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刑罚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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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
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肢解后的尸体残骸 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 的做法。
• 在汉语中,“凌迟”也做“陵迟”, “陵”是土丘,“迟”是动词,意思 是“缓缓刮平”。荀子有言,“三尺 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 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 思是,三尺陡岸,空车上不去,百仞 高山,车可负重登顶,为啥,因为山 坡缓缓。于是,缓缓登山,慢慢割肉, 奥妙尽在其中。
• 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级的死刑。正相反的 是,高官皇族为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自缢赐死或绞 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但是绞刑 是一个时间长的过程,受刑人会相当痛苦。
• 膑刑又称 髌刑,古代肉刑之一, 即剔去膝盖骨的刑罚。古代著名军 事家大败庞涓的孙膑就曾受过此 刑
• 贯鼻和贯耳是两种残酷的刑罚,使用铁链穿 透鼻腔和耳朵,犯人会异常痛苦,并且由于 铁链的长度,只能保持一个很难受的姿势。
凌迟
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凌迟用于死刑名称,则是
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是一种肢解的惩罚,
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清朝末年1905年拍摄的 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八刀刑,刽子手利 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 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
凌迟三日
• 正德皇帝杀大太监刘瑾,要求“凌迟三日”,锉尸枭首,司法部张文麟笔录 如下—— • 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 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 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 人言犯人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 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
《大清新刑律》 确立的刑罚体系在 中国刑罚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 1910年颁布的 《大清新刑律》 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废 除凌迟、 枭首、 戮尸、 缘坐和刺字等酷刑 ,死刑仅限于 大逆、 内乱、 外患、 谋杀、 放火、 强盗抢夺、 盗墓之 类。处决死刑犯人 ,除谋反、 谋大逆、 谋杀祖父母、 父 母者使用斩刑外 ,其他皆使用绞刑。在此基础上 ,确立了以 自由刑为中心 ,由主刑和从刑组成的资本主义性质的刑罚 体系。主刑有死刑、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 拘役、 罚金; 从刑包括剥夺政治权利与没收财产 ,即以罚金、 拘役、 有 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为主的刑罚代替笞、 杖、 徒、 流、 死为主的旧刑罚 ,宣告了封建刑罚制的寿终正寝。 《大清新刑律》 确立的刑罚体系在中国刑罚史上具有划 时代的意义。。
梳洗
•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 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 刑罚,它指的是先用开水浇人, 再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 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 露,最终咽气。
• 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 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
人剥光衣 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
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
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
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
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
异曲同工之妙。
“肉罚”之外的耻辱刑
了解过了那么残酷野蛮的肉体刑,也许耻辱刑感受起来, 对于我们这些善良的读者的心灵,会不那么的受折磨。 耻辱刑,又叫名誉刑,它是以对受刑人施 以耻辱,损其名誉,使其精神上遭受痛苦 和折磨为内容的刑罚。
刑罚专讲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古代十大酷刑
• 十大酷刑,是中国古代的残酷刑法的主要 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 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 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 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 。不过随着历史发展,这些不合人性的刑 罚也归于历史了,看看历朝的灰烬,这里 给我们留下了一份思考,治理国家,刑重 ,还是民重?
宋代由“宽带死罪”回头杀出一个“五代酷刑”
• 北宋初年仍然沿用隋唐以来的五刑制度 ,徒、 流刑均附杖刑 ,并为明清沿用。宋太祖以 “宽贷死罪”,发展了起源于五代后晋的配 隶制 ,即被宥恕死罪的囚徒 ,在杖、黥后 ,被 送往边远地区服军役或劳役的制度 ,从而赦 免死罪犯者的死刑。仁宗后 ,由于阶级矛盾 的加剧 ,实行严刑峻罚 ,如采用五代时出现 “凌迟刑” 、 “钉剐刑” 等。
有代表性是:
最早出现在尧舜时代的“象刑”

使用于周代的“髡刑”、“耐刑”
中国传统文化对孝道是非常重视的,所谓“百善 孝为先”。《孝经》说“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 敢毁伤,孝之始也。”在这样的观念背景下,受刑人 被剃去须发会感到身败名裂的痛苦,是对父母的不孝, 是一种耻辱。蓄发留须是中国古代男子的正常状态, 髡[kūn]刑、耐刑则强行将罪犯的发须剃除,因为处于 头部而异常醒目,使这种刑罚的示众特性十分强烈, 就是要将此人做上一个被社会驱逐的标记,让民众唾 弃他、孤立他。 因此,髡[kūn]刑、耐刑是绝对意义上的耻辱刑。
犯了本应该被处以宫刑的罪的,则割去犯人身前的护膝就行了,并不是真 的割去男犯的生殖器,闭塞女犯的生殖器官;
犯了本应被处以死刑的罪的,则让犯人穿上无领的布衣就行了,并不是真 的要剥夺其生命。
刑罚命名的变态现象
在中国古代,刑名与刑罚都同地显现出拷掠、 刑辱及屠戮的痛楚与残酷,我们就称为刑罚 命名的常态。
• 夷三族系秦、汉时代之刑名。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谋反 谋判谋大逆等十恶之罪名者,虽无犯意之联络,但基于政 策上之考虑,处以诛灭三族之极刑,以收威吓惩戒之效。 此乃亲属一体之观念在刑事法上具体之表现。
• 本作炮格,是一种烧烫的酷刑。用炭火烧 热铜柱(格),令人爬行柱上,即坠炭上 烧死。后来泛指用烧红的铁烧烫犯人的酷 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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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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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刑罚演变 刑罚专讲 “肉罚”之外的耻辱刑 刑罚命名变态现象
• 刑罚是随着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中国古代刑罚经历了以 墨、以墨、 劓(读yì 与义同音)、 宫、 剕(读fèi与废同音)、 大辟为主的奴隶制刑罚和以笞、 杖、 徒、 流、 死为主的
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
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 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 • 剐3357刀,每10刀歇1次,生怕刘瑾昏死而不知疼痛,得把他叫醒。
人彘——吕后整人怪招
• 彘zhì ,豕也,即猪。人彘是指把人变成猪 的一种酷刑。就是把四肢剁掉,挖出眼睛, 用铜注入耳朵,使其失聪,用暗药灌进喉 咙割去舌头,破坏声带,使其不能言语。 然后扔到厕所里。(断戚夫人手足,去眼, 烷耳,饮喑药,使居厕中,命曰“人彘”, 事见《史记· 吕太后本纪》)这是吕后独家 发明用来对付戚夫人的一种酷刑。
封建社会刑罚
笞、 杖、 徒、 流、 死
• 笞:用荆条打犯人的臀部和腿部。 • 杖:用较粗的荆条打犯人的背部、 臀部和腿部。 • 徒:拘禁,强迫犯人戴刑具服劳役。 • 流:则把囚犯流放到边远地区服劳。 • 役:死,即斩首。
汉代改革刑罚,由野蛮阶段进入较文明阶段
• 汉代的刑罚有死刑、肉刑、徒刑笞刑、赎刑、迁徙等。死 刑包括弃市、 枭首、 腰斩和夷族。肉刑汉初有墨、 劓、 刖、 宫四种。 • 汉代的皇帝为了休养生息巩固政权,进行了多次的减轻刑 罚。景帝元年 ,下诏把笞五百改为笞三百 ,笞三百改为笞二 百。中元六年(前144年)进一步将笞三百改为笞二百 ,笞二 百改为笞一百[4 ] (卷23 《刑法志》 )。 • 这次刑罚改革以死刑、 徒刑、 笞刑代替以前残酷的肉刑 , 成为中国古代刑罚由野蛮阶段进入比较文明阶段的转折 点 ,为封建五刑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铅的熔点是327.5°C,所以无论灌锡或灌铅都能把人 烫死。而且熔化的锡或铅一入肚腹就会凝固成硬块, 这种重金属的重力也能致人死命。
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 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硬撕裂为六块,所以名为车裂。有时,执 行这种刑罚时不用车,而直接用五条牛或马来拉,所以车裂俗称 五牛分尸或五马分尸。
本是酷刑,而刑名的名字却装饰得如此典 雅诗意,刑名的光鲜美艳流动与刑罚的残 酷惨绝之间,形成一种强烈的刺激与巨大 的反差,即为刑名的变态。我们称之为 “酷刑美名”现象。
元代刑罚也显“民族风”
• 元朝将臣民分成蒙古人、 色目人、 汉 人、 南人四等 ,不同等级的人犯罪后 所受的刑罚不同。同样是犯盗窃罪 ,如 果是汉人、 南人 ,就要处以黥刑 ,蒙古 人则 “不在刺字之条” 。元朝刑罚显 示出民族压迫的特征。
明清律法一脉相承,发配边疆充军 最常见
• 明朝 《大明律》 规定的刑罚除五刑外 ,增加了枷 号、 充军等刑罚。充军是罚犯人到边远地区从事 强迫性的屯种或充实军伍 ,是轻于死刑重于流刑的 一种刑罚 ,也是拘役制的扩大。 • 清朝律例基本同明朝 ,《大清律例》于五刑外又增 加了发遣、 充军、 凌迟等刑罚 ,发遣即将罪犯遣 往新疆、内蒙、东北强制种地、 给驻防军队做奴 隶 ,是重于充军的刑罚。清代由于是少数民族建立 的政权 ,故对谋反、谋大逆等直接危及政权的犯罪 处罚加重 ,规定只要是共谋 ,不分主从 ,一律凌迟 处死。
• 刳[kū]剔为剖杀,割剥之意,是专门用 来对付怀孕妇女的刑罚,让行刑者活生 生剖开受刑者肚皮取出婴孩,场面极其 痛苦。
• 醢[hǎi]刑——剁肉酱 此刑罚是将人剁成肉酱。
• 斧钺是古代酷刑中的一种,意思是用斧钺 劈开头颅,或将人劈成两段使人致死。
• 金瓜击顶是用锤将人头部击碎
• 镬[huò]烹行刑时把人放进镬中烹烧
周代时,如果君主的同族犯宫刑罪,则不实施宫刑,而以 髡[kūn]刑代替。
髡刑、耐刑不损伤肉体,而只是将头发、胡须剃光。其之所以 是一种刑罚,与古代人们的文化传统有关。
“象”是服饰、象征的意思,“象刑”即是用“画衣冠、异章服”的办法 来替代肉刑和死刑,以羞辱、惩罚犯罪者的一种象征性的刑罚制度。 象刑的具体的作法是这样的: 如果一个人犯了应当被处以墨刑的罪,有了象刑 犯人就不必遭受这种皮肉 之苦了 只须让他头戴黑巾,不让他戴帽子,就表示他是有罪之人,而且犯 的是应被判处墨刑的罪; 犯了本应被处以劓(yì)刑的罪的,则只须让其戴上用草作帽带的帽子 (另一种说法是让其穿上赭(zhě)色的衣服)就行了,无须真的割去鼻子; 犯了本应被处以膑刑的罪的,则让其穿上麻鞋(另一种说法是在腿上蒙上 黑布)就行了,无须真的真的砍去犯人的腿;
隋朝 《开皇律》上承汉律 ,下开唐律 ,在我国法制史 上占有重要地位。
• 隋朝 《开皇律》 废除了枭首、 车裂及鞭刑 等酷刑 ,规定死刑仅为绞、 斩两种 ,至明清 不变。流刑不加鞭笞 ,还减少流放里数;徒 刑也不加鞭笞 ,又改鞭为杖。规定的刑名为 笞、 杖、 徒、 流、 死五种 ,至此 ,封建五 刑制正式确立且延续到清末。唐朝沿袭隋 朝 ,仍然实行以笞、 杖、 徒、 流、 死五刑 为主的刑罚体系。可见 ,《开皇律》 上承汉 律 ,下开唐律 ,在我国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地 位。
封建制刑罚两个发展阶段。直到清朝末年进行的刑罚改革
使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寿终正寝。中国古代刑罚的演变受生 产方式的制约 ,趋势是逐渐轻刑化。
原始社会刑罚
墨、 劓[yì ] 、 宫、 剕[fèi] 、 大辟
1. 墨刑适用于异族俘虏和其他罪人 ,黥其额使其 为奴 ,也是商朝惩戒官吏的一种刑罚。 2. 劓刑即割鼻之刑 ,适用于奸宄盗攘伤人等罪。 3. 夏商周时期规定男女不以义交者适用宫刑 ,春 秋战国时期也适用于其他场合 ,如用于侮辱使 臣、 惩罚犯罪。 4. 剕刑即断足之刑 ,为次死之刑 ,适用于决关梁、 越城郭盗窃者。 5. 大辟即死刑 ,适用于降叛、 贼寇、 惯犯、 弑 君、 杀亲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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