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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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12个案例分析

招标投标12个案例分析

某单位设备公开招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共收到A、B、C三家公司的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A公司因为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检验报告》,而被判做无效投标。经批准,该项目的采购转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继续进行。通过竞争性谈判,B公司胜出。成交结果公布后,A公司提出了质疑:此次采购表面上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实践上,根本没有竞争性可言。因为B、C两家公司属于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很难形成有效竞争的局面。代理机构认为:此次采购并没有违反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但在这次采购中,B、C两家公司提供的虽然是同一品牌,但是他们提供的是“不同型号”的产品。因此,不应该受到限制,应允许他们以两个供应商的身份参与。而在两家供应商参与竞争的情况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是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才进行的。对此,A公司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
如果必须列出“参考品牌”,可参照《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应当符合国家技术法规的规定。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技术、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供应者等,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
某单位设备招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评审,招标人代表知道排名后,向本单位相关领导进行汇报,招标单位不同意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招标人代表反复做通每个评标专家的工作,评标专家重新进行了打分,向招标领导小组推荐招标单位满意的候选人,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招标人征询其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该案例中,监督部门核实情况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同时要求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

招投标的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招投标的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项目位于我国某市,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

项目业主为该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负责项目的招标工作。

在招标过程中,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1. 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进行公示,导致原告未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

2. 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按照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导致原告未能参与投标。

3. 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导致原告未能中标。

原告认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案件定性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为招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合同无效和侵权责任。

2. 相关法律规定(1)《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依法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2)《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3)《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3.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时未进行公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及时获取招标信息,侵犯了原告的知情权。

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未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参与投标,侵犯了原告的投标权。

此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导致原告未能中标,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招标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1)退还原告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赔偿原告因投标活动产生的合理费用;(3)支付原告因诉讼产生的合理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招投标法律关系中的多个法律问题,以下进行具体分析:1. 招标公告公示问题招标公告公示是招投标活动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保障投标人的知情权和公平竞争。

招投标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招投标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3月发布了一项招标公告,招标内容为该市某新建住宅小区的园林绿化工程。

公告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在招标过程中,某园林绿化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对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提出质疑,认为部分条款限制了公平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甲公司遂向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二、案例争议焦点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是否合法?2.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是否合理?3. 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是否公平、公正?三、法律法规分析1.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银行保函或者现金形式提交,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超过了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规定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2. 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五)具备履行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较为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3. 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关于评标标准的设置较为公平、公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四、案例分析结论1. 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纠正。

建设工程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招投标典型案例分析引言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公共领域中普遍存在的一种商业活动,它对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建设质量的提升有着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竞争等问题,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不当操作和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给项目进展和市场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案例,探讨其背后的问题和原因,以及如何加强监管和规范市场行为。

案例一:建设工程招投标失信行为某市一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某施工单位以捆绑销售、串通投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了中标资格。

该单位在承接项目后,违背合同要求,使用了次品材料和低劣施工工艺,导致工程质量差、工期延误,严重影响了项目进展和公共利益。

分析:该案例暴露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竞争的问题。

施工单位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资格,严重违反了竞争原则。

此外,监管部门未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业绩进行充分审查,导致投标过程中存在漏洞。

解决措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应加强监管,严格审核投标企业的资质和业绩。

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提高透明度和公平性。

对于失信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企业进行约束和惩罚。

案例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不透明某县政府举行一次小型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项目信息发布不及时,标书要求模糊不清。

部分投标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标书,导致招标结果落地不到位,增加了后续工作的风险。

分析:该案例暴露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信息透明度不高的问题。

项目信息发布不及时意味着投标人无法准确了解项目要求,标书要求模糊不清导致投标人无法确定要求的重点。

解决措施:加强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确保项目信息及时发布,并明确标书要求。

对投标人提供的信息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确保招标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案例三:建设工程招投标独家垄断某市政府委托一家建设公司进行纳污水处理厂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然而,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该建设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使得其他潜在投标人无法获得参与机会,最终以高价中标。

建筑工程招标法案例分析(3篇)

建筑工程招标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拟投资建设一栋商业综合体项目,该项目位于市中心,占地面积约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为规范招标程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开发商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案例分析1. 招标公告及投标报名(1)招标公告开发商在项目所在地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公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联系方式等。

(2)投标报名根据招标公告,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了多家投标单位的报名申请。

经资格审查,共有5家投标单位具备投标资格。

2. 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1)投标文件编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5家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完整、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文件递交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3. 开标、评标与中标(1)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召开了开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公开开标。

开标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2)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审,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

(3)中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了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为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4. 合同签订与项目实施(1)合同签订中标单位与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了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项目实施中标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队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施工。

5. 案例评析(1)招标程序合法本案例中,开发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商业综合体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招标程序合法。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分析(3篇)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建筑工程项目,由某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项目总投资约为10亿元,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备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在招标过程中,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等三家单位参加了投标。

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甲公司以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然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异议,认为甲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要求重新招标。

随后,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中标无效,并判令重新招标。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虚假成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甲公司则辩称,其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

三、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了审查。

经审查,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以下问题:1. 资质证书上的印章与实际印章不符;2. 资质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与实际签字不符;3. 资质证书上的注册资本与实际注册资本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院认为,甲公司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存在虚假成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因此,法院判决甲公司不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中标无效,并判令重新招标。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工程招标投标法律问题,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分析:1. 招标文件的要求应严格执行。

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基础性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标,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2.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招投标行为法律案例分析(3篇)

招投标行为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0年5月发布了一项关于某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商业配套、地下车库等,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

在招标过程中,共有10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其中包括A公司、B公司、C公司等知名企业。

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C公司以最低投标报价中标。

然而,在合同签订后不久,A公司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诉,称C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

经调查,发现C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 C公司通过关系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未正式发布前就开始进行投标报价的准备工作。

2. C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与招标方进行了不正当沟通,试图影响招标结果。

3. C公司在投标报价中故意压低报价,以低于成本价中标。

二、案例分析1. 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本案中,C公司通过关系获取招标文件,与招标方进行不正当沟通,故意压低报价等行为,均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2. 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C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价。

(3)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与招标方进行不正当沟通。

(4)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低于成本价中标。

因此,C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包括:(1)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撤销中标通知书,重新组织招标。

(2)对C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根据违规程度确定。

(3)若C公司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建设工程招标案例分析(3篇)

建设工程招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某道路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排水、照明、绿化等工程。

该项目由某市交通局组织实施,某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5日。

二、招标过程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图纸等。

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评标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2.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提交投标保证金。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获得投标文件。

3. 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财务状况证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表、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

4.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5. 开标、评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会议,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6. 中标通知书发放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 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在本案例中,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评标办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利于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

2. 投标人报名投标人报名是招标过程的重要环节,应确保报名的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在本案例中,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了资格审查,确保了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

工程招投标法律案例分析(3篇)

工程招投标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区一政府部门拟新建一办公楼,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经过公开招标,共有A、B、C、D四家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最终确定A施工单位中标。

B施工单位不服,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认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

二、案件事实1.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政府部门代表1人,技术专家3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1人。

2.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量清单等进行了评审。

3. B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如中标,将使用进口设备进行施工。

而A 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未明确提及设备来源。

4.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B施工单位使用了进口设备的方案提出了质疑,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B施工单位未能提供。

5. 评标委员会最终确定A施工单位中标,理由是A施工单位在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表现更为优秀。

三、争议焦点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2. B施工单位是否有权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四、案例分析1.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在本案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不存在违法情形。

2. B施工单位是否有权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人也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在本案中,B施工单位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有异议,有权向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判决结果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经调查,认为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存在违法情形,驳回了B施工单位的投诉。

工程招投标法律风险案例(3篇)

工程招投标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大型住宅项目,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投资建设。

项目总投资约10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开发商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承包。

在招标过程中,由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当,导致开发商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法律风险。

二、案例经过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开发商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对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特别是对合同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过于简单,容易引发争议。

2. 招标公告发布不及时开发商在招标公告发布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较晚,导致部分潜在投标人因时间紧迫而未能充分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影响了投标人的投标积极性。

3.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严格在投标人资格审查过程中,开发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方面审查不严格,导致部分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这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如工程质量问题、进度延误等。

4. 招标评标过程不规范在评标过程中,开发商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存在以下问题:(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合法。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专家的比例未达到法定要求,且部分专家不具备相关资质。

(2)评标过程不公开。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未能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开,容易引发争议。

(3)评标标准不明确。

招标文件中对评标标准的描述过于模糊,导致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主观臆断。

5. 合同签订不规范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开发商与中标人未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导致合同中存在以下问题:(1)合同工期、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方面的规定过于简单,容易引发争议。

(2)合同中未对工程款支付、进度款支付等条款进行明确约定,增加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

三、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的风险由于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投标人未能充分了解招标项目情况,影响投标积极性。

招标采购法律案例分析(3篇)

招标采购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XX工程建设项目,由于项目规模较大、投资金额较高,按照相关规定需要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方为该市XX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XX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在招标过程中,甲、乙、丙、丁四家施工单位均参与了投标。

在评标过程中,甲、乙、丙三家公司均提出了质疑,认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行为。

甲、乙、丙三家公司遂向该市XX建设局提出投诉,要求调查处理。

该市XX建设局接到投诉后,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二、案情分析1. 案件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正行为,以及甲、乙、丙三家公司提出的质疑是否成立。

2. 案件事实(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公正行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对甲、乙、丙三家公司提出了质疑。

具体质疑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主观臆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甲、乙、丙三家公司提出的质疑是否成立?甲、乙、丙三家公司认为,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存在不公正行为,导致其投标未获得中标。

具体理由如下: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不予评审。

然而,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②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存在主观臆断。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中存在争议的部分,未进行充分调查和核实,而是直接做出了主观判断。

③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导致评审结果存在偏差。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二)未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三)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招标采购法律案例分析(3篇)

招标采购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国有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人”)因建设一座新工厂,需要采购一批设备。

为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招标人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设备采购。

招标人按照规定程序发布了招标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收到了多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某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A”)的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为此,招标人依法终止了与供应商A的合同,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现就本案进行分析。

二、案情分析1. 供应商A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本案中,供应商A在投标文件中虚构了部分设备的技术参数,以获得招标人的信任。

这种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投标文件,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

2. 招标人发现供应商A投标文件虚假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审核,发现了供应商A投标文件中的虚假内容。

招标人立即启动了调查程序,并依法终止了与供应商A的合同。

3. 供应商A承担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提供虚假投标文件的,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本案中,招标人依法对供应商A进行了处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人采取补救措施为保障项目进度,招标人立即启动了应急预案,重新组织了招标活动。

在新的招标过程中,招标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了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案例分析1. 案例启示本案提醒招标人和投标人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招标人应加强评标过程中的审核,发现虚假投标文件及时处理;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投标文件。

2. 法律法规分析(1)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适用本案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招投标相关法律案例分析(3篇)

招投标相关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工程项目招投标争议案涉及甲公司(招标人)和乙公司(投标人)。

甲公司为某政府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招标人,乙公司为该项目的投标人。

在招投标过程中,乙公司发现甲公司在招标文件中存在多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遂向有关部门投诉。

经调查,甲公司在招标文件中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乙公司无法正常参与投标。

现将本案详细分析如下。

二、争议焦点1. 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 甲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行为;3. 乙公司损失赔偿问题。

三、案例分析(一)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不得含有歧视性条款;2. 不得设定不合理条件;3. 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4. 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本案中,甲公司在招标文件中存在以下问题:1. 在技术规格中设定了特定品牌的设备,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选择;2. 在投标保证金要求中,设定了较高的比例,对潜在投标人造成了不合理负担;3. 在评标标准中,对投标人的业绩、信誉等方面设定了过高要求,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参与。

综上所述,甲公司在招标文件中存在多处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

(二)甲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不得有以下行为:1.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2. 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3. 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4. 限制投标人自由选择投标方案。

本案中,甲公司在招标文件中设定了特定品牌的设备、设定了过高的投标保证金比例以及设定了过高的评标标准,均属于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因此,甲公司构成违法行为。

(三)乙公司损失赔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因招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因甲公司的违法行为,未能参与投标,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3篇)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市A建筑公司被告:某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案由:工程招标纠纷案情概述:2017年6月,某市B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计划在市区内建设一栋住宅楼,遂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参与投标。

原告某市A建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得知招标信息后,积极准备投标文件,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了B公司。

2017年7月,B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综合评分。

A公司的投标文件得分最高,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然而,在公示阶段,B公司却以A公司的投标报价过高为由,取消了A公司的中标资格,并将中标资格授予了得分第二的建筑公司。

A公司不服B公司的决定,认为B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撤销中标决定,并赔偿因其违法行为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

二、法院审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以下问题进行了重点审查:1. B公司取消A公司中标资格的行为是否合法?2. B公司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A公司的投标报价过高?3. A公司因B公司违法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是否应得到赔偿?(一)关于B公司取消A公司中标资格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不得与投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私下交易。

”本案中,B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了中标人。

然而,在公示阶段,B公司以A公司的投标报价过高为由,取消了A公司的中标资格。

法院认为,B公司取消A公司中标资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二)关于B公司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A公司的投标报价过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B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了审查。

B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A公司的投标报价过高,仅以A公司的报价略高于其他投标公司为依据。

工程招标案例故事分析书(3篇)

工程招标案例故事分析书(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城市为了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决定新建一座污水处理厂。

经过市政府批准,该项目由市建设局负责招标。

经过前期筹备,招标文件于2023年3月发布,吸引了多家企业参与投标。

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有三家企业进入最后的评审阶段。

本项目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主要考察企业的技术实力、项目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等方面。

二、案例故事1. 投标企业简介(1)A公司: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具有国家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综合性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曾承建过多项大型污水处理厂项目。

(2)B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污水处理工程的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拥有多项专利技术,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3)C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新兴的环保企业。

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虽然成立时间较短,但发展迅速,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

2. 招标过程(1)招标文件发布:2023年3月,市建设局发布了招标文件,明确了项目概况、招标要求、投标文件要求等内容。

(2)投标企业报名:4月,多家企业报名参加投标,其中A、B、C公司成功进入投标资格审核环节。

(3)投标文件递交:5月,三家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方案、项目管理方案、财务状况证明等。

(4)专家评审:6月,市建设局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从技术、管理、财务等方面对三家公司进行综合评分。

3. 评审结果经过专家评审,A公司以95分的综合评分荣获第一名,B公司以90分获得第二名,C公司以85分获得第三名。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A公司成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

三、案例分析1. 技术实力方面A公司在技术实力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拥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多项专利技术,能够满足项目需求。

B公司虽然技术实力较强,但与A公司相比仍有差距。

C公司虽然成立时间较短,但技术实力不断提升,有望在未来取得更好的成绩。

2. 项目管理能力方面A公司在项目管理方面经验丰富,能够有效控制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

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

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
2.
一.妥。理由: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 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二.不妥。理由:整改通知单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为乙施工单 位和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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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权签发 《工程暂停 令》。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 题
理由:因这是总监 理工程师的权力。 2. 序有不妥之 处。
① 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案例分析一】
三.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四.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 五.向建设单位提交建设工程档案资料 六.进行监理工作总结
【问题】
一.请指出在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过程中“确定工 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制定监理规划”三项工作中 的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的做法。
二.请指出在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的三项工作 中是否存在不妥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量责任。
【案例分析二】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 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 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 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 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 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 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 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正常施工。
【参考答
1
案】
2
不妥,乙方仅有索赔审核权及建议权 而无批准权。正确的应当是:乙方有 审核索赔权,除非有专门约定外,索 赔的批准、确认应通过甲方。
不妥,正确的应当是:在工程承包合 同议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乙方对工 程进度款的支付有审核签认权;未经 乙方签字确认,甲方不得支付工程款。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区政府决定建设一座新的行政办公楼,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区政府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经过一系列招标程序,最终确定A公司为中标单位。

然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A公司以政府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为由,拒绝签订合同。

同时,B公司认为自己在投标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导致A公司中标,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招标过程无效。

二、争议焦点1. 政府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是否构成违约?2. B公司提出的招标过程违规行为是否成立?3. 招标过程是否合法有效?三、案例分析(一)关于政府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支付中标人工程款。

”在本案中,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方式和期限,政府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属于违约行为。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中标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因此,即使政府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A公司也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待合同履行完毕后,再依法要求政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B公司提出的招标过程违规行为B公司提出招标过程存在违规行为,主要涉及以下两点:1. 招标文件中存在明显错误,导致B公司无法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内容。

2. 招标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导致A公司中标。

针对B公司的第一个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内容。

”在本案中,如果招标文件确实存在明显错误,导致B公司无法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内容,则招标过程存在违规行为。

针对B公司的第二个观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协商。

招投标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招投标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政府为了改善城市环境,决定公开招标一项绿化工程项目。

经过严格的资格预审,共有五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进入投标阶段。

在投标过程中,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在投标文件中虚报了其绿化工程经验,并在投标报价中低于成本价。

最终,甲公司以最低报价中标。

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区政府遂以甲公司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1. 案例焦点本案的焦点在于甲公司是否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 案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甲公司在投标报价中低于成本价,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违反了合同约定。

3. 案件审理结果法院审理认为,甲公司在投标过程中虚报绿化工程经验,并在投标报价中低于成本价,违反了招投标法律法规。

同时,甲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违反了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法院判决解除甲公司与区政府签订的绿化工程项目合同,并要求甲公司赔偿区政府因此遭受的损失。

4. 案例启示(1)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中标。

(2)招标人应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投标人的资质和报价真实有效。

对于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高质量工程招标案例分析(3篇)

高质量工程招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缓解这一矛盾,某城市决定建设一个集高铁、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多种交通方式于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

该项目总投资约50亿元,建设周期为三年。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该项目采用了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二、招标文件编制为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编制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招标公告:详细介绍了项目背景、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等信息。

2. 投标人须知:明确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等。

3. 招标范围:具体说明了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等。

4. 工程量清单:详细列出了各项工程量的计算方法和工程量。

5. 技术规范:明确了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6. 合同条款:规定了工程项目的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结算等方面的内容。

三、招标过程1.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方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吸引了众多有意向的施工单位参与。

2. 资格审查:招标方对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审查,确保投标单位具备承担该项目的实力。

3. 投标文件递交: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了投标文件。

4. 开标:招标方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开标,公开宣读了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承诺等内容。

5. 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详细评审,重点考察了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商务报价等方面。

四、案例分析1. 招标文件编制规范:招标文件的编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了招标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资格审查严格:招标方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严格,保证了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和项目实施能力。

3. 评标过程公开透明:评标过程公开透明,评标委员会由专家组成,确保了评标结果的客观公正。

4. 技术方案科学合理:投标单位的技术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满足工程项目的建设需求。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工程招标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是一家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建筑企业,拥有丰富的工程承揽经验和良好的信誉。

乙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2018年,乙公司计划在市中心新建一座住宅小区,建筑面积约为10万平方米。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乙公司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工程承包。

甲公司得知该信息后,积极准备投标文件,并于2018年6月1日向乙公司递交了投标文件。

2018年6月15日,乙公司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3名来自建筑行业,1名来自房地产行业,1名来自法律行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于2018年6月20日宣布甲公司为中标单位。

然而,在签订合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就合同价款产生了争议。

甲公司认为,根据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合同价款应为1000万元,而乙公司认为合同价款应为900万元。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遂于2018年7月1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甲公司是否具备中标资格?2. 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 合同价款是否应按照投标文件和评标结果确定?三、法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具备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人。

”本案中,甲公司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文件,并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最终被确定为中标单位。

因此,甲公司具备中标资格。

2. 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定中标人。

”本案中,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其中3名来自建筑行业,1名来自房地产行业,1名来自法律行业,符合法律规定。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

因此,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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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得分: A单位:40+20=60 B单位:60+28=88 C单位:70+25=95 D单位:50+20=70 E单位:40+25=65 施工组织与管理能力分值: A单位:40+25+18+8=91 B单位:20+28+18+7=73 C单位:30+26+16+7=79 D单位:10+20+15+8=53 E单位:40+25+15+8=88 业绩与信誉分值: A单位:35+35+17=87 B单位:35+35+18=85 C单位:36+37+19=92 D单位:38+35+15=88 E单位:34+37+18=89 因D单位分值不够60分,故应淘汰。 四家单位的综合得分为: A单位:60×0.5+91×0.3+87×0.2=74.7分 B单位:88×0.5+73×0.3+85×0.2=82.9分 C单位:95×0.5+79×0.3+92×0.2=89.6分
4000
• 3.各投标单位的工期得分值:
• A单位:540-30-510=0,得40分 • B单位:540-30-530=-20,得20分
• C单位:540-30-520=-10,得30分
• D单位:540-30-540=-30,得10分 • E单位:540-30-510=0,得40分 • 4.确定中标单位: • 投标报价得分: • A单位:40+20=60 • C单位:70+25=95 • E单位:40+25=65 B单位:60+28=88 D单位:50+20=70
1、答:(1)招标文件一般规定数字错误改正的要求为: ①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由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②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为准; ③如果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误,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对单价进行 修正; ④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合价累计数为准, 修正总价。 • • 投标人A明显属于合价计算错误,根据数字错误改正原则,A的总 价应改为400000元。 • 对照标底,投标人B的数字错误明显属于单价书写错误,根据招标 文件数字错误改正原则,应该将B的单价改为3000.00元。 • 投标人C 的错误属于单价项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 同,而用数字表示的单价与数量的乘积等于合价。依据招标文件数 字错误改正原则,应以文字表示的单价为准,改正用数字表示的单 价,这样其总价应改为4500000元。
• 1、某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分项工程的单价一栏用文字表 示,随后一栏用数字表示,分项合计用数字表示。在进行 评标时发现,投标人A、B、C的投标文件存在数字性错误。 招标人分项工程错误简表如下表所示:
投标 人 分 项 单 位 数 量 单价(文字表示,元) 单价(数字表示,元) 总价(元)
A
B
305
305
报价与标底 偏差程度 得 分
-5%~ -2.5% 50
-2.4%~ 0% 70
0.1%~ 2.4% 60
2.5%~5% 40

其中报价费用组成的合理性30分;

2.施工组织与管理能力满分100分,其中工期40分,按以 下方法评定:投标人所报工期比定额工期提前30天及30天 以上者为满分,以比定额工期提前30天为准,每增加1天, 扣减1分;
3.业绩与信誉满分100分。 评标方法中还规定,以上三方面的得分值均不得低于60分 否则淘汰。进行综合评分时,投标报价的权重为0.5,施 工组织为0.3,业绩信誉为0.2。
• •
A
报价(万元) 工期(天)
各项得分 投标报价 (100分) 报价70 合理性30 工期40 施工组织与 管理能力 (100分)


得 分 59.97 15.00
(100-99.7)×1=0.03
(10095.89×1=4.11 (10096.93×1=3.07 (103.40100×2=6.8
55.89 56.93 53.20
投标单位 A B D
技术标得分 32.9 34.6 35.7
商务标得分 59.97 15.00 55.89
投标 报价 报价与基准价的比例(%) 单位 (万元) A B D E F 13656 11108 13098 13241 14125 (13098/13660×100=95.89 (13241/13660×100=96.93 (14125/13660×100=103.4 (13656/13660×100=99.97
• A单位: 4120 4000 100 % 3% 得40分;
4000 • B单位: 4080 4000 100 % 2% 4000
得60分; 得70分; 得50分; 得40分;
• C单位: 3980 4000
4000
4000
100 % 0.5%
• D单位: 3900 4000 100 % 2.5% • E单位: 4200 4000 100 % 5%
F
10.4
8.0
4.5
4.0
3.5
30.4
• 由于承包商C的技术标仅得27.2,小于28分的最低限,按规 定不再评其商务标,实际上已作为废标处理。
• 计算各承包商的商务标得分
• • • • ∵(13098-11108)/13098=1519%>15% (14125-13656)/13656=3.43%<15% ∴承包商B的报价(11108万元)在计算评标价时不予 考虑。 则:评标价=13790×50%+ (13656+13098+13241+14125)/4×50%=13600万元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该工程未编制标底,以各承包商报价的算术平均 数作为基准价,其余评标规定不变,试按原定标原则确定中 标单位。
问题2: 计算各投标单位施工方案的得分
投标 单位 A B 一 13.0 14.5 二 11.5 13.5 三 12.0 14.5 四 11.0 13.0 五 11.0 13.5 六 12.5 14.5 七 12.5 14.5 平均 得分 11.9 14.1
投标 单位 施工 方案 总工期 工程 质量 项目 班子 企业 信誉 合计
A B
11.9 14.1
6.5 6.0
5.5 5.0
4.5 5.0
4.5 4.5
32.9 34.6
C
D E
11.2
13.7 12.0
5.0
7.0 7.5
4.5
5.5 5.0
3.5
5.0 4.0
3.0
4.5 4.0
27.2
35.7 32.5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落实情况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
名称:泉州市B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市A中心小学教学楼施工 泉州市XX区XX街 财政拨款100% 已落实 土建及安装部分 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要求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
合格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叁 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3月 25日 10 时 00分
13.5 11.5 10.5
11.5
13.5 12.0 10.5
11.0
13.0 11.0 10.0
1பைடு நூலகம்.5
13.5 11.5 9.5
11.5
14.0 12.5 11.0
11.5
14.5 12.5 10.5
各承包商总工期、工程质量、项目班子、企业信誉得分汇总表
投标单位 A 总工期 6.5 工程质量 5.5 项目班子 4.5 企业信誉 4.5
标底和各承包商的报价汇总表 投标单位 报 价 A B C D E 单位:万元 F 14125 标底 13790

13656 11108 14303 13098 13241
3.评分的最小单位为0.5,计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
• 问题:

• •
1.该工程评标委员会人数是否合法?评标委员会2名委 员由招标办专业干部组成,是否可行?
B
C D
6.0
5.0 7.0
5.0
4.5 5.5
5.0
3.5 5.0
4.5
3.0 4.5
E
F
7.5
8.0
5.5
4.5
4.0
4.0
4.0
3.5
• 2.第二阶段评商务标 • 商务标共计60分。以标底的50%与承包商报价算术平 均数的50%之和为评标价,但最高(最低)报价高于(低于) 次高(次低)报价的15%者,在计算承包商报价算术平均数 时不予考虑,且商务标得分为15分。 以评标价为满分(60分),报价比评标价每下降1%,扣 1分,最多扣10分;报价比评标价每增加1%,扣2分,扣 分不保底。
C
D E F
12.0
14.0 12.5 10.5
10.0
13.5 11.5 10.5
11.5
13.5 12.0 10.5
11.0
13.0 11.0 10.0
10.5
13.5 11.5 9.5
11.5
14.5 12.5 11.0
11.5
14.5 12.5 10.5
11.2
13.7 12.0 10.4
计算各投标单位技术标的得分
天。在本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中规定投标单位应满足以下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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