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提案-关于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提案-十二届二次会议政协提案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59号提案的答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59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59号提案的答复于鲁冀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遵循生态循环理念提升农村污水治理水平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
现答复如下: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涵。
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坚持规划引领,组织全省各县(市、区)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使改厕、污水治理、黑臭水体治理有效衔接。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优先治理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黄河流域市县、饮用水源地周边等地村庄,指导各地因地制宜,科学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经济有效的污水处理模式和技术,总结推广源汇区、新密市、孟津区等地先进经验,示范带动全省各地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20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以上,农村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的现象明显减少,探索出了一批符合河南实际的治理技术模式。
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点多面广、资金需求大、运维监管难、基础比较薄弱,与改厕、垃圾治理相比滞后,成为了农村人居环境的短板。
部分地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与治理体系需要进一步优化,生活污水治理率仍需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导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努力补齐短板,力争2021年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
下一步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一是因地制宜选择治理技术模式。
坚持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结合河南实际走资源化道路。
在全省推荐5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模式,指导各地认真研究、因村施策,选择符合本地实际、经济有效的治理路子,杜绝简单照搬城市盲目上集中处理设施,突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73号提案的答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73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21•【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073号提案的答复王湛明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危废品暂存场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我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注重小微企业危废处置设施建设和收集渠道畅通。
针对您提出的小企业不愿意投资建专门的贮存库、危险废物处置费用高、小企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少而分散等问题,为推动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我厅依据工作职责,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力推进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危险废物种类繁多,为加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解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布局不均衡问题,我厅印发了《河南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布局规划指导意见》《河南省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工作方案》等文件,大力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截至2021年5月,我省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经营单位为113家,集中处置能力比2019年提高21.61%。
危险废物处置费用也由原先5000至6000元一吨的处置费用,降低到现今2000至3000元一吨。
“十四五”期间,为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我厅正在编制《“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规划》,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仍是我省重点工作,我厅将加快推动项目实施,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
二、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由于现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机动车维修活动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给现有危险废物小微企业收集工作造成了法律障碍,难以依法依规进行收集。
政协委员视宗污水处理厂提出的问题
政协委员视宗污水处理厂提出的问题视察中,区政协委员们对我区污水处理厂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所付出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更好地推进污水处理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委员们表示,污水处理工程与人民的幸福指数息息相关,各相关部门要各尽其职,特别是环保部门,应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督和对入园企业的检查监督;要加快推进园区污水收集管网的改造和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工作;要进一步探索降低成本、提高实效的新工艺,不断提高我区污水处理水平。
建议,污水处理厂扩建必须结合相关区域污水管网工程现状与进度,准确评估和预判与管网工程同期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扩建需求,避免污水处理厂因污水收集运输进厂的量偏低而“晒太阳”。
同时,切实加强和深化扩建项目的调研与评估工作,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确定建设方式,切忌盲目扩建,贪大图奢华,真正落实节约投资、降低运行费用。
两会提案-关于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提案-十二届二次会议政协提..
关于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提案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18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关于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办理提案人:杨天怡主题词:城镇,污水处理提案形式:个人提案内容: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而水环境的保护则是当前环境保护的重点。
水作为人类所需的不可替代的资源,水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直接影响整个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
近年来,各地区不断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但调查发现,除少部分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较好外,大部分运行情况和效果均未达到理想状态,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实际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的运行管理提出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率低。
从调研的情况看,小城镇约有50%左右的污水进入了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其余的或直排江河溪流,或排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污水处理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有限,难以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目前,上级只承担了污水厂大部分的建设经费,而对建成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全靠地方承担,有的运行企业为节约开支,采取尽量少投入,偷排放等作法。
二是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落后。
目前,污水处理主要采用的是人工湿地、人工快渗等处理工艺,该工艺不能处理工业污水,而部分小城镇又有少量的工业企业,目前的工艺运行五年后会发生较为严重的板结和老化现象,需进行相关设备更换和升级。
三是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损坏、老化严重。
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管理和养护,设施损坏、设备锈蚀老化情况严重,有的污水处理厂快渗池结板淤结、浮萍满池,污水处理设备锈蚀严重。
四是部分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设计上的缺陷。
由于目前我国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尚无专门的规范,导致设计阶段出现工程设计脱离当地的实际情况等问题。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环保提案近600件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出环保提案近600件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闭幕。
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建言献策。
截至3月7日14时,共提交提案5875件。
其中,围绕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共提出提案596件。
涉及环境污染治理的提案204件,主要建议有:强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多渠道筹集防治专项资金,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力度,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大土壤修复工程实施力度;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利用。
涉及生态保护与建设的提案272件,主要建议有:制订湿地保护法,修订《森林法》,健全生态保护法律体系;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红线台账管理系统;推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共提出提案1018件。
涉及财税金融体制改革的提案380件,其中建议推进“营改增”、房地产税、资源税、消费税等税制改革。
涉及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提案109件,主要建议有:积极稳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体系;完善城镇建设规划布局,以产业化带动新型城镇化等。
围绕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共提出提案978件。
其中,涉及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提案231件,主要建议有: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完善科技创新的成果转化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完善过剩产能的退出与调整机制。
涉及区域协调发展的提案218件,其中建议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考核评价标准,依托长江、淮河、西江、金沙江等流域资源,培育新的经济带。
会议指出,当前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
委员们建议,要切实加大环境和生态保护工作力度,把大气污染防治脱硫除尘、脱硝措施等真正落到实处。
人民政协要围绕这些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视察、咨政建言和民主监督活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64号提案的答复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64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02•【字号】杭政办提〔2019〕19号•【施行日期】2019.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264号提案的答复杭政办提〔2019〕19号徐洁委员: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264号提案《关于杭州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的建议》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关于主城区现状老旧管线的基本情况2005年,杭州市主城区DN100以上供水管线累计总长约3324公里,其中影响供水水质的灰口铸铁管占比33%。
老旧管线主要分布在上城区和下城区。
近年来,市政府抓住道路建设机会,结合杭州市多项工程建设机会,加大对老旧管线的改造力度。
从2005年至2018年底,杭州市每年投资1.5亿元左右,累计改造DN100(含)以上管道长度700余公里。
截至目前,主城区尚余DN300(含)以上老旧供水管道长度为150公里,其中灰口铸铁管长度为103公里。
二、关于新建供水管网的合理设计及优化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杭城总体供水布局的工作布置,市委市政府成立杭州市供水工程推进小组,由市城乡建委牵头,结合千岛湖引配水工程,对杭州市供水布局进行调整,完成了杭州市主城区供水水源切换、水厂及管线布局优化等多项研究成果;杭州市主城区水厂已全部完成提标改造工作,新建闲林水厂、扩建祥符水厂工程正全力推进;对千岛湖水源引入后的水质安全性开展研究,确保今后杭城供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关于供水管网的管理及维护杭州市已设置在线压力监测点70处、水质监测点54处,人工管网水质取样监测点96处,实时在线监测管网运行情况,由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杭州监测站每月2次对饮用水指标进行检测后,通过市城管局微信及市水务集团外网等平台发布水质信息。
同时,积极完善供水管网GIS系统,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抢修车辆GPS管理系统等,实现管网管理的科学化、智能化。
关于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的提案
关于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的提案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291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关于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机制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办理,国家发改委、环保部会同办理提案人:全国工商联主题词:建设环保管理提案形式:团体内容:中央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出台了4万亿的投资计划,其中强调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央财政未来两年用于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是900亿元,加上银行贷款等资金,污水处理行业投资将可达到2800-3000亿元。
此次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对于环境保护特别是污水处理而言,无疑是个重大利好消息,但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1、政府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而忽视管网建设,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新一轮环境投资中,各地仍将建设重点放在污水处理厂建设上,而对配套的管网建设重视不够。
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曾在5天之内收到各地上报的500份污水厂申建单,这一数据超过目前全国已有污水处理厂总数(1442座)的1/3。
地方报送的大都是污水处理厂申建项目,而污水管网建设的项目却少有问津。
这样势必导致厂网建设脱节,许多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而无法运营,难以发挥污染减排的功效。
与此同时,政府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势必对社会资本产生挤出效应。
据有关调查,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对民间资本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领域持拒绝态度,原因是他们正在申报国家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这种现象值得注意。
2、中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小、运营成本高。
从目前国家政策看,新一轮环境投资重点将投在县城及中小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上。
但这些地方一般规模较小并且过于分散,一般中小城镇的污水日处理量只有5000-6000吨左右,如果选用常规处理工艺则处理成本较高,为将来的正常运营带来难题。
关于推进我市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两会提案
关于推进我市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的几点建议垃圾、污水是影响农村环境的最大堡垒。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环境治理,不断加大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域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市农村环境持续优化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高。
就眉县而言,按照“花园城市、优美乡村、城乡一体、产业跟进”的思路,以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为抓手,全面实施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先后建成污水处理设施71处、环境保洁站189座、生活垃圾简易填埋点23个、垃圾中转站4座,配备机动垃圾转运车138辆、垃圾桶2万多个、保洁员1380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8%,生活垃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0%和66%,基本实现了环保设施遍布乡村、农村面貌焕然一新、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先后成功创建为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生态县。
做好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工作不仅需要扩大设施覆盖面,更重要的是能够让设施正常运行、发挥作用。
结合我县多年来工作实践,在具体工作推进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项目资金投入有限,设施覆盖面低。
农村垃圾污水治理设施属于公益性项目,需要大量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入,目前全市各县区相继建成了一大批垃圾污水站场,但覆盖面还比较低、受益群众有限。
以眉县为例,虽然连续三年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成了一大批垃圾污水处理站场,但由于合并村较多、以及多数村组居住分散等原因,能够纳入农村垃圾填埋处理系统服务的只有565个村民小组,受益群众17万人;可纳入污水处理系统服务的只有71个行政村的354个村民小组,受益群众15万人,垃圾污水处理覆盖面还比较低。
二是运行维护费用大,设施作用发挥不充分。
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费用较高,镇村难以负担,导致部分设施开工不足,不能正常充分发挥作用。
以眉县为例,一个村光一辆垃圾转运车买保险、购油料、雇司机费用一年至少需要4—5万元,再加上买土覆盖、人工等费用,村组无力承担;镇村两级污水处理设施每天运行费用基本在400元和80元以上,较高的运行费用让镇村两级压力加大。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实施
意见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
【发文字号】遂府发[2008]3号
【发布部门】遂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24
【实施日期】2008.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
(遂府发〔2008〕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城镇水环境建设的健康发展,实现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确保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川府发〔2007〕53号)要求,现针对我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大英县污水处理厂、蓬溪县污水处理厂要尽快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力争在2008年上半年将污水处理能力提高到75%以上。
市城区污水处理二厂、安居区污水处理厂2008年务
必开工建设,同时做到配套管网、脱氮除磷等与主体工艺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争取在2009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在70%以上。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法对本行政区环境质量负总责,政府是城镇污水处理的责任主。
政协提案的内容
政协提案的内容一、政协提案的内容政协提案是政协委员、参加政协的党派、团体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有关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这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呢,下面我就来和大家唠唠政协提案都可能包含哪些内容哈。
(一)民生改善方面1. 住房问题现在好多年轻人都面临着买房难的问题。
房价那叫一个高,就像火箭似的往上蹿。
像刚毕业的大学生,每个月工资就那么点,想买房简直是天方夜谭。
所以提案里可以建议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多盖一些公租房、廉租房之类的,让那些收入不高的群体也能有个安稳的小窝。
2. 教育公平教育资源分配太不均衡啦。
大城市的学校,各种先进的教学设备,优秀的教师一大堆。
可是到了一些偏远地区呢,教室破破烂烂的,老师也不够。
应该提议把优秀的教师资源轮流派到那些偏远地区去,还有就是多给偏远地区的学校拨点款,让孩子们都能享受到差不多的教育。
3. 医疗保障生病去医院那花费可不得了。
尤其是一些大病,普通家庭根本承受不起。
可以在提案里说让医保的报销范围再扩大一些,报销比例再提高一点。
还有就是多在社区建一些小型的医疗站,方便大家日常看病拿药,不用一有点小毛病就往大医院跑,人挤人不说,还特别浪费时间。
(二)环境保护方面1. 垃圾分类咱们现在都提倡环保,但是垃圾分类做得还不够好。
好多人都不知道怎么分类,垃圾还是一股脑儿地扔在一起。
提案可以建议加强对垃圾分类的宣传,就像在社区里办一些有趣的垃圾分类活动,让大家在玩的过程中就学会怎么分类。
还可以给那些分类做得好的家庭或者个人一些小奖励呢。
2. 空气质量改善有时候雾霾天可严重了,呼吸都觉得难受。
可以提议加大对工厂污染排放的监管力度,那些不达标的工厂就得让他们整改。
还有就是多种树,树木可是天然的空气净化器嘛。
可以鼓励大家在自家院子里或者阳台上种点花花草草的,既能美化环境又能净化空气。
3. 水资源保护水是生命之源啊,但是有些河流被污染得不成样子了。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71号提案的答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71号提案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05.31•【字号】•【施行日期】2021.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40471号提案的答复蔡根喜委员:首先,十分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黄河三大支流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案收悉。
现答复如下:一、已采取的措施(一)统筹推进流域污染综合治理。
一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在2007年年底我省率先在全国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的基础上,坚持不断地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规范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
二是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截至2020年年底,我省黄河流域已有2934个行政村(含262个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梯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截至2020年年底,我省黄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是推动涉水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减少污水排放总量。
以强制性清洁生产为抓手,每年公布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通过开展审核工作,基本达到了“节水、降耗、减污、增效”的效果。
(二)强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我省高度重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印发《河南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实施方案》,共排查发现黄河流域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及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38处,目前均已完成整治任务。
印发《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开展黄河流域专项执法行动。
继2020年在我省排查黄河干流之后,今年对包括洛河、沁河、金堤河等在内的我省19条黄河支流开展了专项核查,采取“航测+现场核查”方式,对我省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逐一交办各地进一步排查整治。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9.29•【字号】晋市政办[2009]125号•【施行日期】2009.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政办〔2009〕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全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规范运营,切实发挥社会效益和治污减排效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污水处理是重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是国家、省重点监控的减排项目,对建设现代化宜居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现实而深远的影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区)都加快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速度,污水处理能力不断加大,治污减排效益日益明显;但是对照国家、省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和我市特色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全面实现县县有、保持正常稳定运营、有效提升中水回用率、顺利完成COD减排目标依然是一项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大局,切实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务实有为的状态抓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
二、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一)实现县县有生活污水处理厂。
按照市人大五届六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特色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晋市政发〔2008〕26号)的要求,2009年底前,沁水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行,陵川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晋城市区、高平市和阳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实现正常稳定运营,年内实现县县有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规划、管理问题的提案
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规划、管理问题的提案尊敬的领导: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污水处理问题日渐凸显,给农村环境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规划、管理问题的提案。
一、背景和问题陈述1.1 背景说明:农村人口增加、生活方式改变和农村工业化进程加快,导致农村污水产生量增加,处理不及时的问题凸显。
1.2 问题陈述:农村污水处理规划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导致农村环境污染严重,健康问题上升,破坏农村形象。
二、重点工作方向2.1 完善农村污水处理规划2.1.1 分析污水产生状况和排放规模,制定精准的农村污水处理规划。
2.1.2 考虑污水处理技术、设施和造价等因素,合理规划农村污水处理厂区。
2.1.3 设立农村污水处理管控标准,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
2.2 强化农村污水处理管理2.2.1 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巡查和维护制度。
2.2.2 定期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维修和改造,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2.2.3 提高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自觉参与农村污水治理。
2.3 加强污水处理技术研发和推广2.3.1 加大对农村污水处理技术研发的投入,提高处理效果和能源利用率。
2.3.2 推广适用于农村的低成本、易操作和易维护的污水处理技术,促进技术在农村的普及。
三、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3.1 工作计划3.1.1 制定详细的农村污水处理规划和管理方案,明确各级部门的职责和工作目标。
3.1.2 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实地调研和评估,确定治理重点和优先级。
3.1.3 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有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规划和管理工作。
3.2 保障措施3.2.1 指定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和信息共享。
3.2.2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设施管理水平。
3.2.3 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升级。
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规划、管理问题的提案
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规划、管理问题的提案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第1040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关于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规划、管理问题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环境保护部会同农业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理提案人:李钺锋主题词:农村,水污染,综合治理提案形式:个人提案内容:据调研,我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很差,全国广大农村除县城所在地设有污水集中处理场地外,其他人群居住地包括乡镇场镇,约有95%的乡镇村社都是采取自出随排方式,没有经过任何方式的排污处理,每年有超过6000万吨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造成河流、水塘污染。
这不仅与新农村建设要求不合,严重制约生态建设发展,还给维护农村居民身心健康埋下了严重隐患,应引起中央政府高度重视。
据此,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一、因地制宜制定农村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目前,我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还没有统一的排放标准,只能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提出的“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执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排放应在当地环保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执行表中的Ⅰ级或Ⅱ级排放标准。
建议国家环保部门尽快启动相关研究和立项工作,制定适合我国不同发展程度和不同地形地貌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而不是一味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或参照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相关排放标准。
二、纳入基层政府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农村污水治理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工作,要在村庄整治工作中将村镇污水处理工作不断地推向深入,努力建立政府与农民联动机制、村镇规划与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机制、长效机制等机制,农村污水处理成效直接纳入基层政府政绩考核指标。
三、加强政-产-学-研联动,开发农村污水处理新技术国家通过科技部“863”高科技项目及“水污染治理重大专项”等,部分高校和科研单位已经取得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新技术,但是不少地方借鉴运用不够理想,特别是产业化和工程化的成熟技术很少,希望国家环保部门应积极推动地方政府政策的制定与教学科研设计单位技术性的研究相结合,积极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村污水处理新技术,让科研成果更好地服务于全国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三峡库区。
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急需解决的问题
2006.No.7·月刊中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 污水处理厂做为保证城镇综合功能的重要基础设施,做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但是目前,我国县、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却明显滞后于城镇化进程,据建设部统计,截止2004年底,全国一半以上的县及绝大多数乡(镇)无污水处理厂,已建成的也存在运行负荷低、成本高、运行不稳定的问题。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到位。
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我国各级政府一贯奉行的方针。
但是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基层政府在面临经济发展及解决一系列社会复杂矛盾时,因其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明显而经济效益不明显或者没有经济效益以及其投资数额大、投资周期长等特点,这些项目的建设往往被放到相对次要的位置,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即是如此,再加上公众环保意识形成的推动力不足,使得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不能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2)缺乏有效的实施计划。
“九五”、“十五”期但规划的实施缺乏科学的、统一的、可操作护、水资源利用等计划缺乏协调与衔接,建设资金、建设形式、运行方式、保障措施等并未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证和统筹安排,有的地方甚至把它仅仅做为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对待,由此造成了规划流于形式,或者是项目中途停建,或者是建成后停运或运行不稳定等,而乡(镇)政府此项工作开展得更少。
(3)管理体制的束缚。
在过去计划经济及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污水处理厂属政府的事业单位。
按照传统的思想观念,建厂所需资金理应由政府投入,在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建设工作自然就难以推进;已建成的,因为人、财、物由政府直接管理,没有激励和约束机制,造成了污水处理厂缺乏活力,运行成本高、效益低,有的甚至成为政府的包袱。
据建设部统计,到2004年底,全国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平均为65%,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364个建有污水处理厂的城市中,仍有38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30%。
关于加强我区环境保护的建议(政协提案)
关于加强我区环境保护的建议(政协提案)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一、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环保意识的提高是解决环保问题的根本。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普及环保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同时,积极开展环保主题活动,引导全民参与环保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
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管的环境保护格局。
三、加大环保投入,提升污染治理能力政府要加大对环保事业的投入,特别是在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环保科研等方面,要确保资金充足、政策到位。
要加强对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提升污染治理能力,确保我区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四、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政府要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要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清洁生产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同时,要加大对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我区绿色发展。
五、完善环保政策体系,提高环保政策执行力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环保政策体系,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确保政策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同时,要加强对环保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对政策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形成有力的震慑。
六、加强区域协作,共同应对环境挑战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我区要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作,共同应对环境污染问题。
要建立健全区域环保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家园。
总之,加强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打造美丽家园、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是提升全民环保意识的关键。
全国人大代表程寒飞关于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的建议
SPECIAL TOPIC|专题全国人大代表程寒飞:关于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的建议5月22日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
全国人大代表,中冶华天首席专家、水环境技术研究院院长程寒飞长期工作在水环境治理一线,绿色发展的理念贯穿于他工作的方方面面。
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他此次的建议将更多目光投向了农村、城镇生态环境建设与运维。
以下为程寒飞关于保障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的建议: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削减水污染物的最重要的公用基础设施,但对于最终受纳水体而言,它也是一个重要的排污单位。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对于保障水环境质量和人民的健康安全至关重要.从事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人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在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全国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克服各种困难,坚守岗位确保24小时不间断运行.体现了责任与担当。
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营是其法定职责和义务,但制约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良性运行的因素较为普遍的存在,使广大从业人员承受了自身难以克服的压力.近些年来人才流失情况不容忽视。
随着《水污染防治法》的贯彻执行及相关部委发布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和减税降费等系列政策极大程度地保障了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为污水厂稳定达标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在实际层面仍然还普遍存在以下制约因素:进水超过污水处理厂自身能力、污泥处置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环保责任无限扩大、污水处理费用的拖欠、税收政策执行不统一等。
为更好的保障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提出如下建议:1.出台详细的考核细则使得法律、政策执行更清晰细则最主要的是分清界面,明确主管部门和污水处理厂的具体职责与义务。
建立“厂一网一站”一体化的公用平台,对污水处理厂进岀水指标及过程参数进行严格监控,将在线数据作为公正执法和自证清白的有效依据之一。
建立污水处理厂的事项报告与事故应急制度,明确主管部门接受事项报告和应急预案报备制度.最大程度地避免可能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而让污水处理厂独自承受一切兜底的情况发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2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2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公布日期】2021.04.27•【字号】桂水函〔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22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黄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发挥环境效益(以百色市为例)的提案》(提案号:20210222),由我厅会办。
经研究,现就涉及我厅职责范围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积极配合做好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十三五”期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桂办发〔2018〕37号)关于污水处理推进行动的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能,我厅积极配合贵厅、生态环境厅做好污水治理推进行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推动村庄清淤疏浚试点项目实施,加强乡村水环境治理,有力推进水环境整治恢复工作。
二、继续配合做好污水处理推进行动针对代表提出鼓励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一体化管理的建议,我厅积极做好推进水务一体化管理的基础工作。
根据水利部的部署,我厅组织各市县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梯次推进步骤,坚持集中连片供水发展方向,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乡镇供水规模化发展,着力构建“一县一网”、“一镇一网”或“多镇一网”、“多村一网”的农村供水格局。
目前,已完成广西农村供水保障“十四五”规划初步方案并报水利部,为推进镇级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一体化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快推进“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加强工程运营管理。
同时,积极配合贵厅和生态环境厅,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断改善乡村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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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提案摘要: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提案第018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由:关于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的提案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主办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办理提案人:杨天怡主题词:城镇,污水处理提案形式:个人提案内容: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而水环境的保护则是当前环境保护的重点。
水作为人类所需的不可替代的资源,水环境一旦受到污染,将直接影响整个人类和其他生物的生存。
近年来,各地区不断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但调查发现,除少部分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较好外,大部分运行情况和效果均未达到理想状态,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实际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步的运行管理提出一些建议供参考。
一、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污水处理厂处理率低。
从调研的情况看,小城镇约有50%左右的污水进入了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排放,其余的或直排江河溪流,或排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污水处理率低的主要原因:一是污水处理厂运行经费有限,难以保障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
目前,上级只承担了污水厂大部分的建设经费,而对建成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经费全靠地方承担,有的运行企业为节约开支,采取尽量少投入,偷排放等作法。
二是污水处理设施设备落后。
目前,污水处理主要采用的是人工湿地、人工快渗等处理工艺,该工艺不能处理工业污水,而部分小城镇又有少量的工业企业,目前的工艺运行五年后会发生较为严重的板结和老化现象,需进行相关设备更换和升级。
三是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损坏、老化严重。
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管理和养护,设施损坏、设备锈蚀老化情况严重,有的污水处理厂快渗池结板淤结、浮萍满池,污水处理设备锈蚀严重。
四是部分污水处理厂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设计上的缺陷。
由于目前我国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尚无专门的规范,导致设计阶段出现工程设计脱离当地的实际情况等问题。
由于时间紧、任务急等原因,设计人员在没有对当地的排水现状、地形地貌、城镇发展规划等进行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就开展规划设计工作,造成设计的先天不足。
有少量工业的小城镇未考虑工业污水,导致污水处理工艺不能满足污水处理需要;有的先建污水处理厂后建污水管网,部分污水管网低于污水处理厂,污水无法收集。
五是雨污合流,污水收集率不高。
有的是污水直接接入了雨水管网,造成污水直排;有的是雨水直接接入了污水管网,在暴雨天气,极易造成污水倒灌、街道积水等造成污水直排,同时也增加了污水处理的运行成本。
六是部分镇街污水处理三四级管网铺设不足。
很大一部分污水终端未接入污水管网,居民楼、居民小区污水接入管网率较低。
特别是各镇街的老街区,要么是根本未建排污管道,要么是排污管道损毁或老化不能使用,要么是排污管道堵塞严重。
(二)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不够。
一是环保部门监管不到位。
有些生产企业为节约开支,企业产生的污水未经预处理便直接排入污水管网,由于生活污水与企业污水的处理工艺不同,致使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难以正常运行,直接影响污水处理的效果。
个别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企业为节约开支采取偷排或不达标排放等手段。
二是有的污水处理厂的运营单位属环保局的下属企业,监管难免出现“灯下黑”,环保局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下很难得到公允的认可。
(三)污水处理厂人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
污水处理专业性较强且工作强度大,需要一批较年轻、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人才队伍充实到工作一线。
目前,由于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投入不足,造成污水处理厂工作人员待遇低,且工作环境也不好,因此,基本都是在当地常住人员中选聘较年长的人负责,他们一方面严重缺乏运行管理的经验,另一方面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运营情况普遍较差。
(四)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截留现象严重。
按照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现行的污水处理费由各镇自来水厂代为收取,镇自来水厂绝大多数属私人企业,账务不规范,甚至有的根本不建账。
其代收的污水处理费仅根据区县水务局下达的年度污水处理费任务上交区县财政局少部分,实收污水处理费大部分被相关自来水厂截留。
由于私人企业账务不规范或根本不建账,又给征收部门追收带来了难度。
造成一边无米下锅,一边是资金截留。
据初步测算,各自来水厂上缴的污水处理费未达到其实收污水处理费的25%。
由于目前污水处理厂运行体制还不统一,有的属水务局管理,有的属环保局管理。
凡属环保局管理的,水务局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解缴积极性不够。
因征、用分离,无法监控各自来水厂收取污水处理费情况,无法准确核定各自来水厂收取污水处理费用的资金总额,对污水处理费收取资金的监管基本是一个盲区。
二、建议意见要搞好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目标的实现,应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下,加强政府部门间协作和运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才能扭转当前污水处理厂运营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实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污水处理的美好愿景。
(一)尽快建立供排水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建立“供排水一体化”运行机制,将原行政隶属环保部门管理的小城镇污水处理运行公司划归水务部门管理。
将各小城镇缴纳的污水处理费统筹安排用于各小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理,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及出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市政部门、各镇街负责建设完善污水次级管网,加强日常维护;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区水务局、污水处理运营公司管理污水处理厂。
(二)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
要强化各乡镇街道自来水厂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并全额缴入上级财政。
一是要制定出台污水处理费的代收与解缴办法,促使污水处理费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确保污水处理费真正用到污水处理上,满足污水处理的经费需要;二是考虑当前自来水厂经营的实际状况和经营成本上升的客观事实(绝大多数自来水厂水费多年未调整,部分水厂水价10余年未调整),对收不抵支的各乡镇街道水厂水价有步骤的开展水价听证,对水价进行适当调整,以促进各镇自来水厂污水处理费的正常上缴。
(三)完善小城镇污水次级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
针对小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污水管网建设。
一是要编制老街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规划,对老街区内污水管网进行优化、整合,尽早实现雨污分流,避免因暴雨造成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或泥沙淤积,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损坏;二是对场镇管网敷设要作全面性的整体规划,打破区域限制,避免重复建设而造成资源浪费,减少管网长度,降低投资成本,要用相对短的管网收集最大面积的污水;三是完善老街区、旧居民楼的生化池、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让粪便、餐厨污水等含渣量大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同时规划设置一些沉沙井,避免造成管网堵塞,污水倒灌街面等现象。
(四)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
环保部门应加强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营监管。
一是强化出水水质及水量的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必须安装流量监测设备,以便监控污水处理量。
污水处理厂每日定时抽取污水出水样本留存,环保局定期或不定期采集出水样本进行检测;二是加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监控。
各小城镇要配合环保部门对企业污水排放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企业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标排放入污水管网,杜绝企业非法或超标排污,对出水超标的企业要进行严厉惩罚,促使其履行治污义务。
(五)各级要加大对小城镇污水处理资金投入的力度。
小城镇污水厂运行经费不能只靠地方财政来承担,要建立中央、省(直辖市)、市(区)三级负担机制。
中央和省级财政可根据各地小城镇污水处理规模确定补助金额,地方财政要加强小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力度,同时要将征收的小城镇污水处理费及中央和省级的补助全额用于相应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及管理。
(六)加强污水处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
加强员工选聘和培训工作,公开、择优选聘污水处理厂操作工人,及时组织员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同时,应加强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让群众树立起“谁污染、谁治理”,“多排污,多付费”的思想观念,杜绝乱排污水行为,自觉按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同时监督企业和个人乱排污水行为和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共同保护水环境。
来源:中国政协网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