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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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桥头镇依法行政工作
情况汇报
桥头镇位于贡井城区西部近郊,距贡井城区15公里,全镇幅员面积29.51平方公里,辖7个村、1个社区、82个村(居)民小组,总人口15258人,其中农村人口14452人。近几年来,我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保障和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镇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工作情况
我镇的依法行政工作可以用“五个三”来概括,即落实“三个加强”、完善“三个机制”、转变“三个职能”、履行“三个职责”、坚持“三个深化”。
(一)落实“三个加强”,推进依法行政执法工作
我镇充分认识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1、加强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桥头镇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镇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组织专项检查,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制度、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专门班子全力抓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依法行政日常工作。
2、加强了权责的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分管领导、到部门、到人头,层层负责,分级负责。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3、加强了检查和考核,镇政府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法制工作目标责任书》,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有关党政成员、单位和个人,并严格考核奖惩,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责任体系,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极大地调动了各级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完善“三个机制”,监督约束行政执法行为
1、完善行政执法的监督约束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了听证,建立健全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一是强化人大监督。镇政府一年至少两次向镇人大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其对法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强化专门监督。成立了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小组,定期不定期检查依法行政工作。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镇纪委设立行政效能投诉和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镇依法行政工作监督小组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
2、完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立了村、包村干部和镇三级排查网络,落实了“小事每天报、大事随时报、无事零报告”的信访反馈制度,使每一件纠纷、每一个矛盾、每一起案件都能结处、结服。同时,切实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立足发挥其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查明情况,分清性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和思想教育等手段,依法、依纪、依政策处理,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3、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超越权限和违反法定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行政执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执法者的责任,有效地避免了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转变“三个职能”,创新改革管理体制
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乡镇政府职能实际情况,我镇在经济发展、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三项职能上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1、经济发展职能变“主角”为“导演”。一是从经济目标优先向社会目标优先转变。政府在确定发展目标时,以社会均衡发展为目标;二是从投资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加大政府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畜饮水、农田水利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加大镇村公路的养护力度,切实改善路段交通状况;三是从经济建设的主导者向引导者转变。对经济的管理从微观转向宏观,从直接转向间接,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转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还自主权给企业和农户。
2、公共服务职能变“配角”为“主角”。改变政府公共服务“欠位”的状况,解决公共产品短缺的问题。一是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面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根本出路。在农业结构调整上,鼓励、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种植结构。政府更多地向农民提供农产品的市场信息和技术服务,以增加农民的经营收入。二是调整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向,更多地转向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上。如增加农田基本建设、农业科技推广、农村贫困群体的社会救助,农村道路建设等方面的投入,真正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民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优化。
3、社会管理职能变“管理”为“服务”。主要是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变大政府为小政府。按照“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不干预;民间能负担的,政府不包办”的原则,明晰政府事权,主要管市场管不了且无法管的事情,把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
从过去管农民转到服务农民上来。
(四)履行“三个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1、坚持高效便民,严格依法实施行政许可。本着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范围、时限实施行政许可,成立了镇便民服务中心,将群众到政府的应办事项集中到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公开办理集镇建设规划审批、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审核、二孩生育证审核等由镇政府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了代办、协办、咨办制度,实现了“进一家门,办全程事”。健全完善了便民服务代理制度,成立了镇村两级代办员队伍,建立起覆盖全镇的便民服务网络,使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印制了《政务公开手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扩大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2、坚持合法合理,正确履行行政处罚权。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要求,认真履行在镇村规划建设,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我镇近两年来坚持了一年一次的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3、坚持问政于民,实施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农村干部座谈会、村民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外出学习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我们还事先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如在城镇建设方面,我们邀请市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了小城镇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邀请专家进行了评审,并经上级政府批准,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建设,确保了城镇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
(五)坚持“三个深化”,进一步完善社会自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