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钓鱼协会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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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钓鱼协会的请示
校工会办公室:
随着我校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校园文化日益丰富,广大干部职工在勤奋工作之余,兴趣爱好得到极大激发,逐渐形成了全员参与体育锻炼、人人争当健康教工的良好氛围。如今,每至周末,我校一群垂钓爱好者走出户外、走向大自然,去领略祖国大好河山,陶冶修行高尚情操,亲近融洽同事友谊,积攒来日工作活力。事实证明,垂钓活动为促进我校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目前,我校开展的垂钓活动基本处于群龙无首、自由散漫的个人行为,缺乏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团队作为。为使“垂钓”这一高雅休闲体育活动能在我校蓬勃开展,学校广大垂钓爱好者一致请求成立我校钓鱼协会,并诚邀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窦瑞木担任名誉会长,唐伟担任会长,冯林剑担任副会长,宋满坡担任秘书长。
申请人:宋满坡
2015年9月8日
联系电话: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钓鱼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钓鱼协会是加强钓协成员之间交流、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群众团体;
二、钓鱼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钓鱼协会的宗旨是: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第二章任务
一、每年不定期举办不少于三次钓鱼比赛;
二、组织或参加各类钓鱼活动及交流活动,促进协会成员身心健康发展,丰富业余生活。
第三章会员
一、入会要求
凡本校教职工,承认本会章程,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二、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钓鱼协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参加钓鱼协会组织的钓鱼及与之相关的各项活动;
4.优惠享受钓鱼协会提供的有偿经济、技术、质量、信息咨询及其他各项服务;
5.退会自由,无故不按期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三、会员的义务
1.遵守钓鱼协会章程;
2.执行钓鱼协会的各项决议,维护钓鱼协会的利益及名誉;
3.每年定期交纳会费(每年100元);
4.组织各种钓鱼活动;
5.发展本校的钓鱼运动;
6.承担钓鱼协会委托的各项工作;
7.服从钓鱼协会的活动安排;
8.保护鱼类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不得参与任何毒鱼、电鱼、炸鱼等违法活动。实行钓放结合,留大鱼,放小鱼。
第四章组织机构
一、钓鱼协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以及常务委员会(不少于五人);
二、钓鱼协会的工作实行会长负责制,日常工作由副会长主持和处理;
三、钓鱼协会可根据钓协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四、钓鱼协会可聘请德高望重的知名人士担任名誉会长或顾问;
五、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均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章经费
一、钓鱼协会的经费来源:会费收入、本校工会赞助,其它来源的资助、捐赠收入;
二、经费开支:经费由协会秘书长负责管理,定期公布收支帐目,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附则
一、钓鱼协会地址:流动;
二、钓鱼协会章程经常委员会通过后实施。解释权属钓鱼协会常务委员会;
三、钓鱼协会修改章程,由常务委员会负责;
四、钓鱼协会终止:经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并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写出清理结果报告,清算完结后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