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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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送审稿)安庆市城乡规划局2016.6.27目录第1章总则 (1)第2章建设用地 (2)第3章开发强度 (6)第4章建筑间距 (9)第5章建筑退让 (15)第6章绿地控制 (20)第7章环境景观 (26)第8章综合交通 (31)第9章特别控制 (40)第10章单元控制 (44)第11章配套设施 (47)第12章附则 (56)附录A:名词解释 (57)附录B:计算规则 (61)附录C: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66)附录D:附图 (77)说明:1、本稿仿宋斜体字为技术管理规定或补充规定延续的条款;2、其他正文为根据最新政策、规范要求等新增条款。

第1章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了有效调控城市资源配置,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城市有序建设,塑造城市特色,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安庆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制定本通则。

1.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安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建设,除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

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山口片区)建设用地使用和规划管理依据本通则执行。

独立工矿区、以及海口、罗岭、皖河农场等城镇建设与规划管理参照本通则执行。

风景名胜区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乡、村庄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1.3 控规管理体系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体系由“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两部分组成。

“控规通则”是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通用性规划管理规定,以整体单元规划为技术支撑;“地块控规”是具体项目地块开发建设的个案性规划管理规定,以单元规划为技术支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07•【字号】皖政秘[2012]67号•【施行日期】2012.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2〕67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年-2030年)〉的请示》(宜政报〔2011〕18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安庆市是现代化的历史文化名城、先进制造业和文化旅游基地、综合交通枢纽、滨江山水园林城市、皖鄂赣三省交界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安庆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积极参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分工合作,融入区域发展。

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逐步把安庆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901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统筹中心城区、县城和不同类型小城镇的协调发展。

要逐步完善中心城区功能,优化空间布局,提高对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能力。

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逐步实现市域城镇体系布局合理、功能明确、结构完善。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8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80平方公里以内。

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按照“东进北扩、环山发展”的发展策略,合理安排城市空间的拓展时序,逐步形成“一城两翼、两心七片、山水交融、环状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安庆康熙左岸建筑规划方案

安庆康熙左岸建筑规划方案

安庆康熙左岸建筑规划方案康熙左岸位于安庆市,是一座新兴的综合性社区。

该社区规划方案旨在提供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环境,满足居民的各种需求。

首先,康熙左岸的建筑规划注重功能区的合理划分。

社区包括居住区、商业区、教育区、休闲娱乐区等。

居住区将以高层住宅为主,提供各种户型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商业区将设有大型购物中心、超市、餐饮等,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教育区将规划幼儿园、小学、初中等学校,以及培训机构,为孩子们的教育提供便利。

休闲娱乐区则包括公园、运动场、咖啡馆等,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其次,康熙左岸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社区内将修建大量的绿化带和花坛,增加空气质量和空气湿度。

在居住区和公共区域布置景观景点,创造美丽的环境。

减少污染的建材和能源的使用,加强可持续性发展,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

第三,康熙左岸注重社区居民的交流与互动。

社区设计了开放的公共空间,如公园和广场,方便居民的交流和休闲活动。

社区还规划了多种社交设施,如健身房、游泳池、图书馆等,鼓励居民之间的互动和共享资源。

适当组织社区活动,如居民聚会、文化演出等,增进居民之间的友谊和认识。

第四,康熙左岸注重交通便利与安全。

社区规划了完善的交通网络,包括广场、街道、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等,方便居民的出行。

社区还设有停车场和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

同时,社区注重安全设施的建设,如安全门、监控等,确保居民的生活安全。

最后,康熙左岸注重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与设施。

社区将设立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并引进大量的商业设施,如银行、邮局等,方便居民的日常生活。

社区还规划了公共设施,如幼儿园、学校、图书馆等,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综上所述,康熙左岸建筑规划方案旨在打造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社区环境。

该规划方案注重功能区的合理划分,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社区居民的交流与互动,交通便利与安全,以及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与设施。

相信在康熙左岸的建设和发展下,安庆市的居民将拥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送审稿)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目录说明:1、本稿仿宋斜体字为技术管理规定或补充规定延续的条款;2、其他正文为根据最新政策、规范要求等新增条款。

第1章总则制定目的为了有效调控城市资源配置,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城市有序建设,塑造城市特色,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安庆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制定本通则。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安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建设,除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

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山口片区)建设用地使用和规划管理依据本通则执行。

独立工矿区、以及海口、罗岭、皖河农场等城镇建设与规划管理参照本通则执行。

风景名胜区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乡、村庄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控规管理体系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体系由“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两部分组成。

“控规通则”是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的通用性规划管理规定,以整体单元规划为技术支撑;“地块控规”是具体项目地块开发建设的个案性规划管理规定,以单元规划为技术支撑。

“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经法定程序审批后,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地域划分根据历史城区特征及现状建设情况,安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划分为老城区、旧城区和新区,详见附录D附图1。

老城区:指安庆市宜城路以西,菱湖南路以南,德宽路以东,长江以北范围。

旧城区:指安庆市老城区范围以外,新河堤、龙眠山路以西,菱湖北路、黄土坑西路以南,茅清路以东,长江以北范围。

新区:指安庆市城市规划区内除老、旧城区以外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批前公示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批前公示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批前公示安徽宿松经济开区发管理委员会委托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的《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开发区总体规划》)已完成。

2016年5月由安庆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审查通过。

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开发区总体规划》成果主要内容进行社会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系电话:7848031邮编:246500电子信箱:****************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简介宿松经济开发区位于县城的西北,现105国道两侧,紧邻沪渝高速宿松出入口和合九铁路宿松站。

2004年8月启动建设,2006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工业园区,2012年8月省政府批准(皖政秘[2012]377号)更名为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

2013年8月省政府(皖政秘〔2013〕154号) 批复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扩区,建设用地面积由原1.24平方公里扩大至13.74平方公里(至2030年)。

开发区作为宿松县重要的产业基地和对外开放窗口,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已成为宿松经济发展的强劲增长极,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同时,作为宿松县城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带动县城发展,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城融合”发展,发挥着更重要的作用。

为更好的适应新时期宿松经济开发区全面发展的需要, 2012年5月由安庆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30)》,2012年8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2013年1月25日获得省发展和改革委扩区范围的认定意见。

2013年4月27日,总体发展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5.13•【字号】宜政秘〔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的通知宜政秘〔2017〕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13日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目录第1章总则第2章建设用地第3章开发强度第4章建筑间距第5章建筑退让第6章绿地控制第7章环境景观第8章综合交通第9章特别控制第10章单元控制第11章配套设施第12章附则附录A:名词解释附录B:计算规则附录C:建筑日照分析规则附录D:附图第1章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了有效调控城市资源配置,协调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城市有序建设,塑造城市特色,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安庆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制定本通则。

1.2 适用范围本通则适用于安庆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用地使用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工程建设,除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外,同时应符合本通则。

安庆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山口片区)建设用地使用和规划管理依据本通则执行。

独立工矿区、以及海口、罗岭、皖河农场等城镇建设与规划管理参照本通则执行。

风景名胜区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乡、村庄建设与规划管理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镇规划标准》、《安徽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不适用本通则。

1.3 控规管理体系安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体系由“控规通则”和“地块控规”两部分组成。

安徽能源研究院

安徽能源研究院

安徽省能源研究院文件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皖电设咨〔2019〕号关于《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热电联产规划(2019~2030年)》的评审报告安庆市大观区政府:受贵区政府委托,安徽省能源研究院暨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在安庆市组织召开了《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热电联产规划(2019~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

出席会议的有:安庆市大观区政府、大观区发改委、大观区规划分局、大观区生态环境分局、大观区水利局、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国石化安庆分公司等单位的代表。

会议邀请了5位专家参加评审。

与会领导和专家听取了规划编制单位中机第一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关于《规划》的汇报,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形成了评审会会议纪要。

会后《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我院咨询与评估中心进行了复核。

现根据会议讨论情况、专家组意见及修改后的《规划》报批稿,提交评审报告如下,供决策参考。

一、规划编制背景及概况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3年12月31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总用地面积为9.588平方公里。

主导产业为化工新材料产业、机械装备制造产业、生物制药产业。

高新区分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生物制药产业园、现代服务业产业园、技术研发产业园和涂料产业园,共五大园区。

目前园区建成区面积达4.61平方公里,入园企业68家,实现工业生产总值26.7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收入20.9亿元,实现财政收入1.63亿元。

规划到2030年,园区全部建成,实现经营(销售)收入千亿元,就业人口达4.8万人左右。

安庆石化拥有年综合加工能力800万吨的炼油装置,日处理煤2000吨的壳牌粉煤气化装置,以及年产33万吨合成氨、21万吨丙烯腈、7万吨腈纶、10万吨乙苯—苯乙烯等主要生产装置70余套。

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和产品市场变化,规划近期新建重油催化裂解(DCC)装置,实现重油向低碳烯烃和芳烃的高效转化,远期新建100万吨/年连续重整、200万吨/年重油加氢、天然气制氢等项目。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1.8.1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1.8.1

安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安庆市城乡规划局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二节建设用地第三节绿地第三章建筑规划管理第一节建筑间距第二节建筑物退让第三节建筑高度第四节建筑景观第五节建筑停车及地下空间管理第六节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第四章附则附录附录一:名词解释附录二:计算规则附录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协调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

临时建设、个人自建房的规划管理另行规定。

第三条各类建设工程的建设和规划管理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其他各类已批准的专项规划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规定涉及消防、人防、环保、港口、抗震防灾等其他专项规划,在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中,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当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城市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依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类如下:(一)R———居住用地;(二)C———公共设施用地;(三)M———工业用地;(四)W———仓储用地;(五)T———对外交通用地;(六)S———道路广场用地;(七)U———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八)G———绿地;(九)D———特殊用地;(十)E———水域和其他用地。

第五条居住用地(R),指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居民居住生活聚居地用地。

居住用地包括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

公共服务设施中各类中小学用地含小学、初中、高中和寄宿制高级中学等学校用地。

(一)一类居住用地(R1),指市政公用设施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二)二类居住用地(R2),指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三类居住用地(R3),指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四类居住用地(R4),指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

城市防涝系统规划

城市防涝系统规划

6城市防涝系统规划6.1 防涝工程规划原则(1)、中心城区防涝体系是建立在城市防洪体系之上,防涝规划应与防洪规划相衔接。

(2)、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蓄排兼顾,合理分担,分期分区实施;(3)、合理确定城市用地竖向高程,优先考虑从源头降低城市内涝风险。

(4)、充分利用现状湖泊、沟塘、河道、湿地等调蓄水体,做到排蓄结合。

(5)、充分利用干沟、干渠、河道及道路排水,建设地表涝水行洪通道。

(6)、合理划分排涝区,做到高水高排,并尽量维持现状排涝分区,充分利用和发挥原有排涝设施的作用,使规划排涝系统与现状排涝系统合理地有机结合。

(7)、对一些地势较高的岗地,尽可能利用撇洪沟实现高水高排。

6.2 防涝分区6.2.1 中心城区防洪防涝体系根据安庆城区流域和防洪现状,安庆中心城区横跨三个流域,分别是皖河流域、菜子湖流域和破罡湖流域。

其中属皖河流域的城西片的产业集中区和北部新城组团(除区大圩约93公顷外)以及属菜子湖水系的五横—罗岭组团,地貌为低丘岗地,地势较高,其用地竖向高程都控制在城市外水防洪水位之上,不存在对外水防洪问题。

防涝系统也只需对防涝干沟、干渠、河道进行整治,使之达到防涝标准。

中心城区其余用地(约135.6平方公里)均为破罡湖流域。

地貌为长江河漫滩,地势较低,存在对长江和破罡湖防洪问题。

根据防洪规划,中心城区防洪体系为:由安庆江堤(长18.6公里)、广济江堤(长21.6公里)、梅林隔堤(长6.3公里)组成对长江防洪圈,自城西狮子山经羊叉脑至飞鹅头,全长46.5公里。

由站南路(长5.2公里)、环城北路(长6.3公里)、跃进圩西堤(长4.2公里)组成对破罡湖防洪圈,自东端破罡湖闸,沿破罡湖南岸规划的站南路、环城北路至掌家咀,折向南沿跃进圩西堤接龙眠山路。

全长15.7公里。

由于地势较低,破罡湖流域受长江水位影响,汛期均不能自排。

构筑在防洪体系之上的防涝体系为:利用、整治现状的河、湖、沟、塘等水体,构筑蓄、排结合的城市防涝行洪通道,在长江低水位时进行自排,在长江高水位时,通过沿江排涝泵站抽排入江的城区防涝体系。

吴嘴小区改造项目

吴嘴小区改造项目

发证单位:国家发改委工咨丙 11420080014等级:丙级吴嘴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怀宁县工程咨询院吴嘴小区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安企[2016]A56号编制单位:怀宁县工程咨询院编制时间:二○一六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1.1 项目概况 (1)1.2 建设概况 (1)1.3 项目建设原则 (2)1.4 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3)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5)2.1 项目建设背景 (5)2.2 项目建设必要性 (7)第三章项目区总体规划 (10)3.1 规划指导思想及设计理念 (10)3.2 小区总体规划 (11)第四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14)4.1 项目选址 (14)4.2 项目建设条件 (14)第五章项目建设标准与建设内容 (19)5.1 建设标准 (19)5.2 建设规模及内容 (20)第六章项目建设及管理方针 (22)6.1 项目组织管理 (22)6.2 建设管理要求 (24)第七章环境保护 (25)7.1 环境保护依据及原则 (25)7.2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及采取措施 (26)第八章劳动安全与消防 (30)8.1 劳动安全 (30)8.2 消防 (33)8.3 抗震 (34)第九章节能、节水 (35)9.1 概述 (35)9.2 编制依据 (35)9.3 建筑节能措施 (36)第十章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38)第十一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39)11.1 投资估算 (39)11.2 资金来源 (39)第十二章效益分析和评价 (41)12.1 经济效益评价 (41)12.2 社会效益评价 (41)第十三章风险分析 (44)13.1 项目主要风险因素的识别 (44)13.2 防范和降低风险对策 (45)第十四章结论与建议 (47)14.1 结论 (47)14.2 建议 (48)第一章总论1.1 项目概况1.1.1 项目名称吴嘴小区改造项目1.1.2 项目建设地点吴嘴小区位于安庆市宜秀区中山大道以南,经十一路以北,龙腾路以东,龙眠山路以西。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29•【字号】宜政办发[2008]5号•【施行日期】2008.0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宜政办发[200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八年二月二十九日安庆市质量兴市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建立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增强全民质量意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升经济竞争实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兴省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7〕5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安庆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提高质量和产业素质为重点,以强化质量管理、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大力实施以质取胜战略、品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提升质量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有效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并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行业全面发展的新产业格局,全面提升我市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到2010年,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达到以下目标:(一)产品质量1、产品质量明显提高。

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

主要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平均抽查合格率、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0%以上,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08•【字号】宜政发[2007]11号•【施行日期】200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庆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宜政发〔2007〕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庆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已经2007年4月4日第14届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八日安庆市政府投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快“双百”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和地下公共设施等。

第三条市“双百”城市建设指挥部负责研究决定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重大问题。

市“双百”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市“双百”城市建设指挥部的日常事务。

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区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建设、财政、国有资产、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审计、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控制性规划、有关专项规划、房屋拆迁规划和城市发展需要,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规划、国土资源、房地产等有关部门和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建议,经市发展改革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审定后,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版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30年版

一、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全文二、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安庆市坐落在安徽省西南部,地处皖、赣、鄂三省结合部,长江中下游的北岸,东南、南、西南分别与本省铜陵市、池州市和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东北与本省巢湖市接壤,西接湖北省黄冈市,北与本省六安市毗邻.市区沿长江距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分别为692、300、433、1000公里,沿公路距上海、南京、合肥、池州、九江、黄石分别为580、300、160、60、300、300公里。

安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宜城”。

现辖8县(市)3区,桐城市和怀宁、枞阳、潜山、望江、太湖、宿松、岳西七县和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

04%。

市区辖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现状总用地面积为821平方公里。

面对国家层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出台,宁安高铁、江北高速(公路)、800万吨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设施对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城乡规划法对城乡问题和规划实践的思考等,为主动承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对安庆的要求,尽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影响,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导安庆城市建设,安庆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及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与09年3月由完成对上版总规进行评估,09年4月省政府批准修编总体规划,同月由北京市规划院和安庆市规划院一起开始编制工作;09年11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审查会;2010年5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总规纲要审查会;整个编制过程在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精心组织下,于2011年0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总规专家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及省内权威专家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担任主任委员,并对安庆总规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城乡统筹及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用地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改(草案).docx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改(草案).docx

《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改(草案)一、修改背景2012年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6年多以来,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得到了很好的实施,在指导安庆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安庆市建立城市规划动态维护机制,组织展开了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阶段性实施评估,安庆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情况以及近期安庆城市发展的迫切需求,提出了适时修改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必要性与迫切性。

二、修改原则1、共抓长江大保护,水清岸绿产业优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共抓打保护、不高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目标,大力度、实举措、真落实,构建起生态系统稳定、环境质量优良、资源利用高效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体系。

2、五个不变年限不变:不改变现行总体规划年限;规模不变:不突破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总量,重点解决城市部分用地调减与漂移问题;绿量不变:严守生态底线,确保绿量只增不减,突出绿色增长根本导向不动摇;发展战略不变:城市发展目标、功能定位、政策措施等纲领性内容保持不变;发展方向不变:发展重点、空间结构、拓展方向等框架性内容不变。

三、修改主要内容1、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落实建设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总体要求,谋划沿江污染性工业企业搬迁,优化沿江空间,调整总面积0.8平方公里。

2、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加强与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的衔接。

解决总规、现状建设与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冲突问题。

按照等量调入调出原则,主要调入地块8个,调入面积8.5平方公里;主要调出地块6个,调出面积8.5平方公里。

3、针对规划编制与城市发展的偏差的问题,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构建产业新体系。

重点优化北部新城、圆梦片区、机场片区、高新区等重点片区功能能布局,主要提高产业用地、蓝绿空间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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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人民政府的批复全文二、总体规划主要内容:安庆市坐落在安徽省西南部,地处皖、赣、鄂三省结合部,长江中下游的北岸,东南、南、西南分别与本省铜陵市、池州市和江西省九江市隔江相望,东北与本省巢湖市接壤,西接湖北省黄冈市,北与本省六安市毗邻。

市区沿长江距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分别为692、300、433、1000公里,沿公路距上海、南京、合肥、池州、九江、黄石分别为580、300、160、60、300、300公里。

安庆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被誉为"宜城"。

现辖8县(市)3区,桐城市和怀宁、枞阳、潜山、望江、太湖、宿松、岳西七县和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04%。

市区辖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三区,,现状总用地面积为821平方公里。

面对国家层面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的出台,宁安高铁、江北高速(公路)、800万吨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等重大设施对城镇空间布局的影响,以及城乡规划法对城乡问题和规划实践的思考等,为主动承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对安庆的要求,尽快融入长三角经济区,应对行政区划调整和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对城市的影响,协调城市快速发展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关系,指导安庆城市建设,安庆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及时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并与09年3月由完成对上版总规进行评估,09年4月省政府批准修编总体规划,同月由北京市规划院和安庆市规划院一起开始编制工作;09年11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人口和用地规模专题审查会;2010年5月通过建设厅组织的总规纲要审查会;整个编制过程在安庆市城乡规划局精心组织下,于2011年01月通过省建设厅组织的总规专家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及省内权威专家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规划师唐凯担任主任委员,并对安庆总规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城乡统筹及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用地布局和综合交通体系予以充分肯定。

2011年03月通过省规委会审查;2012年0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0年至2030年。

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中期2016年-2020年,远期2021年-2030年。

二、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安庆市区(辖大观、迎江、宜秀三个行政区)和皖河农场,总面积901平方公里。

其中安庆市区821平方公里,皖河农场80平方公里。

三、规划层次1.市域:包括安庆市区、桐城市、怀宁县、枞阳县、潜山县、望江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总面积15398平方公里。

2.城市规划区:包括安庆市区和皖河农场,总面积901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安庆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总面积180平方公里。

四、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宜居城市、文化名城、区域性中心城市、制造业基地、旅游胜地第二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安庆市域总面积为15398平方公里,市域现状总人口约627万人,其中:市辖区总人口约90万人。

市域内现状总计乡镇153个,其中建制镇97个。

一、市域规划人口2015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56万人左右,2020年安庆市总人口规模为675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规模为710万人左右。

二、市域城镇化水平2015年城镇化水平为52%,2020年城镇化水平为58%,2030年城镇化水平为72%。

依据市域人口预测,2015年总人口规模按656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40万人左右;2020年总人口规模按675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390万人左右;2030年总人口按710万人左右考虑,城镇人口为495万人左右。

三、次区域划分整个安庆市域划分为安庆中心都市区、桐潜重点发展区、西南沿江发展区、西北生态发展区四个次区域。

1、安庆中心都市区.区域空间范围安庆市规划区,包括安庆市市辖三区和皖河农场;枞阳县城所在地(枞阳镇)、官埠桥镇、铁铜乡;怀宁县城所在地(高河镇)、洪铺镇、月山镇、凉亭乡、茶岭镇、石镜乡;桐城的鲟鱼镇。

2、桐潜重点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桐城市区所在地、孔城镇、范岗镇、青草镇、大关镇、金神镇、新渡镇、双港镇、吕亭镇、嬉子湖镇;潜山的县城所在地(梅城镇)、源潭镇、余井镇、黄铺镇、王河镇、油坝乡、黄泥镇;怀宁的金拱镇、马庙镇、公岭镇、三桥镇、黄墩镇、平山镇、黄龙镇、江镇镇、小市镇、秀山乡、清河乡;枞阳的汤沟镇、义津镇、钱桥镇、项铺镇、横埠镇、周潭镇、麒麟镇、浮山镇、老洲镇、函山镇、陈瑶湖镇、风仪乡、长沙乡、会宫乡、雨坛乡、金社乡、白湖乡、钱铺乡、白梅乡。

3、西南沿江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望江全县域;太湖县城所在地(晋熙镇)、新仓镇、徐桥镇、江塘乡、大石乡、小池镇、城西镇;宿松县城所在地(孚玉镇)、复兴镇、许岭镇、下仓镇、长铺镇、破凉镇汇口镇、凉亭镇、河塌乡、高岭乡、程岭乡、千岭乡、九姑乡、五里乡、佐坝乡、洲头乡、趾凤乡;怀宁的腊树镇、石牌镇、雷埠乡。

4、西北生态发展区区域空间范围岳西全县域;太湖的北中镇、百里镇、弥陀镇、牛镇镇、汤泉乡、刘畈乡、天华镇、寺前镇;宿松的北浴乡、柳坪乡、陈汉乡、隘口乡、二郎镇;潜山的黄柏镇、水吼镇、天柱山镇、官庄镇、槎水镇、痘姆乡、五庙乡、龙潭乡、塔畈乡;桐城的唐湾镇、黄甲镇。

四、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市域城镇等级结构分为5级,分别是市域中心城市1个(安庆中心城区),市域次中心城市3个(桐城、潜山、宿松),县域中心城市5个(怀宁、枞阳、望江、太湖、岳西),中心镇25个,一般镇42个。

1. 市域城镇规模结构市域城镇规模结构分为8级,分别是大于100万人的城市1个,为安庆市中心城区;30—50万人的城市3个,分别为桐城城区、潜山城区和宿松城区;15—30万人的城市5个,分别为枞阳、怀宁、望江、太湖和岳西城区;10—15万人的城镇2个;5—10万人的城镇3个;3—5万人的城镇5个;1—3万人的城镇12个;小于1万人的城镇45个。

六、市域城镇职能结构规划安庆中心镇以上等级城镇的城镇职能划分为综合型、商贸型、工业商贸型、旅游服务型、旅游工业型、交通物流型、农业服务型等7种类型。

综合型城镇包括安庆中心城区以及石牌镇、许岭镇、汤沟镇等3个镇;商贸型城镇包括徐桥、弥陀、复兴3个镇;工业商贸型城镇包括桐城、宿松、枞阳、怀宁、望江5个县中心城区和新港、月山、黄墩、源潭、长岭、黄铺、菖蒲、金神8个镇;旅游工业型城镇主要为潜山县城;旅游服务型城镇包括太湖、岳西2个县城和孔城、浮山、司空山、寺前、凉亭、主簿、水吼7个镇;交通物流型城镇包括横埠、大关2个镇;农业服务型城镇包括来榜镇、高士镇2个镇。

七、市域城镇空间结构(一)、市域城镇空间布局从分散型向点轴集中网络型转化,在巩固和提高中心城市区域地位的基础上,加强市域城镇发展轴线上的城镇建设。

(二)、市域城镇呈“一圈两带一轴”的空间结构。

1、“一圈”:安庆中心城区与枞阳、怀宁县城及周边海口、月山、茶岭等城镇共同组成圈状的安庆中心都市区。

2、“两带”:依托长江水运和规划江北高速公路形成沿江城镇发展带;沿沪渝高速、合九铁路的山前平原城镇发展带。

3、“一轴”:安庆至怀宁、潜山、岳西的沿206国道和318国道纵向延伸的“安怀潜岳”城镇发展轴。

八、旅游发展规划1、市域旅游分区根据安庆市旅游资源的分布特征及与其相关的交通、城镇和其他社会经济条件,将安庆市划分为西北生态旅游区、西南沿江山水旅游区、东北文化休闲旅游区和安庆城郊旅游区四个旅游区。

2、旅游服务中心规划旅游接待中心分为三级:一个旅游服务主中心,三个旅游服务次中心,以及设于主要旅游景区中心城镇的三级服务中心。

安庆市中心城区建设成旅游服务主中心。

安庆市旅游服务次中心分别设置在桐城、宿松城区和潜山的天柱山。

九、市域综合交通体系规划1、机场规划近期保留安庆机场的民航功能,并进一步加快改扩建工作,远期随着民航客运需求量的增长,机场需另行选址建设。

2、铁路规划建成宁安城际铁路;新建合肥-安庆-九江城际铁路、六安-安庆-景德镇铁路;实施合九铁路扩能改造;规划研究安庆-黄岗城际铁路和南京-江北集中区-安庆铁路。

3、公路网规划规划由“三纵三横”的高速公路网和国道、省道构成区域的快速公路交通系统。

2、加快连接各县(市)城区的公路建设,提升道路等级,加强国道和连接各中心镇的一级公路的建设,尤其应加强各发展轴线的通道建设,为承接长江三角洲产业带的转移提供良好的交通基础。

4、区域过江通道规划12处公路跨江通道和1处铁路跨江通道。

第三章安庆中心都市区规划一、安庆中心都市区范围安庆中心都市区包括安庆中心城区、枞阳县城、怀宁县城、海口镇、皖河农场和月山镇等,简称“大宜城”。

规划在”大宜城”的区域范围内形成“一主三副,两带多点”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

二、安庆中心都市区交通体系大宜城城镇群的道路网骨架主要由三条快速路和周边四条高速公路、以及区域内重要的交通联系性主干路一起形成。

第四章规划区城乡统筹一、规划区范围规划区范围包括安庆市区(共辖大观、迎江、宜秀三个行政区)和皖河农场,总面积901平方公里。

其中安庆市区821平方公里,皖河农场80平方公里。

二、人口和用地规模规划总人口共计20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为180万人,镇区城镇人口为13万人,村庄人口7万人。

镇区城镇人口中,海口镇占10万人,罗岭镇占3万人。

规划区内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共计210.6平方公里。

其中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180平方公里,人均100平方米;镇区城镇建设用地15.6平方公里,其中海口12平方公里,罗岭3.6平方公里,人均120平方米;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安庆园区用地面积为15平方公里。

三、重点区域规划空间指引(一)、大龙山—破罡湖风景旅游区以大龙山森林公园和破罡湖湿地保护区为主的风景旅游区,控制开发强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旅游产业。

(二)、环石门湖区域围绕安庆集中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石油化工等相关产业,是城市未来重点产业发展区域。

(三)、白泽湖区域是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为主导的新城拓展区,以商业居住为主,不宜发展工业。

(四)、五横罗岭区域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建设宜居生活组团。

四、规划区镇乡发展指引(一)、海口镇近期重点发展蔬菜种植、都市农业、休闲旅游、加工制造业等产业,在用地、交通、市政等方面考虑同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发展;远期发展成为沿江城镇发展带上的重要结点。

(二)、罗岭镇依托自然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和山区特色农产品资源,促进产业由一产向三产转移,以休闲旅游、民俗旅游带动城镇发展、农民增收。

(三)、新洲乡新洲乡考虑城市防洪和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引导乡村人口向中心城区集聚,乡域用地可作为蔬菜基地,可适度发展生态休闲旅游。

(四)、其他乡镇现状的杨桥、大龙山、五横、白泽湖、老峰、长风、龙狮桥、十里铺等镇区(集镇)纳入主城区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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