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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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的含义?
宪法是集中表现统治阶级建立民主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的国家根本法。
2.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为严格
(二)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发的基本形式
3.我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1. 政府行政权力在客观上将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行政指导在政府对经济管理的过程
中将显得日益重要。
2. 以人民法院审判权为核心的司法权将得到扩大与加强。事实上,从这一意义上讲,
司法权的扩大与加强,与政府行政权受到相应限制是相对的。
3.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于政治协商制度在宪政实践中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发
展。
4. 公民基本权利也将得到重大发展。变现在(1).迁徙自由在条件成熟时,将会成为
公民一项基本的人身自由。(2).政治权利将进一步得到认同,而更加现实的为公
民所实际享用。
5. 宪法监督制度将进一步完善。
四.宪法的基本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法治原则(体现: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司法独立3.按法定程序立法4.程序正当5.宪法是国家的最高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地位)。
五.宪法的制定权。
1.概念:宪法制定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的一种权利。
2.性质。自然法观点:制宪权是一种创造权力,是国家权力存在的前提。
国家权力说:制宪权本身不能成为游离于国家权力活动之外的权力,
他实际上是最高决定权的表现形式。
3.制宪权的界限:受制宪目的的制约,受罚的理念的制约,受自然法的制约,
受国际法的制约。
六.宪法形式的定义。
宪法形式包括宪法的渊源形式和宪法的结构形式,宪法的渊源形式是指宪法基于不同的效力来源所形成的外部表现形式,包括成文宪法典,
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和宪法解释等等;而宪法的结构形
式包括宪法体系和成文宪法典结构形式
七.宪法关系的定义
宪法关系也称宪政法律关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
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法律上,尤其是在宪法上的表现。八.宪法的基本价值
人民主权.人民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对民主社会的最高理想。
宪政秩序.民主,法治的政治,社会秩序是宪政社会得以维持和发展的基本前提之一。
社会发展.人类社会的发展,包含了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文化发展三个方面。
社会正义.正义是人类普遍认同的崇高价值,而社会正义则是其重要的内容之一。
九.宪政的定义
宪政是指用宪法这一根本大法的形式把已经取得的民主事实确认下来,用法治的精神发展和完善这种民主事实,以此保障公民权力。
宪政的三要素:民主,法治和人权。
十.国家性质的定义
在政治学上,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在宪法学上,国家性质是指通过特定的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所反映的一国在经济,政治和
文化方面的基本特征,它反映着该国社会制度的根本属性。
十一.国家形式的定义
国家形式就是一国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形式,包括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结构形式。
十二.政体
十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拥有国家权力的我国人民根据民主集中制原
则,通过民主选举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受人民
监督,以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
2.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1)社会主义民主就其本质来说就是人民当家做主,这种民主需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实现这种民主的
形式。第一,从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来说,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都由人民代表组成,而人民代表又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
生。第二,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来说,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
民行使国家权力。第三,从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来说,它要向
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
(2)在各种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十四.单一制:指国家由若干普通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特别行政区等组成,各组成单位都是国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国家结构形式。
联邦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邦组成单位(如邦,州,共和国)组成联盟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
十五.民族区域自治
1.概念
民族区域自治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
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
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2.作为一项完整的政治制度包含三个内容
第一,它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第二,民族区域自治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
第三,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十六.特别行政区
1.概念
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
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2.特点
第一,“一国两制”。即在同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其主体部分
坚持实行社会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香港,澳门,台湾实行资本
主义制度。
第二,高度自治。特别行政区是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
政区域,但与其他一般行政区域不同,它实行高度自治,依照法律的
规定享有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第三,当地人管理。
十七.公民
1.概念
公民通常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2.公民与人民
(1)性质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
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