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学习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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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政治画像” 做好“廉情预报”

精准“政治画像” 做好“廉情预报”

精准“政治画像”做好“廉情预报”文黄从应胡晓斌艾新强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政治监督,探索精准“政治画像”的做法,是四川省纪委监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政治监督的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突出抓好政治监督要求的具体化,释放了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压力,对各级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有着极其深远的政治意义。

为什么?——“政治画像”是政治监督的具体化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六项任务,其中第一项就是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准确研判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精准发现存在问题,综合分析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政治画像”,是四川省纪委监委贯彻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提出的明确要求。

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画像,实质是“政治画像”,着力破解政治监督空化泛化问题,将抽象的政治监督具体化。

驻部纪检监察组成立于2016年2月,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改为纪检监察组,编制10人,履行对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联机关、省社科联机关、四川报业集团、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建期刊集团等200多个党组织、近万名党员和监察对象的综合监督。

在派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监督对象点多面广的情况下,如何转变过去监督方式由“关门监督”到“开门监督”,监督对象由“档案见面”到“人员见面”,增强政治监督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既发现问题、又处置问题,成为不走的“巡视组”,是摆在驻机构面前的一道政治试题。

2019年以来,驻部纪检监察组着重围绕政治监督这条主线,制定《驻点监督试行办法》,《开展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治评价“画像”实施办法》,采取召开一次思想动员、讲授一次廉政党课、组织一次问卷调查、进行一次个别谈心、接受一次纪法咨询、集中一次“政治画像”情况反馈的“六个一”工作法,共发现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问题86个,发现问题线索11个,对4人作组织调整处理,对1人中止提拔厅级领导干部程序,对4人立案审查,得到省纪委监委领导的肯定,《中国纪检监察报》等20余家新闻媒体作了宣传报道。

最新-《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文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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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全文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强调鼓励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推动改革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互动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月2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他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

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张高丽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审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和《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这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

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

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

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

关于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情况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情况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情况报告根据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我单位积极贯彻和落实相关工作,以下是我们的情况报告:
一、组织领导:
1.成立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相关职责和任务;
2.配置了专职人员负责协调和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
3.举行了工作推进会议,传达和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的精神。

二、工作开展:
1.制定了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并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
2.健全了派驻机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和工作流程;
3.加强了对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建设,提高了工作效能;
4.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跟踪和监控,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

三、问题和挑战:
1.在推进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解决;
2.部分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涉及部门和人员的利益调整,
需要妥善处理;
3.工作推进周期较长,需要持续关注和细化工作计划。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2.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信息共享和交流,及时了解其他单位的改革进展情况,借鉴经验;
4.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推动改革工作落地生效,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

以上是我们单位贯彻落实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进会精神的情况报告,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

心得体会:深化基层派驻监督工作的实践与思考(最新)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分类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发挥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提升监督实效,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确保驻在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决策部署的重要保障。

日前,X省X市纪委监委认真分析查找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推进派驻机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提出建议。

派驻监督实践初探制度机制初步建立。

通过制定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明确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权限及职能职责,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各派驻机构结合驻在部门特点,围绕监督重点、监督措施、工作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制度,为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了有力保障。

如,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派驻机构管理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机制。

监督力量逐步整合。

针对部分派驻机构缺乏查办案件经验及审查调查力量薄弱等问题,探索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日常监督以“驻点”为主,重大监督检查、重要问题线索核实等重点任务“联片”协作的格局,达到人员机动调配,力量有效整合的效果。

如,X市纪委监委将2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合成7个联动协作组,每个协作组由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纪检监察室和1个审查调查室构成,有效整合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力量。

监督效果稳步提升。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自觉强化“身份意识”,把握职能定位,以在融入融合中发挥好监督作用为立足点,结合监督单位业务工作、行业特点,聚焦监督重点,履行好“探头”之责,对监督单位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基本能够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置。

如,2018年,X市28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367件次,谈话函询104件次,立案92件处分85人,效果明显。

金融反腐再加码!“多面手”樊大志到证监会

金融反腐再加码!“多面手”樊大志到证监会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新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现年 55 岁的樊大志兼具银行、证券、信托、投资等多种金融机 构背景,可谓是金融“多面手”。
从资料可见,2007 年,樊大志从瑞银证券调入华夏银 行,担任华夏银行董事、常务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一年之 后被提拔为华夏银行行长,在华夏银行的任期大概有十年左 右,直到 2017 年 3 月转任中国银行,担任该行纪委书记。
“派驻就要有派驻的样子,就要发挥派驻的作用”,樊大 志认为,改成派驻,责任更大、使命更重,我们要把全会精 神落到实处,边改制边监督执纪,日常监督一刻不能松,确 保覆盖派驻单位全天候、无死角,实现派驻挂牌即运行,坚 决打赢派驻单位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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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中管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 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可以看到金融反腐将是今年反腐的重大看点,相关调 整还在继续。较之于以前的内设机制,中管金融企业的派驻 管理是动了真格的,其纪检监察的主要负责人都由中纪委派 驻,直接向中纪委汇报,从制度上扼制住了不自觉的‘护短’ 行为,旨在彻底切断‘大鳄’与‘内鬼’的关系纽带与利益 链条。”权威人士分析称。
中管金融企业纪检组长相继就绪
《金融理财》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中央纪委已向多 家中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在加入华夏银行之前,樊大志曾历任东北财经大学教师; 北京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资金部副经理 ;北京国际信 托投资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北京市境外融投资管理中 心副主任、党组成员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

学习解读《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内容要点

学习解读《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内容要点

学习解读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意见内容要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10月31日,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全方位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下面,我们围绕意见六大要点亮点,进行一下学习解读:一、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

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出台《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重大举措。

其重要意义表现在四个方面:第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

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党中央是大脑和中枢,必须有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

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有利于强化对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的政治监督,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领导,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第二,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

派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质上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一种机制。

在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派驻监督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突出日常监督职能,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有利于强化对所有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隨着司法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发生了结构性改变,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加强派驻监督工作,是规范审判权力运行、促进司法公正高效的重要保障。

本文拟对新形势下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发挥“探头”作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一、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探头”作用发挥存在的问题一是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存在矛盾。

现行政策规定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履行监督责任,但派驻机构负责人同时担任驻在单位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必须接受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的领导,派驻机构负责人在班子中不好定位,对驻在单位班子的监督,尤其是对“一把手” 的监督难以开展。

特别是单独派驻法院的派驻机构,派驻负责人比法院院长低两个职级,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小牛拉大车”式的监督存在着监督困难和监督力度不够的问二是驻在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在派驻机构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有相当一部分驻在单位观念未更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制约派驻机构职能转变和监督责任的履行。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为单独派驻,这种现象就更为明显。

法院系统内设监察室(目前尚未撤销),由派驻机构负责人分管,一般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的工作,都交由派驻机构负责人统筹协调或牵头安排,最后统筹或牵头都变成了具体承办,派驻机构陷入日常事务性工作,工作中存在着错位和缺位现象,实际上等同于法院的“内设机构”,“派”的权威未能充分体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混淆不清,出现了自己监督检查自己、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情况,“三转”难以真正落实到位。

三是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底气不足。

派驻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办公经费虽然在法院单列,但任何一项开支均需法院领导审批,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保障依赖于法院,工资、福利待遇由法院发放,享受法院行政序列人员的司法绩效考核奖金,年终目标考核奖等次与法院存在“命运共同体”现象。

派驻干部虽由纪委监委实施年度考核,但民主测评仍由法院干警打分,实际仍属派出机关和驻在部门双重考核。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五个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五个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应妥善处理好“五个关系”派驻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执纪监督全覆盖的新要求。

县级基层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履职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作用,必须妥善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应当与担当的关系。

应当是责任、是己任,担当是作为、是有为。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履职尽责,必须先明职明责,只有知道该做什么,才能明确该怎么做。

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以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作为主要抓手,把日常监督作为重点,把协助驻在部门党委(组)抓好从严治党工作当作主责主业,真正把责任当“己任”,把“应当”转变成“担当”,做到事不避难、义不逃责,只有这样,才能在履职过程中做到理所应当,敢于担当,才能做到有为有位,有位有威。

二是处理好介入与融入的关系。

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性质相对独立,但独立并不是孤立,孤立就会格格不入,处处受阻。

要全面了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干部职工的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和找准驻在部门在工作中监督“盲区”,剖析存在的问题及线索,就必须要深入群众、深入调研、深度介入、深挖根源,切实做好“介入”与“融入”的结合文章,尽可能发挥好“三个优势”,即变被动介入为主动介入,发挥“以攻代守”的优势;变表面融入为深层融入,发挥“由表及里”的优势;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发挥“上下联动”的优势。

三是处理好督导与引导的关系。

督导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主要手段,而非根本目的,引导才是其初衷和良策。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坚持做到“三个经常”,即经常性利用各类会议、各类培训对驻在部门干部职工开展党的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经常性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两个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指导引导,经常性对驻在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和干部作风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通过经常性的督导和引导,切实增强驻在部门干部职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行为自觉。

四是处理好“探头”与“刺头”的关系。

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必要性及规范完善路径——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背景

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必要性及规范完善路径——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背景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为重要的政治体制改革之一,2018年监察法的颁布不应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终结,而是监察体制改革走向深化的新起点。

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派驻监察制度是监察法在总结党内派驻监察制度基础之上进行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是党内派驻监察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

2018年10月中办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推进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1]2018年11月中纪委赵乐际书记对此亦作出重点强调。

[2]2019年初以来,一些省份也已经展开了派驻试点工作。

①可以预见,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包括监察专员)将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侧面。

理论界对该问题的研究也已经初步展开,有的学者提出向高校派驻监察专员的设想,②也有的学者认为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党建理论的重要创新。

③但既有的研究尚未能系统论证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必要性,且对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规范依据及其完善问题的探讨更是少有涉猎,研究成果难以满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的需要,仍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本文拟尝试对以上问题展开探讨。

【法学与法制建设】社会科学家SOCIAL SCIENTIST 2020年3月(第3期,总第275期)Mar,2020(No.3,General No.275)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必要性及规范完善路径———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背景李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江苏苏州215006)摘要: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具有客观必要性,它是由我国高校监察对象群体规模庞大、监察对象腐败情况以及我国监察力量短缺、监察效能不足等因素共同决定的。

而当下阶段,我国现有的党内法规规范和国家法律规范在为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改革中提供依据支撑方面还有调整的空间。

在强调“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背景之下,推进向高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改革,需要首先对相关的党内法规规范和国家法律规范进行必要的修订或解释,并需构建制度以使两类规范始终保持衔接和协调。

浅析如何在国有企业推行纪检员派驻工作

浅析如何在国有企业推行纪检员派驻工作

浅析如何在国有企业推行纪检员派驻工作作者:强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21期摘要: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完善地方纪委向同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国有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推行纪检员派驻工作,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前哨”“探头”作用,让“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逐步彰显。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员;监督一、推行纪检员派驻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加强派驻机构建设作出统一部署,在历史上首次实现了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全覆盖。

2018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工作机制、制度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等进行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9年5月,山东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提出要求,明确了监督首责、加大问责力度。

各级派驻机构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發挥了重要作用。

相对而言,国有企业所属基层单位比较分散,部分单位组织机构也不太健全,纪检监察职责定位、日常监督等方面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

很多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是复合设置,纪检监察人员都是兼职,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问题,长此以往必将影响基层单位的政治生态。

推行纪检员派驻工作,有利于加强日常监督,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阻止党员干部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有利于及时发现和查处驻在单位党员干部的违纪行为,形成震慑、强化“不敢”的氛围,使驻在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得到切实加强。

二、推行纪检员派驻工作的主要方法(一)明确工作定位。

要明确派驻纪检员与驻在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学习心得:厘清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派驻监督执纪工作上台阶

学习心得:厘清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派驻监督执纪工作上台阶

学习心得:厘清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派驻监督执纪工作上台阶贯彻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完善派驻监督机制,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日常监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稳步推进纪委派驻全覆盖,县区纪委要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管理,厘清职责定位,改进派驻监督方式,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找准职责定位,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

派驻机构是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机构的工作本质是派出纪委工作的延伸,派驻机构受纪委领导,对纪委负责,与驻在部门属于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厘清职责定位,改变以往工作中的惯性思维定式,按照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和市纪委《关于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要求,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效解决职责认识不清、角色定位不准、监督责任落实不力、执纪审查工作整体偏弱等问题。

严格按照“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和“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采取单独派驻和集中派驻结合的方式,宜“点”则“点”,宜“面”则“面”,科学设置,成熟一个派驻一个。

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从而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形成一个“驻点”就是一个反腐“堡垒”。

我们在合理配置派驻机构的同时,有效盘活总量,将全区派驻纪检组整合成6个联合执纪审查组,筛选组建了涉及金融、审计、建筑、水利等行业的专业领域人才数据,采取提级办理、联组审查、协助审查、等联动机制,解决了派驻机构人员少,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联合执纪审查组去年共初核线索128条,转移交立案76件,有力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面从严治党视阈下高校二级纪委设立研究

全面从严治党视阈下高校二级纪委设立研究

工作研究南方论刊·2022年第7期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使命,是研究和巩固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阵地。

在新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在此背景下,一些高校近年来陆续在二级单位设立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二级纪委”)。

二级纪委的设立,是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是对照“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目标,加强和完善高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的科学探索,是强化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

二级纪委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强化监督作用,实现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是全面从严治党视阈下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设立二级纪委的必要性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

[1]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明了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高校必须要在党的领导下,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育人,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育人,以全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高校只有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斗争,才能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2]第一,高校设立二级纪委是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现实需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于2013年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通过,《决定》中指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

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

”[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2014年12月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派驻全覆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中央纪委于次年1月创新设置了7家派驻机构,均为对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有重要影响的中央和国家机关,为实现派驻全覆盖提供了指引。

中央办公厅于2016年1月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方案》指出,中央纪委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全覆盖,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

对派驻监督存在问题及改革途径的思考

对派驻监督存在问题及改革途径的思考

对派驻监督存在问题及改革途径的思考当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根据改革的目标任务,涉及对象主要是检察院反贪、反渎、预防部门人员的整体转隶,并没有涉及纪委系统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调整。

但笔者认为,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保障纪检监察全覆盖,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有必要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调整派驻监督,改革完善派驻监察,构建协调统一高效的纪检监察系统。

一、派驻监督的由来和发展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

派驻监督的党内法规依据来源于《党章》第四十三条:“……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党的纪律检查组和纪律检查员。

……”我们党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就开始了派驻监督的探索,“文化大革命”期间,纪检机关陷于瘫痪,派驻机构也不复存在,党的十二大后,派驻机构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1993年5月中纪委监察部下发《关于中央直属机关和中央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意见》,明确了派驻机构“双重领导,一个为主”的管理模式。

2014年12月中纪委、中组部、中编办、监察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央纪委监察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双重领导,一个为主”的管理模式。

然而在实践中,这种管理模式变成了以驻在部门党组领导为主的局面,造成了派驻机构监督乏力,派驻纪检组长进入驻在部门党委(组)班子,在班子里只是一票,根本没能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

而且,党委工作部门一直没有实现监督全覆盖,一些行使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也未能落实派驻监督。

按照现在对派驻监督的解读,派驻监督具有“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派”的权威是派驻监督发挥作用的组织优势。

派驻机构由纪委领导,对纪委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

这一组织优势使派驻机构监督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有利于解决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

“驻”的优势体现在可以就近监督、深入监督等方面。

派驻机构长期在驻在部门工作,有熟悉驻在部门或单位人员、工作情况等便利条件,有利于解决监督太远的难题,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在党内监督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天津模式”探析

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天津模式”探析

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派驻改革“天津模式”探析作者:刘玉靖来源:《求知》 2021年第3期刘玉靖派驻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共同构成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权力监督体系,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等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高校纪检监察派驻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派驻机构改革重大决策的必然要求。

随着《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的实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省级纪委监委对推进所属高校纪检监察派驻改革进行了探索。

近年来,天津省属高校纪检监察派驻改革的“天津模式”,创造性地构建起一套对高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体制机制,确保了派驻改革的彻底性、派驻机构的权威性和独立性,全面提升了派驻监督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天津模式”形成的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强力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

高校作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作为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主阵地,其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师被纳入监督范围之内实属必然。

近年来查处的一些高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存在的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如领导干部贪污腐化、科研人员套取科研经费、教师在课堂或网络上发表不当言论等,其根源在于高校权力监督体制机制不健全、不顺畅,即便是推行“三转”“三为主”改革后也是以“事后监管”为主,仍存在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推进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对高校公共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已势在必行。

党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接受高校党委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地方纪委双重领导,切实发挥主管部门党组政治作用。

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

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

关于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建议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际形势的变化,派驻机构的作用和职责也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

为了更好地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以下是我对派驻机构改革的一些建议:1.加强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

建立一个明确的指挥体系,确保派驻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能够有机衔接,形成合力。

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使其在执行任务时更加高效和有序。

2.优化派驻机构的人员结构。

派驻机构的人员应具备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胜任所负责的任务。

同时,应注重培养年轻的骨干人才,为派驻机构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加强派驻机构的信息化建设。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派驻机构的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能力。

建立信息化平台,实现派驻机构内部和外部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派驻机构的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考核评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果。

5.加强派驻机构与地方政府的沟通与合作。

派驻机构应与地方政府加强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6.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培训和学习。

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通过培训和学习,增加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7.加强派驻机构的国际合作。

派驻机构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和问题。

8.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宣传和推广。

派驻机构的作用和成果应得到充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社会对派驻机构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增强公众对派驻机构的支持和信任。

9.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和评估。

建立健全派驻机构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派驻机构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10.加强派驻机构的创新和改革。

派驻机构应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方式,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

以上是我对派驻机构改革的一些意见建议。

希望能够为派驻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落地

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落地

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实落地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果。

作为区一级纪委监委,主要任务就是抓贯彻、抓落实,具体来讲就是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的精神上来,按照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推进,确保国家监察体制精神在顺庆的落实落地。

一、深入学习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作为区一级纪委监委,首先要深入、准确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的精神上来。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这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思想源泉、行动指南。

务必要坚持长期学、深入学,只有学到真理、悟到真谛,才能真正做到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坚持党对监察工作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我们的所有一切工作、一切改革,都是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成立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就是组建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体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三是坚持宪法意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宪法修正案》修改确立的监察制度,其具体化正是《监察法》。

学习好、维护好《宪法》,是我们开展好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具体体现。

关于高等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与任务的思考

关于高等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与任务的思考

关于高等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与任务的思考作者:孙永超来源:《青年与社会》2020年第14期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高等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做出了顶层设计。

党的十九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又做出了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

文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对高校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的战略部署的总体形势,以及推进高等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任务进行深入思考。

关键词:高等教育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高校的政治使命提升到了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讲话中强调,“没有哪一项像教育这样影响甚至决定着接班人问题,影响甚至决定着国家的长治久安,影响甚至决定着民族复兴和国家崛起。

”十九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新时代、新形势下,要求高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对中管高校开展政治巡视2013年2月至2017年4月,按照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十八届中央第一轮和第十二轮巡视共分为13个中央巡视组,分别对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等31所中管高校党委开展了专项巡视。

2017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巡视31所中管高校党委情况的专题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了会议。

巡视对31所中管高校进行了全面政治体检,加强了党对高校的领导,促进了高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各项工作,发挥了标本兼治作用。

(二)对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2018年,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8〕58号,以下简称58号文件),对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委发挥监督作用做出顶层设计,加强对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要求相应主管部门党组充分发挥政治作用,推动高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

对改革完善派驻机构体制机制的几点认识和思考

对改革完善派驻机构体制机制的几点认识和思考

对改革完善派驻机构体制机制的几点认识和思考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派驻机构的改革首当其冲。

最近,广东省纪委明确提出要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推动派驻机构履行好监督职责,争当全国反腐倡廉建设的排头兵。

近段时间,本人以积极心态投身其中,结合在派驻机构的工作实践,通过参加有关座谈、访谈调研等方式,认真学习,倾心研析,对如何改革和完善派驻机构体制机制进行探讨和思考。

一、明确这次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任务自2004年开始,根据中央决定,广东省纪委对省直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改革领导体制,将派驻机构由省纪委与驻在部门双重领导改为由省纪委直接领导,主要体现在对干部和业务工作的直接领导上。

改革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方式,是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权力的制约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近几年,广东省的深圳、惠州、珠海等市积极对派驻机构改革作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有些做法值得学习和借鉴。

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改革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逐步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

二是要求派驻机构向派出机关负责,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探索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

三是全面履行监督职责,派驻纪检组组长不分管业务工作,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保障,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

以上三项内容,第一项是中央纪委层面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第二项是目前省纪委层面正在研究解决的问题,第三项与我们派驻机构密切相关,就是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只对派出机关省纪委负责。

我们必须明确这次改革的重点任务,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按照省纪委的部署要求,扎扎实实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二、当前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自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以来,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派驻机构不辱使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积极协助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把好关、执好纪、问好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同时派驻机构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也得到明显提升,履行执纪监督职责的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取得了明显成效。

论中央企业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论中央企业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MODERN ENTERPRISE CULTURE管理方略 1122020.4MEC 论中央企业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张国兰 诚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中图分类号:D262.6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20)04-112-02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适应新时代要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施了一系列重要举措,成效显著。

作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支柱,中央企业应当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指示,逐步建立具有央企自身特色的纪检监察体系,推动国资国企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一)从当今世界形势与发展格局来看。

一方面,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经济全球化逐步发展至今,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文化深度融合,发展互相影响,形成唇齿相依的“全球统一市场”。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和“一带一路”战略布局的实现,共同、合作、可持续的新型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正在形成。

另一方面,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格局发生剧烈变化,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快速崛起,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高达到80%,经济总量占比近40%。

然而,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未能反映国际格局和力量对比的变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开始围堵和压制,从最初的中美贸易点对点摩擦,到目前疫情期间的多方位碰撞。

正是这样合作与竞争并存的复杂国际形势,更加需要中央企业在党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综合实力。

(二)从新时代中国发展要求来看。

党的十九大把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写入党章。

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从严治党为协同推进“四个全面”提供了政治保障,而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管党治党提供法治基础。

两者具有关键性、根本性作用,结合在一起便是纪检监察工作所遵循的根本原则,是实现管党治党全面与从严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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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学习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的精神
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党中央决定,在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派驻监督取得的明显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党的十九大对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目标任务。

《意见》指出,派驻监督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强化自上而下组织监督的重要形式,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

《意见》强调,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

要建立中央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中央纪委国
家监委统一管理,中央纪委副书记(常委)、国家监委副主任(委员)分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管理、服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推动驻在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机制,为党组(党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派驻机构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监督,重点检查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派驻机构既要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又要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行监察全覆盖。

健全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完善审查调查协调、案件审理协调、重大案件督办机制。

分类施策推进中管企业、中管金融企业、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意见》强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派驻机构制度建设和服务保障。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
积极配合,自觉支持派驻机构工作,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要坚守派驻机构作为党的政治机构、派驻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职能定位,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加强能力建设,强化管理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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