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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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委托代开普通发票协议书税字()第号甲方:乙方:

(委托单位)(受托单位)

地址:地址:

乙方纳税人识别号:

为加强普通发票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委托

代开普通发票协议。

一、鉴于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委托代征税款协议,甲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时委托乙方为其代征范围内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

二、乙方代开普通发票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 代开范围: 为在内,办理了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无证户纳税人、和零散税收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外)代开普通。

2.代开普通发票种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或乙方经深圳市国家税局局批准印制的企业衔头通用机打发票。

3. 代开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4. 代开普通发票时,应同时征收发票开具金额所对应的税款。

三、乙方应安装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市场发票开票软件,为代征范围内纳税

人代开普通发票,不得收取税款和发票工本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四、乙方应于每月终了后10日内向甲方上传发票开具数据,乙方应保证发票

开票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乙方为代征范围内纳税人申报纳税时,应核对其核定销售额与发票开具金

额“孰高”。代征范围内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金额未超过核定销售额的,按核定销售额申报,其代开发票金额超过核定销售额的,按照代开发票金额申报。代征范围内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所产生的预缴税款,不计入受托代征单位的委托代征申报范围。

六、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开普通发票必须的税收票证。乙方应当按照税务

机关的票证管理规定,领取、使用、保管、报缴有关凭证。

七、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发票,严禁为代

征范围内纳税人或他人违法代开普通发票。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代开普通发

票的情况。

八、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代开普通发票工作进行指导。因国家税收法律、法

规、规章的废止或修订致使本协议失效或部分失效时,甲方负有及时通知乙方

并要求终止或修改协议的责任。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比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

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3. 因乙方责任造成税款的损失,乙方应全额补偿。

4. 违法开具发票的,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开发票协议

付款方购买货物(接受劳务)证明

我单位向卢柳娟购买(接受)以下货物(劳务),共计支付_______525_________ 元。

以上业务真实。特此证明!

付款方名称(签章):

年月日篇三: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

附件:

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

协议人

甲方:地方税务局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为积极推进京郊农村经济发展,鼓励京郊农民大力开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甲乙双方经协商于年月日签订本协议,并严格履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从事“农家乐”观光旅游服务业务的京郊农民代开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向乙方提供政策辅导,答复乙方在代开发票工作中的业务问题。

(二)为乙方购领发票提供相关的纳税服务。

(三)相关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或调整时及时通知乙方,并修改协议书的相关条款或重新签订协议书。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暂停其代开发票权利:

1. 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吊销、解散、注销、撤销、破产等情形。

2. 乙方未经税务机关批准,擅自扩大或超范围代开发票。

3. 乙方不按规定领购、保管、使用、代开发票或不按规定报送发票填开信息的。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要求甲方提供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及相关的纳税服务。

(二)应建立代开票台帐,对代开发票情况逐户、序时、按面额大小依次登记,并及时汇总发票购领、代开、结存的情况。

(三)将代开发票农民的姓名、开票时间、经营项目登记在发票记账联上。

(四)每月应汇总每个代开发票农民的营业额并向甲方报告。

(五)在代征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时,应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由甲方依法做出处理。

四、乙方在代开发票过程中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和规章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和规章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协议期满后,一方不再续签协议的,不能迟于协议期满前30日通知对方。

七、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经协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至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裁定。

八、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年月日

(印章)年月日篇四:代开发票协议(与市场方) 附件1:

委托代开发票协议书

地税票代? ? 号

甲方(委托单位):

地址:

乙方(受托单位、组织):

地址:

为加强发票管理,做好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委托代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24号公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委托代开发票协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代开的普通发票种类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委托其他单位代开)》

二、代开对象

三、代开内容

四、委托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政策辅导,对乙方的代开发票

工作进行指导;

(二)甲方应依法及时向乙方提供代开所需要的发票;

(三)代开发票有关政策发生变化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四)甲方应加强对乙方代开发票数据的核验比对,并不定期对乙方的代开发票工作情

况进行明察或暗访;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暂停其代开发票资格:

1.乙方发生合并、分立、停业、吊销、解散、注销、撤销、破产等情形;

2.乙方不按规定开具发票、扩大代开发票使用范围的;

3.乙方不按规定报送发票开具信息或缴销发票的;

4.乙方在代开发票时不征、少征税款或者不缴、少缴已代征税款,或造成纳税人合法权

益受到损害的;

5.乙方未履行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服务要求和其他服务事项或多次被社会公众、纳税

人举报投诉的;

6.甲方认为乙方存在重大违法事实或其他事项需要停止代开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要求甲方提供代开需要的发票;

(二)乙方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或摆放标志牌,明示委托代开发票政策、内容、流程和

相关制度,公布监督电话;

(三)乙方应确保在法定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内办理代开发票事项,工作人员不得擅自离

岗或无故不办理代开发票业务;

(四)乙方对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代开内容且资料齐全的申请,即时开具发票,不得

推诿和故意刁难纳税人;对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委托代开内容的申请,应告知纳税人不符原

因,并提示纳税人可到甲方办税服务厅咨询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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