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办法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一、前言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基层民主自治的重要环节,确保村民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和维护,更好地推动村庄发展。
为此,制定本实施方案,以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选举组织机构为保证选举工作的公正、透明和有序进行,设立如下选举组织机构:1. 主席团:由选举工作中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选举日程安排、选举规则制定、选举结果确认等工作;2. 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和现任村委会成员组成,负责选举程序的执行、选民资格的审核、投票监督等工作;3. 监票小组:负责确保选举现场秩序良好、防止作弊行为发生,并记录选票数量;4. 选民登记小组:负责整理选民名单、核对选民身份信息、制作选民证等工作。
三、选举程序1. 选民登记:选民登记小组在选举前提前进行选民登记工作,通过居民户籍、身份证等资料核实,制作选民名单和选民证,并保证选民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候选人提名:开展公开的候选人提名,村民代表任意提名合适的候选人,并得到被提名候选人的书面同意。
候选人提名的截止日期需提前设定,并提前通知村民。
3. 候选人资格审查: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核对其身份、合法性和背景等条件,确保候选人符合选举要求。
4. 候选人宣传:候选人可以自行宣传,通过现场演讲、宣传册等方式向村民展示自己的政策和主张,以便村民选择合适的候选人。
宣传时间必须在选举前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
5. 投票权行使: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登记名单,逐一核对选民身份,并发放选民证。
选民持选民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与投票,确保每位选民的投票权利。
6. 选举计票:监票小组全程监督选举过程,确保选举现场秩序良好并防止作弊行为发生。
计票工作由选举委员会负责,确保计票过程公开、透明且准确无误。
7. 选举结果公示:选举结束后,由主席团向选民公布候选人当选结果,并及时发布选举结果公示,以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选举管理1. 选举纪律:候选人和选民必须遵守公平、公正、诚实的选举纪律,不得采取任何制造谣言、贿赂、威胁等手段干扰选举的行为。
关于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汇报人:日期:•引言•选举工作指导原则•选举工作安排目录•候选人条件及参选程序•选举工作宣传与培训•保障措施与纪律要求•总结与展望01引言村级两委指的是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的重要组织。
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是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也是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推动农村发展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转型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开展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背景介绍规范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推动农村发展。
目的有利于提高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水平,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意义目的和意义02选举工作指导原则加强党员在换届选举中的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党的组织原则,严格遵守换届选举纪律,确保选举工作有序进行。
村级党组织在换届选举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村民有序参与选举。
坚持党的领导宣传和普及选举法律法规,确保村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设立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选举工作,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加强对候选人的审核把关,确保候选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村民的投票权。
保障村民权利严格依法依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
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要求和标准,确保选举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实施方案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保障选举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03选举工作安排选举委员会由村级两委成员、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组成,负责组织、指导、监督选举工作。
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组织候选人提名,安排选举时间、地点,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等。
选举委员会组建及职责选举委员会职责选举委员会组成按照相关规定,由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等提名候选人,经选举委员会审查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是农村自治的重要形式,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农村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选举公正、公平、透明,提高村民参与度和满意度,制定和实施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十分必要。
二、选举程序和程序1. 编制选民名册(1)选民范围:村内具有选举权的合法居民,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2)编制选民名册:由村委会依法组织编制,确保选民名册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公示选民名册:选民名册公示期为7天,村委会将选民名册张贴在显眼位置,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提出异议。
2. 投票人员和投票箱(1)选举主席团:由村委会组织选举产生,主席团由1名主席和若干名副主席组成,负责选举的组织和监督工作;(2)投票站点:设立相对集中、便于村民投票的投票站点,由村委会合理选择;(3)投票箱:使用封闭式透明投票箱,保证投票的公正和秘密性。
3. 选举宣传(1)村委会组织选举宣传:利用村报、村广播、宣传栏等途径,及时向村民宣传换届选举的时间、程序、法定权益等内容;(2)候选人个人宣传:村委会鼓励候选人自己进行个人宣传,可以向村民介绍自己的工作经验、发展计划等。
4. 候选人提名和公示(1)候选人提名:村民自愿提名,村委会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并填写候选人名单;(2)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期为7天,村委会将候选人名单张贴在显眼位置,接受选民的监督和提出异议。
5. 选举投票(1)选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选举时间,确保选民的充分参与;(2)选举方式:使用纸质选票,村民在选票上按照自己的意愿对候选人进行标记,投票人员点票统计,并进行当场公布。
6. 投票结果确认和宣布投票结束后,由选举主席团负责对投票结果进行确认,并在选举现场进行宣布,确保结果的透明和可信。
7. 失败候选人异议处理对于失败的候选人的异议,村委会要及时组织调查,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目的和原则村委会换届选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以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积极、阳光、民主原则进行的。
选举应当保障全体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确保选举结果具有合法性、公信力。
二、选举范围和条件1.选举范围: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范围为XX村委会居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确定选民资格。
2.选举条件: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年满18周岁以上;–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为村民服务的热情;–无不良记录和违法犯罪行为。
三、选举组织形式和程序1.选举委员会的组建:选举委员会由XX村委会委员会负责组建,选举委员会由1名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主任由村委会主任担任,委员由村委会成员推选并经主任任命。
2.选举程序:–公布选举公告:选举委员会在选举开始前10天内,通过村委会公示栏、通知、宣传等方式公布选举公告,公告应包括选举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内容。
–选民注册:选举委员会将选民名单登记在册,并在选举开始前3天内公布选民名单,确保选民的知情权。
–推荐候选人:选举委员会成员和选民可以推荐候选人,被推荐的候选人需在推荐时提交个人简历和承诺书。
–宣传和候选人初审:选举委员会要组织宣传活动,介绍候选人情况,候选人需面向选民公开竞选。
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条件的人员。
–投票和计票:选举委员会按照选举时间和地点组织选民进行投票,投票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选举结束后,由选举委员会对选票进行计票,并按照得票多少确定当选人。
–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在选举结束后24小时内公布,包括当选人名单和得票数等信息,确保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四、候选人和选民权利及义务1.候选人权利:–参选权:所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都有权利参加选举。
–竞选宣传权:候选人有权利进行宣传,向选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和发表竞选演说等。
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一、背景及意义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组织中的最基本的形式,是实施乡村治理、推进农村发展的主要力量。
换届选举是村委会组织生活中的重要环节,是保证村民民主权利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推进村民自治、加强村民参与、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确保村委会换届选举的公平、公正、透明、有序实施。
二、选举程序1. 组成选举委员会由村委会召集选民代表会议,选举组成由7至9名组成的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成员应具有公正、公平、廉洁的职业道德,不能滥用权力、违纪违法;选举委员会应当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平等、自由。
2. 初选候选人选民代表会议根据村委会的工作实际,决定候选人数量。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组织初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候选人应符合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即年满18周岁,有选民资格,符合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条件。
3. 宣传候选人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宣传候选人,宣传内容应真实、客观、全面。
候选人还应通过村委会宣传,向选民展示自己的政治理念、政策主张。
4. 进行投票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投票活动。
投票前,应该公示候选人名单,在规定时间内,选民到指定地点进行投票。
投票应当保证选民的自由、公正和秘密。
5. 计票、公布选举结果选举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计票,确保计票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
计票结果应当当场公布,确保选举结果的公正和透明。
6. 补选如果因候选人当选后辞职、死亡等原因导致村委会成员不足,应当及时组织补选,选举产生新的村委会成员。
三、选举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选举应当保证公平、公正、自由。
选举委员会应当严格按照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平等、自由。
2. 合法合规原则选举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选民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进行选举。
选举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程序严格进行,确保选举的合法有效。
3. 民主原则选举应当贯彻民主原则,充分体现村民的自主选择权和参与权,保障村民选择和被选择的民主权利。
202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_1

2024年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_1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1.成立选举委员会。
为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成立一个专门的选举委员会,负责整个选举过程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制定选举办法。
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相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选举办法。
3.宣传发动。
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选举的重要性,提高村民的参选意识和积极性。
4.选民登记。
对全村选民进行登记,确保每位选民都能参加选举。
5.候选人推荐。
采取自荐、村民联名推荐等方式,产生初步候选人名单。
二、选举过程1.确定正式候选人。
根据初步候选人名单,经过选举委员会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
2.发放选民证。
在选举日前,将选民证发放给每位选民,方便他们参加选举。
3.设立投票站。
在选举日当天,设立若干投票站,方便选民投票。
4.投票。
选民在选举日当天,携带选民证到投票站进行投票。
5.唱票、计票。
投票结束后,立即进行唱票、计票,确保选举结果公正、公开。
6.公布选举结果。
将选举结果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布,接受村民监督。
三、选举后的工作1.颁发当选证书。
对当选的村委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正式就职。
2.组织培训。
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意识。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新一届村委会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确保村委会工作的正常运行。
4.开展民心工程。
新一届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民心工程,为村民谋福利。
5.接受监督。
村委会成员要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定期向村民报告工作,确保村委会工作的透明度。
1.选举委员会成员要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在宣传发动阶段,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让村民充分了解选举的重要性。
3.选民登记要准确无误,确保每位选民都能参加选举。
4.候选人推荐要公平公正,充分体现村民意愿。
5.投票站设置要合理,方便选民投票。
6.唱票、计票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选举结果公正。
村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级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程序村级换届选举是村民自治组织的重要环节,选举程序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首先,村委会应当提前制定选举方案,明确选举时间、地点、程序和相关人员职责。
其次,应当公布选举公告,告知村民选举的时间、地点、候选人资格条件等信息。
然后,依法组织选民登记,确保选民资格的合法性。
最后,进行选举投票,确保选举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候选人资格村级换届选举的候选人应当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要求。
候选人应当是村民自治组织的积极分子,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水平。
同时,候选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得有不良社会行为,必须得到广大村民的信任和支持。
三、选举监督为了确保选举的公正、公开、公平,选举过程中应当加强监督。
村委会应当邀请村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选举监督工作,对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选举投票等环节进行监督。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选举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四、选举宣传选举宣传是村级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通过宣传工作可以提高村民的选举意识,增强选举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村委会应当利用村务公开、村民大会、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选举的时间、地点、程序和候选人资格条件,同时宣传候选人的政治主张、工作计划和个人情况,让村民充分了解候选人,做出理性的选择。
五、选举结果公布选举结束后,应当及时公布选举结果,公示当选人名单。
同时,应当向村民代表大会报告选举情况,接受村民的监督和评议。
对于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应当认真对待,及时改进工作,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六、选举后工作选举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交接工作,确保新一届村委会能够顺利接手工作。
同时,新一届村委会应当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和联系,推动村级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村级换届选举是村民自治组织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
关于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村级“两委”(村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换届选举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基层民主活动,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组织的建设和村民利益的实现。
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选举原则、选举程序、选举组织和选举监督等方面,提出一个具体的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举原则1.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选举结果应确保公正公平,任何可能影响选举结果的不正当行为都应严肃处理。
2. 平等原则:所有符合选举条件的村民均有权参与选举,没有任何特殊身份或背景的村民可以干预或限制其他村民的选举权。
3. 民主原则:选举应尊重村民的意愿和选择,村民代表会议应代表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4. 公民权利原则:选举过程中要尊重和保护村民的公民权利,确保选举的自由和公开性。
二、选举程序1. 宣传选举法规和候选人资格要求:在选举前,要通过村级各种媒体宣传选举法规和候选人资格要求,确保村民了解选举程序和参选条件。
2. 确定选民名单:由村委会工作人员按照户籍簿和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工作条例确定选民名单,确保选举权的平等和合法性。
3. 征求候选人提名:征求村民提名候选人,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提名有能力、公正、廉洁和善于为村民服务的候选人。
4. 确定候选人名单: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工作组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公布候选人名单,确保候选人达到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5. 候选人竞选:候选人在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工作组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竞选活动,通过候选人的自我介绍、发言和宣传等方式向村民展示自己。
6. 投票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确保村民的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 计票和公布选举结果:由选举工作组进行计票,并在选举结束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确保选举的公正和透明。
三、选举组织1. 村委会选举工作组:由村级组织部门负责组织选举工作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包括村委会干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成员,工作组负责选举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023年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23年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选举工作总体目标村第九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旨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和村民自治原则,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地位和积极性,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确保选举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选出一批品质过硬、能力突出、受群众认可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为村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和管理。
二、选举工作时间安排选举工作时间为2023年8月至9月,包括选委会组建、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候选人宣传、居民投票和选举结果公示等环节。
三、选委会的组建和职责1. 组成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选举的组织实施和督导工作。
2.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主任由村委会主任担任,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村委会副主任、人大代表、总支书记、妇女组长和工会主席担任。
3. 选委会由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具体的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候选人资格审查、候选人宣传、居民投票和选举结果公示等工作。
4. 选委会应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及时向全村居民公布选举的相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四、选民登记1. 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选民登记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并组织指导选举工作。
2. 选民登记应包括村民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住址、家庭人口等内容,并严格按照身份证实行实名制登记。
3. 选民登记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至8月15日,选民应自行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4. 登记的选民名单由选委会进行审核和确认,并及时公布在村委会、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公告栏上。
五、候选人提名和资格审查1. 候选人提名应在选民登记完成后进行,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至8月30日。
2. 候选人提名应由选民书面提名,并需要提供候选人的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家庭背景等相关资料。
3. 候选人提名需得到至少10位选民的提名,且提名人需在选民名单中。
4. 选委会负责对候选人的提名资格进行审查,包括年龄、政治思想、党员身份等条件的符合性。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一、选举时间和地点1. 选举时间:根据《村务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三年”,因此每三年举行一次换届选举,选举时间应根据上一届的任期时间确定。
本次换届选举的任期为2021年-2024年,选举时间定于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0日。
2. 选举地点:村委会综合办公室。
二、选举程序1. 选举组织机构的组建:选举组织机构应由村委会主任牵头,村委会其他委员、选民代表和监票员组成,选举组织机构所需的经费由村委会垫付。
2. 选民资格认证:村委会工作人员应在选举前一个月内,与村民逐户调查核实村民的基本信息,确定选民名单,并将选民名单在村委会综合办公室公示三天,接受选民监督。
3. 候选人提名:候选人应当在选举前十五天内,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书面提名申请,并注明所要竞选的职位。
4. 候选人审核: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选举委员会应该及时通知其情况,并告知其通过哪些方式进行申诉。
5. 公示名单:通过审核的候选人名单在选举前五天内,应在村委会综合办公室进行公示,接受选民监督。
6. 投票:选民凭身份证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为当日8:00-17:00。
投票箱采取封闭式,选举委员会应在投票前对投票箱进行检查,并在投票结束后进行再次封闭。
7. 计票:选举委员会在投票结束后立即开始计票,选票无误后记录并公布当选人名单。
8. 当选人确认:当选人应当在公示期内确定是否接受职位,对于拒绝就任的当选人,应依法通过补缺选举等方式择期重新选举。
三、选举监督1. 监督组织机构:选举委员会应当设立监督组织机构,由选民代表和监票员组成。
2. 监督程序:监督员应当全程监督选举程序,在选举过程中,当场记录选票数,并在全员投票结束后,进行现场统计,核对计票记录,确保计票无误。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选举委员会报告,由选举委员会立即进行处理。
四、后续工作1. 当选人报到:选举结束后,当选人应当在公示期内到村委会综合办公室报到,进行相关手续,接受选民的考验和监督。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一、选举背景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民主自治组织,是实现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机构。
为保障农村基层民主权利,维护农村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暂行办法》,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选举时间和程序
选举时间:根据上级政府的通知,我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将于明年9月举行。
选举程序:
1、选民登记:村委会应于选举前5个月以内,组织专人对村民委员会选民进行登记,并按规定申报选民名单。
2、候选人推荐: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推荐人应在选举前20天内进行推荐,推荐人数应不少于3人,同时应领取《村委会候选人推荐表》,并填写候选人的姓名、年龄、职业、所属选区、联系方式等及其有关情况。
3、公示推荐人、候选人名单:要在选举前15天,在村委会办公室公示推荐人、候选人名单,供村民群众监督。
4、随机抽签:在选举前7天,应在村委会办公室进行候选人抽签,号码与选民登记表中的号码一一对应。
关于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渠道,接受选民对候选人的举报和投诉,并及时进行调 查和处理。
05
CATALOGUE
选举方式和投票程序
选举方式及其实施方案
直接选举
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实施方案包括:制定选举日程、确定选举地 点、发布选举公告、登记选民、分发选民证等。
代表选举
每个选民投票选举产生若干名代表,再由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实施方 案包括:确定代表人数、确定候选人、竞选演讲等。
加强新一届班子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培训和管理
对新一届班子的成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 素质和管理能力,同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 ,确保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和高效工作。
考核和评价
建立科学的考核和评价机制,对班子的工作 成效进行评价,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确保
工作目标的实现。
08
CATALOGUE
总结评估和经验推广
公开报名
候选人可通过公开渠道进行报 名,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民主推荐
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 ,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初步候 选人。
确定候选人
根据考察结果和民主推荐情况 ,最终确定正式候选人。
建立候选人公示制度
信息公示
在选举过程中,应将候选人的个人信息、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等信息进行公示 ,以便让选民更好地了解和评价候选人。
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评估
评估选举过程
对选举的各个阶段进行详细的评估,包括选举前的准备、 宣传、候选人资格审查、投票、计票等环节,以及选举后 的结果公示、群众反馈等。
评估选举结果
对选举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当选人的得票情况、竞争情况 、群众反馈等,以了解选举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评估存在问题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定稿

亭口镇冉店发展服务中心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中心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县委《关于印发长武县第八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县”为主题,以提高素质、改善结构、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组织建设整体水平,为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加快新农村建设和谐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圆满完成第八次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全中心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11年11月1日开始到2012年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11年11月1日一11月30日)1、成立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中心成立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综合办公室。
组长由党工委书记张晓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中心主任巨伟、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共委副书记王宏斌、纪工委书记郭云峰3名同志担任,成员由社会司法所、农技站、计生办、团委、妇联、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分管民政工作的纪工委书记郭云峰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同时,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接受各级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加强宣传。
各村要采取出动办黑板报、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服务中心驻地要有三条以上宣传标语、各村要有一条以上宣传标语,服务中心、村至少要办一期以上墙报。
2023年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

2023年村委会换屇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目的和原则选举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旨在选出具备条件和适任的村委会成员,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维护社会稳定。
选举实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依法原则,确保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选举程序和流程(一)选举前准备1.成立选举组织委员会:由村委会主任牵头成立选举组织委员会,负责选举的组织、筹备和管理工作。
2.制定选举规程:选举组织委员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选举规程,明确选举的时间、地点、程序和投票方式等。
3.公告选举信息:选举组织委员会应在选举前适时发布选举公告,包括选举的宗旨、公司选举的条件、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便广大村民了解和参与选举。
(二)选民资格和登记1.选民资格:具备年满十八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具备选民资格。
2.选民登记:选举组织委员会应在选举前进行选民登记,村民可自愿申请登记,也可由选举组织委员会依法确认。
(三)候选人提名和审核1.候选人提名:选民自愿提名或选举组织委员会推荐,候选人提名应符合法律法规和选举规程的要求。
2.候选人审核:选举组织委员会应对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候选人应满足《村委会换届选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候选人公示和宣传1.候选人公示:选举组织委员会应在选举前对通过审核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宣传活动:候选人可自愿通过宣传资料、宣传演讲等方式向选民宣传自己的经验、能力和承诺。
(五)投票和计票1.投票方式:选举组织委员会应确保投票过程的透明和公正,可以采用纸质投票或者电子投票等方式进行。
2.选民签到:选民在投票前需进行签到登记,以确保投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计票和公示:选举组织委员会应在投票结束后及时进行计票和统计,并公示选举结果。
(六)选举结果确认和上报1.选举结果确认:选举结果应由选举委员会确认,确保选举的公正和合法性。
2.上报相关部门:选举结果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备后续程序的开展。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

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村委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一、选举背景在村委会换届选举前,为了确保选举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选举时间和地点1:选举时间:村委会换届选举将于2022年X月X日上午9点开始,结束时间待定,视情况而定。
2:选举地点:选举地点设在村委会办公室,选举全程需要使用电子投票系统。
三、选举程序1:公示阶段a) 按照法定程序,对选民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选民名单公示在村委会办公室门口,公示期为7天。
b) 公示期结束后,对不符合选民资格的人员,可以提出异议,由选举组织委员会审核并作出处理。
2:选举阶段a) 选举主席团的产生:i:选举主席一名,由选举组织委员会提名,全体选举人员进行投票选举产生。
ii:选举副主席一名,由选举组织委员会提名,全体选举人员进行投票选举产生。
b) 村委会主任的选举:i:选举组织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选举人进行投票选举产生。
ii: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村委会主任。
c) 村委会副主任的选举:i:选举组织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选举人进行投票选举产生。
ii: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为村委会副主任。
d) 村委会委员的选举:i:选举组织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名单,选举人进行投票选举产生。
ii:根据得票数多少,按照设定的名额进行选举产生村委会委员。
3:投票方式和计票a) 选民使用电子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票数实行实时统计。
b) 选举组织委员会对选票进行统计和计票。
选票应妥善保管,并做好备份工作。
4:选举结果公示和更正a) 选举结果应当在选举结束后的X小时内公示。
b) 如有选民对选举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选举组织委员会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组委会对异议进行审查和处理。
如发现选举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或舞弊行为,将取消有关选举结果。
四、选举过程中的权益保障1:选举过程中,选民有权利和平等地参与选举活动,并对选举有监督和建议的权利。
2:不允许干扰、妨碍选举秩序的行为和言行。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各项规定及《####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推选。
1、####选举委员会组成人数:7名。
2、推选方式:村民代表会议(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
3、推选时间:`月`日-`日4、推选地点:村委会5、选举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选举委员会成员的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遵守法律和执行国家政策,代表村民利益,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代表性。
推选选委会成员的原则:1、要尽可能地把熟悉本村情况,在村民中有较高威望,有较强工作能力,并且乐于为村民服务的人推选出来。
2、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构成要合理。
但不论如何,应当尊重选举结果。
3、被提名为候选人的村民不能担任选委会的成员。
4、成员名单要及时张榜公布。
5、村民选举委会的成员应实行回避原则,候选人的近亲属不得担任选委会成员,选委会的成员之间也不宜有近亲属关系。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
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二分之一以上的成员或者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可以提出免职建议,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予以免职。
二、参加选举村民登记(一)参选资格条件1、年龄条件:村民年满`周岁(1`年`月`日前出生,包括`月`日)。
计算村民年龄的时间以正式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一、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农村治理水平,推动农村社会发展,我村决定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选举程序,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充分发挥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选举出具有代表性、能力强、素质高的村民委员会干部,为农村的发展和村民的福祉服务。
二、选举程序(一)座谈会:在选举活动开始前,村委会组织一次村民座谈会,向村民宣传选举的重要意义,详细解读选举程序和要求,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选举程序公示:村委会将选举程序公示在村委会办公大厅和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告知村民选举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选举的基本要求等内容。
(三)推荐与提名:根据选举程序,推荐和提名候选人。
推荐人是认可候选人的村民,提名人是有选举权的村民。
(四)参选登记:候选人需向村委会报名登记,并提供个人简历和宣言等材料。
选举委员会核实登记信息后,将候选人名单张贴在选举公告栏上,并公示3天。
(五)候选人宣讲:为了让村民更加了解候选人,村委会组织宣讲会,候选人在会上发表竞选演说,向村民介绍自己的优势、目标和工作计划等。
(六)投票: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人根据选举程序和要求,到规定的投票点持有效证件投票。
(七)票数统计: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将投票结果进行清点,并进行公示。
如有争议,选举委员会将依法处理。
(八)公示和产生结果:选举委员会将最终产生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在村委会办公大厅和宣传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选举原则(一)公平公正:选举过程必须公平公正,村委会及选举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选举结果,不得利用职权进行干扰。
(二)党员先行: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选举并以身作则,确保选举工作的纪律性和严肃性。
(三)代表性:选举结果应能够真实反映村民的意愿并具备代表性,选举出的村民委员会成员要能够真正代表村民的利益。
(四)公开透明:选举过程和结果应对村民公开透明,以维护选举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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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楼镇村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广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镇人民政府确定,村的村民委员会由主任一名,副主任名,委员名组成,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参选村民)以无记名投票、差额、直接选举方式产生。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其成员分布应考虑各自然村落状况;其成员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领导能力,廉洁正派,办事公道,作风民主,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本村选民直接提名。
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5日前公布参选人名单。
第四条选举日为2011年月日,地点设在。
第五条户籍在本村且居住在本村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有资格参加本次选举;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选民。
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接受村民投诉,并在选举日七日前作出决定;造参选村民册,参选村民名单确定、公布后,发放参选证。
第六条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大会采取无记名、一次性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第七条投票选举时村设一个中心投票会场和个投票站。
各投票站(会场)设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公共代写处、投票处。
各投票
站的票箱在投票结束时,应当众密封,并由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将所有票箱送到中心投票会场。
清点选票后,由监票员、计票员等工作人员公开核对、计算票数,作出记录,并由监票员签名确认。
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最迟于次日张榜公布,并报镇指导办和区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填写选票时,可以对候选人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也可以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写“O”,不同意的写“×”;不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可在姓名空格内另写其他选民,并在符号栏写“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所选的每项职务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无效,胡写乱画无法辨认或不按规定符号填写的部分无效。
第九条全体参选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
村民活动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赞成票,始得当选。
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按照的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主任、副主任的当选人中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没有妇女的,委员的当选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首先确定得票最多的妇女当选,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二)没有妇女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应当在委员的应选名额中确定一个名额另行选举妇女成员,其他当选人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
如果得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票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候选人(候选人中至少有一名妇女),继续进行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根据前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的差额数,确定候选人名单。
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以获得赞成票多的当选,但获得赞成票不得少于所投票数的三分之一。
一人同时当选两项以上职务的确定其担任最高一项职务,其余职务
作缺额处理。
缺额可由获得该项职务当选资格的人递补。
第十条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之间有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亲属关系的,只保留其中职务最高的一人的职务,如果职务相同,则只保留得票最多的一人职务,其他当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
如果职务相同,得票又相同的,可由他们协商由其中一人出任,其他当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宣布其当选无效;协商不成时,应当在三日内对他们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一条经过三次投票选举,当选人数仍少于应选名额但已达三人以上的,不足的名额可以暂缺,10日内进行重新选举。
第十二条参选村民在投票选举期间外出的,可以书面委托有参选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并在参选村民名单公布六日内到村选举委办理委托投票手续。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选民如果是文盲或因残疾不能填写提名表或选票的,可以委托代写处工作人员代写,但不能违背本人的意愿。
第十三条各投票会场(站)设监票员二名、唱票、计票员各一名,以上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交由村民代表会议逐个表决通过。
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得担任总监票员、监票员、唱票员、计票员及代写员。
第十四条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按分配的名额投票选举,按得票多少次序确定当选。
村民代表按照每户选举一人。
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
第十五条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有权向镇指导办、镇政府和市政府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由市政府主管部门宣布其当选无效。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如遇本办法没有规定的事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
第十七条本选举办法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生效。
二○一一年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