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阶段农民增收面临的主要困难与解决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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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阶段农民增收面临的主要困难与解决的途径

加入WTO后,农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冲击,成为受影响最大的产业之一。随着市场的开放度加大,农业国际化进程加快,进口农产品的竞争压力增大,会对一些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及农民产生一定影响,农产品卖难,农民增收的难度加大。本文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面临的一系列矛盾

和问题,需要加以解决的办法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农民增收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农业劳动力剩余与转移之间的矛盾农业劳动力作为农业生产的主要生产力要素,它只有与生产资料结合才能形成有效的生产力,创造财富,由此获得劳动力要素报酬,即劳动收入。在现有的农业耕作技术条件下,现实中存在着劳动力数量与土地耕种面积的配比系数,即管理学中所要求的每个劳动力耕种土地的有效幅度或规模,低于这个规模,便存在着劳动力剩余,即如果劳动力的供给量超过了土地对它的有效需求量,那么劳动力就被剩余出来。农民要想增收也存在一个“减员增效”的问题。如果能把这部分剩余劳动力转移出来,从事其他经营,开辟新的增收途径,不仅使留在土地上的农民能增加收入,而且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又带回了另一部分收入。

当前在增加农民收入上,一方面要求农村剩余劳动力尽快地转移出去,另一方面劳动力转移途径狭窄,限制了劳动力的转移。劳动力转移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制度限制。在所有妨碍农民致富的不合理制度中,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和土地承包制度,是农民致富路上的最大障碍。这些制度下,政府为了保护城市的繁荣和市民利益,对农民进城做出了种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农民进城的权力,土地承包制又束缚了农民的手脚。虽然改革开放后在政府的默许下,部分农民进入城市打工,但在许多方面倍受歧视,工作最累、最脏、最险,工资最低,没有社会保障,不享受市民的福利。在这种制度安排下,城市人出不去,农村人进不来,阻碍了人口密度大的城市人口向外扩散,导致了小城镇建设的发展进程缓慢,影响了基础设施建设和第二、三产业的发展,也妨碍了农村劳动力向城镇的转移;二是农村劳动者文化素质低,限制了他们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劳动力的转移程度。文化程度高的劳动者对新事物、新知识的接受能力强,相对容易找到工作,转移的可能性就大,调查资料也明显表明,能转移出去的劳动者,大多是接受过专业技术训练的。

(二)农业生产成本上升和产品低价销售的双重压力前些年,国家通过农产品的价格补贴政策、保护价政策等来增加农民收入,但是,在农产品销售价格增长的同时,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也在上涨,呈现剪刀差,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直接结果是农业生产成本中工业品投入物的耗费增加,部分抵消了农产品的涨价收入。目前,农产品生产成本高,销售价格低,仍然是农业增产不增收以及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之一。当前,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取消了农产品保护价政策,我国农产品的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农产品的价格下跌是必然趋势,而农产品的生产

成本不会下降,这是当前农业面临的新问题,农民增收的压力有增无减。

(三)农业结构调整增收预期难如人意,难以强有力地支撑农民收入的增长为了增加农民收入,新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从根本上调整了长期以来以粮为纲的农业生产政策,在保证粮食自给有余的前提下,压缩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增加了以棉花为主的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2000年与1980年相比,粮食作物的播种面积比重由72%下降到42%,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由16%增加到41%,农民确实从第一次农业结构调整中获得了好处,收入明显增加。但以往的结构调整是数量型的调整,进一步的结构调整步履艰难。新疆农产品的特征是:传统中低档的产品多,高档优质产品少;普通产品多,专用产品少;初级产品多,加工及深加工产品少。

二、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农产品增值,农民增收农业产业化这一组织形式适应了农业经济体制变革,是促进农业发展的有效的产业组织形式,通过建立贸工农、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组织形式,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结成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联合从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实行种养加、农工贸一体化经营,把农业与其相关联的产业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了农产品加工增值能力,使农产品获得较高的附加值,使农民从中获得相应的利益。如新疆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的昌吉州,自1996年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以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雄居各地、州、市之首,高达9.3%,比同期新疆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高出2.2个百分点。产业结构也从1995年的43∶33∶24,调整到1999年的35∶35∶30,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95年的1488元提高到1999年的2556元,年均增长率10.9%,比同期新疆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4.8个百分点。

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龙头企业是关键。扶持产业化就是扶持农业,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民。推进新疆农业产业化应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围绕优势、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远销确定主导产业,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依靠龙头带动,发展规模经营,把新疆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重点推进粮食和棉花的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畜牧业产业,培育龙头企业,尤其是培植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开拓市场,引导生产,对农产品加工增值,为农业、农民服务的作用。

(二)推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二、三产业发展,可以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使农业劳动力从农业中转移出来,从事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产业活动,拓展就业门路,开辟新的收入来源。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构成中,劳务收入不到200元,比全国平均少500多元。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66元,而来自二、三产业的收入比全国低740元,其中来自第二产业收入的比重,全国已占到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收入的1/4,而新疆只占2%。因此,新疆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依托当地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在保证农业经营收入增长的同时,增加二、三产业的经营收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三)促进乡镇企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空间农村小城镇不发达,以乡镇企业为主的二、三产业发展滞后,农民就业渠道和空间狭窄是新疆与全国农民收入的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新疆农业人口比重较大,占64.8%,乡镇企业发展滞后,所能收纳的农业人口较少。农业效益低,虽然新疆人均耕地在全国排第4位,但农民人均收入排位是第25位。

为此,一是要通过大力兴办乡镇企业来发展农村二、三产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非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转移途径,提高农民报酬收入水平;二是乡镇企业的发展要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要发挥对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功能,办一批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条;三要鼓励乡镇企业向小区、小城镇集中,依托当地的资源,建立各种专业化加工小区,进而向小城镇转移,使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互为依托,协调发展。小城镇建设是提高农牧民生活水平的必由之路。因此,要充分发挥小城镇联接城市带动农村的功能,小城镇建设要注意加强城乡一体化的功能,小城镇的发展要注重其经济功能的建设和开发,能为农村工业和农业的发展提供基础,农村成为小城镇发展的原料基地。把农村中的二、三产业办到小城镇,使小城镇成为农村人口转移和乡镇企业集中地,农村人才、物资、资金的积聚地。不仅转移出来的农民在新的就业中从农业外获得劳务收入,而且要留在农村的农民也可以获得比以前更多的收入。

小城镇建设要重视县域城市化,县城建设是加快小城镇建设的重要举措。县城无论是基础设施还是产业配置已有一定的基础,小城镇建设要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在集中力量抓好县城建设的基础上,建设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中心镇,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中心镇为骨干的城镇格局,达到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促进农村经济增长的目的。

(四)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信息采集、分析、发布制度,选择一个宜于被农民接受的、经济、便捷的传递途径,使农业信息化进程能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对信息的需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和思路已经确定。2001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再次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农业结构调整,要以市场为导向,调高、调优,突出特色。结构调整效益要通过市场交换来实现,市场反映的产品价格、供求数量、产品成本等方面的数据,就是市场信号,它对生产起着导向作用。千家万户分散经营的农户由于信息不灵、适应市场的能力差,在选择经营项目时带有盲目性,甚至是决策失误。政府在引导农民进行结构调整时,要改变以往以行政命令为手段的计划经济模式,而转向向农民提供必要的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决策权交给农民。在加入WTO、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向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咨询服务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方面,要完善农业信息系统的建设,为农民提供市场供求、技术、销售等方面的信息服务,使农民的生产销售能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在现阶段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建立一种信息服务无偿使用制度,向农民免费提供信息和咨询,信息部门的研制费用由政府拨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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