,夫妻吵架、朋友争执、甚至一场比赛,都是矛盾的体现。
而矛盾又分为普遍性和特殊性,普遍性就是大多数情况都适用,特殊性则是特定环境下的表现。
就像你周末跟朋友聚会,大家都在讨论不同的观点,这就是一种特殊的矛盾。
咱们要学会区分这些矛盾,理解它们背后的意义,就能更好地处理人际关系。
就像调味料,放多了就咸,放少了就淡,恰到好处才能让生活的味道更加丰富。
2. 质量互变规律接下来,我们聊聊质量互变规律,这玩意儿其实是说事物在发展过程中,量变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质变。
举个简单的例子,你攒钱,刚开始的时候觉得没啥,但当你存够一万块,那感觉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就好比喝水,喝到一定量肚子会胀,再多就得去厕所了,哈哈。
这种量变和质变的关系,真是让人感叹,很多时候,咱们只看到表面的平静,却不知道在下面酝酿着一场风暴。
质量互变规律就告诉我们,不要小看那些小的积累,它们可能会引发人生的大转折。
2.1 量变与质变的关系在生活中,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无处不在。
你想,学习也是这样,一开始你每天学几个单词,慢慢地,积累到一定程度,英语水平就飞涨了,跟之前完全不是一回事。
而这其中的关键就是坚持,俗话说“滴水穿石”,你每天小小的努力,终究会变成巨大的收获。
这种变化过程就像是大海里的一朵浪花,开始时不起眼,但经过不断的冲击和积累,最终能拍打出壮观的浪潮。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的意义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的意义辨证唯物主义讲的是一切物质都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
对立统一规律(事物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三大规律。
根据学习,首先对三大规律作个简单的诠释: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它的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促成对立面的转化,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既是客观的、普遍的,又各有其特殊性。
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实质,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2、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也叫量变质变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它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由于自己内部的矛盾运动,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到质变,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量变和部分质变引起根本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也叫“肯定否定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它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一个周期接一个周期地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是前进上升的,具体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上升性和回复性的统一。
对以上三大规律有了个整体认识后,根据学习心得,我分别来谈谈它们的现实意义: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统一是对立中的统一,对立是统一中的对立,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属性,但二者又相互联系,不能分离。
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同样,没有统一也就没有对立。
对立和统一作为两种相反的属性,失去其中任何一种,事物就不成其为事物。
统一之所以不能脱离对立而存在,这是因为统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差别和对立中的统一;对立之所以不能脱离统一而存在,这是因为对立是统一体内的对立,如果对立面之间没有了联系,毫不相干,也就谈不上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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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的内容及其方法论意义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它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经恩格斯、列宁等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共同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其中,联系的根本内容是矛盾,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矛盾,它们都由矛盾决定,所以矛盾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观点是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就是矛盾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它揭示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认为矛盾是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相互关系。
矛盾具有同一性,既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同时也具有斗争性,相互差异也相互排斥。
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对立统一的,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样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斗争性,正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相互作用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
矛盾分析法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告诉我们在实践中要坚持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反对“一点论”的形而上学片面观点。
要承认矛盾,分析矛盾,勇于揭露矛盾,不回避矛盾,逃避问题,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质量互变规律质是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谈谈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引言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研究客观世界变化和发展规律的一种哲学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中包含了许多重要的法则和规律,其中三大规律是研究世界发展变化的核心规律。
本文将介绍我对唯物辩证法中三大规律的认识,包括辩证的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的统一规律辩证的统一规律,也称为事物的普遍联系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它强调事物的普通联系和相互依存的特征,表明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
辩证的统一规律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处于一种复杂的相互联系之中。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发现辩证的统一规律的存在。
例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依赖于自然界提供的资源和环境,而自然界的发展变化又受到人类的活动影响。
又如,社会中各个阶级的关系,不同阶级之间存在矛盾和斗争,但又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
这些例子都展示了辩证的统一规律的存在。
辩证的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础,它帮助我们认识和理解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
通过应用辩证的统一规律,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全貌,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和推动事物的发展。
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也称为事物发展的基本规律之一,指的是事物发展过程中质量变化的规律。
它表明事物发展变化的质量不仅仅是数量的积累,还包括质量的变化。
质量互变规律在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都有广泛的应用。
在自然界中,物质的质量变化表现为物质形态的变化。
例如,水在不同的温度下可以是固体、液体或气体,水的质量随着温度变化而发生变化。
在社会生活中,质量互变规律表现为事物发展中的本质变化。
例如,社会制度的更替、技术的进步、人类思维方式的变革等都是事物发展中质量变化的体现。
质量互变规律的认识可以帮助我们把握事物发展的关键点,理解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
它提醒我们不仅要注重数量的变化,还要注意事物质量的变化,从而更好地推动事物的发展进步。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在由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等一系列规律和范畴构成的唯物辩证法的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根本规律,亦称之矛盾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出,自然界、社会和思想领域中的任何事物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事物矛盾双方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内涵体现在: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事物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以及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
一、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同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⑴矛盾即对立统一,我们要坚持一分为二的观点,用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矛盾的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⑵同一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没有斗争性就没有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事物就不能存在和发展,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并为同一性所制约,没有同一性就没有矛盾统一体的存在,事物同样不能存在和发展。
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变化和发展。
矛盾问题的精髓是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辩证关系,是马克思关于矛盾部分的精髓。
我们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二、质量互变规律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及意义⑴质量互变规律,又称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开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⑵事物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不断前进。
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质变创造条件。
在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要果断抓住时机,促成质变。
坚持适度的原则。
质量互变规律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要求人们要重视量的积累,注意事物细小的变化,不可揠苗助长急于求成,对于消极因素,要防微杜渐;同时又要根据事物的发展进程,不失时机的促使事物由量变到质变的转化。
质量互变规律体现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与飞跃性的统一。
《辩证唯物主义》三大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三大规律
三大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讲的是一切物质都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
对立统一规律(事物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讲的是“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基本动力”,矛盾有两点论和重点论,所以我们做事要既抓主要矛盾也要注意非主要矛盾,或者是既要抓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注意矛盾的非主要方面。
2、质量互变规律是指事物发展的规律,由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告诉我们做事要注意平时量的积累,当量积累的一定时,突破了度的限制,就达到了质的飞跃。
3、否定之否定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过程,新的事物替代旧事物是历史的必然,但我们对待旧事物要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事物的发展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正所谓“前途是美好的,道路是曲折的。
”
实践意义
唯物历史观的确立使社会科学成了一门真正的科学,人们可以借此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
也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
当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束缚着生产力时,生产力得不到解放,当历史的发展需要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时,社会主义制度就诞生了,人们才能在更自由,更安全,更有保证的环境中更为积极地发挥生产力。
就象现在的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社会主义趋势已经比较明显了(虽说瑞典社会民主党的性质是资本主义政党,就象英国工党只是形式上信仰共产主义),老百姓的福利非常好,生活很安定。
唯物辩证主义的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唯物辩证主义的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唯物辩证主义是一种重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其中包含了三大基本规律,即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事物的质量互变和否定之否定。
这些规律揭示了世界的本质和运动规律,可以指导我们正确看待和处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问题。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是事物发展和运动的根本动力,是各种矛盾相互作用的结果。
矛盾具有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双重性质。
普遍性表明矛盾是存在于任何事物内部的,任何事物都会存在矛盾,没有例外。
特殊性则表明每种矛盾都有其独特的解决方式,没有一种普遍适用的方法,必须具体分析具体情况。
因此,在实践中,我们需要认真分析矛盾的具体情况,准确把握问题的矛盾性质,根据矛盾的特殊性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
第二,事物的质量互变。
事物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其质量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
事物的质量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存在量变和质变的转换。
当事物的某一方面在微小变化到一定程度时,就会以质变的形式发生更显著的变化。
这种质量互变是发展的必然规律,它表现了事物经过量变到质变,实现了质的飞跃。
在实践中,我们要不断推进事物的发展,注重细节上的积累,积极寻找并推动事物的质的飞跃。
第三,否定之否定。
这个规律反映了事物发展的最高形式和趋势,即在一定条件下,事物经过消极否定和积极肯定的过程后,形成了新的事物,新事物仍然是在对原有事物进行肯定和否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
否定之否定是真正实现了事物的发展和进步,也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典型表现。
在实践中,我们需要不断总结经验,吸取经验的利益,改善旧事物的缺陷,创造新事物,实现越来越高的发展目标。
总之,唯物辩证主义的三大规律,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践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深入研究和理解这些规律,将有力指导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问题,推动事物的进步和发展,实现自我提升和同时人类进步的目标。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
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论述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意义任腾腾0143599一、何为唯物辨证法唯物辩证法(Materialist Dialectics)即“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 , 经其他马克思主义者(比较突出的如恩格斯、列宁、托洛茨基、毛泽东等)发展而形成的一套世界观、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思想体系;是辩证法的三种基本历史形式之一。
以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发展最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是一种研究自然、社会、历史和思维的哲学方法,是辩证法思想发展的高级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它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现象与本质、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形式与内容等一系列基本范畴,而对立统一规律为核心。
它是宇宙观,又是认识论和方法论。
二、唯物辩证法的内容唯物辩证法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体性内容, 包含四方面的内容: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对范畴、思维方法 .(一)唯特辩证法的总特征(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普遍联系: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 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永恒发展:发展是前进上升的运动 . 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二)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将会在下面进行介绍,此处略。
(三)五对范畴◆ 原因和结果(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 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 . 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 . 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 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 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 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 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 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 . 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 , 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 , 反之亦然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 必然性和偶然性(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 . 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 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 , 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 , 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 , 又相互转化 .◆ 可能性和现实性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 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 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 密不可分 .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内容和形式内容和形式是提示事物内在要素同这些要素的结构和表现方式的关系范畴.(四)四种思维方法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唯物辩证法的方法与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的关系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三、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相关基本原理一、引言唯物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用于分析和认识事物的本质和变化规律。
它是以唯物主义为理论基础,通过研究事物的辩证关系和运动变化,揭示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
本文将介绍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及其相关基本原理。
二、规律一:唯物辩证法的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统一规律是指事物的统一性原理,强调事物内部各个方面的统一性。
它认为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综合统一的过程,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观和客观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体与客体在实践中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主观对客观的认识和改造是通过实践来实现的,而实践是主观与客观的有机联系和统一。
通过实践,人们能够更好地认识客观世界,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内因与外因的统一内因和外因是事物产生和发展的两个侧面,二者相互作用决定了事物的发展动向。
内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运动,外因是事物受到的外界条件和影响。
事物的发展必须通过内因和外因的统一作用来实现,内因是主导和基础,外因则是条件和推动力。
3.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既存在一定的必然性规律,又有一定的偶然性因素。
必然性是事物内部矛盾的发展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外部因素的不确定性和影响。
唯物辩证法认为必然性和偶然性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统一体,推动了事物的发展和变化。
三、规律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规律是指事物内部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律。
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矛盾的斗争和统一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基本原理:1.辩证唯物主义的对立统一观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内部存在着对立面和矛盾,这种对立又表现为统一。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通过对立的斗争和统一的调节,推动事物由量变到质变。
对立统一是现实世界的本质特征。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分事物内部存在着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决定着事物的主要矛盾的方向和变化趋势。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五大范畴、三个基本观点一、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核心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不是很明显。
A、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B、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C、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唯物辩证法的三种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三种规律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分别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1.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亦称矛盾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无论在什么领域,任何事物以及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
而矛盾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推动着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涵可大致概括为,矛盾的三对特性四大理论:即: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矛盾的不平衡性,即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矛盾分析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2.唯物辩证法的量变质变规律
质量互变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二。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
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结果,但量变不因质变而停止。
3.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
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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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及其实践的意义
辨证唯物主义讲的是一切物质都是在不断运动和变化的,事物与事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
对立统一规律(事物矛盾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三大规律。
根据学习,首先对三大规律作个简单的诠释:1、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它的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矛盾双方又统一又斗争促成对立面的转化,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矛盾既是客观的、普遍的,又各有其特殊性。
它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又统一又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实质,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2、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也叫量变质变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它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由于自己内部的矛盾运动,表现为量变和质变两种状态。
事物的发展总是由量变到质变,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量变和部分质变引起根本质变;又由质变到量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也叫“肯定否定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它的基本内容是:事物的发展是一个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一个周期接一个周期地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过程。
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是前进上升的,具体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上升性和回复性的统一。
对以上三大规律有了个整体认识后,根据学习心得,我分别来谈谈它们的现实意义:
一、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对立双方的统一与斗争是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统一是对立中的统一,对立是统一中的对立,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种相反的属性,但二者又相互联系,不能分离。
没有对立就没有统一,同样,没有统一也就没有对立。
对立和统一作为两种相反的属性,失去其中任何一种,事物就不成其为事物。
统一之所以不能脱离对立而存在,这是因为统一是以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是差别和对立中的统一;对立之所以不能脱离统一而存在,这是因为对立是统一体内的对立,如果对立面之间没有了联系,毫不相干,也就谈不上对立。
脱离对立的统一是绝对的统一,脱离统一的对立是绝对的对立,这在现实中都是不存在的。
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原理告诉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既要重点解决主要矛盾,同时也不能忽视非主要矛盾。
注意和防止在解决主要矛盾即主要倾向时,忽视被掩盖的另一种倾向。
对于次要矛盾和次要问题,既不能当做主要矛盾和问题,也不能忽视或加以掩盖。
主次矛盾发生转化时,注意工作重点的转移。
对立统一规律中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哲学基础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大局的问题,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意抓物质文明建设又不忽视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提法其理论依据就是对立统一规律中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
二、质量互变规律
在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中,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它决定质变的性质和方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质变在巩固量变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引起新的量变。
这说明质变对于量变既有必然性,又有必要性,而且只有质变才有新事物的产生和世界的发展。
因此,承认不承认质变,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两种发展观的重要标志之一。
辩证的发展观既与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的“激变论”不同,又与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的庸俗进化论相区别。
量变和质变都不是纯粹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它包括阶段性质变(事物的根本性质未变,比较次要的性质发生变化)和局部性部分质变(事物全局性质未变,个别部分性质发生变化);质变中有量变,主要是指质变中有量
的扩张。
质变中的量变已不是单纯的量变,它每一步都是新质因素的产生。
质变和量变的辩证关系原理是我们分析社会发展形式的基本理论工具,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具有指导意义。
像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发展一样,社会的发展也有量变、部分质变和质变等基本形式。
社会发展中的量变是在保持社会的基本的质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的,是稳定状态中的连续性变化,社会在这种变化中保持自身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形式。
对于新生的社会来说,尤其需要稳定的量变过程来建设自身和完善自身。
社会发展中部分质变主要是社会体制的改革与调整,它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重要途径,调整与改革是新建立的社会逐步走向完善的必有之路。
社会发展中的质变是社会革命解决基本矛盾和阶级矛盾的决定性环节,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
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就是在这三种形式的循环交替中实现的。
社会主义社会要获得发展,必须在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行改革,发展是目的、改革是动力、稳定是前提。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
否定之否定是哲学上的重要规律,体现在人生上,就是一个人总是在不断地自我否定之中前进。
这种前进看似在原地转圈,不停地回到起点,实际上是在螺旋式上升,每一次回到起点时都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上升到了更高的层次和境界。
佛家修行就讲究境界的不断提升,所谓“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的前进曲线正是否定之否定的一个具体体现。
修行之初,看待世界的眼光是原始的、朴素的,所以会“看山是山,看水是水”;修行到一定境界时,感受到了色空之别,隐隐约约的发现了一些隐藏于真相背后的东西,所以会“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等到彻悟之后,忽然发现“山还是山,水还是水”。
这种认识看似回到了起点,其实已经经过了两次否定,与先前的朴素认识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对于治学,否定之否定更是经常发生的。
开始研究某个事物的时候,可能会觉得非常简单,以为没什么可研究的;研究一些内容后忽然发现,原来研究的内容其实很复杂,充满了奥妙;等到搞清楚以后,才发现其实真的很简单。
比方说,有人研究《红楼梦》,初读此书时可能看到的只是发生在大观园里的一些爱情故事;读了几遍后,发现这部书涵盖的内容非常广泛,有人看到了诗词,有人看到了历史,似乎每个人发现的都是冰山一角;有人穷尽一生之力去做红学研究,最后很可能发现原来《红楼梦》写的就是爱情故事,只不过这种看法已经是站在更高的层次上看待该书了。
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
做出一个自以为正确的选择后,经历了各种环境的检验,发现自己选错了,于是做出了相反的选择,去尝试另外一条路。
在那条路上走了一段时间,忽然发现,原来最初的选择才是正确的,于是再次了否定了自己,回到原来的路上,不过,这次的选择是经过实践检验后的理性选择,已经不是开始的简单判断了。
人们一再的否定自己,而没有否定,就没有真正的进步。
13环境设计2班
刘东宇
0134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