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只是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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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 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所谓综合协调,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对 所属各有关部门、上级政府对下级各有关 政府、政府与社会各有关组织、团体的协 调;二是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的办事机构进行的日常协调。综合协调的 本质和取向是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强化 统一指挥、协同联动,以减少运行环节、 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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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当抓紧做好的工作
(一)认真宣传这部法律,做到家喻 户晓。这是一部涉及到全体社会成员 的法,要贯彻好这部法律,首要的就 是要让社会公众了解这部法律确立的 原则和主要制度。宣传这部法律重在 提高全社会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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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当抓紧做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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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突级以发上事地件方应各级对人法民的政执府法设立主由体本级人民
政府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驻当地中 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负 责人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 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 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 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 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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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当抓紧做好的工作
(四)加强协同演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应当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与专业应急 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与非专业应 急救援队伍的合作,加强协同演练,提高 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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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当抓紧做好的工作
(五)建立督促落实的机制。这部与人民 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重要法律,有很 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实践中不应被束 之高阁。贯彻、落实这部法律也不应当仅 仅成为各级法制机构和应急机构的责任。 地方政府要建立起一套督促落实这部法律 的工作机制,使突发事件应对法成为社会 全体成员的行为准则,进而使突发事件应 对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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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 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所谓分类管理,是指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 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突发事件的不 同特性实施应急管理,具体包括:根据不同类型 的突发事件,确定管理规则,明确分级标准,开 展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 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此外,由于一 类突发事件往往有一个或者几个相关部门牵头负 责,因此分类管理实际上就是分类负责,以充分 发挥诸如防汛抗旱、核应急、防震减灾、反恐等 指挥机构及其办公室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中 的作用。
(二)加大培训力度。根据政府工作人员、 有关专业人员的不同情况,进行有针对性 的培训。培训工作重在提高有关人员应对 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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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当抓紧做好的工作
(三)完善制度和机制。根据这部法律规 定对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定进行清理, 同时抓紧制定相关的配套规定,如预警的 分级标准、城市规划如何落实突发事件应 对的要求等。实施好突发事件应对法还要 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的领导体制和工 作机制,为应对好突发事件提供组织保证。
(一)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 的位置。
(二)坚持有效控制危机和最小代价原则。 (三)对公民权利依法予以限制和保护相统一。 (四)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综合协调的
突发事件应对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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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 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所谓统一领导,是指在各级党委领导下, 在中央,国务院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的最高行政领导机关;在地方,地方各级 政府是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 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管 理工作,是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在 突发事件应对中,领导权主要表现为以相 应责任为前提的指挥权、协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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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 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所谓分级负责,主要是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和突发事件的级别不 同,确定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不同层级的政府负责。一般来说,一般 和较大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分别由 发生地县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由 省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其Hale Waihona Puke Baidu影响全国、跨省级行政区域或者超出省 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国务院统一 领导。社会安全事件由于其特殊性,原则上,也是由发生地的县级人 民政府组织处置,但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处置。需要指出,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地方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引 起的严重社会危害的,应当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支持。 接到下级人民政府的报告后,上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下级 人民政府提供人力、财力支持和技术指导,必要时可以启用储备的应 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有关突发事件升级的,应 当由相应的上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应对法解读
一、立法背景
(一)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已 经成为治国理政的重要任务。
(二)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从依靠经验向依靠 法制转变。
(三)现行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亟待 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四)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突发事件应对 工作做到权力有规、行为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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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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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 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所谓属地管理为主,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突发事件应急 处置工作原则上由地方负责,即由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 院有关部门对特定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就应当由 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为主。比如,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 利益时,由中国人民银行对该银行实行接管,采取必要措 施,以保护存款人利益,恢复商业银行正常经营能力。再 比如,《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规定,全国的核事 故应急管理工作由国务院指定的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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