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12版) (SDLQ)QB—SJKHB—01

××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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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SDLQ)QB—SJKHB—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山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财经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依法独立监督、检查内部控制、财务收支以及经济活动,评价其真实性、合法性和经济效益的行为,它采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对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监督过程进行评价,以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

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认真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违规行为,检查内部控制的健全度和有效性,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和改善经济效益。

第二章审计考核部门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立审计考核部。权属主营单位设立审计考核部门,权属辅营单位设审计考核专员。

第六条审计考核部门对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七条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应当保护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

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八条审计考核部门要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并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检查和评估。

第九条审计考核部门根据本规定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其出具内部审计报告的客观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漏秘密、玩忽职守。

第十二条为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三条高级管理层应当保障审计考核部门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应当保证审计考核部门所必需的审计经费,并列入年度财务预算。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考评、聘任和后续教育,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而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章审计考核部门职责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对集团范围内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综合协调、指导规划、考核评价,并对审计工作质量

进行监督与检查。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制度、规范和相关实施办法;

(二)制定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三)在具体审计项目中协调与被审计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四)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财务收支、内部控制、经济效益、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及其他相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

(五)对直属工程项目审计,并对参建权属单位项目部进行延伸审计;

(六)负责权属单位负责人薪酬审计,负责集团公司直属项目负责人期薪审计;

(七)组织对权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发生重大财务异常情况的直属项目部、权属单位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

(八)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大修等的立项、概(预)算、决算和竣工交付进行审计监督;

(九)负责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停产、合并、分立、重组事项涉及的财产清理、资产拍卖、转让、抵押、租赁等情况进行审计;

(十)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和意见反馈;

(十一)对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工程项目分包结算、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招标、对外投资及风险控制等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等进行审计监督;

(十二)对经营过程中玩忽职守、贪污盗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计揭露;

(十三)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或未规定须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的有关内容,组织实施内部审计;

(十四)负责与国家审计机关及其他外部审计组织联系并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上述外部审计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相关工作资料;

(十五)对社会中介机构开展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相关业务活动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跟踪,并对社会中介机构聘用、更换和报酬支付提供建议;

(十六)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成效,评选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个人;

(十七)召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组织集团公司及权属单位审计人员开展工作经验和学术交流;与各级内部审计协会保持联系,参加协会活动和交流;

(十八)接受上级单位审计考核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评价并对其委托的项目进行审计;

(十九)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权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十)接受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审计考核部门每年应当向本单位分管领导或者主要负责人提出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权属单位审计考核部门负责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协助、配合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的工作并完成交办的审计事项。

第四章审计考核部门权限

第十九条审计考核部门参加本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决策会议,参与协助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制订和修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条审计考核部门可以要求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权属单位提供以下文件资料,相关职能部门及权属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一)财务预算、财务会计报告、财务情况说明书、经济活动分析、施工生

产计划、统计等资料;

(二)本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权属单位制定、转发的财经法规、管理制度和办法;

(三)政府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查证、验证、检查报告;

(四)其它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审计考核部门和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可以行使以下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生产、经营、财务和其他与审计相关的文件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原始单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纪要、统计计划报表、协议和合同等资料,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现场勘察实物等;

(三)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相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必要时可对审计证据进行录音、录像、拍照、复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推诿、拒绝;

(四)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五)对可能被转移、隐藏、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授权予以封存;

(六)就审计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必要时下达审计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审计考核部门必要的处理、处罚权。对被审计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管理混乱、严重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分别情况做出如下处理:

(一)通报批评;

(二)纠正违法行为;

(三)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产;

(四)收缴应上缴的收入;

(五)没收非法所得;

(六)根据有关规定对单位或直接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第二十三条对本公司有关部门及权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绩效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人员,向本公司负责人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审计考核部门应当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对内部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并报经本公司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审计考核部门应当充分考虑审计风险和内部经营管理需要,按照审计工作总体部署,制订具体项目审计计划。

第二十六条审计考核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工作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对于需要突击执行审计的特殊业务,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十七条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对审计事项查清事实,做好审计记录,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分析筛选后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经主审和审计组长审核签认。

第二十八条审计组依据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长审核,送交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审计组对被审计单位提出的书面意见应进一步核实或说明;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第二十九条征求审计意见后的审计报告,经审计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发后,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下达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书和审计决定。

第三十条审计考核部门对审计项目应当进行后续审计监督,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审计考核部门对已办结的内部审计事项,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对审计资料进行归档。

第三十二条权属单位审计考核部门应当按规定时间向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报送以下资料;

(一)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

(二)审计报表及报表分析;

(三)单位制定的审计规章和制度;

(四)出具的审计报告;

(五)需要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对于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漏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所在公司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四条对于打击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行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及时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将有关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者不

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单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权属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规定或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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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2012版) (SDLQ)QB—SJKHB—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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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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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业绩考核实施方案

(SDLQ)QB—SJKHB—02

为完善集团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扎实做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按照高速集团《关于做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鲁高速人[2011]26号)的有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集团公司制定的“以打造六大板块为目标,以人为本,以利润管理为中心,以塑造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主题,以精细化管理和创新为主要手段,力争到2015年末成为国内领先施工企业”的“十二五”发展战略目标,建立健全以经营业绩和员工绩效为主要内容,以考核考评为主要手段,以奖惩兑现为落实机制的全员业绩考核体系;注重共性指标与个性指标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机构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持续完善薪酬管理体系,确保全员业绩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为完成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提升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精细管理、精准考核的基本要求,利用2-3年的时间,建立完善集团公司的全员业绩考核体系,加大实施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实现业绩考核的“全覆盖”,即覆盖所有单位、所有岗位、所有员工,确保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岗位责任落实到位、考核激励兑现到位,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集团公司的整体绩效,实现员工和集团公司的共同发展。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各级业绩考核组织机构,是做好集团公司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组织保障。

集团公司成立全员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分管审计考核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领导成员及各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协调集团公司的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研究、决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奖惩办法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全员业绩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考核部,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全员业绩考核体系,指导权属单位设立考核组织机构、建立考核制度体系,组织实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并对权属单位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权属单位成立全员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由权属单位总经理担任组长,党委书记(或负责党务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其他领导成员和各职能部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协调本单位的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研究、决定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奖惩办法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全员业绩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计考核部门。权属主营单位设立审计考核部门,权属辅营单位设审计考核专员,负责建立健全所在单位的全员业绩考核体系,组织实施全员业绩考核工作。

四、总体工作部署

(一)组织机构建立阶段

2012年8月10日前,权属单位成立全员业绩考核领导机构,设立审计考核部门,配备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为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制度制定健全阶段

2012年9月10日前,建立健全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和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集团公司领导成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集团总部职能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项目经理部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权属单位职能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权属单位领导成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项目经理部领导成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工程项目技术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工程项目生产工人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等。考核制度和实施方案应进行公示,组织员工学习,让员工了解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权属单位制定的考核制度和实施方案应报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备案。

(三)全面运行阶段

在制定和完善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和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流程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实施,2012年9月进入全面运行阶段。在运行期间,要严格落实全员业绩考核相关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完善,严格按照业绩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做好相关资料存档工作,确保全员业绩考核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四)提高完善阶段

2013年,在全员业绩考核全面运行的基础上,总结工作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具有路桥集团特色的全员业绩考核体系。集团公司将适时召开全员业绩考核工作交流会,树立工作典型,对典型经验和优良做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推广,持续推进全员业绩考核体系的完善和全员业绩考核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考核范围

集团公司全员业绩考核的范围包括集团总部的全员业绩考核、权属单位的全员业绩考核和工程项目的全员业绩考核。集团公司的全员业绩考核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进行。统一领导:集团公司全员业绩考核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员业绩考核的领导工作。集中管理: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对审计考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评比实行集中管理。分级实施:集团公司负责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集团公司直管的重点工程项目的经营业绩考核、集团公司职能部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集团公司领导成员的绩效考核(根据高速集团要求),并对权属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的全员业绩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权属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做好对本单位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的经营业绩考核、权属单位职能部室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权属单位领导成员的绩效考核,同时与项目经理部共同实施项目部领导成员的绩效考核、项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项目技术人员的绩效考核和项目生产工人的绩效考核;项目经理部配合权属单位做好项目经理部的全员业绩考核工作。集团公司全员业绩考核的范围和层级如下图。

六、考核内容

集团公司的全员业绩考核涉及范围广、层面多,不同的考核对象包含不同

的考核内容。本方案以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项目经理部经营业绩考核和集团公司职能部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为例,对业绩考核的内容作简要介绍,其他各项考核的内容见各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另行规定。

(一)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

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指标、重点工作指标、综合管理指标、激励与惩戒指标、民主评议和集团贡献等。

绩效指标在年初签订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约定,包括营业收入、净利润、市场中标额、应缴上级管理费、应缴固定资产折旧费、应缴劳动保障费等。重点工作指标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任务目标确定,包括安全管理、廉洁管理、质量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内容。综合管理指标由集团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负责管理的工作制定,包括工程管理(生产运营管理)、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审计考核管理、办公综合管理、财务管理、精细化管理、经营开发工作、党委(监察)工作、工会工作等内容,权属单位中不适合上述综合管理指标的,可进行适当调整。激励指标包括科技进步、文明创建、管理创新等内容;惩戒指标包括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廉政问题等内容。民主评议是权属单位员工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计划能力、执行能力、决策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建设、领导力、专业知识技能、沟通能力、责任意识等做出的民主评价。集团贡献是权属单位在获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市场中标额和上缴管理费等方面,为集团公司做出的贡献。

(二)项目经理部经营业绩考核

项目经理部的经营业绩考核分为阶段性考核(半年或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考核的内容包括绩效指标、重点工作指标、综合管理指标、激励与惩戒指标、民主评议和组织贡献等。绩效指标在权属单位与项目经理签订的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约定,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应缴上级管理费、应缴固定资产折旧费、应缴劳动保障费等。重点工作指标根据权属单位的管理要求和经营目标确定,包括安全生产、队伍稳定、产品质量、施工方案优化、有利变更、合理索赔、技术创新等考核内容。综合管理指标由权属单位各职能部室根据各自负责的工作制定,包括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机料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结算管理、财务管理、实验室管理、党团工作等内容。激励与惩戒指标包括激励加分项和惩戒减分项两项内容,激励加分项包括科技进步、文明创建、管理创新等内容;惩戒减分项包括安全责任事故、质量事故、廉政问题等内容。民主评议是项目员工对本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的计划能力、执行能力、决策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团队建设、领导力、专业知识技能、沟通能力、责任意识等做出的民主评价。组织贡献是工程项目在获取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和上缴管理费等方面,为权属单位做出的贡献。

(三)集团公司职能部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

集团公司职能部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应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和员工岗位职责具体确定,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突出贡献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进一步细化。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员工本岗位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及效果,主要表现为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工作态度主要考核员工本岗位工作的努力程度及日常出勤情况,如责任心和事业心、公司政策落实情况和团队精神等方面;工作能力主要考核员工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发挥出来的各种能力,如计划能力、领导能力和沟通能力等方面;突出贡献是指员工在公司发展、部门业绩、业务技能等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

七、考核流程

规范的考核流程是考核工作取得成功的关键,不同的考核项目,考核流程也不尽相同,本方案以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项目经理部经营业绩考核和集团公司职能部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为例,对业绩考核的工作流程作简要介绍,其他各项考核的工作流程见各具体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另行规定。

(一)权属单位的经营业绩考核流程

第一,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

年初,集团公司将高速集团下达的任务目标分解至各权属单位,与权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作为权属单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二,权属单位形成自评报告

年度终了,依据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实施方案,结合年度经营责任目标的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形成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

第三,集团公司进行考核评分

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会同相关职能部室对各权属单位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审核,依据审核结果进行评分,出具初步考核结果。

第四,初步考核结果的反馈

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将初步考核结果向权属单位反馈,并征求意见。权属单位对初步考核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审计考核部。审计考核部将权属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确定是否调整初步考核结果。

第五,考核结果确定

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将调整后的初步考核结果,提交集团公司全员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最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权属单位通报。

(二)项目经理部的经营业绩考核流程

第一,签订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

项目中标并进场后两个月内,权属单位应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应明确年度目标和终期目标,年度目标应与权属单位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挂钩。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是项目经理部经营业绩考核的依据。

第二,项目经理部形成自评报告

年末和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后,项目经理部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结合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和项目实际情况,分别出具阶段性考核自评报告和终期考核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权属单位审计考核部门。

第三,权属单位进行考核评分

权属单位审计考核部门将各项目上报的自评材料,会同各职能部室,对各自负责的工作进行考核评分,出具各分项初步考核结果。

第四,初步考核结果的反馈

权属单位审计考核部门将初步考核结果向项目经理部反馈,并征求意见。项目经理部对初步考核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审计考核部门。审计考核部门将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反馈,确定是否调整初步考核结果。

第五,考核结果确定

权属单位审计考核部门将调整后的初步考核结果,提交权属单位全员业绩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确定项目最终考核结果。最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项目经理部通报,并报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备案。

(三)集团公司机关职能部室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流程

第一,公布实施方案

考核人员要了解熟悉考核权限、考核程序、评分标准。

第二,进行考核

集团总部部室负责人需提交述职报告,并进行述职。集团公司领导、部室负责人、权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考核人员,根据述职情况和部门工作情况对部室负责人进行考核评分。

集团总部部室其他管理人员,应向部室负责人提交述职报告,同时报审计考核部。部室负责人根据部室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第三,考核结果汇总

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收集、汇总考评表,出具初步考核结果。

第四,考核结果反馈

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将初步考核结果向被考核人反馈。被考核人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审计考核部提出。审计考核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初步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定是否调整初步考核结果。

第五,考核结果确定

集团公司审计考核部将调整后的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全员业绩考核领导小组审批,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最终考核结果应及时向被考核人通报。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动员

全员业绩考核工作将作为权属单位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成立全员业绩考核领导机构,

有限公司审计管理制度

A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2)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职责与权限 (3) 第四章审计计划管理 (5) 第五章内部审计管理 (7) 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 (10) 第七章奖惩 (11) 第八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的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实现集团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发挥审计工作在促进集团经营管理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过审查集团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制度,对集团公司及二级成员单位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决算、任期经济责任、人员离任、资产质量、经济效益、基本建设项目及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以促进集团加强经营管理、实现经营目标。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外部审计,是为集团公司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的审计行为,主要内容为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内外部审计的协调等。 第五条A交运集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A交运集团应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与其承担的内部审计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监察部,审计监察部的编制由集团公司根据需要确定。 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原则上对集团公司所有机构或个人实施审计。审计监察部应当接受集团总经理的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所属单位较多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可逐步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不具备设立独立的内审机构条件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集团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审计部门或人员只负责本单位的审计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监察部的领导和监督。 第八条A交运集团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法律、企业管理、信息技术等综合知识和专业技术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XXXX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职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运用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对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咨询工作,以独立、客观的评价和改善企业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治理程序和效果,增加企业价值,促进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根据企业的规模、内部治理结构的需要及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法律审计监察部,下设审计科,设审计科长1名,内部审计员2名,造价审计员2名。 第五条法律审计监察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行使内部审计职能,直接对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接受集团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熟悉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生产、经营方面的工作程序; 三、掌握企业会计、内部审计、经营管理、工程造价、法律及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并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熟练运用内部审计标准、工作程序和技术方法;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专业判断、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 五、内部审计负责人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从事内部审计、企业会计、工程技术、法律、经营管理等工作5年以上经历,并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 第七条法律审计监察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参与研究、审阅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和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总结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二、参与组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对公司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进行评估。 三、参与公司对主要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工程项目、设备安装关键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4?对集团及成员企业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确认。 5?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并在审批通过后组织实施。 6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7?拟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报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核、审批后执行。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 ?有权要求集团及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及成员企业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3?有权参加集团及成员企业重大的经营管理等有关方面的会议。 4.有权参与集团及其成员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重大投资项目及重大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和效益性调研过程。 5.就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及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召开调查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6.有权提岀制止、纠正违反集团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等事项的意见。对被审计单位严重损失浪费的现象,有权提岀限期采取措施,改进工作,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7?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账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岀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8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岀处理意见。 9.对审计中发现的、须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3章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 第9条审计部应根据企业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第10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泄露秘密。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目的。 第11条当遇有重大、复杂审计项目任务时,要求计划、财务、技术等部门的有关人员与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并组成专项审计组。必要时,经有关领导批准可聘请外部人员或借助社会审计机构进行专题审计或专案审计。 第12条审计人员按本制度规定行使审计职权,被审计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刁难或打击报复。对审计

某某公司审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蒙西集司发[2002]96号签发人:孙建国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审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成员企业、工业园管理办、公司各职能部门: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审计管理有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主题词:制度建设审计管理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 2002年8月28日发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 公司内部审计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权利,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集团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受集团公司总裁领导,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分管。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审计部依法对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四条审计部接受上级政府审计机构中内部审计师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审计部设审计部部长、副部长、经营主审、工程主审、经营一审、工程一审、助审等岗位。 第六条审计部的审计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在财会、经济、工程技术等某一方面专业特长和上述岗位三年以上实践经验。 审计部负责人应具有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或相关的经济工作五年以上经历。 第七条审计部对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情况; (二)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 (四)经济责任; (五)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广西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创新港湾工程公司部审计 管理制度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二零零三年九月

. . . .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释义 (1) 第二条目的 (1) 第三条围 (2) 第二章部审计机构 (2) 第四条执行董事 (2)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 (2) 第六条审计员 (2) 第七条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3) 第三章部审计的围、依据 (4) 第八条部审计围 (4) 第九条审计依据 (4) 第四章部审计容 (4) 第十条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 (4) 第十一条公司部控制制度 (4) 第十二条经济业务活动 (5) 第十三条离职审计 (5) 第十四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5) 第五章部审计工作程序 (5)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部审计计划 (5) 第十六条部审计立项 (6) 第十七条部审计执行 (7) 第十八条专项部审计 (7) 第十九条部审计报告 (8) 第二十条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8) 第二十一条部审计档案管理 (9) 第二十二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9) 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 (10) 第七章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11) 附件:部审计通知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释义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1)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员在执行董事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部审计协会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审计员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2)外部审计指由执行董事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由审计员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执行董事。 第二条目的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 (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 (5)为执行董事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 第三条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

某投资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doc 6页)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谈判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效用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刚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 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 公司总裁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8. 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3.专项审计。包括: (1) 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doc

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中国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具备相应的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 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三、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 公司本部有关部门;

2. 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及控股公司; 3. 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 公司总裁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 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 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 3. 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 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 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 公司及下属企业主要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 配合国家审计机关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审计; 8. 其他与经营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 公司规章制度; 3. 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 其他有关规定。 四、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纪经济问题进行审计。

内部审计制度20296

关于印发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单位): 为规范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集团风险防范能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研究,特制定《XXX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XXXXX(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4日 XXXX(集团)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XXXX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XXXX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规范审计工作程序,防范和控制公司投资及生产经营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医药行业内部审计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XXXX集团内部审计机构对各单位(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监督,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监督,维护财经法规及财经纪律,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三条 XXXX集团设立专门的审计部门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XXXX集团系统内的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 第四条审计部门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配备符合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 第五条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

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与办理的审计事项或与被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审计职责 第六条审计工作以规范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对XXXX集团各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或者审计评价。 第七条审计部工作职责及范围: (一)财务审计:包括资产审计、费用成本审计、投资效益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等;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算、信贷计划的执行和决算情况、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及公司的经济效益、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二)内控审计:包括资金、物资、采购、生产、营销等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情况及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管理控制系统及执行国家财经法规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改善和加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三)新建项目、维修改造项目审计:对新建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的预算、决算情况,工程合同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四)合同审计:对XXXX集团本部和各子公司合同依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释义 (1) 第二条目的 (1) 第三条范围 (2)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 (2) 第四条执行董事 (2)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 (2) 第六条审计员 (2) 第七条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3)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范围、依据 (4)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4) 第九条审计依据 (4) 第四章内部审计内容 (4) 第十条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 (4)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4) 第十二条经济业务活动 (5) 第十三条离职审计 (5) 第十四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5)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5)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5)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立项 (6)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执行 (7) 第十八条专项内部审计 (7)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报告 (8)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9)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9) 第二十二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10) 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 (10) 第七章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11) 附件:内部审计通知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释义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1)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员在执行董事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审计员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2)外部审计指由执行董事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由审计员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执行董事。 第二条目的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 (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 (5)为执行董事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资料。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公司内部审计规定 ××年××月××日()财字第号 第1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财务控制工作,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公司设立的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通知审计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监督履行财务责任性,改善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改革健康发展。 第3条遵照审计法规,审计机构在董事长的直接领导下,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4条公司审计机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公司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地证实公司财务责任履行情况。 第5条公司的审计业务受总公司审计室领导,同时受地方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向公司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6条监督检查公司财务、运销、物资、劳资、计划等经营管理部门及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令和财经制度的情况,以促进各部门、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依法经营。 第7条监督、检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公司内所属部门和单位是否遵守下列基本原则: 1、明确划分权责,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购、产、销、账、钱、物分管的原则; 2、每笔业务(产、销、购、验收、储运),不能由一个人(部门)单独包办到底,必须由两个部门以上的人员处理的原则; 3、所有原始凭证必须连续编号,顺序控制使用,领用空白凭证必须办签证手续并予核对; 4、所有实物财产,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保养、维修,以提高使用效率,保证财物安全; 5、所有业务处理必须程序化、制度化; 6、实行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7、建立一套适合于公司生产特点的成本会计制度; 8、任用人员必须经过慎重挑选、训练,任用品德不良人员容易发生舞弊,任用业务不熟练人员容易发生错误;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 1 总则 2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3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4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 5内部审计人员 6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 7附则 附件:审计文书格式

1 总则 1.1为适应新奥集团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内部经济监督机制,保证集团公司财产的安全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参照国务院审计署发布的《中国审计规范》,结合集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1.2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集团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工作中心,以事实为根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分析、鉴证各经营单位的经济活动,评价经营管理者的经济责任,提出恰当的审计意见,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和建议。 1.3内部审计工作旨在监督集团经营政策、经营方针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财经纪律在集团及成员企业中的贯彻执行;查处违规行为,保护集团资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强化集团的经营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营战略目标服务。 1.4审计室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只具有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

见和建议权,集团董事会对审计的处理和处罚具有最终裁定权。 2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 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和业务指导,对涉及到财务、基建、工程技术等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进行研究处理。 集团督察委员会审计室依照本制度对集团公司各成员企业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直接接受总督察的审计指令,对集团督察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组织结构图:

3 审计机构的职权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 检查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对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经济活动及相关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防错纠弊,为公司优化管理出谋划策。 对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财务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拟定集团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在颁布后负责组织实施。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讨,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建立审计档案制度。 向集团督察委员会、督委会主席和总督察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权限: 有权要求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和资料。 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会计帐目、凭证、帐薄、业务记

某某公司审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doc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文件INNER MONGOLIA MENGXI HIGH-TECH GROUP C O., LTD. 蒙西集司发[2002]96号签发人:孙建国 关于印发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 审计管理有关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成员企业、工业园管理办、公司各职能部门: 现将蒙西高新技术集团公司审计管理有关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蒙西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主题词:制度建设审计管理通知 发送: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 集团公司党政工作部2002年8月28日发

送 共发34份 蒙西高新技术集团 公司内部审计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保证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权利,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集团公司设立审计部负责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受集团公司总裁领导,日常工作由集团公司常务副总裁分管。审计部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条审计部依法对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四条审计部接受上级政府审计机构中内部审计师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审计部设审计部部长、副部长、经营主审、工程主审、经营一审、工程一审、助审等岗位。

第六条审计部的审计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在财会、经济、工程技术等某一方面专业特长和上述岗位三年以上实践经验。 审计部负责人应具有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内部审计工作或相关的经济工作五年以上经历。 第七条审计部对集团公司本部及集团公司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 (一)财务收支情况; (二)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 (四)经济责任; (五)建设项目预(概)算、决算; (六)重要问题的审计调查; (七)其他审计事项。 第八条审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行使下列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以及会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二)审计部有权参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方面的会议,参与研究制定、修改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检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广西创新港湾工程有限公司内部 审计管理制度 D1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条释义 (1) 第二条目的 (1) 第三条范围 (2)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 (2) 第四条执行董事 (2) 第五条审计委员会 (2) 第六条审计员 (3) 第七条外部审计机构职责 (3)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范围、依据 (4) 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4) 第九条审计依据 (4) 第四章内部审计内容 (5) 第十条财务活动及财务工作 (5)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5) 第十二条经济业务活动 (5) 第十三条离职审计 (6) 第十四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6) 第五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6) 第十五条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6)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立项 (7) D2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执行 (7) 第十八条专项内部审计 (8)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报告 (9) 第二十条内部审计结果的处理 (9)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10) 第二十二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11) 第六章外部审计管理 (11) 第七章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12) 附件:内部审计通知书 (14) D3

8A Unit2 School life单元测试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释义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1)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员在执行董事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负责,审计员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执行董事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2)外部审计指由执行董事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外部审计工作直接对执行董事和股东负责,由审计员配合工作,审计报告直接呈报执行董事。 第二条目的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1)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2)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3)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监督与控制; (4)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 D1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编号:SM-ZD-88276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发挥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行为,以促进加强公司经济管理和实现公司经济目标。 第三条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实行举报投诉制度,员工对公司内部中高层管理干部及关键敏感岗位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四条公司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五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管理监督的需要,公司设立审计部门,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进行内部审计工作,并在工作上接受审计机关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公司审计监察室主任,负责内部审计的全面工作。根据业务规模配备若干专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并按公司的发展规划,逐步建立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察体系,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单位必要的审计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第七条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经董事长批准,可邀请公司以外的专业审计机构、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参与公司的审计工作项目。 第八条审计部门应建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公司的内部控制的建设。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较高的财务会计、审计业务水平和必要的经营管理、电子计算机等专业知识,有相当的工作经验,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能不断通过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 3.依法审计、认真负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要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应与本公司签定保密协议. 第十条审计人员要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 1.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 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 2.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该没有利害关系,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审计报告的提出过程中应不受控制和干扰。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受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阻挠、打击报复。 第三章内部审计的对象及依据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各控股公司、分公司、公司设立的其他机构、公司的各职能部门;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93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化工企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充分行使职权,发挥内部审计在改善经营管理、纠错防弊、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安徽省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部门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进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审计法务部在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副职的领导下具体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接受母公司内审部门及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实行内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内部审计专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地产集团公司文件 内部审计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审计体系的管理模式、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职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等规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基本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下属公司。 第二章审计机构及人员 第四条集团设立审计部并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内部审计职能。 第五条审计体系受董事长领导并报告工作。审计部负责人的任免由董事长批准。 第六条审计部建立例会制度和内外部学习制度,保证审计人员的沟通交流与业务资格的继续教育权利。 第七条审计部根据需要配备6名内部审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及业务技能。

第八条审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房地产工程技术工作经验3年以上; 2、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造价工程师等任一资格证书; 3、从事审计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正常工作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与阻挠,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与工作纪律,在审计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性、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审计过程中了解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章内部审计机构工作职责及权限第十三条审计部应履行以下内部审计职责: 1、负责拟定内部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对集团及下属公司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 3、对集团及下属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经营管理实施定期审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集团各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是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对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业务事项进行鉴证,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述意见,实施监督、鉴证和评价。其职责不仅仅是查错纠错;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第3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4条集团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实行小组负责制,审计小组成员实行董事长指派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或不定期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5条内审人员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6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7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机构职责 第8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财务内部审计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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