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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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教学过程

提问:每一课书前言部分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生答:概括这一课书的主要内容、观点,是学习本

课知识的纲要。

请同学们阅读并整理前言要点:

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对国家事

务有权进行管理。

我国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提问:具体讲,我国宪法和法律确认和保护公民哪

些政治权利和自由呢?

(投影)

提问:哪一项权利是公民参加政治生活的首要

权利呢?

生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现在我们开始第一框的学习

板书:公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请同学们看关于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部分片段。

①1998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会场,代表们步入会场

②代表们在大会上听取《政府工作报告》。

③代表们踊跃发言,参政议政表达人民意愿

④代表们投票选举产生了江泽民、李鹏、朱镕基等国家主要领导人

这一场面体现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说明了选举权利位于我国公民政治权利的首位。

提问:什么是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呢?请同学们阅读后回答。

生答:(略)

我国采用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方式。即: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称为直接选举;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称为间接选举。可见,刚才我们在录像中所看到的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全国人大的代表也是由广大的选民选举产生的,是代表广大人民意愿的。

从上述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出选举权利居于我国公民政治生活的首位,是公民参加国家管理、组织国家政权、实现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

提问:你有选举权吗?为什么?

阅读教材,填写下表:

根据我们得出的结论,请你判断:他们是否具有行使选举权利的资格?

①14岁的初二学生张旭

②教我们班数学的49岁的王老师

③美籍华人林先生

④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的张大国

⑤小李78岁的老奶奶

⑥年满18周岁的高三学生周涛

⑦因参与抢劫杀人,被处以无期徒刑,并处剥夺政

治权利3年的路阳

在我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占我国人口

的绝大多数。所以,我国公民享有的选举权利是广泛的、真实的。(阅读教材上我国选举情况的数字说明)一位具备了选民资格的公民要真正行使选举权,还

必须经过法律程序。

请大家阅读教材内容,我们进行一次模拟选举。

模拟选举背景: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的选举

②指定学生担任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监票人员、

计票人员等

③提前制作模拟选民证、选票、票箱、工作证等

④其他同学32人,代表海淀区下属的一个选区的公民

模拟选举操作过程:

教师提示:选民同志们,现在我们要进行区人民代

表大会的选举,第一个程序是什么呢?

生答:选民登记。

选举委员会工作人员佩带标志上场,一人模拟进行

登记,另一人介绍如何进行选民登记。

①在座的各位公民,既有符合选举资格的,也有不

符合选举资格的,因而我们按选区进行登记、审查。

②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选民,列入选民名单,

承认其选民资格。

③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并发给选民证,作为公民有资格参加选举的凭证。

④根据现行选举法,我国实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

格“一次登记,长期有效”的原则。

选委会同志宣布登记工作完毕,本选区符合法律规

定条件的选民共30名。

教师提示:本选区可提名几位候选人,为什么?

生答:3位。因为在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只要有选民10人联名,就可以提名一名代表候选人,本区有30名选民,可提名三名代表候选人。因此,我们提名①号②号③号三位候选人。

提问:为什么大家推选这三位同志做代表候选人呢?他们具备哪些共同的特点?

生答:他们能代表人民,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具有一定的政治经验、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宪法和法律意识,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

选委会工作人员宣布:投票选举

投票结束,监票人员、计票人员和选委会人员将投票人数与票数进行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监票人公布投票结果:本次选举选民人数为30人,所投票数为26票,超过本选区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26票中有1票弃权,1票所选人数多于3人,该选票作废。①号和②号代表候选人分别得到18票、22票,获得参加选举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③号代表候选人得7票,不过半数,不得当选。

为了维护庄严而神圣的选举权利,国家从物质和法律方面给予保障。

我国选举法规定,选举经费由国库开支,这是物质保障。我国刑法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处以刑罚。这是法律保障。

案例:选举权不容侵犯义乌一农民破坏选举被判刑

日前,义乌法院审结一起破坏选举案,被告人冯沾田因犯破坏选举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2002年11月19

日,被告人冯沾田以村干部故意不给其浴票为由,窜至

赤岸镇赤二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点,与正在进行镇人大代

表选举工作的村干部发生争吵,并将已装有该村400余

张回收选票的投票箱拿走,后丢弃在丹溪河中,以致所

进行的选举不能计数而无效,严重影响了选举工作的正

常进行。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沾田故意妨害选举工作,情节

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破坏选举罪。为保护公民的选举权利,维护国家选举制度,配合当前的换届选举工作,该

院遂依法当庭作出判决。

学生做课堂小结。

教学手段:

录像、数字、案例等事实材料的采用注意恰当且充分,从而说明理论观点。学生模拟活动变枯燥为生动,

既调动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又对学生的认识和行为能力

有所提高。阅读、理论联系实际、情境设置融合在一起,突破了单纯识记法律条文的旧模式。

设计思想:

本课理论性较强,讲述应侧重于理论分析,但教师

的分析,不应代替学生的思考,本案例注意结合每一目

题的特点采用不同形式,引导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并尽可能调动学生参与教学活动,从而剖析重点、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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