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实务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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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实务教材(2015版)
2014年11月30日
第一章资产P53-59
第六节长期股权投资
一、长期股权投资概述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概念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除此之外,其他权益性投资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而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子公司。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合营企业。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企业的联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企业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相应享有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方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这种情况正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员有权力主导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从而能够为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方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存在上述一种或多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投资方一定对被投资方具有重大影响。投资企业需要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来做出恰当的判断。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企业为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其合并财务报表的除外。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主要是为了避免在子公司实际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之前,母公司垫付资金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等情况,解决了原来权益法下投资收益不能足额收回导致超分配的问题。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1)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企业都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持有和处置等情况,企业应当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其他综合收益”等科目。
“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借方登记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以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等计算的应分享的份额,贷方登记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或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及按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权益变动等计算的应分担的份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
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采用权益法的,应当分别“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权益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二、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企业所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应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此外,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处理,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投资,投资企业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1-72】甲公司2×15年1月10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购买长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500 000股准备长期持有,从而拥有长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50 000元,款项已支付。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计算初始投资成本:
股票成交金额(500 000×6) 3 000 000
加:相关税费 50 000
3 050 000
编制购入股票的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长信股份有限公司 3 05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3 050 000
(三)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对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份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