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项护理核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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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项护理核心制度
1、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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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会诊制度4
12、责任制整体护理制度6
13、护理不良事件上报制度7
14、健康教育制度3
1、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全院护理人员必须加强工作责任心,不但要熟记护理制度的内容,而且要认真贯彻执行,如: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等,严防不良事件发生。
二、氧气使用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一)防震:氧气筒立放时要妥善固定、防倾斜,搬运时要严防滑、滚、碰。
(二)防油:不得用油手拧氧气开关,或用油涂擦螺旋等。
(三)防火:一般距火炉3米以上,距暖气1米以上。
(四)防热:避免暴晒。
(五)用氧过程中要有明显的四防标记。
(六)筒内氧气不得用空,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七)氧气筒要标有“空”或“满”的标记。
(八)严格核对筒上的气体名称,确保用氧安全。
三、加强药品管理
(一)毒麻药品管理原则上病区不保留毒麻药品,如确实需要须经医务部及分管院长审批,并有专人管理、专用保险柜、双人加锁,帐物相符,有交接班记录。
(二)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别放置,标签明显,定期清点,帐务相符。
四、不断加强护士素质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一)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制度。
(二)各种无菌操作正确。
(三)肌肉或静脉用药不得提前稀释或配伍。
(四)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必须皮试阴性后方可执行。
(五)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制度,避免交叉感染,如一人、一针、一管,定期空气培养、各种器械的消毒等。
五、做好儿童、老人、昏迷病人的护理,备床挡、防坠床。
六、加强陪护管理,不乱丢果皮、不乱向室内或走廊倒水,以防跌倒摔伤。
2、护理查对制度
生效日期:2009年8月修订日期:2012年2月
一、医嘱查对
(一)医师开具医嘱、处方或进行诊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等信息。
(二)执行医嘱时,值班护士必须认真阅读医嘱内容,对有疑问的医嘱须与医师确认,无误后打印各种执行卡。
(三)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
(四)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应签全名;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
(五)所有医嘱须经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特殊医嘱须有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六)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瓿,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实后方可弃去。抢救完毕,医师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
二、服药、注射、处置查对
(一)服药、注射、处置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批号及有效期)。
(二)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安瓿、针剂有无裂痕,注意有效期和批号,溶液有无沉淀、浑浊、絮状物等(须在振动后观察)。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有疑问、标签不清者,一律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四)口服药应协助患者服用后,方可离开。
(五)易致过敏药物,如青霉素、头孢类等,给药前必须询问有无过敏史,检查皮试结果,皮试阴性方可应用;如皮试阳性,禁止应用,并在病历、一览牌、床头牌、治疗单、服药单、腕带予以标识。对于存在个体差异,易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也必须在用药前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例如:磺胺类药物等。使用毒麻、精神类及高危药品时,要经过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六)多种药物同时应用时,必须注意药物配伍禁忌。
(七)发药、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三、输血查对
(一)血样采集查对
1、采血前须确认患者信息,将专用标签贴于试管。
2、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别(病室/门急诊)、血型和诊断,采集者签名。
3、抽血时如有疑问,不能在错误的输血申请单和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核对,确认无误后重新填写(打印)核对输血申请单及标签。
4、工作人员将血样标本送至输血科,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当面共同核对、交接患者相关信息。
(二)发血取血查对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输血科工作人员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时,输血科工作人员要与取血人员共同查对科别、病区、床号、住院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发血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3、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不得发取:(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对血袋包装进行核查:供血者血型、血液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血袋编号、血液外观。确认无误后注明取血时间并签名。
(三)输血查对
1、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患者资料、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血袋标签及血液外观,无误后方可使用。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配发血记录单同到病人床旁确认受血者,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液成分、血量等,确认与输血记录单相符,并再次核对血液后输注。
3、输血后,再次核对医嘱及输血信息,将配发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24小时。
四、饮食查对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核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